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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8-06

逃离读后感(精选8篇)。

闲暇之余我们都喜欢阅读,作品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是著名作者的作品。当我们读完作品后,光思索还不行,我们需要认认真真的写下来,你领会了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小编为您准备的“逃离读后感”让您眼前一亮,祝你能够应用这些知识到学习和工作中!

逃离读后感(篇1)

高一前的暑假,一天晚上,我已经忘记为了什么和我妈争执,歇斯底里的她和歇斯底里的我,我那么讨厌向别人表达他们理解不了的自己那部分。不想和她吵,心里的失望愤怒以及想远离的声音五百分贝的膨胀着,我妈没能抓住我,我冲出门,身上只有十三块钱了,没带手机,打了个车去了市中心广场。

快十二点了,广场上只剩醉酒的人,我有点儿害怕,就去了旁边的肯德基,想在那凑合一晩。兜里还剩四块钱,不够买一杯冷饮也没有遇到小说中会给我买一杯热牛奶的人。我买了个甜筒,坐在窗边慢慢吃。夜生活并不丰富的小城,凌晨外面已经没多少人了。偶尔有两辆醉驾的车,从玻璃窗外飞快的驶过。

寂寞的车灯和孤单的路灯,肯德基里看起来暖暖的黄色灯光,手中的甜筒,因冷气太足而渐渐冰冷的脸颊和双肩。我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没觉得害怕,开始乱想,想我爸妈睡了吗。其实我知道没什么大事儿,但当时就觉得特委屈,真的。我觉得谁走到哪一步都不容易,我没经历过我理解不了他们的愁和苦,我活的当下也有我自己的愁和苦啊!

人生的每个瞬间都不同,它们怎么能相比呢!我数着,走过去六个人,一对小情侣互相搂着,三个喝醉的男人,一个从出租车上下来急匆匆的女人--身材不错,长卷发飘飘,我没看清脸,起码是个背影杀手。我目光追着那女人渐行渐远,慢慢舔着手中的甜筒,舌头都冰了,视线里闯入第七个人。

一个男人,很高,好像是眼熟但我没看清他就急匆匆冲过去了。他突然转头,看见我,一愣又急匆匆冲过来,冲进肯德基,冲到我面前,确定了是我,什么也没对我说先掏出手机,打电话说姐我找到她了,在肯德基,你放心吧。是我小舅。然后他慢慢在我对面坐下,我低着头。在他打电话的那一瞬间我眼泪就冒出来了,低着头一滴一滴砸在镜片上,眼镜都模糊了。

我不说话,阿诺也没说话,秋虫叫着,树叶被风吹的哗晔响奶荼静静的唱着,栀子花,白花瓣,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她牵住我的手。我们没有校服可披,她的手很涼,我的手也很凉。但很久很久以后我都还记得那种温度,是再也不会有的、从心底逃出来的、被释放被蒸干的温度我和阿诺就这么牵着手,躺着。听了一首又一首歌。

我有些理解班上的男生为什么总想翘掉一节又一节课。上瘾的不是逃课,而是一个不属于你、你也不属于它的环境的自由。当他们坐在不会被教导主任发现的操场的角落,点起手中的烟,烟雾缭绕中夕阳铺遍校园、染黄秋叶在他们心中升起的是当下,还是我们一遍遍假想一遍遍描绘,一遍遍意淫,却依旧触碰不到的未来?

少年亦知愁滋味,是成年后再不会拥有的最青春、最放肆、来自心底而不是来自被逼无奈的生活的最纯粹的愁。

我们回去吧。快放学了。沉默太久,阿诺嗓子有些沙好是不舍得就这样回去,然而脚步没敢放缓,手上收拾衣服的动作也没再留恋。有些事只一次,哪怕一秒,也足够我和阿诺往东边回去,离月亮越来越近,路灯将我俩的身影越拉越长我突然想起谢波的《逃离》:让我们解开心中的骏马,踏灭城市所有的灯光。

叮铃铃铃-放学铃声响起。电影落幕,满室灯光亮起了。

逃离读后感(篇2)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艾丽丝·门罗《逃离》-读后感-高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堂的门口有一棵树,向着横斜里伸展着几根粗粗的树枝,短短长长,树干上随意点缀着些浓淡不一的绿。每每傍晚时分,我从那里走过,看它在夕阳里静静站立,就像站在油画里一般,说不出的朴拙和奇异,天边的山峦有时绚丽有时深沉,仿佛是多变的背景音乐,让它不变的姿态有了韵律,日日为我诠释着风格迥异的美。

有一天,我终于为它驻足,在暮色里出神。学生时代的我们没丰富的生活,书本就是我们的天,不能沉醉却别无选择,按照程式完成了一次一次幼、小、中学生的角色转换,终于可以逃离书卷校园。狂喜远不足以形容心情,纵然有着同吃,同住的上铺姐妹,但各奔东西的伤感怎么也挡不住我们匆匆离去的脚步。踏入绮丽的大千世界,看到生活正热情的招手。逃离的快感如山高,如水长。

快乐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被一阵流浪的风吹远了。

琐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追想生活的时候,它是美的形态,投身其中,才感觉锋芒锐利。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玩笑》中说:“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诱惑,它们拼命的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时,它们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生命有时就是这样的黑色幽默,让渺小的人们难堪无助。

只有逃离,逃离成了我们本能的选择,某个地方,某个人,某项工作,某种羁绊。只要感觉不再需要,不再快乐,我们就变得脚步匆匆,张望起别处的生活,仿佛那里到处闪耀着快乐、自由、幸福、梦想的诱惑之花。可是,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的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命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

生活在我们逃离的背影里开怀大笑,我们早已成了生活的一分子,无处可逃。

开始喜欢旅行,希望别处的风景时时宜人,以为陌生和距离会滤去尘沙,呈现哪怕不真实的美丽。在千山万水中惊鸿一瞥,在浮光掠影中雁过无痕,却是偶尔惊艳,少有惊心动魄,兴味盎然而去,带着些许失落归来。风景区从来热热闹闹,只是没有我们逗留的理由。

心寂寞,世界所以寂寞,花开遍地,有人看到的依旧是满眼寂寥落寞。

想起最心爱的诗歌之一——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羡煞了诗人有那样的勇气,逃出芜杂的尘世,和明月为伴,和清风为友,自由地引吭高歌,仿若遗世独立,静美之至极。可在那幅想象的图画里,我常常咀嚼出百般的孤独。在空旷的世外山谷里只身独处,竟让我有些不寒而栗。纵有推窗邀月的情怀,纵有把洒临风的洒脱,能够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牢笼藩篱;可以逃离现实的喧器,终逃不过那漫无边际的寂寞命运。生活的网无处不在。看着眼前这棵奇异的树,我明白,无需逃离。被刺痛着,也要承受。琐碎和锐利只是生活的假象,犹如玫瑰的.刺,扎手之后是芬芳的娇艳。

与其逃离,不如归来。

逃离是一种懦弱,沉醉却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就像那棵树,独自站立,也可演绎风情万种醉了路人。生活不在别处,它躲藏在我们的心里,微笑着等待我们转过身来。

早已不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何时了,只记得曾经很为作者优美的文笔所打动。譬如那句“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的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命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还有那句“琐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真的是太美了,至今我还在深深地崇拜着那位有着一双巧手和一颗玲珑心的作者。昨天偶然又一次见到它,却有了新的感受。

作者讲道,她曾经快乐地向往着逃离生活,而又一次次悲哀地发现生活总是会在她自认为成功时突然发出笑声,告诉她,我们已经成为了生活的一分子,早已无处可逃。逃离,出走,旅行,带回来的总是失望,远处的快乐总是虚幻的,只有选择归来,归来才是拒绝寥落的唯一方法。我就想了,曾经我不是也有和作者一样的经历吗?总是对生活不满意,总是要去向往着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总是向往着逃离本来的生活,逃离那些认识自己的人,逃离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总想追逐自己理想中的完全自由。后来考上大学了,以为一切愿望都能够实现,什么自由,快乐,全在自己掌控之中。理想的秋千仿佛已经荡到了它生命的最高处,但最后却发现,原来,没有了曾经习惯的忙碌,生活就变得无聊了起来,曾经在幻想中快乐地做着自己喜欢的事的情景却没有一点要出现的迹象。甚至发现自己都不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从前的那些爱好和兴趣,如今却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成天只有无所事事。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样的生活,也许唯有“没头的苍蝇”差可比拟吧。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曾经听一个同学说过:“什么自由啊?没有了发挥的空间,就成了无聊。”真的很对啊!

欲逃无路,唯有归来。真的只有归来,生活的网无处不在,逃到何处皆有它的身影,归来便是出路,唯有归来才可能远离平庸和彷徨。那句古词讲的好:“归来也,着意过今春。”春色如画,何须逃离?不妨留住脚步,尽情欣赏。深入生活,品味生活,再来溶自己于生活,便会时时看到生活的微笑。那便是生活的真谛,亦即是生命最佳的归宿。

逃离读后感(篇3)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梭有句名言:动物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类社会的价值取向与奋斗目标,无数人为自由奋斗、献身。读完尤里。帕夫洛维奇。卡扎科夫的小说后,我明白了动物生而自由,渴望自由。

这篇小说讲述了一只从小生活在马戏团的老熊特迪,早已厌倦了莫名其妙的演技生涯。一个偶然的机会,它逃出笼子,走进森林。虽然他没有任何丛林经验,时时遭遇危险,但它凭借着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和热爱,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在特迪逃出笼子,渐渐地熟悉了丛林生活后,书中有这样一段描写:“它已经完全不是从前的特迪了。它似乎正在重新理解生活的意义,和过去做最后的告别。它没有向公路上的人们走去,也没有表演它在马戏团学到的任何一个滑稽节目,只是在那里默默地思考着。后来,似乎什么东西又回到了它身上,又好像丢掉了最后一个重负,它把同人类社会联系着的最后一根纽带斩断了。”我想它理解的生活的含义正是“万物生而自由”!经历了自由的丛林生活后,它明白了以前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生活,以前的生活不是它想要的生活,它不该过那样的生活!它理解了自由的伟大和珍贵,理解了丛林的自然法则,理解了生活的伟大意义!虽然,它的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虽然,它的童年蒙上了被人类控制的阴影;虽然,它的童年是压抑而痛苦的;但是,它已经脱胎换骨,这真是一件令人欣喜又感动的事情!

读完这篇小说,我不禁感慨:任何动物的内心深处都是渴望自由的!然而,现在仍有许多动物从未获得过自由,没有体会过自由的美好,甚至已经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了。这是一件多么可怜又可悲的事情啊!人类和动物共同拥有这个世界,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深入人心,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在这里,我想说:强迫动物登台演出,粗暴剥夺动物的自由,对动物来说无疑是变相的奴役和摧残。尊重动物,善待动物,赋予动物享有自由的权利,才是对动物极大的保护!

正如书中所说:自由是一个伟大的东西!它像太阳,像巨大的星空,像迅速奔腾的河水,又像是温暖的`和风!不惧怕谁,也不用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既是老熊特迪对比自己前后生活发出的感慨,又是无数动物最卑微的愿望!动物生而自由,还给动物自由吧,让我们的大自然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逃离读后感(篇4)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

逃离读后感(篇5)

今天,我在《开心学堂》里面看到了张杰写的一篇文章《逃离地球》。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了作者一个奇怪的梦,表达了他希望人们保护地球的迫切愿望。在作者梦中,由于污染的加重,大气层中的二氧化碳急剧增加,全球气候越来越暖,导致了南极冰川融化与消亡,而冰冻在南极大陆下的史前病毒随之解封,混杂在海水和空气中向全球传播,地球上的物种受到感染后逐渐消亡,最后人们被迫逃离地球。

这是一篇科幻小说,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却时刻发生着类似的事情。由于人类的贪婪、以及无限制的掠夺,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美貌,乱砍树木使得森林面积逐年减少,造成水土流失形成沙尘暴等气候;不断的排放着的汽车尾气,使地球温度逐年升高,空气也不再清新;生活垃圾的乱扔、工业废水的排放使清澈的河流、湖泊被严重污染,生态链也严重失调,使得动物、鱼儿、昆虫们无家可归濒临绝种……

在我们生活的班级里,同样也存在着不爱护环境,不节约资源的不良现象,例如:仅仅写了一两次的铅笔掉在地上就不再捡起来继续使用、纸巾到处乱扔……

如果我们再不纠正我们的行为,那么我们的班级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的地球将会资源枯竭,面临灭顶之灾。到那时候,我们就会像小说里所描述的那样,不得不逃离地球了。为了不让那一天真正来到,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过低碳生活,爱护身边的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逃离读后感(篇6)

今年寒假读了沈石溪主编的动物故事《逃离马戏团的熊》,这个故事直接和动物的心灵进行对话,为我们深度剖析了动物的内心世界。

这个故事的中心就如卢梭所说的一句话:“动物生为自由”,人是如此,动物也是如此,特迪是动物园里的一个老演员,他是一头棕熊,从小学会了表演,它会骑车,敲鼓,学会了取悦观众,因为这样可以填饱肚子。虽然它有时候也想发脾气,但它知道那都是没有用的,所以就放弃了挣扎,特迪在动物园里日子过得比较滋润,因为衣食无忧,但是人们在自以为善意与它们相处的同时,忘记了它们最渴望的是自由。

有一天马戏团出去演出的时候,在喂食的途中,管理员忘记锁笼子的门,在特迪走出笼子以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一次一次的人类枪下逃生,在森林里,特迪缺少野外生存技能,可能饥饿就是最好的老师吧,特迪一次一次的学习如何捕食。最惨的时候它的脚被枪打伤了,在那一片最熟悉的领地被一只比它大的熊驱逐了,还有在驯鹿生活的地带,数次被公鹿挑衅。可特迪是一只成年的熊,野性的呼唤让它不断地找回自己,它在不断的让自己变得强大。最后它打败了公鹿,那一片领地变成了它真正的家,它成了那一片领地真正的王,冬天来了,特迪开始享受它在城市里没有的冬眠时光。

对于特迪来说,我觉得它是幸运的,因为它是一头成年棕熊,有着自己天生的森林生存优势,要比温室里的花朵更适宜在野外生活,野外的生活虽然是需要拼搏的,但是那至少是自由快乐的,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呢?

逃离读后感(篇7)

从逃离中找到出路

人生是起起伏伏刺激的过山车。在冲到最高点时心情澎湃。带点小紧张,小小的手足无措,可是当你摔进了低谷时,你是否自暴自弃,一蹶不振,你可想过,一次低谷,正是你蓄藏能量,在为下一次的上坡作准备。起起伏伏中,我们明白了许多。

黑暗中挣破茧

那条条的毛毛虫,绿油油的怪吓人的,当它们的寿命已尽时,会吐丝结茧把自己团团围住,在黑暗中静止,慢慢地等候,逃离了外界的纷扰,只是静静思考等待中,它破茧化蝶,扇动着美丽的翅膀,骄傲地飞翅在空中,只一瞬,我便觉得那绿虫是聪明的动物,它隔绝外界的一切,在安静的环境中放空自己,以便获得生命的延续。在挫折面前,阿娜绚丽彩虹是最美的出路。

失败后点亮心

他是一位失败的统帅,在率领残兵败将溃退到一个小岛后,他沮丧地呆坐于一个破旧的房间里,品尝着失败的痛苦。墙角有一片密密麻麻的蜘蛛网,他没好气地挥剑斩断那些蛛丝。随即,他惊奇地看到:一只蜘蛛出现了,它爬至断头的网线前,重新编织自己的家园。他再次弄断那些蛛丝,而蜘蛛毫不气馁,又从网线的断头处继续编织。

这位统帅就是威灵顿将军。在失败的关头,那只蜘蛛点亮了他的内心,使他重获信心是最好的出路。

低谷下重燃梦

寒假里,在中国炙手可热的综艺节目《我是歌手》中,当韦唯淘汰后,她自己说:人生是在一次次起起伏伏中度过的,有上坡,也有下坡,在上坡时必然开心,但不要因在下坡而伤心,在下坡时要蕴藏能力为下个上坡做准备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回想着与我心中不谋而合的话语,内心一片感动。顿时,感谢上苍,让你,我,他,她都可以在低谷中重燃梦想,那坚定的目光,坚强的勇气是最棒的出路。

起起落落中,我明白了:哭,并不代表我屈服;退一步,并不象征我退输;放手,并不代表我放弃。逃离,有人说是怯懦,胆小,但谁说那不是一种智慧为这时的困境寻找一个出路,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出口。

逃离读后感(篇8)

今天,我又重温了一下妈妈给我买的书――《我是淘气女生之逃离学校大作战》。这本书里讲的是淘气女生伊丽莎白的故事。

伊丽莎白是个调皮的女生,她的爸爸妈妈很疼爱她。可她实在是太顽皮了,都一连气走了六个家教,所以她的爸爸妈妈才让她到威特利菲学校上学。可是伊丽莎白太不喜欢上学了,在临走时她对她的小马、小狗和钢琴发誓,一定要在那里使劲淘气,让校长快点把她”遣送“回家。等她到了威特利菲,就给两位女校长起了个外号,叫“美女与野兽”。她拼命地跟老师作对:上课不好好听课、在上课时拿纸团砸别人的头......在第一次学校开的”大会“上,她对”上交自己的所有零花钱,每人一个星期都只有二十元花“感到十分气愤,但她在台上两位”会长”的监督下不得不交出了自己的所有零花钱,因此她下定决心要多干点坏事,让校长把她赶回家。可是,她又慢慢喜欢上了威特利菲学校,慢慢结识了新朋友、喜欢上了学校里的许多课程......

你还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吗?那就快来看看这本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