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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发表时间:2022-11-28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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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1000字精选


高分作文网精选专题推荐:“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1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2

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读后感·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3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4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5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6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7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读后感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读后感分享]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一口气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总是这么质朴、写实!

哀民生之多艰,却也有着满满的温情!

虽然一如既往的有困苦,有压抑,但是比《活着》还是好多了,起码都没死,不会压抑的人踹不过气来。而且本书对爱的刻画更加缓解了现实的残酷感。

我都以为许三观会卖血卖死,竟然奇迹般地没有这么写,最后年老了,身体依然硬朗,一家人也其乐融融,算是手下留情了,没甩开膀子刻写生活的残酷!然而生活本身却不会手下留情,如阿方,如根龙,最终都是被残酷的生活给击垮!如若在现实中,恐怕结局也不会比这好多少!

余华的作品从来不是为了歌颂苦难,在《活着》中,利用一次次的苦难刻写了一个打不倒的福贵,苦难不会击垮我们,能击垮我们的只有自己,意志崩塌了,希望破灭了,人也就废了!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也不缺乏苦难,生活本就如此,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但是在本书中,纵然有生活的苦难,有被迫卖血为生的残酷,却也掩盖不住爱的光辉!因为有爱,有温情,有希望,许三观在苦难中艰难前行,并最终挺了过去,熬过了黑夜得见黎明!爱与希望,犹如精神食粮,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热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范本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热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范本”,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生活有太多无奈,有太多琐碎,有太多事与愿违,也有太多不得不。

这本书就是一个一个发生在许三观身上的卖血事件串联起来的,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许三观的卖血记,可以说是底层百姓生活与中国社会不断发生变化的一个侧影和生动体现。

小说读起来是很快的,这本书也是如此。读完之后,反复咀嚼,终能品出些什么。我思来想去,应该是这几个词吧,尊严、人性、平等、生活、生存。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活,他选择卖血。为了尊严和追求平等,他选择卖血。

对了,许三观为什么是卖血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目的呢?或许,在他眼里,卖血是最直接,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赚钱方式了。卖血前,喝上几大碗河水,据说会让血液变淡,实在喝不下,那就吃一口盐再接着喝。撑圆了肚皮走进医院,来李血头跟前,敬上二斤白糖或者一条香烟,抽完两大碗血后,一盘炒猪肝,一壶热黄酒就算把血给补回来了。不得不说,成本的确很低了,河水、黄酒、一盘猪肝就是标配了。两碗血换回来35元,这在五六十年代可不是小钱了。

实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之五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实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之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真情真意、充满善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许是仅有的十元钱)借出。在林浦,许三观冬天喝河水时,河边的居民主动送热水。在百里卖血后,许三观因体质弱无法行走,街上的人及时将他背到宾馆,为他盖上四条被子,并帮助许三观买面条吃。这都在一定程度,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善良。

此外,许三观在船上阻止来喜兄弟到继续卖血,并告诉他们尽量不要卖血,除非特别缺钱,至少间隔三个月再卖血。来喜兄弟把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帮助许三多换钱给一乐治病。来喜兄弟为给许三观省钱,谢绝让许三观请吃炒猪肝喝黄酒,道别时,并邀请许三观去做客。萍水相逢、善意相处、真言相赠,美哉美哉。

面对种种困境,普通平凡的许三观没有抱怨,没有通过偷、抢等不正当途径弄钱,他始终坚持善良,为了家庭的维持、为了亲人的幸福、为了度过难关,他一次次去卖血,卖血所得的报酬,勉强帮许三观度过了当时面临的困境。

许三观一次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力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宁愿苦着自己,也不能苦着家人。他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也是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合格的公民。尽管他普通平凡,尽管他能力不大,但他始终坚持善良原则,勇于面对各种困境,不消极,不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去解决问题。或许,这才是我们要从《许三观卖血记》中吸取的正能量。

[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之四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之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读后感推荐] (作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之三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读后感推荐] (作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之三”,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