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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之五

发表时间:2022-09-06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实用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之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真情真意、充满善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男主人卖血为主线的一部小说。许三观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面对生活中一次次困难和打击,他一次次用卖血去换取金钱,帮助他度过当时的难关。他卖血大多是为了别人,为了妻子、为了孩子、为了私情、为了家庭等,很少为了自己。

许三观第1次卖血的钱帮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为赔偿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并保住了他全部的家当。第3次卖血是为了私情,为“报答”林芬芳。第4次卖血是看孩子们饿的可怜,卖血带家人去吃面条。第5次卖血是因一乐下乡插队生病,卖血帮一乐改善生活。第6次卖血为使二乐早日回城,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随后因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为救一乐,他沿路多次卖血。最后一次卖血是他突然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去医院卖血,但因年龄大,遭到年轻医生的侮辱,卖血被拒,没有卖成。

卖血被拒的许三观伤心万分,哭着在大街上一圈接一圈走,他感到自己被时代所抛弃,感觉自己像一头被抛弃的老黄牛,感觉自己再无用处。但他的妻子却一件件地诉说着他为家庭做的贡献,在他妻子和儿子的心中,他依然无可替代。

除了卖血帮助家庭和亲人外,许三观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家人、对儿子深深的爱。如:饥荒时刻,妻子多煮了一碗粥加糖为他庆祝生日。许三观却把粥让给自己的孩子喝,只让孩子们给他磕头当寿礼。如:他卖血的钱一开始不舍得给一乐买面条吃,但找到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后,最后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当他们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时,他不再骂一乐,并对一乐突然变得特别温柔。如:许三观为了二乐的工作,卖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并舍命陪二乐队长喝酒。主动让粥、特别温柔,舍命陪酒,说明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深深地疼爱着他的儿子们。

如:许三观为了救一乐,被迫多次卖血。在大冬天,他走到有积雪的河边,用碗端起冰冷刺骨的河水喝,一碗接着一碗。因卖血导致他全身发抖,盖了四床棉被还感觉冷。在松林,他为了多卖血筹钱,抽血过频过多导致自己晕倒,差一点把自己卖死。面对逆境,许三观没有抱怨命运,也没有抱怨儿子,尽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了许三观对亲人的爱之外,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展示出了自己真善美,如:二乐发现一乐生病,在冬天的风雪夜,背着一乐走了一个多小时,脱下自己的棉袄给一乐盖上,并在风雪夜再次狂奔为一乐取被子。一乐得病后,许三观找三乐借钱,听到一乐有重病,三乐把仅有的12元钱全部拿出来交给许三观,这都展示了深深的亲情。

许三观找方铁匠借钱,方铁匠干脆爽快地把口袋里的十元钱(或许是仅有的十元钱)借出。在林浦,许三观冬天喝河水时,河边的居民主动送热水。在百里卖血后,许三观因体质弱无法行走,街上的人及时将他背到宾馆,为他盖上四条被子,并帮助许三观买面条吃。这都在一定程度,表现出来人与人之间的善良。

此外,许三观在船上阻止来喜兄弟到继续卖血,并告诉他们尽量不要卖血,除非特别缺钱,至少间隔三个月再卖血。来喜兄弟把自己身上的血卖出,帮助许三多换钱给一乐治病。来喜兄弟为给许三观省钱,谢绝让许三观请吃炒猪肝喝黄酒,道别时,并邀请许三观去做客。萍水相逢、善意相处、真言相赠,美哉美哉。

面对种种困境,普通平凡的许三观没有抱怨,没有通过偷、抢等不正当途径弄钱,他始终坚持善良,为了家庭的维持、为了亲人的幸福、为了度过难关,他一次次去卖血,卖血所得的报酬,勉强帮许三观度过了当时面临的困境。

许三观一次次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尽力把自己的家人照顾好。宁愿苦着自己,也不能苦着家人。他是一位合格的父亲,也是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合格的公民。尽管他普通平凡,尽管他能力不大,但他始终坚持善良原则,勇于面对各种困境,不消极,不抱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时去解决问题。或许,这才是我们要从《许三观卖血记》中吸取的正能量。

延伸阅读

【热门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高中生(篇三)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热门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高中生(篇三)”,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读后感借鉴]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一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读后感借鉴]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一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还好,许三观还活着。还好,许玉芬还相陪到底。总算舒了口气。

许三观的三观确实很正。书间夹杂的书友评论说“许三观愚蠢的固执,对一乐狠心,自私,那个时代人思想真可怕”

我一点也不这样认为

如果不能理解人物的所做所为,肯定没有站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人物身份的角度去感受那个世界。以当下发展相对成熟的思想产物看待过往,觉得无法接受甚至有所鄙夷,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然,抱着这样一个角度去读书,也读不出个所以然。

许三观除了带了当时社会思想的烙印外,他无私,善良,正直,有原则,在有事情的时候能像个男人一样担起责任,为家遮风避雨。仅第一次是好奇卖了血,给自己取了媳妇用。后来每一次都是在被生活逼得没办法了,为了别人去卖的血。尤其是在最后几次,为了给一乐看病,简直是不要命,年过半百,随时都要挂的一副样子。有评论说“许是愚执,把卖血当成营生,什么牺牲健康换钱”拜托,家境没办法改变,一个闹过饥荒的工人把家底都刮出来完了,一路卖血到上海,就为了还在等待救命钱的儿子。

还有在妻子遭到批斗,许三观对待妻子的言行应该是老公典范了吧。这种男人放到现在分分钟被抢光,好嘛

许三观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自行体会

[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写作示例)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写作示例)”,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许三观是一个很单纯的人,说起单纯,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许三多。记不得从哪里看到说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人有好坏之分,其实轻易就下判断说这个人好那个人坏,这种做法有点片面了。

说人是好人,因为他在做好事,那坏人做好事的时候,不能说他是好人吗。世界并非非黑即白,而是存在很多中间状态。说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要根据当时的情景判断。好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坏人也未必一直都是坏人。扯的有点远了,还是说回许三观的单纯吧。

许三观有着朴素的善恶观,他相信好人会有好报,坏人会有天惩。他不会详装大气去原谅一个人,也不会冷眼旁观别人的灾祸。小说大致有两条线索,一是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经历,第二条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的和解。

许三观在一乐九岁时才发现,这个孩子其实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何小勇在许玉兰结婚之前种下的种子。打这以后,许三观就对一乐疏远了许多,并撺掇着让一乐认何小勇做爹去。

直到饥荒时期,许三观带着一家人去吃面却让一乐买个红薯吃,一乐伤心得离家出走,被找到时许三观带他去吃了一碗面,自此,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算是坚定了-即使这不是我的亲生儿也是我最亲的儿。而跟许玉兰矛盾的化解,得算在家中开许玉兰的批斗会,许三观坦白说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自己跟林芬芳也有过一次,他跟许玉兰其实是一路人。

总体而言,《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其实很像,讲述的都是小人物在时代大潮中的普通又不普通的生活,正像彼时的我们,没有波澜壮阔,只有微风细雨。

教你写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之二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教你写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之二”,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没有人是轻易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许三观,处在社会最底层,在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一次又一次地卖血,救了每一次急。最后血头说你老了血没人要了,许三观却哭着在大街上走,想着以后家里遇上困难了怎么办?心里那个疼痛啊,每次卖血,都去喝足了水,肚子和膀胱撑到无法再撑,撑到走路都歪歪斜斜,就以为喝进去的水能淡了血,能多卖一点。“一盘炒猪肝,两两黄酒,黄酒温一温”没有文化,真的就以为吃了这顿,卖出去的血就补回来了,看的好揪心

文中出现的卖血:第一次卖血,因为身子板结实;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破了头;第三次卖血,因为林芬芳大胖子摔断了腿;第四次卖血,因为荒年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第五次卖血,因为骨瘦如柴的一乐要再次回乡下去工作;第六次卖血,因为要请二乐的队长吃饭(与第一次卖血隔着不到一个月);第七次卖血,因为一乐肝炎病了要去上海医院;第八次卖血,在百里,距离上次在林浦卖血仅三天;第九次卖血,在松林,卖了400,晕倒后,抢救输了700。..吃了苦中苦,也算是活出了个结局。

2022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之一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之一》,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刚开始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系列的高度评价时,并没有在意,只知道这是余华很有名的一本书,之前想拜读却一直没时间,今晚想起来想着睡前看一看,这一看就忍不住看完,居然都凌晨三点了。现在才觉得那些评价真的不是虚有的,暂时想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是太有感触。

看《兄弟》的时候看哭了,看这本书时,有着同样的感觉,不过忍住了,还是没有《兄弟》里面那个宋啥来着,被打死的场景悲惨。也许也是因为之前看了两部余华的作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它们有很多的共通之处。

黑暗背景下,将劳苦农民的苦难史聚焦在一个家庭里,这个家庭的小孩总是那么承受着不符合他们年龄段的苦难,这种家庭既愚昧无知,却又勤劳善良。悲惨得深刻,可怜得心痛。

他们想寻求一条出路,这条路布满各种辛酸苦楚,在最终找到出路的背后,这条路却早已被泪,被血,被命铺满。许三观好的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寻求这生活之出路:为玉兰,为一乐,为二乐,为家庭为生活~~

其实,当这种卖血成为一种“习惯”时,也挺恐怖的,文章最后,许三观“小清新”地回忆过去,回忆卖血的同伴,想再次为了自己而卖血时,却发现六十多岁的自己被这个“行业”抛弃了,“引以为傲”支撑生活的“资本”被唾弃了。那也是一种来源于自己内心的“苦难”吧。

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乐被许三观区别对待时,说的那些狠话,做的那件狠事(烤红薯与阳春面),我自己看着就觉得太过于绝情,但一乐自己却没有说太多很悲伤很失望的话,他心理太过于强大,能去承受这一切,虽然离家出走也意思意思地反抗,但是,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也太“成熟”了吧。好在人性总是善良的,许三观骨子里还是爱着一乐。呃~一乐这个身份太戏剧性了,增加了不少看点。

话说,貌似不是还有什么人血馒头,许三观被杀头啥的,老汉用许三观的血蘸馒头救儿子?那个是啥版本?难道看了假书?

[跟我写读后感] 《卖米》读书心得1500字如何写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跟我写读后感] 《卖米》读书心得1500字如何写”,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卖米读后感1500字: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知道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谢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小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这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只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一定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不过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同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但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一定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一定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读后感.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么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不过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么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不过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是为杂感。

[精华读后感] 窃读记读后感500字之五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精华读后感] 窃读记读后感500字之五”,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新学期开始快乐,今天学的是一篇《窃读记》我看了之后一种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

作者在放学后,急急忙忙地赶到书店,找到自己以前没读完的书,偷偷地读着。因为她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赶他出去,以后就没有办法再读书了,所以她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装作是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而不可能只看不买。但是她即使不被书店老板发现,也从恐惧,饥饿,到书店的灯亮了,她读了2个多钟头,即使这2个多钟头她没喝过一口水,没坐下歇一会,只是站着读书,但是脚步依然轻松,因为她铭记国文老师鼓励他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文中令我感动的是,小作者竟然抑制住了疲惫和饥渴,依然在书店窃读下去,更表现了小作者喜爱书的那种如饥似渴,也同样体现出了小作者窃读的艰辛。

我也很喜欢读书,每当我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同样会受到鼓舞,小作者从书中吸取的很多知识,她

能爱书爱到可以忘掉自己的感受,这是多么一种忘我的境界啊!

我能有这么好的条件来拿回家读书,而文中小作者却不能光明正大的读书,只是偷偷地窃读,但是却浑身轻松,因为她吸取了很多知识,她的精神得到满足!

我现在有很好的条件去读书,我可以拿回家读,坐着读,躺着读,但是文中的小作者不能,但是她依然反复光顾书店。我一定要向文中的小作者学习,学习她的忘我,学习她的执着,同样学习她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