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5-11-11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收藏20篇)。
看完《文明之光》,我深受启发。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还让我思考了科学、文化对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希望大家也能从中汲取智慧,激发对未来的思考与探索。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文明之光四册全部看完了,写一些自己印象更深的内容。
从总体上说这四本书的内容是作者吴军博士自己到过世界各地的所见所闻以及看过许许多多的书籍,一边通过讲故事,讲文明,一边表达自己的想法。对于我自己来说,更喜欢看这种讲故事并发表想法的书,这样的书是非常值得读的。等于浓缩的精华。没有时间看更多的书,尤其是一些英文书,即使有时间也看不懂,看起来也会很费劲。看了这四本书后最大的感受是自己太无知了。
文明之光中的内容包含历史 、地理、 数学 、物理 、化学、生物学等等学科的知识,甚至我觉得还包含了管理学,书中很多的人和故事也反映出一些人的管理能力。
通过看这四本书也让我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我对地理历史不太感兴趣,看了本书反而对历史地理有点兴趣了。
还有书中所说那些博物馆,以及博物馆所展览的东西,如果有机会去了那些博物馆,看那些东西的时候会有更多的收获。
关于文明的一个非常主要的观点就是战争使文明倒退,反而没有战争人类越来越走向文明。就想到中国五千年,每个朝代的更替都是靠打出来的,其实是不利于文明的。反观只有三四百年的美国战争相对很少。
吴军博士说有些人是为了人类做贡献,为文明做贡献,有的人为了金钱利益,有的人为了养家糊口,这些都无可厚非,他们给人类文明带来的远远比自己得到的多的多。
都说大唐盛世,其实宋朝才更有利于中华文明,宋朝打仗少,即使宋朝国土面积相比其它朝代少,看了本书的内容后也很同意作者的这个观点。
说美国的那一章,标题就是谈寸出来的国家,再次说明坐下来谈判,互相合作互相妥协,远比战争有利于文明。虽然最后合作和妥协的结果也不是最完美的,但是不用打仗,更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进步。
谈出来的国家这一章所讲述的人,等于看他们自传的精华版。尤其是杰佛逊的民主思想另人印象深刻,实在是太聪明了。还有华盛顿把总统当做为民众服务的义务,就好比是服务员。大到一个国家,小到如今的一个个社群,社群的组织者更应该把自己当成一个服务员,服务那些群里的人,这样社群才能长久并发展的更好。看了本章才知道NBA球队76人,76指的'是当时的76名会议代表。当年艾佛森在76人队的时候,我还是76人队的球迷呢,当时真是不知道76指什么,也没有百度过,看了后觉得很是惭愧。
看了本章所讲述的人和故事,反而觉得自己生错了国籍(哈哈),干PCB十年了,遇到的不客观的事很多,不就事论事的事情也很多,你给别人提个意见,或者指出别人的错误,别人却记恨在心,时时刻刻想着反驳,甚至是报复。工作的时候经常是在工位上指出同事的错误问题,但是楼道或者洗手间碰到都会笑脸相迎打招呼,可是能理解的人又有多少呢?中国人的客观和对事不对人的观念如果得到普及估计还得很多年。
说中国的垄耕种植法,在当时世界上是多么先进,虽然小时候我也见过我舅种的菜地,但是还是首次知道垄耕种植法有那么多的好处,而且在世界上是那么的先进,可见当时中国的农业领先于世界。
同样也说中国的科举制度在当时已经是比较公平的选拔制度,在当时也是比较先进的选拔方式,好比如今的公务员考试。
意大利美第奇家族的故事更令人印象深刻,这个家族的兴旺长达200年左右,关于这个家族的一些个人的故事,故事里每个人都是一个好的统帅好的管理者,在这些人的带动下,为意大利留下了许多宝贵的遗产。
荷兰人敢于冒险,荷兰的契约精神,这样就奇怪了,为什么荷兰足球队老出现球员之间,球员和教练之间的矛盾呢。
荷兰人的信托责任,有一个故事,当荷兰和西班牙正在打仗,阿姆斯特丹银行居然没有冻结西班牙的白银,甚至当西班牙向他贷款买军需物资时,他还给西班牙贷款了。
还有对为什么南美就巴西说葡萄牙语,其它国家都说西班牙拉丁语的解释,看了感觉自己真是无知,看的书还是太少太少了。
作者的一个观点古今中外历史上,向来是昏君和暴君的数量比明君的数量要多,而将一个国家命运寄托在国君一个人身上的结果,就是繁荣和衰退不断的交替。
关于金字塔印象最深的一句谚语: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怕时间,而时间害怕金字塔。
说牛顿说到我们当下的文科教育,因为在灵活性很强的文科考试中总是要求学生遵从教科书里面的一家之言。
说华尔街,关于金融方面,就是通过慢慢的博弈而规范起来的,相比中国现在在股票市场的不规范,当时的华尔街比我国的股市更不规范,作者也说相信再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股票市场也会发展的更加规范。凡事还是应该往好的一面看和想。
关于创新主要说了青霉素的发明,记得在智能时代那本书里,说人的思维的时候也拿发明青霉素来举例子了。
还有关于反垄断,虽然让一些非常伟大的公司发展落后甚至破产,但是却让更多的企业成长起来,有更多的技术创新,中和一下的话,还是反垄断法的出现更加有利于创新,有利于人类文明。
说联合国是个平台,常看NBA,NBA联盟也就是一个平台。
说好莱坞和硅谷,发展阶段,都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完全靠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反观中国的科技园完全是政府划分出来的。
搞旅游的人应该按书里的内容,做几套旅行方案,也许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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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躺在床上的睡不着的我,脑海里总会浮想联翩,想象着家长眼中的好孩子的模样。当我读到《我要做个好孩子》的时候,我知道了原来做个好孩子的孩子并不是很难。
《我要做个好孩子》既是一本描写真实生活的小说,又是一部富有儿童情趣、文学气息的作品,内容十分贴近我们的生活。
在书中,金铃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小学生,虽说长得挺胖的、成绩中不溜秋,但是个积极进步的好孩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金铃身高力大,常常替别人打抱不平。在强化班里发生了"扔垫子"事件,由于于胖儿胆小怕事,金铃被诬赖成肇事者,受到了邢老师的严厉批评。金铃替别人背了黑锅,心中特委屈,可她坚持不让妈妈帮忙,要求自己处理这件事。最后她冷静地运用自己的韬略不动声色的把这件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令当编辑的妈妈刮目相看。她就是这样坚持真理,富有正义,令人敬佩。
金铃自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无家可归的孤儿领回了自己的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还把幸幸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第二天她早早起床为幸幸穿衣服。这个平日被妈妈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孩子,居然也担当起了妈妈的角色。她就是这么善良,富有同情心,让我感动。
她的作文《春》想象丰富,情感真切;《我的爸爸》用自己独特的笔触告诉了我们“知识是最珍贵的财富”;《长百伴我长大》语言朴实,情真意浓,令人感动。她的情感不仅表现在文章中,还表现在和人的相处中。原来的王老师辞职去了美国,她张罗着写信,甚至会因为想念老师而半夜醒来。班主任邢老师突然生病了,她不仅买了康乃馨去看望生病的老师,还添油加醋地编出桩桩好事,善意的谎言让老师开心。她就是这么情感细腻,心思缜密,令人欣赏。
金铃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但她的心中却拥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做个好孩子。这个精灵似的孩子宽容大度,悲天悯人,有着高贵的心灵,丰富的内涵,她一直为实现目标而努力坚持。wWW.ZUOwen101.COm
我想好孩子和坏孩子的区分,不是在于外表、成绩,而是在于心灵的真善美。我们应该像金玲一样,把诚实、善良、宽容、爱心、有责任心、关爱父母师长、助人为乐视为自己的责任,做有理想、有希望、有抱负、有未来的接班人。
再次捧起这本书,再次看到“黄蓓佳”这三个字,竟然会有一种心跳不停的感觉。书中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读来给我的温暖,读来给我思考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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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既有儿童情趣又有文学气息的作品,它的内容非常贴近孩子的生活。主人公金铃天真纯洁,善良正直,是个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她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要做好孩子》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家长和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以思考和启迪。
首先是关于的必要介绍。
黄蓓佳,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现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出版《黄蓓佳文集》等小说集、长篇小说、散文随笔集、儿童文学作品20余部。其中儿童长篇小说《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分别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全国优秀少儿图书奖、冰心图书奖等奖项。
黄蓓佳阿姨的笔下跳出了一个活泼可爱、善良宽容的小女孩——金铃。她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她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存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主人公金铃与我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她与我一样善良;她也像我一样特别喜欢小动物;当我看到她写的那篇以《我真想为你造一片森林》为题的文章时,我默默地和她一起流泪;我们的学习习惯都不是很好;上课有时会不专心……在这本书中映出了许多我的影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虽然文中的主人公金玲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的心灵里拥有一个美好的愿望:成为好孩子。
这难道不是一个孩子最最纯真的愿望吗?这个精灵似的孩子宽容大度,悲天悯人,有着高贵的心灵,丰富的内涵,她一直为实现目标而坚持没有放弃。书中的每个故事都很平常,很普通。每天,我们的身边也在不断上演这样的情节。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好孩子的内涵非常丰富,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也可以成为一个好孩子……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并且拥有一颗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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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一个活泼、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成绩虽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十分自信,我欣赏她;虽屡战屡败,但却毫不气馁,我欣赏她;面对老师,直抒胸臆,毫不畏惧,我欣赏她。去年夏天,因为《我要做升旗手》,我认识了肖晓。而今年夏天,因为《我要做好孩子》,我又认识了金铃。她同我们一样,被父母偎在襁褓之下大多时候需要父母的意见;她同我们一样,经历着这个年龄似乎不能承受的故事却又不知该如何倾诉;她同我们一样,正面临着一次严峻的考验,是所有人的重视给了我们压力。但她同我们不一样的是,后来,她懂得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取得成功。她可以从每一件看似普通却有着非凡意义的事情中领悟到,“我要做好孩子”了。从此,我开始向这个比我年龄小的女孩学习,学习她,努力、认真、执着;学习她,“胜不骄,败不馁”。
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黄蓓佳的'一部著作,我能有幸翻阅到这本书,简直是如获至宝。书中主人公金玲,一个只有1米55却又胖胖的小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胖嘟嘟的小脸袋更是讨人喜爱。说实话,我也几乎被这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给吸引住了。于是,我更加入迷了,越看越起劲。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强化班那个故事。金玲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仍垫子事件,开始老师冤枉了金玲和尚海,而最后金玲却能不凭借父母的力量自己解决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玲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如此简单的一句话语,却深深的感动了我。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真正相信了金铃,她认为金铃一定能考出好成绩。足以证明,金铃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别人的信任。当我读完《我要做好孩子》后。仿佛也身临其境,似乎自己也经历过如此之多的故事一般。从此,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好孩子,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努力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孩子。以后,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所听到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细细去体味,因为我想做好孩,我要做好孩子。面对中考,我们或许也有金铃这样那样的事,恐惧考不上重点高中,外界的压力似乎比学习压力还要大。但我们要乐观,想想金铃,通过努力最后取得成功。如书中老师所说,“每一个孩子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奇迹也不是不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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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作者余华,1960年4月3日出生于浙江杭州,现代作家。《活着》这一书出版于1993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但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福贵这一生是悲剧性的,苦难,痛苦,磨难和他就像一对“双胞胎”,从来没有离开过这样一位善良的农民。福贵最后感慨出: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生命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要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活过,也曾经努力过。他在不可改变的现实中被妥协,亲人一个个地离世使得福贵得以成长,同时让福贵拥有将生命继续下去的勇气。
在小说的讲述中,富贵的口气一直平平淡淡,似乎在讲述别人的故事一般,而他是旁观者。那里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真切,但他自己却没有很强烈的感情投入。甚至故事里还有了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场面。富贵的讲述很直白,却很吸引人,不知不觉就被他的故事牵住,不断想知道接下来的事。他做地主少爷时的放荡、颓败,现在看来只能是他人生的一段黑点。那些富有却不会珍惜的日子早如流水一去不返,只能成为脑中回忆。余华说:福贵应该有比别人更多的死去的理由,但他却好好的活着,送走了家里一个又一个亲人,一次次的经历死别,到最后只有他还勇敢的活着。或者正如作者余华自己说的那样:“或者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所以到最后,谁也不知道富贵的活着到底是何种行为,他活着的意义的是什么?仅仅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很艰难,延续生命就得艰难的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则新闻消息,10月31日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俄罗斯航班坠毁,机上共217名乘客和7名机组,除俄罗斯游客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一名白俄罗斯公民。飞机起航约23分钟,失去联系,最后发现坠毁于埃及西奈半岛,机上224人,没有生还迹象。遇难者中有17名儿童,最小的还不满1岁。在这些失事人员中大部分都是整个家族出境旅游,遇难者遗体陆续运抵开罗。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埃及总理称机上无异常现象,坠机或因技术故障,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的调查。最新消息一架俄罗斯货运机又坠毁了,自马航失事以来,飞机出现意外的频率很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少灾难,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也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理由不再珍惜已经拥有的时间,也没有理由再抱怨现实的残酷。
每天清晨醒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街道人来人往,你会感觉到:活着真好!在你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想想那些还未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人,你就会觉得活着真好!因为你比他们幸运,还有时间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还有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自我价值,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份微薄之力。等自己老了,走不到了,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也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感到后悔,有梦想就去追吧,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的意义在于责任,出于一份对父母及家庭的责任。我记得初中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寄语:人为什么要有肩旁,就是因为你生下来就要承担责任,责任伴随着你的一生。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每件事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顿时觉得那些因为事事不如意而选择逃避,轻生的人,或许他们是真的没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但我觉得无论你对生命的感慨是什么,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不如意,你没有理由去选择轻生,因为你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及你爱的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想想那些比你还要悲惨的人,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离去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及多大的伤害,别因为自己承担不了责任,而拖累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考虑。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并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同的,各具特色。不要埋怨生活的快节奏,也不要因为昨天的逝去而苦恼,把握好今天,规划好明天,活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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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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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时,我总会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中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课文是围绕“匆匆”展开叙述,先写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再写作者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作者思绪万千,由景及人,叹息不已。最后,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感叹。
以前,我总以为把事情,推到以后再做也没什么关系,反正时间有很多,并不差这一会儿。可是当我读过《匆匆》之后,我恍然大悟,明白了时间是那样宝贵。
玩电脑时,我总是全神贯注,爸爸不喊就不关机。爸爸喊了,就说:“再过一会儿,就一会儿。”爸爸摇摇头。过了一会儿,爸爸又喊关机。迫切下只能关机,去做课外作业。
但我读了《匆匆》之后,我总把以前玩电脑的时间,节约下来去看书。
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24小时;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24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时间在遇到不珍惜时间的人时,就会飞快流逝,这个人就会一生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会抛弃他。因此,他的24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情合理地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光阴,利用有限的'时间做一切有意义的事,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所以,他们的24小时是长的。
同学们,时间是宝贵的,不要在虚度光阴了,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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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拿到《朱自清散文集》,读到第一篇第一句,我就被它深深吸引了。
是的,在这些来来往往之中,为什么只有我们的日子消失不见,转瞬就化作了或美好或痛苦的记忆而已。朱自清先生用平凡质朴的语言,如行云流水般,让我们从文字中领悟出这个简单却又深透的道理。
是的,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我们的行动却可以让这短暂的一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这或许也正是形形色色的人们如此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生命的缘由吧!有的人心甘情愿做一粒沙,有的人却将一生成就为一座宝塔。我想做一粒沙,平淡无奇,却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我也想当一座宝塔,让自己的精神财富留存于世。
在我已经匆匆而过的四千个日子里,我做了些什么呢?我有没有浪费自己的时间与生命呢?
看着钟表,你会发现时间是多么漫长;而当你专心致志做事的时候,你又会发现时间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小时候我想时间若是停止在一个美好的时刻该有多好,但当下一秒“滴答”响起时,才知道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罢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告诉我们要珍惜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毕竟如果你不珍惜,它就悄无声息地溜走了。你不把握,谁也无能为力。叹息时,时间走了;悲伤时,时间走了。我们千万不要把时间用在这些无谓的情绪发泄上,而是用它来做更多更有益的事情:读书、劳动、热爱家人、帮助别人等等。只有这样,才不会浪费光阴,才会觉得自己的时间过得是有意义的。
朋友们,珍惜我们的时间吧,让匆匆的日子并不匆匆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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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
我们的日子是有时间组成的,时间是不会倒流的。我们学习了《匆匆》这篇文章是我受益匪浅,懂得了许多道理。
当我读了《匆匆》后,明白了作者是多么懂得时间,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事情,朱自清在八千多的日子里铸就了许多辉煌,创造了不少奇迹,有自己的成就,可他还觉得自己荒废了时间,让日子从自己身边溜走了。可是,在我的四千多的日子里我又做了些什么呢?珍惜时间了么?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事情了么?是不是从我身边溜走的日子还要多呢?
是啊!
闲聊时,日子从我的的嘴边溜去;跳橡皮筋时,日子从皮筋底下钻过去;打电脑时,它便轻灵地从鼠标上跨过。我觉察它去的匆匆了,惋惜时,日子便又随着我们的叹息声轻轻飘去了。
当我每天放学回到家,座在书里兢兢业业的写作业,当写完作业看课外书时,同时又是抱着何等的态度去做呢?真的是在认真看吗?当妈妈进来看时,虽然在看书、学习,也只不过是做样子看,消遣时间罢了,真觉得无聊时翻翻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都浪费三小时,一年就浪费了1095个小时,一年就浪费了46天,是多么惊人的数字,当我觉浸在幽 谷里时,我学习了《匆匆》,让我明白了时间也就使一个人的有限地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让时间流逝的踪迹远离我身边,我沉浸在幽谷的最深刻处时,是朱自清的简短的一篇课文《勿勿》让我拉出了 幽谷,同时又站在了山的最高处,站的越高看的越远,让梦想支翱翔,为了梦想去扬帆远航,珍惜生命,留住生命中的时间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让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成就,来到这世界,活得无怨无悔,才不白白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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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瞬即逝,时光匆匆。
读了这一课,我明白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散发出光彩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不惜寸今日,必留遗憾与明天。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奋发向上,只有这样,回首往事才会无愧于心,展王未来才会充满信心,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取的一个又一个成功。
就像朱熹写的“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在小的时候什么都没学会,就到了老,一点时间都不可以轻视。还有《今日歌》,不都是以通俗流畅的语言劝勉人们要珍惜时间,勿荒废光阴吗?
我们不能养成懒惰、依赖的心,不要把一切希望寄托到明天。今天的事情今天做。在明日的幻想中虚度年华的人,一生将碌碌无为。只有珍惜时间,抓住今天,才能有所作为!
坐在灯下,读完朱自清先生写的《匆匆》,我感慨万分。他的这篇文章如一杯清茶,具有或浓或淡的苦,若有若无的香。使之升入无极,便是大手笔;使之达于平淡,便得大滋味。我细细品读,在一瞬间我似乎长大许多。
许多事物可以反反复复地来去生死,就如“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生命不一样,不管你怎样地祈求上天,它都不可能再来一次。许多人常说“如果能再给我一次生命,我会……”这都是不切实际的.,只不过是爱幻想的表现。古今有多少文人咏叹时间的流逝,生命的短暂,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们的日子就如石沉大海,不轻易间便无影无踪,销声匿迹了。
我明白,我赤裸裸来到这世间,不能赤裸裸回去。我再也不会昏度下去,而是珍惜生命中的每分每秒,把握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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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巨大的作品,由于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便是我学习的典范,她的聪明、仁慈、刚强、有主意,是最令人敬仰的。简·爱的终身悲欢离合。她遭受了许多波折和崎岖,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垂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优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仍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常常平白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光不去阻止,反而支撑她粗野的儿子。可是,简·爱是一个刚强的、决不向恶势力垂头的人。她再也忍耐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害怕,悍然不顾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成果可想而知,简·爱遭到了她舅妈的赏罚。但她的这次行为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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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形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情。她说:“假如咱们老是对严酷,不公正的人唯命是从,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固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久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咱们平白无故挨了打,咱们必定要狠狠地反击。”我很拥护简的这种说法,由于自负、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念与简是天壤之其他。海伦建议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高兴,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咱们看来是很让人不行了解的。可是她的宽恕、忍让以及她那广博的胸襟,是令人钦佩的。咱们无需去点评她的话,至少咱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暂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记恨和记仇上。”只需咱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了解别人,谅解别人,关怀别人,多看到一些夸姣的事物,达观地对待日子,咱们的日子中必定会充溢阳光。
我以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日子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往来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由于他们各自的性情特点都在那简略的对话中体现得酣畅淋漓。
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派、善恶清楚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诚心相爱了。可是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夫的隐秘后,简彻底绝望了,她怀着万分沉痛的心境脱离了他。可是他们毕竟又走到了一同。
时刻会消除报复的巴望,停息愤怒和憎恨的激动。简·爱从前是带着满腔仇恨脱离她舅妈的,但当她传闻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分,简忘却了她的全部欠好,毫不犹豫地回到了她从前讨厌的当地。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惜之情。可是里德太太告知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承继他的遗产,由于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可是由于里德太太其时对她讨厌备至,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爱失掉了一个改动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可是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地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都通通遗忘,而且简很期望能与她宽和,但直到死她也没能改动她对简的心情,这使简无法而又苦楚。
可是经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愈加巨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处处都有闪光点。她仁慈而又宽恕,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力,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
《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咱们身上的缺乏,让咱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从前失掉的东西找回来。让咱们有决心、有勇气去面临困难,而且打败困难,为咱们的人生添上艳丽的一笔。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简爱》这本书从上次记录到现在已经是过去10天了,今天翻到最后一页,有点生气了,很是欣赏作者的文采和人物心里的描写,生动而又震撼,可是却到了尾声。
这本书就像网评说的那样耐人寻味,它不像别的文学作品,首尾不一,故事缺乏吸引力。而它,故事用了5个篇幅展现,却到了导读环节才提醒原来文章是有章节划分的,在我的观看过程中,我的心被笔者紧紧的抓住,关心故事主人公少年时期的遭遇的波澜起伏和逆反的心理情节变化,对于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感同身受,迫切的希望从故事的下个环节中看到主人公是怎样改变命运,或者说是被命运改变的,故事中总会有一丝丝希望照亮主人公善良的一面。进学校前的牧师为他指明一条上学路,进学校后遇见的好朋友,让她心灵受到安慰,遇见的老师关爱有家,把她从迷途中拉回,完成了她就读时期的、知识、善良、勇敢、诚实的心智塑造。在主人公毕业后,选择家庭教师,并开启了故事的第三个环节。因为她善良、好学、勇敢很快就备受罗切斯特家庭的喜欢,在为数不多的与男主人公接触后,产生了价值观、世界观的共识,在深入接触过程中,男主人公深深的爱上女主人公,并愿意放弃一切,不计较她是家庭牧师的身份、不在乎自己是已婚身份、更不在乎彼此之间的身份悬殊。再结婚现场,女主人公得知男主人公已婚,并有一个神经病妻子在家时,女主人公认为自己是男主人公的情妇,为此伤心透顶,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不辞而别。开启了第四段故事,身无分文的女主人公相信她是上帝是爱自己的,在没有钱财、食物、屋檐的情况下漂泊4天,遭遇很多次冷眼和拒绝,最终也是机缘巧合,来到了后来才知道的远房表哥家里,善良的表格是传教士,收留了她,一直等到她完全恢复。在此期间也为他安排了一个都是贫困农民家庭孩子的学校,只有很少的收入,却要面对大大小小几个孩子的教学工作。但是,好在有了自己的住所,一个小小的房子,也成为了她离开之后唯一的`家。在这里,她乐观面对这里的一切,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为这些完全没有知识底蕴的孩子们传授着知识,短短的几个月里,她的行动得到了回报,孩子们进步了,学校的投资者们也看到了她的能力。这个时候她的远方表哥找到了她,告诉他,他的叔叔也就是女主人公的舅舅,在前两周离世,留下来一大笔财产。
她欣喜若狂,不是因为财产,而是因为她有了2个姐姐和1个哥哥,而这些人就是救她的人,这就像是命中注定般巧合。她并没有因为有了钱财而抛弃一切,而是选择将财产分给几个表兄妹,为此彼此之间更是和睦了。在朝夕相处的几个月里,他的表哥是一位虔诚的基督传教士,一心想培养自己的表妹和他一起完成上帝交给他的传教使命,要求带着女主人公去印度,并以夫妻的名义。女主人公拒绝了,在她表哥的说教下,女主人公备受压力,也是出于对罗切斯特的思念,选择了,回到当初逃离的地方找男主人公,因为离开的几个月来一直了无音讯。
第五个环节,回到了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的身边,当女主人公返回时,一个噩耗迎来,原来的庄园被大火烧尽,剩下的只是男主人公暴躁的脾气和残疾的身躯。女主人公很快找到了男主人公的栖息地,两人的再次相见让男主人公,高兴的像只小鸟。男主人公失去了以往的自信、刚毅和独立的形象,在女主人公面前变得自卑、不自信和邋遢,当女主人公看到这一切时,就已经决定他们会在相守一辈子,用笔者的语言来表达:“读者啊,我和他结婚了”。在故事的最后,文章被退后10年,男主人公一只眼睛能够模糊看清,能够独立行走,他们很是相爱,并有了彼此的孩子。
文章的伊始的揪心、过程中的顽强、善良和最后洋溢着的幸福,感同身受,或许这就是文章的伟大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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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不分国界。听一首动人心弦的歌,它若是说雨的,即使语言不通,你也果真能听见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心境也随着歌曲的声音而舒缓、平静。
书籍也不必分什么界限。看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它若是叙说爱与孤独,即使国别不同,我也果真能听见,那从人心底传来的最真诚的对爱的渴求,感同身受。
初次读《简爱》,我不过总角之年,读书为的是那些个有趣而生动的故事。现如今,我长大了几岁,再读《简爱》,却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简·爱自小以来便寄人篱下,那座黑沉沉的宅子——盖茨黑德府,便是她受尽责骂与伤痛的地方,舅母对她漠不关心,只当是不得不承担的责任;仆从说她是不劳而获、最狡猾不过的坏孩子;而她的表兄,将她看作连也不如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发泄物品。毫无疑问,她从未从她周围的人们身上感受到一点温情。
她的童年至此为止都是孤独的,她好似诞生在一片荒原中的稚童,虽然自由地行走,生活,却始终寻寻觅觅,只为了摆脱这样的荒芜而孤寂,艰辛而困苦。
于是当女仆贝茜对她好言好语,医生劳埃德先生对她展现出明显善意的时候,她竟不知所措了。
她来到了洛伍德学校,在被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时,她想到的不是否认,而是,别人听到了会怎么想?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所说的尽是些谎言,她当然知道,但她担心旁人是否会认为她是一个坏孩子?
她近乎疯狂的渴求他人的认同。她的挚友海伦告诉她,只要你是问心无愧的,你就不需要害怕别人的风言风语。但她实在渴望着爱。
她渴望着爱,正因为她背负着孤独。那个幼时喜爱着的破布娃娃,她无时无刻不带着它,将她的爱意寄托于那娃娃身上,将它看作是真正的人,不过渴望这世界之大,能有一个和自己心意相通的人,可以是亲人,可以是友人,可以是爱人,只要是个活生生的人,他们是之间拥有相同的感情,她就是满足的。
我虽然未曾体会过彻骨的孤独,却也有些感同身受。皆因为我知道,若是孤身一人行路,不仅是寂寞的事情,却因着孑然一身,无人过问,竟好像是不存在于世间一般。
因此,当有人记住你,有人爱着你,这简直像是天降恩赐。在学校时,简在坦普尔小姐身上感受到了她对自己的爱;为了追求自由与激情,她在桑菲尔德当女教师。此时,简爱倾心于罗切斯特先生,她却未曾想过对方拥有和自己相同的感情,因为自己不过是个“平庸的家庭女教师”。
她如此渴望爱,但当罗切斯特设局使我袒露心迹时,她却又像变了个人似的,她说,“难道就因为我贫穷、低微、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灵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一样有灵魂,我的心和你一样充实!如果上帝赋予我一些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我难以离开你一样。”
我难以形容初见这句话的感受,大概是震撼吧。那样一个时代,如何会有人,一个女人,能有这样的想法?甚至她是比常人要更渴求温柔与爱的人,在这搓手可得的爱面前,她仍然坚持着她的原则。
我此时便明白了,因为爱是由于两个平等而自由的灵魂的互相吸引,若是连将她作为一个平等的人都做不到,这爱,却又有几分真,几分假?
说到底,简一直追求的东西,不过爱与自由,你与温柔。她作为一个与对方完全平等的人,要求一份两人之间平等的感情。她作为一个追求冒险的人,她希望她与她爱的人,能够过这世间难得的自由人生。罗切斯特作为她爱的人,本身并不温柔,但对于简,这人是与自己相爱的,这就是一件温柔至极的事。
爱由心而生,是两颗心互相靠近,两个灵魂互相吸引。她毕生所求,爱与自由,你与温柔。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老师向我们介绍的《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小故事,故事虽然短,但其中让人领悟到的道理是非常有益的。其中,我对几个小故事的印象非常深刻,他就是“盲人摸象”“亡羊补牢”“守株待兔”“画蛇添足”。
盲人摸象讲的是一群盲人摸大象,最后都说错的故事。对这个故事的总结是,如果不掌握事物的全部特征,只凭自己的局部体验去描述这个事物,最终只能造成片面性的认识,会闹出许多笑话!亡羊补牢讲的是一个人养了一群羊,一天晚上羊被狼叼走了,邻居劝他把羊圈修一下,但是他不听,结果丢了更多的羊。最后他还是把羊圈补上了。我对这个故事的总结是有了错误,要及时改正,将来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同时我们也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守株待兔讲的.是一个人累了,在一棵树下坐着,突然有一只兔子撞死了以后,他每天在这儿坐着,可一只兔子也没有。我对这个故事的总结是:把偶然发生的事当成了必然发生的事,期待偶然事件再次发生是不会有结果的,也是愚蠢可笑的。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可以滋养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了一位高尚的朋友,作为三年级的我,以后要读更多的好书。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今日,我读完了老师向我们介绍的《中国古代寓言故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小故事。故事虽然短,但其中让人领悟到的道理是特殊有益的。其中,我对几个小故事的印象特殊深刻。
《盲人摸象》讲的是一群盲人摸大象,最终都说错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假如不把握事物的全部特征,只凭自己的`局部体验去描述这个事物,最终只能造成片面性的生疏,会闹出很多笑话。
《亡羊补牢》讲的是一个人养了一群羊。一天晚上羊被狼叼走了,邻居劝他把羊圈修一下,但是他不听,结果丢了更多的羊,最终他还是把羊圈补上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了错误要及时改正,将来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同时我们也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
《守株待兔》讲的是一个人累了,在一棵树下坐着。突然有一只兔子撞死了以后,他每天在这儿坐着,可一只兔子也没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把偶然发生的事当成了必定发生的事。期盼偶然大事再次发生是不会有结果的,也是愚蠢可笑的。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可以滋养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犹如交了一位高尚的伴侣。”作为三年级的我,以后要读更多的好书。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假期里,老师推荐我们看一些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中国古代寓言》这本书,里面讲述了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寓言故事,例如《塞翁失马》、《愚公移山》、《守纪律的海鸟》等等,寓意深刻,我深受启发。
整本书中,我最爱看《守纪律的海鸟》这则寓言,它介绍这种海鸟不光傻,还很笨拙,但是它们十分守纪律,一起飞,一起睡,就连吃东西也一起吃,从来没有贪玩掉队或者不听话的,所以没人敢伤害它们。可见,遵守纪律是多么重要啊,否则,轻的会被头鸟惩罚,重的会危及生命。
不仅仅是海鸟,我们的生活中守纪律同样非常重要。比如放学回家,有的小孩不遵守路队纪律,避开老师的眼睛在一起打闹,结果有人跌倒磕破了头,跌伤了腿,受伤花钱不说,请假治疗还耽误了课程,实在不值。还有我,上课时,本应该眼睛盯着黑板和老师,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的,有时却控制不了自己,经常趁老师不注意,搞小动作,玩橡皮泥,或者和同桌说悄悄话。老师批评自己还满不在乎,结果成绩忽高忽低,很不稳定,到这一学期,竟然一直都不理想,怎么也上不去。现在我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不守纪律,错过了老师的讲解,学的知识就好像吃的.夹生饭,成绩怎么能提高呢?所以说,对于学生来说,无论是安全上还是学习上,遵守纪律都是太重要了!
同学们,这本书真是太好了,里面的道理浅显易懂,值得学习。有人说“一本好书,可以滋养人的一生”,我愿大家都来读读它,让你们的人生得到书中道理的滋养,今后的路越走越宽!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贝壳,在海滩上如繁星般锦绣的贝壳,脆弱而卑微的生命早已结束,却永远留下了那神来之笔的痕迹。
贝壳的存在所受到的注目,不是肉,而是壳。然而壳纵然再美也只不外是珍藏与把玩。而作者却在反复联想中悟出了人生的充实之道。有意义的人生,岂非不恰是这锦绣贝壳所带给我们的启示吗。
是啊,文章说的好“比起贝壳的生命来,我在这世界停留的空间与时间是不是更长和更多一点儿呢?是不是也应该用我的能力来把我所能做到的事情做的.更精致、更仔细,更加地一丝不苟呢?”的确,我们所喜爱的贝壳之所以如斯锦绣,是天赐赉的,但我们应该做的,就决不是听天由命了。小小的贝壳能让人们所称赞,我们也同样能。
在生命的历程中,在岁月的长河中,有无数的人默默无闻地被接下来的岁月所沉没,更有些人一生无所作为,连过好人生的意义都没有。或许在我们争取机会的路上,会为别人所冷笑,会碰到无数的难题,但我们仍是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好比说迪士尼,他原本一无所成,企图建立卡通王国,让全世界所欢乐的梦想也受到了人们无情的质疑和冷笑。但他没有因此而罢休,为了这人生的豪举,依旧努力奋斗着。在无数次战胜难题之后,他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出了最耀眼的毫光,与可爱的唐老鸭、米老鼠一起,刻在人们的心中。他带给世界的童真与快乐,令所有的人都永远铭记。
再好比说鲁迅先生,他明白民族主义,更懂得民族的兴与衰。生在浊世,鲁迅先生抛却了挽救不了中国的医术,而是以笔为武器,与无数苦难的人们一起战斗。在不公平的世界里,鲁迅先生没有抛却,而是号召泛博人民起来与军阀抗斗。慈爱而勇敢的鲁迅先生,用他如同钢刀利刃般的笔,刺进了反动派与军阀的胸膛;他有如父爱般的暖和,激励着每一位努力抗斗的人们。在人们受苦受难时,他老是第一个站出来。直到今天,我们还为他这种精神所打动着。
贝壳只有锦绣的花纹,但它的美,足以让人过目难忘,铭记于心。而对于我们90后的青春一代来说,肩负的责任会更重。我们还很年青,还有良多的路要走,我们要留下属于我们的痕迹。对我们来说,人生的意义就在于能不能体现生命最大的价值。我们青春张扬,不管现状如何,都要努力去走。我们要在有限的人生中施展出最大的价值。在生命的归宿以前的旅途中我们能做的还有良多。我们应该努力留下成绩,留下伟业,留下痕迹,不要为岁月长河所流逝。
是的,我们要像贝壳那样锦绣,学习它,留下生命的痕迹;我们更要沿着先人走过的路,继承向成功奔去,留下一个个瞩目的光点;我们的价值是宝贵而又伟大的。我又是多么但愿,在千百年以后,我们这一代的痕迹依旧清楚留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我们的价值在世上永在。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一年级的小明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最近他在学校的图书馆借到了一本书叫做《贝壳》,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海滩上的贝壳的故事。小明看完这本书后,深有感触,下面是他的读后感: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关于贝壳的'知识,原来它们每一个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外形和颜色,就像人们一样,每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有些贝壳长得很美丽,有些则是普普通通的,但每一种都有它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在故事中,主人公小明在海滩上发现了一个漂亮的贝壳,他非常珍惜它,并且每天都用海水洗净它,让它变得更加美丽。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即使是普通的贝壳,只要我们用心去珍惜它,它也会散发出它独特的光芒。
书中还讲述了关于勇气和友情的故事。小明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在海滩上冒险寻找贝壳,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们始终相互帮助,克服了一切困难。这让我明白了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战胜一切困难。
通过这本书,我还学到了很多关于自然和环境保护的知识。海洋中的每一种生物都有它独特的作用,我们要爱护它们,保护海洋环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小明一样爱护自然,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这本《贝壳》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它教会了我很多关于贝壳、勇气、友情和环境保护的知识。我会好好珍惜这本书,继续努力学习,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希望通过这本书的启发,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像贝壳一样,散发出自己独特的光芒!
⬢ 读中考作文书读后感
当我看到了这篇文章,我便开始审视我自身的所有,以及我是如何对待自我的生命。
这是一篇短小的哲理散文。作者用先抑后扬的手法,由一只小小的蝉引发了对生命的感悟。从写蝉的聒噪,到写病蝉的微弱、细小,都刻意表现了蝉的`惹人厌烦和微不足道的一面。然而当知道蝉17年埋在泥下,出来就活一个夏天时,本来无足轻重甚至恼人的蝉令作者惊讶起来。何必这样受苦而又执著?
是啊!生活历程就是如此,为了生命延续,必须好好活着。不管90年,90天,都要好好地活着,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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