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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笑面

发表时间:2023-05-06

读后感笑面800字模板。

高分作文网专题“读后感”推荐内容。

读后感笑面 篇1

让我感到差异的是它的写法。与以往看的书,《百科全书》或《》那种一抓一大把的介绍书不同的是,我更倾向于把它看成一本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对,一本以记叙昆虫的生活中闲情杂趣的散文集或者是小说。尽管我知道这可能对于原作者亨利?法布尔是一种污辱。

以独特的视角,看所能看见的最细微、最有趣的世界。

是我对《昆虫记》这本书的评价。从内容上来看,我从来没有读过以昆虫来作主题的书,当然我说的书里不包括寓言。我能够感觉的,在亨利?法布尔的书里,所有的昆虫都是它最本质的样子。那是一种没有被人类的想法所捆绑的,昆虫所具备的最自然的样子。它们的世界里没有勾心斗角,只有生存这一种本能。

我不能接受寓言中对昆虫的低毁,毕竟那不是昆虫自己的错,作为同样是生物的我们没有权利去左右他们,毁坏它们的名誉。

这同时久造成了我对《昆虫记》中昆虫原原本本的世界的向往。不被束缚,没有权利,只有生存。我认为那是一种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尽管有厮杀,尽管充满危机,但它永远是单纯的质朴的。

总觉得可以看出些什么,尽管是昆虫,尽管它们的世界是那么的细微。昆虫,其实很单纯,他们就只想着生活、交配、繁殖后代,只要有这些他们就满足了。总是想去它们的世界看看,可能危险重重,但总会有一些新奇的事发生,会是什么呢,不得而知;总觉得可以去看,那个关于昆虫的世界,可能只是一只可以活过一夏的萤火虫,但那总是一种新的冒险吧,会是什么时候,不得而知。

哪怕是一次,就算是透过书,也想去看一看。那个有昆虫的、无法比拟的美好世界。

读后感笑面 篇2

《简·爱》是一本很好看的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简·爱》这本书是英国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成名之作,也是闻名于世的一部小说。她在这部小说中,加入了自己的生活背景,成功地塑造了简·爱这个有理想,有抱负,有个性的女性,深得大家喜爱。

简·爱父母早亡寄居在舅舅家,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来到桑恩费尔德,当男主人公罗彻司特先生家的家庭教师,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简·爱爱上了他。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她想起了罗彻司特先生。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简爱赶往罗彻司特先生住的芬丁,扑到了罗彻司特先生的怀里……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我深信这部着作能带给女性们诸多的启示,同样,它也能成为我们年轻一代在做人哲学上的启示录。它所阐述的不仅仅是面对爱情时,人们应该表现出的尊严,更让人产生这样一个信念,那就是在生活中自尊、自主、自立,让人坚信自己的能力,频添去争取成功与尊严的勇气。

读后感笑面 篇3

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读后感笑面 篇4

我也有一片小小的园子,就像法布尔的荒石园一样。我的那个院子里瓜果飘香,但是我最痛恨的就是那与我瓜分我劳动果实的虫子们。

在我读完昆虫记后,法布尔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我的偶像。法布尔早年与自己贫苦的命运搏斗,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通过读书成为了中学教师,但最终未能实现当上大学教师的心愿。年老后,他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找了一个荒草萋萋的园子。他在那里与他一生所爱的各种各样的昆虫一起度过了晚年,并写成了一本现在还耳熟能详的《昆虫学回忆录》(昆虫记)。他诗人般的语言让读书的人耳目一新;对昆虫的热爱让他还原到书本上的昆虫世界更加真实。

法布尔在他的那个“伊甸园”里观察各种各样的昆虫。有时,在野外观察不方便,他便把小虫子抓起来养在钟形罩中观察。烈日下,贴在被太阳烤的滚烫的地面上观察蝉幼虫在地底的洞穴。洞穴太“庞大”了,填平洞穴至少要一立方米的土。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一立方米的浮土去了哪里。可是他并没有放弃,通过对蝉幼虫身体结构的研究,他发现了蝉把干燥洞穴里的浮土变得潮湿,使土的体积缩小,也更易于出入。

法布尔这样认真的观察不正是因为热爱吗?他对一件事物的热爱给了我很好的启示:平常的工作生活无趣乏味,那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件可以让我们废寝忘食的热爱的事。我想,一个人要是没有了一件热爱的,只是每天重复着为了生计的工作,那他与那些为大自然“打工”的低等动物们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中学生不也应该找到一件热爱的事情吗?

一早上起床,在睡眼朦胧中勉强吃下早饭,有时还要更早起来补作业。一吃完饭就立刻赶着去学校,到学校立刻又要上令人压抑的早自习,早自习与第一节课连着上,下课还要问老师题,一直问到上课。太阳终于升到了天空正中,吃完饭的时间也还是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的。日落西山,大家各回各家。一到家就要写作业写到睡觉(说不定老师还会说是速度问题)。等再到天亮,又是一模一样的一天。

读后感笑面 篇5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godismyye,Imgoingtolivethroughthis,and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No,noranyofmyfolks,Ifihavetostealorkill—asgodismynevergoingtobehungry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读后感笑面 篇6

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留下了无数给人启迪的珍贵作品,而我最喜欢的,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童年》。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住在外祖父家所发生的事情。他本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但是在这段日子里,他的心里只有黑暗、残酷和沉闷。外祖父家充斥着仇恨、自私和贪婪,在这种氛围下,他那天真的心灵被仇恨所侵犯,被自私所缠绕。他生命中唯一的光束,就是他的外祖母。她用爱来温暖阿廖沙,给予他光明。

“我的外祖母是我终生的伙伴,是最了解我的人,她无私的爱是我还有活下去的勇气。”我想着是阿廖沙最想说地话吧!

尽管是这样,阿廖沙的生活中仍然出现了许多悲惨的是:舅舅们为了分割家产不断争吵。阿廖沙的好朋友“小茨冈”也被舅舅们害死了。后来阿廖沙的外祖父忍无可忍,带着阿廖沙和他的外祖母搬到了一个黑暗的地方。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阿廖沙在那度过了无数个早晨和夜晚,他对黑暗社会的认识越来越多。再后来,外祖父家越来越穷,最后终于破产了,阿廖沙的母亲改嫁后,也被他的继父折磨死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感到万分的同情,在高尔基的笔下,写出阿廖沙对身边市民的恶习感到厌恶好憎恨,对友谊的渴望和追求,对丑恶是我的无法忍受和理解,对美好生活的祈求和向往。阿廖沙想要反抗,想要改变,因为他无法理解,他不敢相信这还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他太天真了。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是多么幸福,相比起阿廖沙,生活中的一点点小挫折又算得了什么能?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应该珍惜,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做好每一件事,让自己的生活可以变得更加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