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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之四

发表时间:2022-10-18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1500字之四”,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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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推荐] (作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之三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读后感推荐] (作文)《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之三”,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篇一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怎么写篇一”,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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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月度读书心得精选 初一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doc》,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转发阅读。

等待了许久,终于等来了这本书——《许三观卖血记》。漆黑的封面,真皮的花纹,书名由白色楷体字印刷在封面上,还有余华的红色签名。整本书的封面很低调,没有过多的色彩和纹饰,与内容的精彩生动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本书的语言通俗易懂,简单粗暴,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当我一捧上这本书时,不到两小时就可以看完,相对于鲁迅先生的作品,余华的小说显得更加让人理解。

现在就是重点,整本书围绕着主角许三观开始讲述,以他卖血为线索。许三观是一个丝厂工人,某天他在路上遇见了同乡的根龙和阿方,对卖血赚钱感到好奇,于是开始尝试卖血,这就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原因。等他们卖完血后,又去胜利饭馆吃炒猪肝,温黄酒,这也成为了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的习惯。

第二次是因为他的初恋,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于是他时隔十年又去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许多补品,却让妻子许玉兰和林芬芳的丈夫感到生气。

然后人民公社化运动结束,许三观以及那个地区迎来了严重的饥荒,许三观不得不去卖血以维持生活。

之后儿子一乐和二乐被遣去农村。当一乐回来时,已经染上了很严重的病,必须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疗。每次卖血需时隔三个月才可卖一次,但许三观为了儿子,隔几天卖一次,一路卖去上海,途中遇到了好心人来喜和来顺,才使许三观没有因失血过多导致昏迷。前前后后卖了四次多。这体现了当时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危害,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等到结尾时,年老许三观回忆起以前的点滴,他又想起炒猪肝,温黄酒。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卖血。但因为人老,身体内死血过多,被年轻的沈血头讽刺“猪血”,只配漆家具。不禁老泪纵横,但却招来三个儿子的嫌弃。但妻子许玉兰对他不离不弃,并斥责了三个儿子,带许三观吃炒猪肝,温黄酒。末尾,许三观感叹了一句,指责了当时年轻人不尊老的行为。

整本书给我很多启示,生动形象的反馈当时的贫困地区的人不得不以卖血为生,使人感慨颇深。

[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写作示例)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推荐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写作示例)”,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许三观是一个很单纯的人,说起单纯,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许三多。记不得从哪里看到说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人有好坏之分,其实轻易就下判断说这个人好那个人坏,这种做法有点片面了。

说人是好人,因为他在做好事,那坏人做好事的时候,不能说他是好人吗。世界并非非黑即白,而是存在很多中间状态。说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要根据当时的情景判断。好人不一定就是好人,坏人也未必一直都是坏人。扯的有点远了,还是说回许三观的单纯吧。

许三观有着朴素的善恶观,他相信好人会有好报,坏人会有天惩。他不会详装大气去原谅一个人,也不会冷眼旁观别人的灾祸。小说大致有两条线索,一是许三观每次卖血的经历,第二条就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的和解。

许三观在一乐九岁时才发现,这个孩子其实不是自己亲生的,而是何小勇在许玉兰结婚之前种下的种子。打这以后,许三观就对一乐疏远了许多,并撺掇着让一乐认何小勇做爹去。

直到饥荒时期,许三观带着一家人去吃面却让一乐买个红薯吃,一乐伤心得离家出走,被找到时许三观带他去吃了一碗面,自此,许三观对一乐的态度算是坚定了-即使这不是我的亲生儿也是我最亲的儿。而跟许玉兰矛盾的化解,得算在家中开许玉兰的批斗会,许三观坦白说自己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自己跟林芬芳也有过一次,他跟许玉兰其实是一路人。

总体而言,《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其实很像,讲述的都是小人物在时代大潮中的普通又不普通的生活,正像彼时的我们,没有波澜壮阔,只有微风细雨。

【热门读书心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高中生(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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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2022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之一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读后感推荐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书心得之一》,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刚开始看到关于这本书的一系列的高度评价时,并没有在意,只知道这是余华很有名的一本书,之前想拜读却一直没时间,今晚想起来想着睡前看一看,这一看就忍不住看完,居然都凌晨三点了。现在才觉得那些评价真的不是虚有的,暂时想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是太有感触。

看《兄弟》的时候看哭了,看这本书时,有着同样的感觉,不过忍住了,还是没有《兄弟》里面那个宋啥来着,被打死的场景悲惨。也许也是因为之前看了两部余华的作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它们有很多的共通之处。

黑暗背景下,将劳苦农民的苦难史聚焦在一个家庭里,这个家庭的小孩总是那么承受着不符合他们年龄段的苦难,这种家庭既愚昧无知,却又勤劳善良。悲惨得深刻,可怜得心痛。

他们想寻求一条出路,这条路布满各种辛酸苦楚,在最终找到出路的背后,这条路却早已被泪,被血,被命铺满。许三观好的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寻求这生活之出路:为玉兰,为一乐,为二乐,为家庭为生活~~

其实,当这种卖血成为一种“习惯”时,也挺恐怖的,文章最后,许三观“小清新”地回忆过去,回忆卖血的同伴,想再次为了自己而卖血时,却发现六十多岁的自己被这个“行业”抛弃了,“引以为傲”支撑生活的“资本”被唾弃了。那也是一种来源于自己内心的“苦难”吧。

记忆最深刻的是一乐被许三观区别对待时,说的那些狠话,做的那件狠事(烤红薯与阳春面),我自己看着就觉得太过于绝情,但一乐自己却没有说太多很悲伤很失望的话,他心理太过于强大,能去承受这一切,虽然离家出走也意思意思地反抗,但是,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也太“成熟”了吧。好在人性总是善良的,许三观骨子里还是爱着一乐。呃~一乐这个身份太戏剧性了,增加了不少看点。

话说,貌似不是还有什么人血馒头,许三观被杀头啥的,老汉用许三观的血蘸馒头救儿子?那个是啥版本?难道看了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