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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之血》读后感1000字word版

发表时间:2023-02-05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无辜之血》读后感1000字word版”,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无辜之血》读后感1000字!

无辜之血的故事并不复杂,如果简单以“浏览”的视角阅读本作,甚至可以看作是一部伦敦观光书籍。跟随菲利帕,可以在伦敦各处浏览。甚至随着菲利帕心情的细微转变,伦敦也有了不同的颜色。

当然本作绝不是一部浏览史,书中不多的登场人物,每一个人都处于失衡的人生状态中。所谓众生皆苦,PD詹姆斯《无辜之血》当中,究竟有谁是无辜的呢?

菲利帕与其说在寻找自己的身世,不如说在寻找一种优越感。她需要了解的并不是亲生父母为什么抛弃她,而是想证实亲生父母是不得不抛弃她。无论是她自己最初的想象场景、与养母的谎言共同交织而成的身世故事还是最终与亲生母亲的联系后得到答案,她始终围绕着自己是被需要的去构建自己的生活。因此,即使在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一桩惨案的凶手后,她也毫不在意的接纳了刚出狱的母亲。因为直到此刻,她都一直在自己编织的故事里,一个自己始终被需要的梦境。(幼儿教师教育网 yjS21.cOM)

当然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心态,当她得知自己并不是被迫被抛弃,而是在事发前已经事实上被抛弃时,内心崩塌了。但是这并不致命,不足以毁灭她的人生。正如封面所说的,童年结束了,童年的伤痛也该结束了。菲利帕在知道这个事实时,她对于童年的自己被需要的梦想是破灭了;但是她敏锐地抓住了自己作为一个成年人被需要的点。迎接她的,确实是崭新而舒展的生活,甚至是比预期还崭新而舒展的生活。抛开道德的讨论,菲利帕也算是在这个“寻亲记”的过程中收获满满。

故事的另一边围绕着斯凯思展开。斯凯思无辜吗?或许吧。至少他的人生一直背负在责任里。这份责任是自责更是被强加的责任。妻子去世前的斯凯思,是在认真思考复仇的,但是当妻子离开后这个责任变淡了。毕竟,谁不渴望开始新生活呢。与过去相关的人早已淡去,有什么理由不开始新生活呢?然而斯凯思不可以,妻子留下的那封信,始终磨折着他,他的人生也一直沿着“复仇”这个道路前进。最后的最后,并不是强烈的情感推动着他,而是经年累月的惯性推动着他。令他感到不适的或许不是最后的行为,而是行为背后失去自我的自己,以及这半生的时光。所幸,最后的最后,PD还是给了他一个还算温柔的结局。

这本作品虽然没有了侦探达格里什,没有了需要解决的凶案,但是还是有不变的难以捉摸的人心。如果说对自己生世的寻找是这部作品最重要的内容,那么人性的淡漠就是这部作品最重要的背景音。作为女主的菲利帕很难谈得上讨喜,她虽然拥有聪明才智,但是总感觉缺失了“人”的情感。对自己感受的关心是她的全部。PDJ的作品中不乏这样的人物,但是以这样的人物作为主角却很少见,由此带来的是全书压抑的基调。如果说菲利帕淡漠人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莫里斯的缺乏情感隐藏的更深,无疑也更让人压抑。无论是对于去世的妻子和孩子或是希尔达甚至是对菲利帕,都无法让人感知到他真实的情感。仿佛游离在人类世界之外的莫里斯,却偏偏是研究社会学的。这样的身份与情感,让人不禁想起同样缺乏人类正常情感的罗纳德勋爵。PDJ笔下这样的人物总是让人回忆起来一阵发凉。

在满足自己“求而不得”心理的过程中,没有无辜。

扩展阅读

[读后感参考] 厚黑学读书心得800字1000字word版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读后感参考] 厚黑学读书心得800字1000字word版”,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他能丰富人的视野,也能陶冶你的情操。。。。。

每当读一本书的时候,都会被他的情节所吸引,在恍惚间置身其中。梦幻着自己就是这个主人公。去思索哈姆蕾特的是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道理,去体会鲁迅这个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形成了路这个人生感言。。。。。。

很多时候,一本书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影响。比如说,一本《阿Q正传》让我体会到社会底层人物生活的辛酸和苦辣,让我了解到旧社会的思想是多么的封建和腐朽。更让我明白了这个社会的现实,鞭策着我要去怒力,去奋斗,去做一个时代的领跑者。。。。。

《厚黑学》这本书,我认为是我从小到大在所读的书籍当中让我触动最深的一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复杂,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和处事的道理,。。。。。

在如今这个现实的社会,有很多有才华,有技术的人。他们却没有一份高额薪水的工作,而且还整天为了温饱而奔波。不是他们不够好,而是他们不懂得如何去处事,如何与领导和同事打好关系。因为他们不明白在人性的背后有着多么复杂的活动和手法。

有些人天生认真,对家人,对朋友。反正做什么都很认真,很负责。但是他们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往往因为他正确的批评和指责,就因为说话过重,导致他的同事怀恨在心,处处与他作对。或是和领导交谈时过于认真,不给领导台阶下,有可能会让自己丢失这份工作。

有一句公认的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当得罪了一个人,而偏巧这个人心胸狭隘,把这件事记在了心上,等待着机会打击报复你。在同事之间说你的坏话,在领导面前说你的不好。有时候,就因为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丢落了饭碗。可见是多么的不值得啊!

在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他的厚的可爱,黑的技巧。

平时生活中,我的人际关系很好。不是因为我是多么的有魅力,还是我的脾气有多好。而是我在与别人交谈的过程中学会换位思考,要注意别人在听到这句话时的感受,不能在不经意间伤害了对方。

拿个很多人都有过的例子。比如说你和你朋友在一件事情上有了点争议,在激动之余说话过重了些。在此之后,你朋友是什么反应,我相信你肯定察觉到了。。。

所以说,说话也是有技巧的。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有时候什么话该说,什么不该说,都要考虑清楚后再行动吧。

但是说话需要那么复杂吗?并不是这样的。

交流需要互相尊重。

我认为,尊重别人才是最重要的。不管与什么人交谈,在有了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我相信别人也会尊重你,之后你们之间的沟通也会变的很轻松,很愉快。

交谈也是需要才华的。

平时,一个人说话会代表他自身的素养。而一个人的素养很多都是从书籍中汲取过来。有很多人说话往往词不达意,不能完全让人理解自己的意思,从而会让别人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说,一个人大脑里的词汇量也会影响这个人说话的水准。

我认为《厚黑学》这本书是很值得我们去体悟的。在平时生活中与朋友交谈皮厚点又没什么关系,还能增进之间的感情呢。在职场中皮厚点,会让你和领导,同事相处融洽,也会对你的工作有所帮助的。。。。

所以说,交际是一门的学问。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会对自己产生不可忽略的影响。那么,就让我们去学好这门学问吧!

[作品悦读]名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写作word版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作品悦读]名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写作word版》,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文字也朴实,不需要做摘抄。

故事很简单,讲了农村人许三观在城里丝厂上班,通过卖血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和三乐。一乐9岁的时候被大家八卦不是三观的亲生儿子,反而跟何小勇长得像。小城里就是没有秘密的,结婚之前和谁搭讪过,恋爱过,都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八卦。

三观当然很生气,因为他被大家指点为乌龟,被老婆戴了绿帽子还帮别人养儿子。他更生气的是,偏偏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一乐也跟他最亲近,不像二乐,恋母,同玉兰有说不完的话,也不像三乐,自己跟自己玩的呆孩子。

遇到了书中第一个揪人心弦的点,一乐陪着三观去井里捞木桶,因为木桶的把手翻到了最下面井水里,勾子无法起作用,一乐提出来要三观用绳子系在自己的腰上,卸到井里,自己下水把木桶捞上来,因为自己可以在洗脸盆的水里憋气1分钟23秒。

所以一乐为了二乐和三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了个窟窿。三观让一乐找何小勇拿钱。何小勇宁愿断后也不愿意认回这个孩子。不是穷,不是妻管严,而是因为面子所以薄情。

三观当然不会丢下一乐不管,所以他二次卖血。他最开始的撒手不管,让方铁匠抄家是为了赌口气也是为了让一乐和玉兰知道自己的付出。

生活步入正规的时候,遇到了人民公社时代,统一劳动,统一吃饭。他们一家勉强可以吃饱。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三观有天生的幽默,他用说的给全家人炒了四份红烧肉和一份爆炒猪肝。

天亮之后,三观去卖了第三次血,为了给孩子们解馋,吃上一顿面条。他不想带一乐去吃,因为这是他的血汗钱,舍命赚的钱。可是看到一乐委屈的在大街上哭,在大街上乞求,谁带他吃面条他就认谁当爹。他就心软了,毕竟这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心头肉。

何小勇不幸出了车祸,众人求一乐救何小勇,一乐却不同意,因为他记得何小勇不认他。最后一乐听三观的话,一乐说他的爹只有三观。三观感动,直到孩子没白养,他拿菜刀在自己脸上放血,表示自己的决心,以后谁再说闲话,他跟谁拼命。

过了灾荒,他们又要经历文化_。玉兰被举报被批斗,被剃阴阳头。三个孩子中一乐和二乐觉得耻辱,三乐还什么都不懂。不过从结尾他们三个嫌弃三观在大街上哭,嫌他丢人,我猜如果那是三乐懂丢人现眼的话,他也会嫌弃自己的母亲。幸好三观还有农民的小智慧,知道心疼玉兰,为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

过了文化_,又迎来了知青下乡。一乐二乐受苦生病。为了给一乐生活费,他第四次去卖血,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他第五次卖血。

一乐生病,需要去上海治疗。三观无计可施,只好一路卖血去上海。奈何人生多舛,因为卖血太频繁,失血过多而休克。赚的钱又还给了医院,一路上咬牙吃盐灌河水的苦白受了。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阿方和老根把三观带上了卖血的道路,三观把来顺来福带上了卖血的道路,是福还是祸,就看个人对生命对身体有没有敬畏之心了。

讲到三观来到上海见到玉兰和一乐,作者就跳到了结尾。省略了一乐治病的费用到底从哪里来。结尾是个和谐的结局。三观再也不用卖血就可以吃到爆炒猪肝喝到黄酒。

可是现实中也真的有这么幸运的三观吗?现实会比较残酷,也许早在第五次卖血的时候就没有以后了。也许在去上海的路上就没有下文了。

终于写完了故事大纲,可以说感想了。

我觉得书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好看,也许是因为结局完美,不像活着和平凡的世界那样带有悲剧色彩。所以不足以令人震撼。

故事没有一波三折,也许就不足以打动人心。

人物塑造还是太单薄,能够表达性格的细节还是少。玉兰的漂亮和泼辣,三观的乐观和奉献,三个孩子的个性还是塑造太少了。

如果想看苦难,就看平凡的世界,如果想看与苦难斗争的人,就看第九个寡妇,如果想看被苦难折磨的人,就看活着。

热门读后感: 《血疫》读后感500字之五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热门读后感: 《血疫》读后感500字之五”,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其实这是第二次翻开这本书。第一次看的时候只看到第一章,就因为手指无故出血吓得不敢再看了,这次暑假想要再挑战一次重新翻开。

其实第二次的观感并没有预想中的可怕。最可怕的只是第一章,从夏尔·莫内进入洞穴到感染埃博拉病毒求医身亡,我把他代入了本书的主人公,在看到他被埃博拉病毒折磨百般痛苦的时候身心极为不适,最后是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的结局,他死亡了。而这只是本书的第一个小章节。

后面的内容主要是扎伊尔埃博拉和雷斯顿埃博拉的爆发,因为书中的描写总体来看并不是以单个人为线索,所以像刚开始一样共情难受的情况没有再发生。但影响仍在,阅读时我会一次次提心吊胆他是否会因感染埃博拉而死,这不是小说而是现实,没有各种幸运buff的主人公,只有各种难以预料的事件发生。死亡令我难受,不知自己携带病毒时与他人的交往令我心惊,与埃博拉擦肩而过令我庆幸。

这本书写完了,但至今为止我们都不知道埃博拉的源头,也未曾找到治疗埃博拉的方法,就像以前的非典、马尔堡、这次的新冠病毒一样。大自然有许多秘密我们都未参透,书读得越多就越能明了自己的无知,在自然面前,我们也应抱有一颗敬畏的心。

我们生活的星球是由病毒组成的,而这些病毒就是地球启动的对人类的免疫反应,面对它们我们应该好好反思,到底是谁导致了这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1000字精选


高分作文网精选专题推荐:“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1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又到了大炼钢时代,锅碗瓢盆统一充公,赶上灾荒,勉强可以活着,一天只能吃两顿饭,为了饿的慢一点,喝完稀饭就要躺在床上,免得消耗体力。这些饭还都是玉兰未雨绸缪,之前一口一口省下来的。

路上遇到的人真善良,有人送他盐,送他茶水,还送他去旅馆,尤其是同住一个房间的老大爷,还把小猪送给他暖被窝。老大爷还特别小心翼翼的先问他:用不用小猪。因为老大爷怕城里人嫌脏,嫌弃小猪。这个小细节,特别真实,农村人面对城里人就是有这么一种难以名状的自卑。

人的愤怒是不分年龄大小的,哪怕他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他把对让他出丑的男人女人的恨意加在了孩子身上,但是令我意外的是如此不堪的事情发生,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着实算不上恶劣,只是整日发牢骚,挂在嘴边的埋怨永远都不会太让人痛心,可见十年来他跟妻子是有感情的,在那种苦日子下培养出来的共苦的情感就像是她是自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样,人才不会去过分的怪罪自己呢。

时代的缩影,历史的印记。心痛之余也该反思,许三观也许是当时一代人的影射。那个时代离我们很远,远到没有记忆摸不到痕迹,却能在文字里变成力量,向我们述说着那个时代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2

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读后感·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3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美好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4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5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其中,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作者余华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边静)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6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作文 篇7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