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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20

芳华观后感9篇。

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优秀的电影会让我们每个人产生不一样的想法。观后感激发了我们对于艺术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认知和思考,你是否在纠结写作品名观后感应该从哪里入手。优秀的影片观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高分作文网根据您的需求承诺提供一篇符合您要求的“芳华观后感”,希望本文能让您喜欢!

芳华观后感(篇1)

《芳华》读后感600字范文:通过这次阅读活动,使我对文学阅读更加喜爱。不论是传统文学还是外国典籍,现代散文还是寓言故事,都让我收获颇多。

我们每天都会阅读自己所选择的书目二十页,这个习惯的养成使我们在语文的阅读方面提高不少,同时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扩充了知识量,让我们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而这个习惯已经坚持了一百天,让我心中有一些自豪和骄傲。

我阅读了《子夜》,《水浒传》等书。而这些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芳华》了。

这本书讲述了“活雷锋”刘峰带新军何小曼,在文工团中生活。但是何小曼因各种原因遭到排挤,而刘峰因为“触摸事件”致使被派到志愿军中,在战场上失去了一个手臂。而何小曼为了寻找刘峰当了战队医生,在救助了众多伤残战士后得了精神病,和刘峰再次相见时已经互不相认了。

这本书讲述了那个年代中的年轻人芬芳的年华,不论是在战场中,在医院里,在文工团中,还是在大学里,这都是不可磨灭,无法遗忘的一段馨香的记忆,是对过去的自己和年代的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在12月初观看了《芳华》的电影。电影中,导演对战争的残酷,凶险花了更多的笔墨来描写,刻画,同时删去了何小曼的过于悲惨的身世。许多地方也进行了微小的修改。

电影结束后,放映厅的灯光亮了起来,我看到了白发苍苍的老人,风华正茂的青年人,也有像我们一样尚未成熟的小孩。读后感.每个人对这段“芳华”的理解都不一样,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家庭环境,不同的背景,使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独属于自己的“芳华”。

看完电影后再细细品味书中的内容,很多之前不太理解的地方现在都迎刃而解。不明白的桥段,不懂的特写,在书中也有着更清晰的展示。尤其是看完电影后,再读电影中所没有展示完全的何小曼的悲惨身世,让人对书和电影的理解都更加透彻,更加清晰。

芳华观后感(篇2)

亲爱的学哥、学姐大家好!

我也曾经是平遥中学的学子,但没有赶上你们那个轰轰烈烈的年代。

前段时间李云琴姐给我推荐了一本书,我爱不释手,我是你们的忠实粉丝,有幸拜读《岁月芳华》一书,我心潮澎湃,被你们曾经轰轰烈烈的青春而感动,为你们走过的芳华岁月而骄傲,更为你们人生经历中所有平凡而光辉的点点滴滴所折服!我敬仰、我羡慕、我崇拜!图片

你们与祖国同岁,经历了苦难和磨砺,同时也是共和国的骄子,伴随着共和国的脚步走过了七十多年的辉煌历程,用靑春和智慧为共和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在各个领域都是佼佼者,做到了青春无悔。

我手捧《月岁芳华》一书,看了一遍又一遍,看着你们过去的一张张稚嫩、清纯的笑脸;一幅幅在运动场上矫健的身影;一帧帧身采奕奕的神情,仿佛听到了字正腔圆的解说词;还有大手笔的字画展现了骏马奔腾,奋蹄疾驰的气势,很是振奋人心!还有……还有很多……。特别是在你们去年老三届联谊会上每个人的发言真的是感人肺腑,还有毛茹荷、李云琴、高全芳、刘莉芸、刘玉萍五位姐姐的.朗诵,不仅重现了当年的风彩,而且更展示了不老的芳华,更体现了“老有老的骄傲”。我沒有赶上你们火红的年代,但从你们每个老三届学哥学姐身上体会到了激情与智慧,勤劳进取,坚韧不拔,永不妥协的奋斗精神。这些代表你们这一代人的风貌,永远是我们学习的精神财富。

你们是我的偶像!我永远是你们的粉丝,是你们的忠实追随者,总想靠近你们,把你们优秀的品行溶入进我的生活。想和你们说的话儿很多,可寥寥数语难以表达,送上几句祝福:

曾经精彩辉煌,

今朝依然美丽。

伴随祖国成长,

艰难困苦何俱。

虽然青春已逝,

留下美好回忆。

老有老的骄傲,

夕阳辉映美姿。

祝福哥哥姐姐幸福安康,越活越精彩,用你们永不消退的激情拥抱幸福的明天!

芳华观后感(篇3)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观后感(篇4)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观后感(篇5)

读《芳华》有感1000字

分两个上午看完《芳华》,久违了两年前看慕容雪村大哥的痛快,对人物命运下场的好奇与臆断在见到“完”字时才告别自己的一厢情愿。细想起来这些个小说人物没有谁命运的河流是直的,有些轻轻拐弯,有些沉默蜿蜒。那个年代一切都很单调,所以命运就常常开他们玩笑。他们都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头来平淡才是真,都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最后发现生活其实是自己的。几十年的沧海桑田,一代人芳华将逝,善良的人依然善良,背叛过善良的人终认识到善良的稀贵与艰辛。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承受的生命之重与之轻,刘峰的下场可能跟我们但愿的结局不那么契合,我们会觉得好人如果都不能有好下场那做好人还有什么意义?这至少说明我们是有热度的公民。但或许这也正是我们的夙愿和局限,刘峰的超越在于他其实早预料到自己可能会摔得遍体鳞伤但依然选择做个好人,因为做好人不是为了好报而是那样做是对的。这可能就是罗曼·罗兰口中的英雄主义,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此书我最大的体会是“向刘峰同志学习”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每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所努力的方向。

刘峰捡回一条命算不算上苍的眷顾?前两天去看了《至爱梵高》,挺想看哭来着但就是哭不出来。当妓女告诉他我想要一只你的耳朵,当他望着乌鸦吃他的午餐露出满足的笑容,回来路上暗想这是个多么渴望被他人需要的人,多么渴望成为一个giver,但不幸的是周围世界却抛弃了他。有些人,他需要世界,世界也需要他。刘峰比梵高幸运多了,有那么多人需要他。

刘峰被叫去谈话的时候我觉得特别荒唐,但不找他又能找谁呢?可能是那个年代出了问题吧。不久前我们给了他那么多溢于言表的赞美和感激,现在又无情地通通收回,这赞美是发自真心的吗?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会在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社会需要一位骑士。正如黑格尔说一个民族有一群仰望星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可是我们都允许街头小霸王放下屠刀,怎么就不能宽恕英雄走下神坛,走到人群中来。如果我们都不爱戴他包容他,还有谁会爱他呢?英雄也是人,英雄也要有七情六欲啊。

最后的追悼会不该是那个样子,小曼为这个男人写了首诗都来不及念给他,饱含了一个少女几十年来最甜美的心际。这个辛酸慌张的男人怎么就不允许他从容一次?说什么谦让,不是说不占生活便宜的人上帝不会让他吃亏吗?想来想去,我猜这样是为了让读者更深刻的记住他吧。

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署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芳华观后感(篇6)

七月十二日上午十点三十三分,修武县第二实验中学的薛志芳校长(网名绝代芳华)在他的校讯通博客中撰写了一篇博文《行走,总能遭遇风景》的博文,介绍了我和他的交往历程,并着重对我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学校坚持写博、迅速成长、并带领学生一起读书的行为表示赞赏,来激励自己身边的同行。

读完薛校长的这篇博文,我有一种诚惶诚恐的感觉。其实,我没有薛校长写得那么优秀,不会抽烟、不会喝酒、不会打牌的我只是在空闲的时间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独处的我喜欢阅读教育名著,喜欢给自己班的学生写教育日记,喜欢上网浏览一些博友的优秀文章,喜欢登陆《中国教育报》、《教育时报》的网站静静地欣赏上面的优秀文章,也渐渐地把自己的想法输入电脑,上传博客,渐渐地,我的博文越来越多,博客的人气也越来越旺,网上的博友也越来越多,我浅浅地开始融入校讯通这个成长的共同体,和博友们一起在写博的路上寻找美丽的风景。

朱永新老师曾经这样说过: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成长共同体,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三驾马车。而我建立博客两年多来,不仅阅读了《构筑合宜的大脑》、《静悄悄的革命》、《教育的理想和信念》、《给教师的建议》等中外教育著作,还在自己的校讯通博客中撰写了266篇博文,其中一些博文还被团中央主管的《少年儿童研究》、省教育厅主管的《教育时报》、市教育局主管的《焦作教育研究》、《焦作新教育实验简报》采用,而且在校讯通这个专业成长的共同体中,在自己教师专业发展的道路上迅速成长的同时,也得到了校讯通第208期教师博腕儿、校讯通第六届、第七届书香班级评选启明星奖、第115期博谈客论状元文等额外的奖赏,自己的博文《让生命盈满书香》还入选河南省校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编撰的《阅读的力量》一书。

薛校长在他的博文最后写道:只要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坚持行走,总能够遭遇美丽的风景。薛校长、这篇博文、这句话像一个识别千里马的伯乐一样,给予了我极大的自信,激励着我像一个永远向前的行者,在教师专业发展的道路上执著前行,用自己的坚持和信念去寻找更多美丽的风景

附录薛志芳校长的博文

行走,总能遭遇风景

看到了武陟县嘉应观乡二铺营中心小学李之梅老师在他的校讯通博客上写的《写博路上的第一个庆典写给裴璞同学的教育日记》(2012年7月11日)一文,我深受感动,颇有感慨,也很受启发。

李之梅老师虽与我只有一面之交,但我可以说我们是非常的熟悉,可谓是神教已久,我对他也是十分的关注。他对于我们的新教育往大处讲,从情怀上说,是对于我们的教育情有独钟,十分的痴迷。他带领他的学生,一个人独自的一路走来,从乡里的典型发言,到县里的经验介绍;从一篇篇博客的被,到书香班级的参与获奖;从自己的文章被《教育时报》刊登,到这篇博客里又提及的师生的作品被同时发表在市教育局教科所主办的《焦作教育研究》上,我觉得之梅老弟的路子走的很正点,步子迈得很扎实,下的功夫很深很细致,读书,写作,收集自然,收获也应该说是满满的。这是他应得的,也是他和他的孩子们的自豪!我祝贺他。

其实,可能很多人并不在意之梅的这些收获。当然,很多人未必没有像之梅老弟一样的才气。但他们之所以没有取得像之梅老弟一样的成绩和成就,我敢肯定的说,他们缺少的是像之梅老弟一样的真诚和信念和信仰和行动和努力和勤奋以及由此而诞生的智慧和进步和成长和发展。

真的,很多人看不到风景,或者说是不能看到更多更精彩的风景,到不是因为世界上没有风景,也不是他们的眼睛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去行走,或者只是在自家的小院子里或小院子的周围转悠。他们没能走出自己的世界,他们不是真正的在做行者!

我想,似之梅老弟者:行走,总能见到风景!

写下以上这些文字,一则以祝贺之梅老师的又一收获,二则为之梅送上我真诚的喜悦,以表达我的一点惺惺相惜之情,并激励我身边所有的同行。

芳华观后感(篇7)

晚风中,月光下,抬头仰望漫天繁星,一时之间,浪漫的氛围在心头缭绕。我徜徉在《宋词》的世界中,采撷着独属于它的芳华。《宋词》中的浪漫如点点星子,数不尽却又熠熠生光,令我神往。

品读《宋词》,感受爱情的温婉含蓄。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的浪漫爱情,以星光明月为心,表达了浓浓的相思之意。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的女子被双双金鹧鸪所触动时的闺怨,虽未明确表明感情,但一对金鹧鸪足以让我感受到闺中女子的孤独寂寞以及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美人如玉,共醉一场幽梦。春风十里,不如有你的浪漫情诗,纵使春风十里仍不如你在我的身边。《宋词》总让人感到言有尽而意无穷,其中描写的浪漫爱情从来不直接点明,而是通过景或物婉转表达。这种含蓄委婉的欲说还休正是它的魅力所在。从儿女情长中,我寻到了《宋词》的浪漫星光。

品读《宋词》,感受愁情的意见言外。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时的无奈与愁绪,虚实结合的手法,用对春风与荠麦的描写,将姜夔的愁情展现得淋漓尽致。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东风容易别。不直言人生的无奈,而是通过洛城花与东风委婉呈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往事蓦然来到心头,仿佛梦见她小轩窗,正梳妆,心里有无数话语想要倾诉,可万千句话最终汇成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实在难忘。《宋词》中将愁情也描写得如此含蓄,深沉而又隽永,我采撷着《宋词》的独有芳华。

品读《宋词》,感受它那壮志未酬的豪情。浪漫不仅停留于儿女情长,家国情怀中的浪漫也别有一番风味。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辛弃疾,将自己立志报国的情怀在意境美中展现。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的英雄气概,使我感受到苏轼的英风与豪气。年事虽高,鬓发虽白,但报国之心仍然热烈。感受《宋词》中的豪情,我仿佛来到了充满豪情壮志的词人身边,与他们一同许下报国之愿。不得不说,家国情怀中的浪漫也令人动容。

《宋词》中如飞花般轻柔的爱情,如流水般绵延的愁情,如怒涛般壮阔的豪情,都深刻展现了中国人所独有的浪漫。或大气磅礴,或深情隽永。中国人将浪漫刻在骨子里,藏在璀璨星河间随日月流转,藏在历史长河里让古今之人同望。

芳华观后感(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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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利用断断续续的时间读完了芳华,我一直在想刘峰所做的事情值得嘛,难道我们要学习刘峰这种做事情的态度嘛?

刘峰,一个苦命的人,他少年时,家境贫困,要不是在家乡梆子剧团练功,可能会饿死;在部队时,为大家做了那么多事情,因为触摸事件,毁了一生:中越战争时,丧失了一个手臂,差点因失血过多而丢掉性命:退役后,做了一些买卖二手书生意,但生意不顺,事业、爱情、家庭等等,一切男人希望得到的他都没有得到;年龄一点一点变大,却得了癌症,病逝。

触摸事件改变三个人的命运,也贯穿了整本书。

林丁丁,真的是触摸事件的受害人嘛?我想不是的。她是受益者同时她也是“施害者”,因为她的哭喊被别人听见,她也就哭了一晚上,却不知刘峰要在心理哭一辈子。她的哭喊导致了刘峰处处做思想报告,她的哭喊让刘峰做的好事都淹没在她的泪水中,她的哭喊也让大多数人对刘峰做了批评,她的哭喊让本没有发生的触摸反而让别人误会产生了触摸。哭后的她依旧如初。

林丁丁,一个大家都认为她以后会过的幸福,事与愿违,丈夫与她离婚,四处打工,寄人篱下,在最后他们三姐妹的聚会中,描述了她当时的头发与容貌,从对她头发描写可以看出,她过的不好,性格也变了。年轻时候,漂亮的资本,随着年龄增大,这个资本在别人心中也贬值了,在刘峰心中应该是价值不变,但不会升值的。

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却没有表白。小曼可能从第一次刘峰跟他跳舞开始就喜欢上他了。小曼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嫁到改嫁,原本属于他自己一个人的母亲,作文现在要被分成三份,她还只能得到最小的一部分,她缺少拥抱,母亲把她的拥抱给了另两个孩子,她只能装病来获得母亲的怀抱,她渴望怀抱,一个怀抱可以让她放松可以让她感觉到依偎和温暖。其他男兵嫌弃她,刘峰却不顾这些,主动换舞伴,这让原本自卑的她增加了点自信,有人跟她一起跳总比没有男舞伴跟她一起跳好。在刘峰要离开军工团被流放的前夜,小曼来到了刘峰寝室,她内心多么希望刘峰能留下来,刘峰走之后可能就没有人跟她一起跳舞了,可能别人欺负她,只能忍气吞声。

小曼疯了后,刘峰去看她,她自己意识到自己病得很严重,连她和刘峰的照片都认不出来了,刘峰是除她爸爸外再次给她温暖的男人。小曼也在刘峰生病时陪在她旁边。

刘峰,被触摸事件完全改变命运的人。让我们假设一下,假设林丁丁没有在那次发出哭喊,而是同意了刘峰的表白,那么结局我觉得应该也不会美好,结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门当户对,他们两个并不合适。换在现在一个女孩对另一个男孩没有感觉,她可能不会直接说也不会哭喊,可能会一直泡着你,最后让你自己体会,她这样做既不会得罪人也对自己有好处,被别人追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好。

文中写了那么多刘峰做的好事,然而我并不想写出来,就像人们也不想提起一样。

就连最后的追悼会,也就来了那么几个人。都说人的死亡有三次,刘峰的死亡应该就一次。看到这我非常心痛。

芳华观后感(篇9)

《芳华》读后感600字: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