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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有感系列]白夜读后感其六

发表时间:2022-07-16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后有感系列]白夜读后感其六”,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短短的周末,跟着学姐从济南大老远跑到北京玩儿了两天两夜。头天晚上就去先锋剧院看了《白夜》。因为自己的问题,预约的时候没留姓名差点取不到票,幸好跟负责这块儿的工作人员及时联络上了,才没错过这么精彩的一部剧!感谢感谢!

之前没看过原著,但是小说中应该不会是将主人公分成两个人来叙述他们的行为吧,个人非常喜欢让两个人来饰演幻想家的角色的形式。戏剧前半部分好像幻想家有双重人格一样,一个人格看起来比较老实,另一个油腔滑调且多次触碰纳斯金卡的手,很容易区分。在纳斯金卡离开的时候两个人的表现也不一样,可以说其中一个人格完全是因为没泡到妹子陪睡而感到遗憾》但到了后半部分,这两个人格似乎没有较大区分了(可能举止行为还是一个外向一个内向,但对女主的渴求基本都是一样的),我认为这是因为幻想家对纳斯金卡的蠢动或者说肉欲已经逐渐消除了,只剩下纯粹的爱情,虽然肉欲当然也是需要的但并非睡一觉就能获得满足的那种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此外两人饰演一角也使舞台内容丰富很多!扮演的奶奶和房客啥的都很棒!

还有玛特廖娜的扮演者同时兼任钢琴伴奏也很喜欢,所有的音乐都很符合剧情进展的气氛,说唱旁白特带感!

整个剧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幻想家个纳斯金卡讲他自己幻想家生活的那段,感觉有点像自己的经历吧,跟小伙伴讨论也有相似的看法。大概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过了几百年以后还是能在人们心中唤起共鸣吧。关于纳斯金卡也跟小伙伴讨论了下,剧末女主弃主人公而去忍不住吐槽这就是真爱和备胎的区别,小伙伴称女主为绿茶婊,觉得没那么严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喜欢上男主并非因为本身喜欢,而是因为男主非常爱她,她本身也说过,她觉得房客爱她绝对没有男主爱她来得深,因此她才想以后跟男主一起过可以说虽然一开始是自己说好只和对方做朋友,到后来却为了取悦自己而违背这个自己立下的约定,虽然也挺正常,不知道导演怎么看待这个角色。

最后,还有那句台词,整整一分钟的幸福!即便是对于一个人的整个一生来说,难道这还少吗?没谈过恋爱,不太了解但是总觉得是非常神奇的经历,大概体验过以后才会懂吧www.zuOweN101.cOM

延伸阅读

[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模板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读后有感系列]哈姆雷特读后感模板”,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读后有感系列]读后感作文之四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读后有感系列]读后感作文之四”,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闻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自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烈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赶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害。恶魔号还遇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整理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屋子,糊口了很长时间。忽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褴褛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此书有诸多不足,但仍旧值得一读。它谈到那永远无人可解的困难:"人为什么要活着?"按拉尔森的说法,"生命像是酵母,酶,一种流动的东西......大吞小才可以维持他们的流动,强食弱才能保持他们的气力。“”(水手)为了要吃要喝而流动,由于可以继承流动,就是这么样。他们为肚子而糊口,为糊口而吃饱肚子,这是一个轮回。"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固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急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读后有感系列]鸿门宴读后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鸿门宴读后感”,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谈到楚汉之争,最出名的不外是鸿门宴,《鸿门宴》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毒霸天下的新,因此举办了暗藏杀机的宴会,这个宴会就是著名的《鸿门宴》。

项伯—一个被长期忽略然却在鸿门宴起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他通知了张良,项王对他的不满以及起来杀意,才让他有机会逃走。

张良——刘邦的智囊袋,然刘邦却不能给予他足够的信任,连刘邦想独霸天下的目地都不曾告诉过张良,但张良却不记前嫌,是他通知了樊哙,是他出谋划策,是他在刘邦独自一人逃走时,镇定自若。

范增——项羽的智囊袋,他说一个老奸巨猾,洞察敏锐,是他最先察觉到刘邦的霸心,他劝说项羽杀了刘邦,刘邦心软放过刘邦,导致最后被杀。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威风,多么不可一世,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最终落个自刎乌江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唯我独尊,犹豫不决的性格让他在鸿门宴上错失咯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错手可得的江山被他拱手送人,多么可悲啊?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之所以得江山。都是因为个人性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最后在乌江自刎,刘邦因为他的性格,让他广招贤士,统帅三军。

项羽,我崇拜,只是英雄短命。刘邦,我尊重,他们创造了历史。

[读后有感系列]《爱迪生》读后感1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有感系列]《爱迪生》读后感1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今天我读了一个爱迪生的故事。爱迪生,生于 年、死于 9 年。在他伟大的一生中发明了电灯、留声机、电影放映机等等, 000多项发明。爱迪生小时候是一个爱问,问题、好奇心强、爱做实验的孩子。八岁时,爱迪生上小学念书 。上数学课时,老师教 + = 的算术。小朋友都跟着老师读,只有爱迪生问老师为什么 + = ?老师被问的张口结舌。上语文课时,老师教关于星星和月亮的诗歌,他却缠着老师问:“为什么星星和月亮不掉下来了。”对于这些问题老师答不上来就骂爱迪生是笨蛋、糊涂虫、低能儿。校长也觉得他只会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就让他退学。可怜的爱迪生仅上了 个月的学就回家了。从此爱迪生开始了自学。每天晚上,人们用得是油灯照明。爱迪生决定一定要发明电灯。爱迪生开始寻找通电后能发光的灯丝。他的朋友劝他别人做都失败了。爱迪生不相信,他试了 00多金属,可是结果都失败了,但是他不放弃。改变了方法,开始寻找纤维的东西。爱迪生和助手们每天用许多东西做实验。有一天爱迪生像触电似的跳起来:“去买棉线!”终于有一截棉线成功装进玻璃泡,通电后亮了起来。就在这一天电灯终于被发明了。

爱迪生发明了电灯,给千家万户带来了光明。因此他称为了发明大王。我很敬佩他那种坚持不懈、毫不气馁、刻苦钻研的精神。

[读后有感系列]十二生肖读后感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阅读一本好书能够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有感系列]十二生肖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中国有12个生肖: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我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属相从我出生就跟随着我,我却不知道它的来源和含义,真是愧疚呀!

“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我们从小唱到大的这首儿歌,就是讲小老鼠的,你看,他多可爱呀!我从来不讨厌老鼠,在动画片猫和老鼠中,老鼠也是更加聪明和可爱的那个,而猫咪总是被玩的团团转。鼠存在的地方,百姓富足,家有余粮,这才给了小老鼠偷吃的机会,不也正说明了人们的生活幸福吗?我喜欢小老鼠,在最早的传说中,鼠咬天开,他可是为我们立了大功呢。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我不能学习小老鼠的偷奸耍滑,但是一定要学习它的聪明可爱呀。

阅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十二生肖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就像是图腾一样。鼠代表智慧,牛代表勤劳。虎代表勇猛,兔代表谨慎。龙代表刚猛,蛇代表柔韧……我们的属相守护着我们,我们身上显露出与属相相关的特质。

这本书让我对我的属相了解更多,也更加喜爱我自己的属相了,接下来的生活中:小老鼠多多指教呀!

[读后有感系列]读后感:《娘》读后感其三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读后有感系列]读后感:《娘》读后感其三”,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正月初九的上午,在同事购买的书中,偶然发现彭学明的长篇纪实散文《娘》本来,正在读《菜根谭》的我,一下子被《娘》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就开口向这位同事借读。这篇20万字的散文像一块有着无边磁力的磁铁将我全身心紧紧地吸咐,饭顾不上吃,家务顾不上做,且边读边慨叹,边读边流泪,直到夜深人静,读完全文。

彭学明的《娘》是一篇悼亡文字。娘的一生,作者用这样一段文字来表达:

“都说有一种能够飞翔的无脚鸟,因为没有脚而无处停靠,不能歇息,只能一直不停地在空中飞。无脚鸟一辈子只能落地一次,那就是死的时候。但无脚鸟却从没忧伤哭泣,而是轻盈歌唱;从没停靠歇息,而是不停飞翔。无脚鸟之所以不停地飞,是因为无脚鸟的心中有一个美好的天堂,它要拼其一生,寻找美好的天堂;无脚鸟之所以不肯歇息,是因为无脚鸟的心中还有一轮光明的太阳,它要拼其一生,飞向光明的太阳。所以,无脚鸟又叫天堂鸟和太阳鸟。娘,就是那只飞了一辈子都没有停歇、无处停歇,也不肯停歇的无脚鸟。娘心中的天堂和太阳就是儿女们的幸福和安康。娘穿过一生的风雨和辛劳,把儿女带到风平浪静的港湾,让儿女得到幸福安康后,精疲力竭,戛然而逝了”。

这是彭学明眼里娘的终极形象。娘就是“无脚鸟”,这是谁也不愿承认但谁无法不相信的谶语。彭学明这段充满深情的叙述充满着对这个谶语的解构。

更加具有悲怆情怀的是,作者的悼亡中饱含着愧疚之情,特别是彭学明凭着自己的文学天赋和后天努力终于撞开一条人生之路后,想把母亲接到自己身边接到城市生活,因为娘大半生都生活在农村,像生活在野地里的一棵树,早已习惯了山野的风霜雨雪,娘的身上是土根,是泥腿子,血液里早都是底层者的痛与爱;将这样一棵树移植到城里,不免水土不服,永远处在精神的边缘状态。而作为城市名人的作者,每天忙于接待与应酬,工作忙碌如一只陀螺,或者说因为自私和冷酷,根本就忽略了娘的孤寂和无助,更不用说能够坐下来陪母亲唠唠嗑、捶捶背。不难想象,被强迫进入这座特别陌生的水泥森林生活的娘,就情感和精神而言,宛然置身一片荒芜的沙漠。娘摆小摊、搓麻将等,是寻找精神突围的举动,是寻找精神通道的努力,最后也被“我”粗暴地加以阻止。彭学明是在娘弃世多年之后才有了清醒的认识,才有了彻悟,才发出了锥心的呐喊:“为此,我每天都在深深自责和后悔。”“我不该不听娘的,硬逼着把娘往医院送。”“我是亲手杀害娘的凶手!”读到这些深深自责和忏悔文字,每一个读者都会情不自禁地为之动容,尤其是那些已然发达了的儿子,一面是孝顺父母,将老人接到城里,住进鸟笼一般的套房;一面又忙于自己的工作与应酬,将老人撂在一边,老人除了电视之外,想嗅嗅泥土的气息而不可得。“孝顺”二字,除了“孝”字,后边还跟着一个“顺”字,有时候,孩子因“孝”而忽略了“顺”,反倒加速老人生命的枯萎与凋零,这是不能不引起我们警醒的一个具有现实性意义的命题。

作者写了一位苦难的娘的形象。娘先后经历了四次婚姻,从某种角度上说,四次婚姻并不是为了追求感情,而是为了生存。在彭学明如诉如泣却又凄美的笔调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湘西母亲为了儿女是如何忍辱负重、含辛茹苦,让人心酸落泪。

娘为了维护自己孩子的尊严,在“我”多次遭继父儿子——“我”的哥哥一伙小孩暗算、毒打,母亲为了“护短”,经常与别人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我总责怪娘跟人吵架打架,却从没想过娘吵架打架是为了我们兄妹不被人欺负。老年护犊不惜舍命的娘是在牺牲她的尊严来争取我们孩子的尊严,娘是用她身心的痛苦来赢取我们孩子的幸福。我却一点儿也不理解,只是固执地认为娘老跟人吵架很丢人。”

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好好地上学,身患重病的娘二十多年里,如何“缮粮”,如何因丢社会主义的脸而被当作“嫌疑犯”抓起来,读来让人觉得满纸泣血。“每个村庄,每个寨子,娘都会缮上十天半个月。娘是生活逼出的一把梳子,把村庄和田间,一一梳遍。”“久而久之,周围每个村庄和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上布尺有一个半身不遂的女人在缮粮盘儿养女,都被娘感动。”一方面,像许多成长的孩子一样,彭学明为有这样一位母亲感到不解和抱怨,因为娘这么做太伤自己的自尊心,作为一个长大成人的男子汉,“我”不是用男子汉的血性和作为孩子应有的孝心去保护娘,反倒由于严重病态的自尊心而胆怯别人的白眼。更有甚者,自己高考梦想的破灭也变成了对娘无休无止的积怨和仇恨,“火山一样,全部爆发”。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娘’不在。”这一切都是在娘离世之后,彭学明才有了清醒的认识,才真切感受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沉重。众所周知,由于中国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然而然地,国人也就缺少了一种带有鲜明自我批判与反思色彩的忏悔意识。本文的深度之处,正是建立在一种真切的忏悔意识之上。同时,作者对如何爱自己的亲人也提出了一系列天问式的发问,引发我们作更深入的认识与思考。

[读后有感系列]曹文轩根鸟读后感范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曹文轩根鸟读后感范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曹文轩大师,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大作家,他把比喻句变得更生动,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本来是个平常小事,却被大师描写的仿佛身临其境,眼泪情不自禁慢慢地滴了下来…

看到这个题目,让我感到非常诧异,“根鸟”?是不是一只小鸟的故事呢。直到我读完了书心中自有了答案——根鸟是一个人,关于他的一个有趣故事。这本好书中讲述的是在根鸟一次打猎过程中发现了一只白雁,根鸟把白雁打了下来,发现雁的脚上绑着一封求救信,根鸟非常想去救这个写求救信的人,就踏上了西行之路。他这一路,危机重重,遇见了好人,也遇见过坏人,可是最后他还是坚持着找到了求救信的主人。

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大,尤其是在根鸟遇见长脚之后的故事让我难受极了,同时从这件事也表现出了根鸟的天真无邪,长脚一开始看着是个好人,见到穷苦的孩子就给他一大碗菜,请根鸟吃饭,根鸟非常信任他,可是长脚却是个坏人,他故意把根鸟引诱到峡谷,让他干重活,给人们吃忘掉以前事情的果子。我还看出根鸟和板金都非常坚持,根鸟是去找求救信的主人,板金他们家每到十八岁就不会再做梦了,他是去要寻找梦。他们两个不顾别人的嘲笑、讥讽,继续走着自己的路决不罢休。在这本书中,我还觉得其他人物,不论好坏,都对根鸟有帮助,让根鸟变得不寂寞,让根鸟变得更活泼……

我喜欢这本书中根鸟坚持不懈、天真无邪、善良的美好品质,也懂得根鸟在最后大哭一场的心情,他在完成自己目标的时候都会回想起经历的困难。也让我知道了要找准一个正确的目标,坚定自己信念,通过努力刻苦的付出,才能获得成功。

[读后有感系列]《科比:黄金年代》读后感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系列]《科比:黄金年代》读后感”,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我是传奇

我是科比·布莱恩特,这是我的故事。

每天我都想象自己是圣殿骑士,在篮球的疆域里无限驰骋,篮球就是我的武器,进攻时我如庖丁解牛般腾挪晃动,寻找最佳时机,一旦出手,我便在空中欣赏球如飞火流星般划过美丽的弧线钻进球框,而场边汹涌的人潮也无法干扰我冷静的内心,冷酷到底就是我,我就是“黑曼巴”。

从小,篮球就与我结下不解之缘,我的童年除了陪伴在家人身边,就是观看NBA录像带和在球场换汗如雨。多年以后我更深刻的意识到,从那时开始,篮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不可分割。我废寝忘食地研究如何过人,摆脱,虚晃,假动作,投篮得分,并不知疲倦地模仿练习伟大NBA球员的经典动作,因为我知道不远的将来我将施展浑身解数冲击圣殿最高荣耀,每天,篮球和梦想都是我最好的陪伴,我慢慢将自己和篮球融入了一体,我经常根据对手的特点使用自己的进攻方式,但通常只用一两种方式便可以解决战斗,而篮筐也在我无数次的投篮练习中变得硕大无比,得分通常唾手可得。

1996年,我决定直接进入NBA,靠近一个个现役以及退役的偶像和传奇,而我梦开始的地方是洛杉矶湖人队,曾经不朽的王朝,那一年我18岁。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技巧不再决定一切,这里从来都不缺少才华横溢的天才和天赋异禀的野兽,还有些篮球智商惊人的大师,他们就像是横亘在眼前的一座座大山,绵延不绝,事情开始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最初我会感到自己被汹涌的攻势卷着,会找不到方向,而谁也不会主动给一个刚满18岁的黄毛小子传球,一切需要自己去观察和争取,我的菜鸟赛季大部分时间都在板凳席上度过,我不停的观察思考和研究场上球员,对比自己的不足以及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技术动作,慢慢地我的上场时间在增加,我的手感更加柔和自然,脚步也同步到了最快节奏,还有这一年我决定参加全明星赛的扣篮大赛。这是我的拿手好戏,拿着球助跑然后起飞将球大力扣进,我不知道自己能在空中滑翔多久,但他们给我一个称号“小飞侠”,我觉得还不错,飞翔的的感觉很爽,同风而起,扶摇直上。

1999年菲尔·杰克逊来到湖人队执教,我遇到人生的伯乐,也许命运的轨迹从那时开始改变,杰克逊人称“禅师”且将进攻三角战术演绎的出神入化,最重要的是,他曾带领我的偶像“飞人”乔丹创造了公牛队的三连冠。经过几年的稳步进步,我已经成为了联盟中最好的得分后卫之一,而我的搭档鲨鱼奥尼尔也正如日中天,毫无悬念地,1999至20xx年我们联手豪取NBA三连冠,但人们倾向于认为那是鲨鱼主导的胜利,这是我无法忍受的,我急需一颗真正意义上的总冠军戒指,我开始打自己的篮球,鲨鱼开始不满了,抱怨我出手次数太多,融入不了团队,但他和世界都忘了,争强好胜的我从来不会臣服于任何人,我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战斗,很多时候鲨鱼被多人包夹,他只需选择传球,而更重要的是,我还年轻,技术已至巅峰,那段时间在我眼中除了攻击篮筐再无他念,我记得在对阵猛龙的一场比赛中,狂砍81分,令对手闻风丧胆,我成了篮球丛林中的“黒曼巴”,勇猛好斗,速度最快,攻击性最强,无论通往王座的征途是否荆棘遍布,黑曼巴从不退却,从不放弃,从不逃遁,忍辱负重,绝处逢生。

后面的故事大家应该都听说了,鲨鱼游走迈阿密热火,并和“闪电侠”韦德一起捧起了他的第四座总冠军奖杯,我祝贺他,同时开始酝酿我的夺冠之路。我是冷兵器时代的骑士,我好斗而残忍,我意志坚韧无所畏惧,我夜夜浴血厮杀,我用毫无道理的进球摧垮着对手的意志,但即使如此,我的球队却容易败在最后时刻。当我精疲力尽地,愤怒地看着我的队友时,却读出他们眼中的淡漠,仿佛在说“这是科比一个人的球队”,禅师也常告诫我要成为领袖,而不是独行侠,当我屠戮过大部分球队,尝遍世间百味后,我决定用更聪明更高效更直接的方式,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与世界的和解。我学会了伏击,而不是冲锋;我磨练出背身跳投,而不用直捣黄龙;甚至我的脚步更出神入化,一如当年“大梦”的梦幻脚步,使对手防不胜防;我的出手变得干净简练,选择出手时机也更加合理;防守端,我计算着对手的可能行进路线,贴身防守,断球,以及空中的盖帽;场上我会更耐心组织一次次进攻,我完全可以吸引更多防守火力,分球给机会更好的队友,我突然很享受这种比赛节奏,转变为指挥官或暗夜杀神,当然对手同样非常聪明,我们针锋相对,成就彼此。

同时,我迎来了一位非常重要的队友,保罗·加索尔,我们彼此欣赏又配合默契,20xx年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杀入总决赛但倒在宿敌波士顿凯尔特人前,但我清楚的知道,全队已磨合完毕,胜利的曙光已在眼前。接下来两年,我们马踏天下,所向披靡,夺冠和卫冕之路水到渠成。

离上次总冠军已经过去整整️九年,但我心里始终住着那个倔强的少年,他深爱着篮球,从未看到过这隧道的尽头,只看到自己一路飞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