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900字之一。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读后感900字之一”,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文章摘要:大声质问:“这是谁干的好事?”我不理解,爷爷指了指前面玩具店里的一只不倒翁说到:“你看到那只不倒翁了吗它无论别人怎么推它,它都不到。《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作文这是一个夜,好静好静。1200字作文”是啊,他想摆脱“猴子”的称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次,我们班的淘气包――小刚在英语课上犯了错,雷老师轻蔑地说:“小子,敢在皇帝头上动土,不要命了。
放下书,我仿佛看到了我那掺杂着浓浓感受的回忆.
汤姆受一个夜晚的刺激被姨母一气之下和伙伴哈克离家出走去当了“海盗”。
他却无法忘掉那晚,他和好伙伴哈克去墓地埋死猫,亲眼目睹了整件事情发生的经过。审讯中,法官一再询问着。“不!那个杀人犯是乔!”“嗖!——”汤姆头一歪,匕首嵌入了墙壁,乔在人们的喧哗中逃走了。没过多久,老师带着汤姆和同学们去山洞玩。汤姆和贝琪却在山洞中迷了路。贝琪哭了,他们绝望了。可是,转机出现了。汤姆牵引着风筝线找到了出口。但他们却意外地看到了皮包骨头的乔!乔想抓住汤姆,而汤姆却竭力闪躲着,贝琪不停地尖叫。汤姆看准时机手一挥将铜锁砸向乔,而乔被砸了下去。就这样,汤姆和贝琪被一支木筏救走了。汤姆找到了乔他们埋藏的宝藏,同时,大家在山洞中,发现了早已饿死罪犯,印第安·乔。
就这样,这个故事结束了,而我的心,却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我想,若是去当海盗,那么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在野外,他们虽有足够的自由,能力却是如此的渺小。他们一方面受不了外面的风雨,另一方面思念着家人。这,就是他们所向往与追求的快乐吗?他们还是孩子,很快就后悔了这么做。他们悄悄地潜回了家,看到姨母不断地自责,如雨般的泪,难以言表的痛苦和辛酸慢慢在心中渗透、泛滥。他知道他错了,他多么想说一声“对不起”或“抱歉”。在姨母的沉睡中,他给了她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吻。
在孩子们的葬礼上,一切都是虔诚的灰色。姐姐轻轻地抽泣还有贝姬捂着的脸颊,就连讨厌的锡徳也暗自低下了头……整个教堂,沉重的气息散布在各个角落。正当牧师先生宣读着祷告时,三个不速之客——汤姆、哈克、乔埃蔫头耷脑地闯了进来,使在场的人们都吃了一惊,汤姆不顾一切奔向姨母的怀抱。在这熟悉的温暖中,汤姆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多少天不见的思念泉水般地悄悄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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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怎么写900字
一本好书就像一艘帆船,可以帮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高一读后感怎么写900字”,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1】
我们的生命草图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我们在直线运行的时间之虚无中飞行。人类不是地球的拥有者而是管理者。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纯粹体现出来。人类真正的道德测试,是看他与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
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以从中产生爱情。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令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的,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美丽的一切。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灵与肉:肉体是囚笼,是一个传达身体机能的仪表盘,身体脸部的线条,是自我灵魂的呈现。灵魂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灵魂在肉体消失以后还残存,寄宿或附依在身边的人旁边。在特蕾莎身上有摆脱不掉的的母亲灵魂,她可以很固执的调动自己的意志力,虚化母亲灵魂的影子,但不久反复而来。
“我”的独特性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们可以想象,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之处。个别的“我”是无法猜处,估不了。因此,需要通过他人身上去揭示它,发掘它,征服它。
男人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他们自己的梦,他们对于女性有主观意念。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理想。但,总是不断失望,正如我们所知,理想从来都不可能找到。失望把他们从一个女人推向另一个女人,赋予他们善变的一种感伤借口。
另一类男人则被欲念所驱使,想占有无尽的多样性。因为“我”不是公开就能了解,而需要去征服。被征服的对象价值与征服他们的时间成正比。他们没有在女性身上寄托主观理想,对所有人感兴趣,从不失望,又很快厌倦约定成俗的美,因此,从不停止猎奇。
同一事物每次激发的含义都不同,每一次含义回响着之前曾有的所有含义。每一次新的经历都会与之应和得更为和谐,丰富。萨比娜和弗兰茨之前的狭径是各自生命的乐章。假若人还年轻,生命的乐章刚刚开始,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当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同。
轻与重: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得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千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记。背叛是摆脱原味,投向未知。当第一次背叛就已是不可挽回,它会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连锁反应,一次次地使我们离最初的背叛越来越远。曾经有人说过,如果你想从一个人身上听到真话,那么你先说真话。如此亦是。
萨比娜对背叛的激动不已,背叛铺开了她一条崭新的道路,一次叛逆的冒险。每一次她都满心欢喜,可一旦旅程结束,又会怎样?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被判的?一切虚空了,而虚空就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压倒她的悲剧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他们希望他人也像自己一样懦弱,这样他们曾经有过的行为便再也普通不过,也借此挽回名誉,给软弱披了层媚俗的外衣。而反之的人,对懦弱者心存一份喜欢,要是没有这些懦弱者,他们的勇敢将会立即变成一种徒劳之举,谁也不欣赏。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2】
在当下座座拔地而起的钢铁城市中,时针的转动与时代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忘记时间,在汹涌的人潮中埋头行走。如同行尸走肉,那种没有情感没有表情的麻木,放任上帝的捉弄和命运的摇摆。那群在林立的钢铁巨兽中所生活的他们,他们生命鲜活,逐一接受血淋淋的现实。一幕幕情景从眼前翻过,一幅一幅构成这个庞大的时代。
顾里,一个强势精明的女人。她是所有角色中,我最偏爱的一个。她从始至终都如同一个骄傲的女王,遇到事情坐怀不乱。当她对叶传萍说,学校宿舍区不能开车进来,你凭什么开进来。而叶传萍却幽幽地说,你不可以,我可以,因为我们不同。那一刻正是她的要强与强势的爆发。她有深爱她到骨血之中的顾源,有三个要好的朋友。一切对于她来说刚刚好。她曾对顾源说过,没有物质的爱情只是一盘沙,都不用风吹,走两步路就散了。顾里的人生观是离开所有对她来说有害的,抓住一切对她有利的。她从没有脆弱的时候,无时无刻都在用强大的茧包裹住自己。
其实最开始,小时代的结局我并没有看懂。听别人说,除了林萧和宫洺所有人都在那场大火中悄然而去。最后还是开始怀念那些期待《小时代》到来的日日夜夜。总觉简溪像《梦里花落知多少》里的顾小北。都是女主角的前男友,都有温柔的眼睛,清澈的笑容。一切化作无数音容笑貌挥之不去。
时光的确追不上白马,早早过了那个一些作文就会写到“时光像脱缰的野马”的那个年纪,还是那个年纪看过了第一本《小时代》,从折纸时代到刺金时代。直到电影的上映,其中囊括了多少个被风刮落细细碎碎的夜晚。而“你好,我是林萧”积压的多个日日夜夜对这场饕餮盛宴的期待。正是这样的一个时代,让拥挤的人们在人潮中相互拥抱,相互取暖。所有纵横交错的情感,被现实击溃的人们,那些无法铭记的悲伤、喜悦、痛苦。在冥冥之中组成了这样一个庞大的时代。
黑龙江省鸡西市实验高中高一八班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3】
我心中,《我有一个梦想》演讲稿,我身边的小能人。
只见碧空衬着淡蓝,一会儿,淡蓝变成橙黄,边上镶着绯红,这红光越来越多,从空中直射海面,先是一点,接着一片,飞快地向四面扩散。
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青蛙碧绿的身体上布满了墨绿色的斑点,白白的大肚子像是充过了气,一鼓一鼓的。
春雨不停地下着,细细的雨丝织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从云层里一直垂到地面上,远处黛色的群山,近处粉红的桃花,嫩绿的杨树,柔软的柳枝,都被笼罩在这张无边的大网里,这张网是春姑娘巧手织成的纱巾,盖在天地间,技在群山上。表姐刚来的时候,身穿一件方格衬衣,补了几块补丁,脚穿一双沾着泥土的白凉鞋,走路说话都不敢大声,我们都说她土里土气。可是现在,我们不敢说表姐了。你看她穿一件漂亮的上衣,一条紧身牛仓裤,一双锃亮的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闪光的金项链,肩上披着长长的黑发,显得神气大方。回到家里又说又笑,像生活在蜜糖中一样。,抗日战争英雄人。
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使人喘不过气来。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大。爸爸今天显得很年轻,简直和平时判若两人。素日不修饰脸的人,今天胡子刮得光光的。经常穿的黑色中山装被崭新的银灰色西装所代替,裤子上有笔直的裤线。还有那“咯噔咯噔”发出轻松愉快的声音的尖头皮鞋,真叫“黑又亮”。
墨蓝色的天空中挂着许多小星星,它们仿佛刚刚从银河里洗过澡似的,亮晶晶的。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4】
《项链》这篇小说,主要抨击、鞭挞的,就是享乐主义。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我们是否反思过呢?曹文轩曾经说过:“年少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强者。”是的。如果天天养尊处优惯了,突如其来的时间我们又怎么面对?可是如果在逆境中生长,就会让人变得更成熟。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虚荣,是一个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人,彻底摆脱依赖心理,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起来!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图名利,不图钱财。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学会沉着和冷静!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5】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海伦凯勒 的作品。刚看这本书的名字我就产生了很多疑问,谁失明了?为什么只要三天的光明?为什么还是假如呢?……这些问题带着我走进了第一个小故事。
原来海伦凯勒19个月大时,在一场突发的急病中失去了视力和听力,不久又丧失了说话能力。这么一个不幸的小孩,在莎莉文女士的帮助下渐渐学会了说话与写字,最后还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和恒心竟然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成为了一名伟大的残疾教育家与作家,这是多么的神奇啊!
“三天的光明”这是海伦凯勒心中的期盼。“三天”在我们眼里那是多么短暂,但对于海伦凯勒来说却截然不同,给她三天光明简直就像重新给她一个生命,她会利用这三天时间好好的看看世界,做那些一直想做却做不了的事情,这三天将会比她之前几十年和以后所有的日子都美好,或许她甚至可以死而无憾了。她多么希望能得到三天的光明,然而这只是一场美丽的梦。我真恨不得献上我的双眼,借给她三天的光明,帮她实现这个微乎其微的“愿望”。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有两大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这个神话般的传奇人物,在这段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她差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但她凭借超人的毅力,凭借她对生命和光明有着极其强大的向往,她鼓起勇气,活了下来。如果说海伦·凯勒是波澜壮阔的大海,那我们渺小的好像是大海里的一滴水。想想她,还有什么刀山火海能阻挡我们,还有什么困难险阻能吓倒我们。
小时候,妈妈常常说:“要做个乐观、坚毅的人。”那时候,我只会一本正经的点点头,却从来不知它们的含义。直到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才发觉自己是多么渺小,才懂得乐观的深意和坚毅的内涵。
高一读后感怎么写【篇6】
这个星期我接的书是:《我的阿勒泰》,这本书一共有三辑,其中我最喜欢的时第一辑中的《属于我的马》,这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人欠了作者家很多钱,但这个人却死了,只能由此人的亲人来替他还钱,但他的家人实在在拿不出钱来偿还,情急之下,只好把自家的一匹马牵来见作者的妈妈,要求抵债。然后作者的妈妈打电话给作者告诉了作者这件事,这让作者想起了两年前自己家里还想买一匹马,因为那时候作者的家里还没有挖井,用水得要去两公里外的乌伦古河边挑回家。夏天还好,到了冬天,河面冻成了厚厚的坚冰,去挑水出了扛扁担,还得扛斧头。每天去挑水,每天都要破冰,头一天破开的冰窟窿一夜之间重新冻得结结实实。作者的妈妈想,如果没有马,有一只小毛驴也好啊。
那一年夏天倒是赞了不少干草,打碎后装了好几麻袋。可是马最终却没有养成。我们便在院子里挖了一口井。作者想象自己有一匹马首先得搬家,搬到城郊野地上盖房子,并圈起一个大大的院落。还得在院子四周开垦出一大片土地,种上深浓茂密的草料。还得嫁一个也愿意养马的人,最好他已经有许多养马的经验了。将来的孩子也得喜欢马。这样,我就得为了马永远留下来,永远地。也就是说,除非我真正地爱上阿勒泰,决心永远生活在阿勒泰,否则我就永远不能拥有一匹马。
读了这一片文章之后我又很多感想:我觉得我们生在福中不知福,因为作者家里想买一匹马都那么难,而我们现在呢,要车买车,要房子买房子,我们还不知道珍惜,作者在想到自已有马之前还会计划好有了马之后要干嘛干嘛,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一下作者的这种做什么事情都应该计划的习惯。
我推荐大家去看一下这本书。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9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陆续整理的“千年一叹的读后感900字”,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 篇1
从欧洲至埃及,再穿越危机四伏,战火不断的中东、贫穷的印度,这样的事恐怕没有几个人敢做,敢做的人中恐怕没有几个能成功。然而我们尊敬的一位中国学者做到了,而且不是作为探险者,而是以文明的朝圣者的身份,对人类文明发祥地的过去和未来进行了探究和思考,将每一天的心得整理成了一本书。这位学者,便是余秋雨;这本书,叫做《千年一叹》。
我一直对古文明饶有兴趣,可惜没有机会和勇气去亲临实地。而这本书正给了我一个直面它们的前世今生的机会。翻过每一页中蕴含着的希望、辛酸、无助,“千年一叹”的含义渐趋清晰。那些曾经盛极一时的文明看起来坚不可摧,却在千千万万个苦难中沉睡了。为什么?最大的原因还是人类自己啊!看看犹太人吧,如此坚定而有智慧的民族,却遭受歧视和奴役,四海为家,在近代又遭到了法西斯的疯狂屠杀,作者在书中委婉地问:为什么上天待这个民族如此不公?其实真正应该反省的是我们自己。作者在文中提到耶路撒冷被挖地三尺;幼发拉底河被掘开,伊拉克古城就这样消失在洪水中;巴比伦被征服后,土地上被洒下盐和荆棘的种子……文明在残杀和吞并中消逝、中断,留给后人无尽的失落和遗憾。文明的冲突今天仍在继续,时隔数百年,中东、北非等地发展的契机仍在慢慢被熊熊战火所吞噬,许多人在为和平呐喊,然而人们何时能学会克制本性,理解和尊重自己的手足?否则现在的文明也会消失,成为奄奄一息供后人凭吊的一片悲怆。
这本书中并没有具体写到中国,但阅读中我无数次联想到中国。勤劳聪明的中国人创造过举世瞩目的伟大文明,中华文明的大河,不管是波涛滚滚还是细流涓涓,总算是保存了下来,这一切确是我们值得庆幸的。然而,在新纪元,我们的千年文明将面临崭新挑战。“文明的最大敌人不是战争,而是遗忘。”一语中的。犹太人虽历尽艰辛,但信仰坚定,从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故乡,因而在夹缝中生存,在重重压力中建立了国家,保存了民族的薪火。这样的民族,未来一定是充满希望的。中华民族也有着千年的文化积淀,其中包含着精神、思想的精华,今天的我们一定要传承。琴棋书画,这些源远流长的技艺传到今天,可以说是奇迹,是我们骄傲的资本。至于糟粕、落后的思想,则不要害怕去更正它,甚至摒弃它,只有卸下了沉重的包袱,我们才能向着复兴之路奔跑起来。现在西方文化横扫世界,在这样的洪流中,我们除了积极吸收西方先进文化技术外,更要小心的保留我们自己的东西。崇洋可得进步,媚外绝不可取。
这本书当然远不止这些。文明又岂能是寥寥数篇就可以道尽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切实感觉到文明的伟大和脆弱,至于余老先生,这位用足迹开辟荆棘,为后人奠基的行者,当然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 篇2
今天一读余秋雨的《千年一叹》,顿时感慨万千。余秋雨随凤凰卫视走过亚洲,满怀着希望和热情,但当他一路走来,当他荡漾于文明古国,却见千年的辉煌已泯灭。留下的只有无休止的战争和望不尽的贫穷。余秋雨在作品中说着自己内心的焦虑与恐惧。
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是碗》一文故事讲的是大家在车上因为饥饿而惊醒,陈鲁豫小姐只好拿出袋装的方便面泡着吃,在旅馆里询问有没有碗时,服务员竟摸不着头脑,几经描述,服务员才明白,但当服务员推门进来,手中拿的却是一个塑料花盆,顿时,全场惊愕。
在这个故事中,没有故事的趣味,却透出重重的哀伤和悲怆,以及千年辉煌坠落的寂寥和空虚。
作者余秋雨惊悚于古文名遗言,反思与尼泊尔山麓,闻道于数万里荒原,执笔于最恐怖地区。看着民不撩生,水生火热的情景,我和作者一起心酸掉泪。
当看到最后几页的图片,我体味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的幸福,我们不需要被枪林弹雨击毙,不需要匍匐在战场,不需要日夜面对着断垣残墙,不需要惊悚于古文明已冰冷的遗体。
作品中那无数问号,无数叹息,多少血泪,意味这什么?意味着太多太多的辛酸。因为,因为——人的生活本不该如此绝望!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 篇3
很抱歉现在才写这本书的读后感。
看过《文化苦旅》之后,就对余秋雨的文字念念不忘。《千年一叹》从希腊,到埃及、以色列、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最后从喜马拉雅国门回家。一路经过约旦河、底格里斯河、幼发拉底河,在大河文明中流淌过巴比伦文明、波斯文明、印度文明、希伯来文明、阿拉伯文明……
我对于中东的文化不甚了解,所以跟随着余先生的步伐,在一次次入关和出关中,在每一个古迹跟前仰望、思索的过程中,更多是茫然。于是去找了凤凰卫视在此次旅行中所拍摄的纪录片《千禧之旅》,二十一年前的纪录片,分辨率只就几百,但是就在这时代的画质中瞥见离我甚为遥远的远方,古老的文明留下的叹息,在风沙和阳光中徐徐具像为石柱、宫殿、墓碑和沥青路。
余先生的文字便也跳动起来,每一声赞叹都自成画面,每一句遗憾都留有影像。
文人的笔触总是和我们这些习惯了粗糙的言语的人不同,每一个遣词造句都别具韵律,所以摘记本上满满五页的摘录,每一句都恰如其分得在原文里,又颇为可爱得在摘记中。
最为感动的,是一路走下来,来到喜马拉雅山下,在万仞银亮之下,在这最为气派的国门之下,回到祖国。“我在离别之后才读懂了它。”走过那么多文明,看过许多可能与中华文明同一时期出生的古文明,如今却慢慢被掩埋和遗忘,才回过头来意识到我们的文明是经过了多少坎坷,才跌跌撞撞闯入新世纪的大门,拍干净身上的尘土,慢慢地又挺直了腰杆。
我至今没有离开过国门,但是感谢互联网让我看到许多外面的事情。从国家新闻看大的世界政治、经济、社会、战争,又在不同国家留学生的频道有幸领略不同地方的生活和风景。
所以虽然我没有去过印度,但是我知道那里可怕的交通、糟糕的治安和或许值得一去的宗教圣地。所以虽然我没有去过伦敦,但是我知道泰晤士河的风景,知道哪个区的治安较好而哪个区十分混乱。所以虽然我没有去过美国,但是我知道美国的个人医疗多么昂贵,知道留学生在那儿会遇到的种种不幸。
所以我称自己为“幸运儿”,我生在这个挺起了腰杆的国度,她有着最源远流长的文明,和最欣欣向荣的未来。
每次在小破站上刷到国家相关的视频,常会看到满屏的“此生不悔入华夏,来世还在种花家”,山河无恙,国泰民安。中国的文字总是足够浪漫,让我们得以将满腔的赤诚告诉这片生我们、养我们的土地。
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用双脚丈量这片土地呢,它拥有着最绚烂的颜色,它的每一次呼吸,都跳动着属于我们的故事。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 篇4
烦闷的夏日,实在是让人疲倦,只好坐在桌前,静静的看书,才能解此时乏困。翻到余秋雨的《千年一叹》,我便立刻为他的文章所折服,看完后也是长舒一口气,完全忘却了夏日的疲惫。
余秋雨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作家,总能在文章中表现他所看到的世界,《千年一叹》中的千禧之旅便是如此,从长江到爱琴海,数千里风景,数千年历史尽在其中,让人流连于书中,这可能就是余秋雨这《千年一叹》的魔力吧。
《千年一叹》无声无息的让我走进余秋雨的世界,走进他所描写的世界,古希腊的文明,古罗马的风情让我向往。读罢这本书已经是满腹的沧桑,随余秋雨游历了一边世界上那些正在被时间、战争所吞噬的文明遗迹。那是怎样的一种旅程?
不怎么了解希腊的文化背景,也不知道希腊文化有过怎样的宏伟历史;初识希腊是从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欺骗宙斯开始的,还有就是希腊国家男子足球队曾拿过20xx年的欧洲杯的冠军。希腊是一个神话般的国度。这是我对希腊仅有的了解。随着余秋雨先生的笔迹慢慢的游走,让我知道希腊竟然有如此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这里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谈到希腊衰落的原因,余秋雨有两点认为: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国家。
千年走一回,却有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那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边传来。是谁?是谁的悲叹?哲人,法老,佛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已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已经开始了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
历史,究竟是何物?它究竟能影响多少?我一时间理不清头绪,也无法理清。的确,历史已经成了历史,它以文字,画卷的样子悄然流逝,已经过去了,而且永不回头。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历程。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哑巴,无从诉说;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一阵风,没有始无末,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历史是家,是广阔天地里的一座朴素坚硬的石头房。没有修饰,没有点缀,是我们远航时挂念的故都,是流浪天涯浪子的根。
文明已经衰落了,历史也开始褪色,轻声一叹,人类又投身于新的历史。我们在总结,在回忆,在悲祭我们的祖先。随后毅然走上脚下的路,顺着他们的脚印一步步走下去。
千年一叹的读后感 篇5
闲暇之余,便有了找本书看的想法了,翻翻书橱,余秋雨的《千年一叹》忽的跃然眼前,本就喜欢阅读些文史方面的资料或书籍,而这本《千年一叹》也恰恰是述说着欧洲和西亚的一些史事,也就有了兴趣,好吧,就是它了。
《千年一叹》是本散文集,主要是收录余秋雨随着凤凰卫视一行记者和主持人,遍访希腊、埃及、伊拉克、伊朗等一些文明古国途中,或者是到了该国之后所见所感而编撰成的文集。看着集中的文章,感受着期间的文字,仿佛自己也随着余秋雨的脚步,漫游着这些国家,他所感受到,所触动到的事物,就在我的眼前一般。余秋雨一路游访的国家,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度,文化不断的积淀,交融、同一;而历经悠久沧桑历史的国度,现如今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余秋雨抱着这样的疑问踏上了寻访之路,而我同样带着那么一丝好奇,在书中寻找着答案。
文明是什么呢?人类思想的具体体现?人类灵魂的寄托?抑或是人类努力着要在这时间、空间都无边无际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印记呢?会不会犹如孩童在沙滩边堆起的那绚丽无比的沙城堡一样呢?海浪一过,遍地虚无。在书中,余秋雨毫无掩饰的表露出对哪些历史古国的失望,希腊的平淡,埃及的变迁,两河流域的没落,以及印度河流域文明的几乎泯灭,还有就是那个地方无穷无尽的贫穷。余秋雨说,当他看到在巴基斯坦的路边,数不清、看不尽的赤脚在乞讨,那泥砌的房屋。在印度,看到恒河里一幕幕的惨状。他无法释怀,这里竟然就是和中国齐名的文明古国,这里就是玄奘历尽千辛万苦去取经之地……文明、岁月用着残忍的手段破灭着辉煌,纵容着凋零。而这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必然。千年之下,尤可一叹。
中国也是有着悠悠五千年岁月的文明古国,我在惊叹于我们的祖先保护、保存我们民族的机智和手段的同时,也在想着文明的传承。多说历史无用,但是如若可以,为什么不向我们的祖先们学习呢?中国五千年,各种性格的人,各种生活的人都有过精彩的演出,而我们的祖先,把自己以及别人的生活中的遗憾,过失,错误,都一一归纳,甚至是做出分析,如何补救或是避免。古云: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复使后人哀后人矣。积极学习中华先祖千辛万苦得来的经验教训,去其糟粕。这其实也是文明的一种传承形式呢,我希望,在中国千年无叹。
儒林外史读后感范文900字之三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儒林外史读后感范文900字之三”,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初识《儒林外史》是在看京剧《范进中举》之后。看完之后不觉惊异于作者的独具匠心,却没有领略导作者的真正用心,直到翻开《儒林外史》浏览了整个故事之后。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终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非常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终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是意义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是那些满脑子也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间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是他们为封建制度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写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xx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马上安排起来。甚至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后来因为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因为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写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9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900字”,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1】
岁月的风沙竟摇落了银杏树千年的春秋,世俗的青烟缭绕不绝,遮掩了一切梦幻的美好与星点的期盼。曾经种下的希望之种在心灵田野下沉默不语,被现实之风裹上了厚厚的尘土。梦想的铁树不是不会开花。当一路上的寂寞与泪水被编织成梦想的摇篮,一路上的执著与欢笑被谱写成梦想的乐章,一路上的鼓励与安慰被描绘成梦想的画卷,追风的少年,便开始披荆斩棘,追逐梦想!
圣地亚哥,这个与智利共和国首都同名的牧羊少年,心灵中一直种着一棵坚硬挺拔的梦之铁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这个如南柯一梦般荒谬的念头,却一直深深地扎根于他的心中。终于,这个坚毅勇敢的牧羊少年,在一路的风风雨雨后,催开了他的梦想之树!
孤独之旅
村上说,人的一生应该走进荒野,体验一次健康又不难耐的绝对孤独。孤独是用酸涩与惆怅的泪珠酝酿出的香醇烈酒,在通往梦想的朝圣之旅中,沿途种下一滴又一滴,便可长成不畏风雨的篱笆,圈住梦想家园。
圣地亚哥,这个孤独的牧羊少年,他的孤独宛如一条长蛇,冰冷的没有语言。因为孤独,本应成为神甫的他做了牧羊少年,云游四方;因为孤独,本应牧羊一生的他穿越茫茫沙漠,寻求宝藏。在他的寻梦之途中,更是到处铺满了盘根错节的孤独与寂寥,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曾一度停滞了他前进的脚步。在到达丹吉尔的时候,天真无知的圣地亚哥被骗走了所有的盘缠,独在异国他乡的他宛如一棵浮萍,孤独无依,随风而去。在撒哈拉大沙漠中,为了追寻梦想的圣地亚哥被迫与心爱的法蒂玛分离,这犹如从天而降的一盆冷水,冰冷的孤独几乎浇灭了他对梦想的炽热追求。
夜色之浓,莫过于黎明前的黑暗。孤独是交错在圣地亚哥心上的藤蔓,经过风雨的洗礼,终绽放出一朵美丽的梦想之花。孤独是圣地亚哥心中的一池春水,波澜不惊。可当它翻腾成惊涛巨浪时,便会化作一种顽强的生命活力与桀骜不驯的人格力量,从他胸中喷涌而出,灌溉梦想之树。
颤抖的岁月没有比例尺,孤独便是缠绕于心头牵扯不断的三千青丝,书写生命的寥廓与深沉。凡?高的孤独,是光明的利剑刺伤他的双眼才诞生的绚烂夺目的《向日葵》;贝多芬的孤独,是黑白琴键的跳跃震伤他的双耳才碰撞出的华美乐章。孤独更是一杯香醇的浊酒。如同那个嵌满孤独与错乱的天才伍尔芙,在春光旖旎的英格兰乡下,在爱与死的双重矛盾间作茧自缚。但,不论成败,他们都是如此相似在孤独之旅中,寻找到生命的真正内核,完成人生的最后升华。
梦想,终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孤独是它的养料!浴火重生后的孤独,会氤氲出金灿灿的梦想,即使是千年铁树,也会被感动得绽放一树似锦繁花。
坚持之旅
笛福说过:坚持下去,只要你还能站立,你就不能倒下!坚持是一种信仰,怀揣梦想,从深沉黑夜奔向灿烂黎明;坚持是一种姿态,握紧梦想,从凄苦寒冬迎向春暖花开。
圣地亚哥,是一个坚毅如铁的少年,生命的刚强在他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两个重复的梦,却能一直如同磁铁般吸引他执拗地穿越撒哈拉大沙漠。漫漫的旅途中,他遭遇了各种各样的挫折,但他依旧乐观地告诫自己要坚持。在被骗去所有盘缠后,他更执着地在水晶店找了一份工作,热情不屈地向着梦想前进。在被骑兵抓走后,他更用心地领悟世界之魂,不屈不挠地朝着梦想进军。
圣地亚哥一直牢记撒冷之王的话,永远不要放弃你的梦想,这一句话像蝶翅般在他的心田颤动,闪耀着一种生命力量的光辉,一种历经千年而经久不衰的精神之光。当圣地亚哥像一叶扁舟颠簸在苍茫大海时,坚持就如同船上的风帆,引领他一路乘风破浪!即使陷过泥淖,遇到荆棘,那些挫折坎坷依旧在他不屈的坚持下,化作一个个闪亮的丰碑。
米南德说过:谁有历经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任何目的。坚持的意味也不过如此,坚持到底,便是无言的胜利。我曾经爬过一座高耸的山。当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攀上顶峰时,那一刻的心情是无言以诉的。弥望满眼的青翠,勾勒远山的轮廓。我感到,梦想原是如此的脆弱与阒静,却在坚持的支撑下熠熠生辉。
梦想,终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坚持是它的根基!一路上漂浮不定的云彩,一定会在永不言败的执著下,汇成希望溪流,滋润梦想之树!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2】
假如我变成了一棵树,开着花儿,长在你必经过的路旁,等待着与你相逢。朋友,你是否会认得出我来呢?
我要看着你背着包向我走近。而我呢,绝不发出一点儿声响。
你看到了我的花朵,惊叹着它的美丽,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花舱,我被你弄得直痒痒,终于忍受不住你的抚摸这朵花就这样掉了下来,落在了你的手心,你于是小心翼翼地将它戴在头上,却不知这是我所开出的花朵。
经过长徒跋涉,你或许累了,便在我的怀抱里躺着,我用浓密的树阴遮住你,看着你入睡,我将花瓣心纷纷落到你的额上,眉间、唇间,我要你在花的芬芳中睡个好觉。
但是你会明白我的心意吗?
你醒了,伸了个懒腰,又重新背起你的包,向我道了声谢谢,朝着通往家中的路走去
当你远去后,我又变回了我自己,飞快追赶上你,轻轻拍拍你的肩,你回过头,惊讶地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抿着嘴笑,却不言语,再一次挽着你的手走向前方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3】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
印象中自己并不喜欢诗歌,一直都没什么耐心去读诗。
但是,当我第一眼看到席慕容的《一棵开花的树》时,我就喜欢上了这首诗。一直都知道诗歌挺美的,但是自己真正对诗歌的美有所体会是从这首开始的。
仍然记得跟这首诗相遇的情景。那是在临近期末考的时候,一天下午放学后,我独自留在教室里温书,心情突然有些烦闷。突然看到同桌桌上的席慕容文集,随手拿起来一翻,就看到了这首诗。读着这首诗,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唯美的画面——
一个男子缓缓地走近一棵樱花树,樱花树开满了粉嫩粉嫩的樱花,非常美。但是,男子却没有在樱花树下停留,当男子走过樱花树时,一阵风吹过,花瓣在空中轻轻起舞,缓缓飘落,似乎带着一份柔柔的.叹息。
读完这首诗,心里不再浮躁,而且滋生了一种难以诉说的感觉。我体会到了诗中所隐藏的淡淡的哀愁。体会到一个女子对心上人的默默的喜欢。女子希望男子能够看到她,注意到她,但最终还是不能达成这个愿望。哀伤,唯美,连自己的思绪都会不知不觉被这首诗牵引,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虽然席慕蓉这样说:“这是我写给自然界的一首情诗。我在生命现场遇见了一棵开花的树,我在替它发声。”但是,我想,对诗歌的解读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见解,毕竟“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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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容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轻轻呤它的时候便觉得自己已然化作那棵树,开满花朵,为那一个人痴痴的等待,一直很喜欢又为他悄悄的憔悴。
在我心中,爱情是神圣的,甚至给我一种可远观不可近身的感觉,于是我便在别人的爱情里演绎自己的梦。也许真正的爱情便是这样吧!可以为见一面而等上五百年,可以为引起他注意而酝酿所有的力量,甚至为他生,为他死。
爱情到底是什么?我用力得想,依旧不明白。是祝英台为梁山伯而跳入冰冷阴森的墓中?是林妹妹临死前依旧没有说出的半句话?还是五百年来苦苦哀求换来的一次擦肩而过?!……也许爱情便是让人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的魔咒吧!
我想我是无法爱得如此彻底,因为我无法抛弃所有去建筑二人世界,我无法停止对父母的爱,无法抛弃肩上的种种责任,无法断绝与爱情有了冲突的所有友谊,无法为了一棵树而抛弃所有的森林。书上说,水瓶座的女生是博爱的,于是我便只好守护着一大-片森林,头头四年遥远的那棵树。
千百次,我设想他们擦肩而过的情景:“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那一刻,天地间一片寂静,所有的空气在那一刹间被抽走,我拼命的呼吸,却依旧吸不入一丝氧气。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地远去。
我是多么希望他能回头,一眼,就回头看一眼。可是,他没有,连回头的趋势都没有。当他消失在我视野中那一瞬间,所有的花瓣都离我而去,叶子也在枯萎,可我心中依旧存在着侥幸,千万不能让他闻声而回。我不要让他看到我此刻的容颜,所以我要花落无声。
可是在我耳边,为什么会有雷鸣?身体中什么东西在碎裂?为什么我的心中一下子空落落的?为什么我会失去所有的知觉?……
也许,也许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了吧?!在去求上五百年,等待百年后的邂逅。
很多,很多年以后,也许他会认识我。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4】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台湾诗人席慕容的一首《一棵开花的树》把一位少女的怀春之心表现得情真意切,震撼人心。初识这首诗,还是在我中学时代,当时并不明白诗中情意,只知是一个有名诗人写得一首情诗罢了。现今重读此诗,细品其中含义,便感其浓浓情意,觉得自己已化作那棵树,为一个人痴痴等待,从花开到花落。这首诗中演绎的爱情是神圣的,可以为了见自己心爱的人一面而等上五百年,可以为引他注意而酝酿所有力量,甚至为他生,为他死。这种爱情离我甚远,有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在我看来只是一种童话般的梦。爱情是什么?是林妹妹临死前没有说出的半句话?是祝英台为梁山伯跳入冰冷的墓中,双双化蝶?还是这首诗中那用五百年的痴痴等待换来的擦肩而过?也许,爱情只是一个让人可以为对方付出而不求回报的魔咒吧!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五百年的等待,没有换来任何逗留,甚至都没有一次回头的爱情是我无法理解的,也不是我会追求的。我无法做到为了一段没有任何希望的爱情放弃一切。其实对诗歌的解读没有谁与谁是相同的,正如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生活中有人正在追求这种类似这棵树的爱情。为了自己爱的人,化作一棵树,苦等五百年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5】
一棵开花的树》每次读席慕容这首诗的时候,心里都会有许多感触。如何让你遇见我/在这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这首简单的诗歌里,席慕容把爱情、人生,写得极美,抒情灵动,饱含着对生命的挚爱,一切都是那么美丽,如果有人问我:世上的植物中,你最喜欢哪一种?我会回答:我最喜欢树,喜欢它茁壮挺拔,浓密的枝叶尽情的升向天空,升向金光流溢的天空,没有思想,感觉不到痛苦烦恼,也不知道幸福和欢乐的滋味,只知道尽情地生长、生长,我喜欢像树那样静静的活着,那样自然真实,那样生机盎然,那样充实向上,那样孤傲又那样深情
如果我是一颗开花的树,花开过一季又一季,香飘过一程又一程,千年的等待,从开始到现在,等待一个人开启心灵,等待一段故事上演,于是,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安然一份等待,固守一份拥有,看沧桑变桑田,享受过程的美丽,只求你能从这石上走过,如果是一颗开花的树,那么,我会在树下守你苍海桑田,听雨,看风过的痕迹,品花开的声音,赏幸福的气息,清香满园,一张桌,俩杯茶,俩个人,一片风景。一棵开花的树,开放在心的沃土里,开放在彼此的心境中,绽放一片生命的苍穹,心灵是一棵会开花的树,它繁花似锦,落英缤纷,它开出了生命之本,开出了命运之路,开出幸福之花,我常常想,每一个人的生命,为某人开一次花,同样的每一人心里,都会有一棵会开花的树,而这棵树,一定会坚守着他的心,也正是有了这样一颗开花的树,才会有了生活的气息,生命的历程也因此变得更有活力。
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篇6】
席慕容用诗篇表达了不能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相遇的惆怅和伤感。读席慕容的这首诗歌,感觉真是浪漫情怀:情真意切的美妙时光,持久、骚动、激昂、瞻望的情绪意念,含蓄而又热烈涌动着的情感。即使错过吧,也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凄艳的美丽。
当我们年少时,都愿做一棵开花的树,渴望成熟。然而时间无视渴望。成长与蜕变是花开花落的必然历程,岁月极美就在于它必然流逝。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一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个过错,爱怎么能祈求得来?所以五百年的等待虽然换得了相遇的那一刻, 但是相遇不是美丽,相遇是错!那曾经情真意切的一切,早就迷失在岁月的灰烬里了。
再读席慕容的这首诗,却有了不同的感悟,也许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的魅力之一吧。
错失的爱!
一棵树,其实不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不只有一次美丽。 踏着一层叠一层的落花,品味人生的至美的感伤。即使美丽无人欣赏,也应该傲然的怒放,即使只剩下满地的芬芳,也要相信:当来年繁华满枝的时候,一个读得懂落花的人会踏着芳香而来。
勘破三春更三春,无边光景四时新,冬雪夏雨挡不住,秋水流波为伊人。
我想应该用舒婷的一句诗来诠释《一棵开花的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不再迷失,将生命,将爱情从落寞凄清、空洞无声的漫长岁月中解救出来。
[读后感分享] 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之三
在阅读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书中的那个世界,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读后感分享] 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之三》,欢迎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城南旧事》是我接触的第一部自传小说。也是第一部林海音的小说。我很喜欢小说的封面。一张手绘的画。一个小小的女孩,穿著厚厚的棉衣,挂在脖子上的手套引发了我莫大的回忆:小时候,奶奶也曾逼著我带过这样的手套。正是这幅画,让我有了买它的决心。直觉告诉我,买下这本书,我绝不会后悔的。然而,我的直觉是对的。才翻看了几页,我便爱上了这个故事,爱上了调皮捣蛋的林英子,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斜著嘴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伴侣这样美好的回忆,每个孩子都有,可单单只有林海音写出了这样美好的故事。让人爱不释手的故事。
我最喜欢两篇短文,一篇是《惠安馆》,英子费尽心思,帮助一点也不疯的疯女人,秀贞,找回了她失散多年的小桂子。这个故事里的英子,是善良的,更是纯朴的。另一篇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一开始,我只是读懂了,英子对自己亲爱的父亲离世后,自己不得不变成大人的一种无奈。在课本上学过这篇文章之后,我又一次读懂了,英子对她父亲的那一份爱。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著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林先生写道。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从容淡定之间,多少悲欢离合,掠过生命的轨迹。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愁苦又有何用?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童年去了,留下无穷思恋与怀想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著盛夏的情怀落寞之后,骊歌那清越悠扬、古朴深婉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著,淡淡的愁绪,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落花下,一个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著,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900字通用
高分作文网相关专题:“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书籍鼓舞了我们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臭的泥潭中脱身出来。最近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写读后感可以间接叙述原文内容,点出感情从哪里产生的。怎么才能把所有的感悟和启示写成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由我们为你整理的《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篇1
刚刚阅读完了《对伪心理学说不》中的相关内容:人类认知的阿喀琉斯之踵。
心理学所揭示的所有事实和关系都是用概率来表述的。这一点也并非心理学所独有。在其他学科里,很多定律和关系也是用而非必然性来表述的。决策心理学的最新研究发现,概率推理可能正是人类认知的阿喀琉斯之踵。
人们从没想到过要用“某某人”的论据来反驳医学和物理上的发现,却习惯于用之驳斥心理学的研究结果。大多数人能理解医学科学提出的治疗,理论及事实说概率性的。
人们经常为心理学预测设定一个比其他科学更高的标准。社会越复杂,人们就越需要概率思维。如果一个普通人想要对生活其中的社会有一个基本的理解,那么,他至少应具备统计思维这一最基本的能力。
在心理学领域中,有一个已经被反复证实的发现,那就是一个具体事件的信息往往可以完全击败较为抽象的概率信息。心理学研究所得出的是概率式的结论。大多数情况下会发生,但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发生。阻碍人们理解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原因就是,人们很难用概率的术语来思考。
当人们遇到具体的,具有鲜活性的证据时,就把概率信息抛到一边了。他们没有考虑到,较大的样本能够提供对于总体数值更为精确的估计。人们表现出赌徒谬误,未能认识到偶然性在决定结果时所起的作用。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篇2
对于儿子,泊琉斯夫妇钟爱极了。可是,预言里说,阿喀琉斯成人后会成为英雄,将会参加攻打特洛伊人的战斗,并且会被希腊王者安排单刀赴会去主攻特洛伊城,寓言说,进攻特洛伊城希腊人最后会胜利,但是,英雄阿喀琉斯最后会死在特洛伊人的箭下。
寓言让忒提斯焦急又痛心,忒提斯决心要改变这一切。最后,忒提斯决定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拯救儿子,她发誓要靠自己的力量来改变这种结局。
忒提斯想了许久许久的办法,最终想到的办法是让儿子炼成“金钟罩”的功夫,这样,儿子就能够躲过利箭的伤害。在阿喀琉斯出生不久,忒提斯就将阿喀琉斯倒提着浸进冥河,她要让冥河的激流育成阿喀琉斯刀枪不入的金刚体。可是,冥河的水流却太湍急,忒提斯在将儿子浸进冥河时,她紧紧地捏着儿子的脚后跟不敢松手,她怕儿子会被湍急的流水冲走,阿喀琉斯全身浸进了冥河,唯独被母亲捏住的脚后跟不慎露在了水外。
功夫不负有心人,冥河河水练就了阿喀琉斯的金刚之身,遗憾的是,阿喀琉斯被母亲捏住的脚踵却因为没有浸入冥河而没有练成金刚体。于是,阿喀琉斯的脚踵就成了他全身最脆弱的地方,是全身留下的惟一的一处“死穴”。
时光荏苒,阿喀琉斯长大了,他长得身材高大,勇力过人,一派赳赳的英雄的范儿。
局势的发展果然像寓言里寓言的那样,希腊人和特洛伊人因为美女海伦而发生了战争。
阿喀琉斯是英雄,被希腊王征召参加进攻特洛伊城的战斗。战斗中,阿喀琉斯作战英勇无比,杀死了很多特洛伊的英雄,声名大振。
特洛伊人派王子赫克托耳迎战,勇力过人的阿喀琉斯单挑特洛伊主将赫克托尔。最后,阿喀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的王子赫克托耳,并且将赫克托耳拖尸示威。
阿喀琉斯的行动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太阳神阿波罗,太阳神知道阿喀琉斯的致命缺陷,于是太阳神阿波罗瞅准机会用毒箭射中了阿喀琉斯的脚踵,阿喀琉斯受到了致命的一击,轰然倒地。
阿喀琉斯地动山摇轰然倒地的一瞬间,刚毅的目光似乎还在为早已注定的结局感到不安,眼睛睁得大大的,阿喀琉斯终于染毒身亡。母亲的爱心没有能够拯救阿喀琉斯,英雄的阿喀琉斯没有逃出命运的怪圈,致命的缺陷给了阿喀琉斯最致命的一击。
后人常以“阿喀琉斯之踵”譬喻这样一个道理:即使是再强大的英雄,他也有致命的死穴或软肋。
我们拓展一下,就会明白,完美的英雄都有他的“病踵”,我们是凡人庸人,我们身上的缺陷岂不是更多?
《荷马史诗》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能够给世人深刻的教益或者是启示意义。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篇3
阿基里斯,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在特洛伊战争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然而留给世人最深刻印象的乃是导致其悲剧命运的“阿基里斯之踵”。但《阿基里斯之歌》摒弃了传统观念的英雄史诗,而是从阿基里斯与帕特洛克罗斯之间跨越世俗的感情出发,为我们塑造了与传统不同的充满血性的一段情谊。
《阿基里斯之歌》以古希腊神话中阿基里斯的故事为基础,深化与拓展了原有故事的精神内核,全书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我们跟随着叙述者帕特洛克罗斯的叙述,体验了一场规模宏大的生命之歌。帕特洛克罗斯作为叙述者兼故事中的角色,给作者带来了更大的写作空间,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更为主观也更为集中的情感体验。我们见证了阿基里斯与帕特洛克罗斯之间从相识、相知到相惜的过程,我们的情绪随着帕特洛克罗斯情感的起伏而不断的波动、从帕特洛克罗斯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切身的感受到那种不畏生命的情感追求。世俗难以理解他们的情谊,当然也就无法容忍他们的存在,也就在这不断的磨砺中,他们的情感变得愈发的浓厚与迷人。最后双双死亡的结局使他们之间狂热而美好的情谊得到了完美的升华。小说的最后,他们的双手在黑暗中紧握,迸发出万丈的光芒,这样的结尾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了一种慰藉,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就让他在身后得到满足吧。
总所周知,为广大人群所熟知的故事是最难被改编的,改编的好或不好都会引来批评之音。玛德琳·米勒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独特的文学视角,成功的将经典神话为自己所用,创作出具有自己鲜明个性的作品。在《阿基里斯之歌》中,引发阿基里斯悲剧命运的不再是其对自身命运的抉择后果,特洛伊战争也只是小说悲剧性结尾的一个激化因素。这里,歌颂的不再是为国为民的英雄人物,而是世间宝贵而美好的情感。阿基里斯之死也不再是命运的不可抗拒,而是为了这种举世无双的情谊所甘愿作出的牺牲。从帕特洛克罗斯流亡到国开始,就注定了他人生的悲剧,为了这段情谊,他不惜以对抗整个世界为代价,不惜以宝贵的生命为代价。这种悲壮的结尾也让我们的情感为之一震,也让我们的心灵在他们不为生命只为相知的情感中得到升华。
可以说,玛德琳·米勒是一个很有深度的作者。她跳出原有的框架,突破思维定式,为我们刻画了一段交织着生命与灵魂的情感,随着故事的不断向前发展,人物形象逐渐立体,结构的紧密都显示出了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笔细腻,情节丝丝入扣、语言行云流水、充满意味。显然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灌注了作者的智慧和艰辛。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篇4
昨晚,准确的说是今日凌晨,看完,除了参考文献,可谓一字不落,很久没有这么认真地阅读一本历史巨著,本来以为会枯燥乏味,但在阅读的过程中,有着难以言说的满足与过瘾。
作者是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牛津大学高级研究员。这些名号想写怎么都写不完,看着封皮的照片,年轻、睿智,一点都没有老学究的沉长、迂腐,惊叹于作者的逻辑严谨,语言专业又不乏趣味,参考文献及读过的书就有100多页。
作者从序言,自己的童年对历史地理的关注,最后做成事业,并写了本书,所有的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引用详实,让人欲罢不能,除了我自身对历史地理的肤浅认知让我不得不一字不落这个原因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作者文章的精彩,让人不想错失任何细节。承上启下的过渡,伏笔巧妙的设计,逻辑思维的严密……优点数不尽,但我觉得书中再多一些各个时期的地图,会使我这种小菜鸟更懂得,了解的更深刻。
这本书不仅是部巨著,更可以作参考,里面很多历史问题都阐释的很明确,包括战争的爆发、疾病的盛行,以及资源的发现……
丝绸之路的提出是一位著名的德国地理学家、地质学家正式命名,费迪南.冯.李希霍芬。
丝绸之路的诞生:河西走廊向西部的帕米尔高原,高原以西就是崭新的世界。中国为一条横跨大陆的交流通道打开了大门。
纵观全书,丝绸之路沿线的国家、城市、河流……变更线路的原因都是贸易的往来,以及对资源利益的贪婪追求,人们一开始想要“面包”,“面包”有了,就想要“衣服”(精神食粮——宗教),可是物质上的富足必然导致不富足地区的强烈不满,于是乎就是战争,战争决定了地位,决定了话语权,也决定了分享权。
每一章我就不详细赘述历史演变了,但,看完之后,就总觉得,纵然时光变迁,那亘古不变的或许就是人欲望的无底线……
大国的国家归属一直在变,在叫体检,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什么原因、什么决策导致了历史的更替。为何一直以来都是西方控制着东方,占据着大国地位。可真正的资源,贸易往来,富饶的地带都在东方。为何东方人至今没有进入大国地位,或者说,连自己的国家都没有统一,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像石油输出国这些国家,曾经一度意识到石油国有问题,并且一度占据着大量财富,可为何没有一直兴盛,为何百姓至今仍在战乱中,颠沛流离……
看完本书,一直觉得信仰真的那么重要吗?宗教,会不会让有些投机主义者利用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书已读完,但留给我的问题很多很多,值得思考与回味,文中提到“阿喀琉斯之踵”。我查了一下,作为这篇书评的标题,是因为,如果没有“阿喀琉斯之踵”,就不会有丝绸之路,就不会有历史的更替,但欺世之名的缺点也不可避免,毕竟人类是要进步的。
最后以希腊圣地德尔斐的箴言结束,大家共勉:
童年时,听话;
青年时,自律;
成年时,正义;
老年时,智慧;
死去时,安详。
阿喀琉斯之踵的读后感 篇5
寓言里说,阿喀琉斯成人后将被拉去打特洛伊人,并单刀赴会主攻特洛伊城,但他最后会死在特洛伊人的箭下。
传说她的母亲忒提斯为了让儿子炼成“金钟罩”,在他刚出生时就将其倒提着浸进冥河,使其能刀枪不入。
但遗憾的是,因冥河水流湍急,母亲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乖儿被母亲捏住的脚后跟却不慎露在水外,所以脚踵是最脆弱的地方,全身留下了惟一一处“死穴”,因此埋下祸根。
长大后,阿喀琉斯作战英勇无比,被太阳神阿波罗一箭射在脚后跟而身亡。
而关于阿喀琉斯之死,还有一个说法:在激烈的特洛伊战争中,勇力过人的阿喀琉斯单挑特洛伊主将赫克托尔,杀死他后拖尸示威。
但很快,阿喀琉斯被太阳神阿波罗一箭射中了脚踝——地动山摇的一瞬间,英雄轰然倒地,但阿喀琉斯刚毅的目光似乎还在为早已注定的结局感到不安。
后人常以“阿喀琉斯之踵”譬喻这样一个道理:即使是再强大的英雄,他也有致命的死穴或软肋。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900字
作文是语文学习中加强写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学会写作可以加强我们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多读优秀作文才能在写作时下笔如有神。我给大家推荐一篇优秀的“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文章,希望能为你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建议你将其保存起来!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1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2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爱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爱它绮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爱它活跃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执著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各有特点,个性格异,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也许人物的刻画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
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跃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天,不变的是,五彩缤纷的神话世界改变了我的理解。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练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他们的经历就像我们成长道路上的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获得了胜利。
“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得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一定会成功的。再想想自己做事的半途而废、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乏的。只要我能从头到尾做一件事,不管我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尽力去做,对我来说也是成功!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的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艰难的勇气。
感谢吴承恩,他用自己非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一个充满奇异、曲折、梦幻的梦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最喜欢的便是《西游记》,书中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尤其是那扣人心弦、离奇曲折的情节让我一次次欲罢不能。
书中人物性格鲜明,尤其是师徒四人:唐僧一心向佛、慈悲善良;孙悟空神通广大、机智勇敢;猪八戒憨厚务实、尽职尽责;沙僧忠厚老实、中矩中规最终,师徒四人带着白龙马一起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
其实在取经之前,师徒四人及白龙马都犯过错,并不是完美的人。唐僧原是天上如来佛的二弟子金蝉子,但因轻慢佛法被贬转世为人;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五行山下;猪八戒本来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贬下凡间,错投了猪胎;沙僧本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失手打碎玻璃盏被贬下凡间;白龙马因纵火烧了玉帝赏的明珠,后因观音菩萨出面才免于死罪,被贬到蛇盘山鹰愁涧等待唐僧取经。由此可见,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要的是犯了错要勇于承认和改正,否则就可能酿下大祸。
记得那天,我写完作业后闲来没事就在家里踢起球来。妈妈看见了,说:小伟,踢球去外面,别在家里踢。我不在意地说:没事的,相信我的球技!说完,我继续踢,结果模拟射门时,力道没把握好,球飞过去将茶几上的水瓶打翻在地,碎了,热水流了一地。好在妈妈正好出门去了,我赶紧跑过去将球拿回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回家,看着地上狼藉一片,看着我问道:这是怎么了?小伟,你干的?我假装若无其事地说:不是,邻居家的狗狗刚才进来过。啊,这调皮的大黄!妈妈一边抱怨,一边拿起扫帚收拾。看着妈妈忙碌的身影,我满脸惭愧,内心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一个说老师经常教育我们,犯了错要及时改正;另一个说你还不知道妈妈的脾气,说出来肯定免不了一顿臭骂。到底讲不讲呢?那刻,我突然想到正在阅读的《西游记》,想起师徒四人不是也犯过错,但都勇于改正,如此才得以取得真经。于是,我勇敢地走到妈妈身边,将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她。结果可想而知,被妈妈臭骂了一顿,但同时也得到了她的表扬,因为我的诚实。于我而言,最高兴的是自己勇于面对了自己的错误,并有了改正的决心,就如《西游记》中的师徒几人。
我相信每个读过《西游记》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感触,我也是如此。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4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波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吴承恩的《西游记》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原著一百八十回。前七次我看到孙悟空出世,在天堂大做文章,被如来佛压碎。从第八章到第十二章,主要讲述玄奘和尚的诞生。
其余张都讲的是悟空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这四位人物各有特点,个性格异,形成鲜明对比。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为了保护唐僧成功地获得了**,但他总是被唐僧误解。
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他身上也有一种叛逆的心态,以及敢于与强大势力抗争的勇敢精神,这让我非常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神。也希望我的学***天向上早日获得真经哦。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5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文《西游记》作者罗贯中主要讲述了唐僧以及他的三个徒弟一路历经艰险,除妖战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却又不缺乏爱心;沙僧心地善良,任劳任怨。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
读完《西游记》,我最爱的是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英雄有许多不一样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含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认为是英姿飒爽,舍小我取大我。
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的掌握自我命运,并为梦想而奋斗的人。我认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我的尊严,不惜一切进行反抗。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他因大闹天宫,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他仍是不屈,直到五百年后,唐僧将他救下。
我不仅喜欢孙悟空的敢于反抗,还喜欢他的敢斗。
他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敢斗,愣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怪敢斗,火眼金睛绝不放过一个妖怪,如意金箍棒绝不对妖怪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绝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英雄。他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精神,反映了当时人民的需求和愿望。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能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虽然《西游记》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知社会的看法。他讽刺了当时超正的腐败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怪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无论在天上还是地上,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腐败。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在途中对那些遇到的妖魔鬼怪时无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如愿以偿取得真经。我想,这在我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砺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我们一定要勇往直前。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6
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最强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奸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初一作文西游记读后感 篇7
从小就看《西游记》的电视剧。甚至是牙牙学语的小孩都被它吸引。我想它的原著定也传遍国内外,不少文学家也已经发表过这部名着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着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这四位英雄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孙悟空勇敢机智,猪八戒有真情实感,沙僧对自己的工作没有问题,唐僧真诚善良。从小开始,就有很多电视观众或者是读者,讥笑过猪八戒,认为他是四师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尽管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尽管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依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尽管他没有唐僧的纤弱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喜欢猪八戒。为什么呢?因为: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倡导‘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爱这样的教师(当然表面除外),因为这种教师比较和善,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常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风趣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爱这样的教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爱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是再适宜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他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实感能打动别人,从而赢得别人的信任。
俗话说,要想让别人爱你,首先要学会爱别人。猪八戒学会了如何去爱,这样他才能得到别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白叟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获得他人的青睐与喜爱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
答案没有人会分明。我觉得很少见。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但他们不考虑自己是否应该是一个负责任的人。
看,猪八戒风趣,心地善良,懂得怜悯别人。他也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不管他是亲戚、朋友还是情人,他都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精选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悉心准备的“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900字精选”,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1
寒假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书。它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林英子通过童稚的双眼所看到的世界和对童年往事的回忆。反映了作者对于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英子的童年是彩色的,也是灰色的。有冬日温暖的阳光和那缓缓的骆驼队。住在城南小胡同的英子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女人、遍体鳞伤的好伙伴妞儿、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爱穿衣打扮,性格耿直的兰姨娘。还有樱子所向往的大海。这形形色色的人和事都让人难忘。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在北京城南的小胡同里结识了常常在胡同里寻找孩子的“疯”女人秀贞,俩人还成为了朋友,在慢慢相处之后,英子知道了秀贞的过往。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恩康暗中相爱,后来恩康回了老家,就在也没有回来,但秀贞已有身孕,最后秀贞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但家人却偷偷将孩子送到了城墙根脚下,从此不知去向。英子十分同情秀贞的遭遇,决定一起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脖颈后有块青记,这也是秀贞和英子说过唯一认出小桂子的方法。英子急忙带妞儿去找秀贞,母女相认,她们母女俩决定坐上火车去寻找小桂子的爸爸。但就在赶火车时母女俩却惨死在了车轮下。就这样英子同时失去了两个朋友,英子过于伤心高烧不退,昏迷了十天,差点失去性命。后来英子一家搬到了新帘子胡同,英子又认识了一个少年,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也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少年被警察带走,英子非常难过,英子认定他是她的朋友,但却失去了他。直到兰姨娘的到来,给英子和英子妈妈带来了许多欢乐。但英子爸爸不喜欢兰姨娘。于是英子做起了红娘,给兰姨娘和德先生牵起了红线,最终兰姨娘和德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宋妈是英子的奶妈,儿子淹死了,女儿被送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丈夫把她也接走了,英子很难过。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离她而去,在她的童年里,尝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直到英子十二岁那年,爸爸因肺病去世,她没有感到伤心难过,真正让英子体会到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那时的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英子的童年时光也结束了,英子是一个聪明作文/善良,活泼开朗,她的世界是单纯的,也是最可贵的。
每个人只能经历一次童年,我们要珍视现在的美好时光,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好少年。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2
《城南旧事》是一本自传体小说,作者是著名作家林海音,就是书中的英子。写了小英子在北京的童年时光、乐趣,以及一个个鲜活生协的人物和他们的故事。文章描写细致、刻画出了小英子眼中的老北京。
半个世纪前,小英子跟随家人从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信在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里面的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在北京胡同里认识很多人,惠安馆里的女疯子秀贞,小伙伴妞儿,甚至是出没草丛的小偷等等,都让她印象深刻。严肃认真的爸爸,每天朝夕相伴的保姆宋妈,慈祥可亲的妈妈,有趣的兰姨娘,这些每天都见到的人物,同样让英子记忆深刻。文章一共分为6个小故事,分别是《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和《冬阳、童年、骆驼队》。其中《冬阳、童年、骆驼队》被选入五年级下课本教材,《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登与语文七年级下册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写了小英子第一次看到了骆驼,听到了清脆的驼铃声,怀旧童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写了院子里爸爸的石榴花落了,而爸爸也去世了,小英子终于长大了。英子是个乐观坚强,富有爱心的孩子。她帮秀贞找到了女儿小桂子,也就是妞儿并把自己的钻表和妈妈的金镯子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叔。
文章描写的并不是那么优美,但却充满温馨质朴。不紧不慢,不温不火,让人感动,描写了一个孩子眼里的老北京,纯真,善良。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3
我读了林海音《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难忘,它像一个指路标一样,为我指引成功的道路;像一束阳光,照亮了我的心房。
小时的英子原本与普通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妞儿与秀贞的离去后,在兰姨娘与德先叔的离去后,在宋妈的离去后,在草丛中那个陌生人的离去后,在爸爸与自己天人永隔后,长大后的她,更成熟了。但在那样的一个旧社会里,虽然经历苦难的她,却依然保留一颗快乐的童心。我明白了,英子拥有一颗纯真的心,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她把我带进了另一个童趣的世界,天真无邪,童稚青涩,那样的世界里仿佛看不到旧社会的黑暗,而仅仅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历尽人间悲欢离合的英子懂得了离开朋友的难过,懂得了失去亲人的哀伤,懂得了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了别人的不幸后的深深的歉疚之情……
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东阳下的骆驼队,疯女人秀贞,厚嘴唇小偷,兰姨娘,妞儿,德先叔,和宋妈以及去世的父亲。不管人或物,它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浓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慢慢的它们都在英子的童年中离去了甚至消失了,童年的故事,也就这样的悄悄地流逝。然而,童年的每一刻都是重要的、快乐的、美好的,而且刻骨铭心。相比英子有趣、精彩且有些哀伤的童年生活,我们的生活则显得单纯且无忧无虑。她的故事非常淳朴、真实,更勾起我们对正在溜走的童年生活依依流连,使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日子。因为我就要五年级了,我将要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将要告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4
《城南旧事》是台湾作者林海音的作品,讲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的故事,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英子小学毕业了,可他的爸爸生病了。六年前,爸爸曾经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代表同学领毕业证和致谢词。今天,她终于实现了。她多么希望爸爸能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啊!
一年级时,英子有早晨赖床的毛病,上学经常迟到。爸爸气极了,把她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她哭,躲避,但最后还是坐着洋车去上学了。从那以后,英子每天早晨都是等待着校工开校门的学生之一。就这样一年年过去了,英子闯过一道道难关……可现在,没有了爸爸,她更要自已管自已,并且还要管弟弟和妺妹,她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面对困难,只有咬牙挺过去了,才会成长。不闯不练便永远无法长大。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困难每时每刻都在,只有战胜困难,我们才会成长。纵观历史,有多少杰出的人物,无一不都是经过勤奋而走过来的。爱迪生是这样,高尔基也是这样,不胜枚举。
我是一个生活在吃穿无忧家庭中的孩子,原来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只知道索要,要这要那,完全满足不了,就发脾气,甚至不吃饭……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恍然大悟,让我懂得了:不要等到失去了才觉得珍贵的道理。我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全家人都呵护的生活,全然不知如何珍惜,这多么的危险啊!从今以后,我要好好检讨自己,养成“吾一日三省自身”好习惯,以勤奋好学的强大推力,加速成长。
英子,虽然我们所处的环境不同,但读了你的故事,我也长大了!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5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着名诗人xx先生的这样一句话:xx是xx的,xx是林海音的。xx与xx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xx,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xx。《xx》《xx》《xx》……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xx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xx老百姓的生活。
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xx,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xx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的世界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我们要分珍惜美好的童年。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6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这首耳熟能详的曲调再次传进我的耳膜,我仿佛又看到了学骆驼吃草的英子、疯疯癫癫的秀珍和身世可怜的妞儿。
《城南旧事》是我看过的最震撼人心的一本名著。写了小英子用她童真的双眼,观察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那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和缓缓而来的岁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又好似荡漾着一种淡泊与纯洁。在半个世纪的离别中,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飘零的,只有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罢,心头又漾起一丝丝遗憾。
全文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写出了小英子所感受到的那种影响自己一生最真挚的父爱。文中以花来暗示父亲的病情加重直至死亡。英子不再逃避现实,她镇定地接受了事实,决定担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长大就意味着不再让人担忧。
芳草依旧,桃花依旧,也不记得,外婆是什么时候被病魔缠住了身子,只知道,外婆被药包裹住的时候,桃花开了,大片大片的桃花,带着淡淡的温馨的味道,花瓣在风中翩翩起舞,让人神迷,让人心醉,美得不可思议。而我的心却十分的沉重。
记忆中,在故乡的那一片桃花林中,总是能看到一位佝偻着背,无数银丝爬满双鬓,满脸充满笑意的老人用龟裂的手指牵着一个满脸稚气、顽皮毛孩的小黑手的背影,没错,那就是我和我慈爱的外婆。外婆常常坐在林中的大青石上,看漫天的桃花瓣飞舞
日子一天一天地从手中溜走了,我逐渐长大了,外婆却一天比一天衰老了。我们仍会去桃花林,只是外婆再也不能抱着我,而要我搀扶着她。后来,我搀着外婆,外婆也走不动了,只能在大青石上坐坐,看桃花
渐渐地由于功课紧张,我已经很少和外婆去桃花林了。那大片大片的桃花,以及那块大青石,也慢慢地从记忆中淡去了。
去年,死神又拉近的一步。外婆走了。那天,天异常寒冷,风撩乱了我平日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头发
今年,故乡的桃花又开了。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我又回到了那片桃花林。此时的我早已不是外婆背得动、抱得动的那个小女孩了,也没有人再牵着我的手,在漫天桃花下教我唱歌。
阵阵微风拂过桃花林,桃花在阳光下泛着深深浅浅的粉红,如雪花似的纷飞飘散,细碎零落间,带着涅槃重生的欢愉,带着婉转低回的惆怅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正诉说着盛夏的情怀沉沉的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份缅怀。寂寞之后,那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多层次情绪色彩的《城南旧事》,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7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听到这曲抒情悠扬的《送别》,我就会想起“小英子”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这本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文中每一处对话都深深反映着每一个人物细腻的性格特征和人格品质:英子的顽皮可爱,秀贞的思夫心切,妞儿的凄惨可怜,宋妈的勤劳能干……但从书中的件件小事,处处细节,我也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质朴的感情以及生命与时间的匆匆流逝。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未来的事都是未知的,你永远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就如宋妈绝不会想到自己的儿子死去,女儿被卖,年幼的英子也不会知道她的父亲会在她小学毕业时死去……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生命以它独有的美,浸润了生活的点点滴滴;美丽的生命,源于一份对生活的热爱。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请小心看护;生命承载太多的美丽,请认真对待。或许,昨日的成败已成过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实际,生命就在今天,看见今天,珍爱生命,一切才会存在。
初一城南旧事读后感 篇8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林海音的童年回忆录,说起童年每个人,都会不由自主地嘴脸漾起笑意来。
说起童年,我的童年记忆大都已记不太清了。印象深刻的就是每年暑假必定缠着爸爸让他送我回老家,仿佛在城市中的童年没有老家的尽兴似的。因此,我的童年对于城市的暑假是毫无回忆可言的。
也许是因为我打小在农村长大,因此童年时期的我对农村有种深深的归属感。可是若要让我讲一两件在农村中的童年趣事,我也是说不出什么花样的。因为一旦到了老家,我除了每日必做的由村中跑到村东再跑到村南去去集结各路玩伴,然后一大帮人在村子里走街串巷的嬉笑打闹外,似乎也没别的事可做。可无论怎样我和小伙伴中间有说不完的话题和玩儿不完的游戏。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亦或是生活环境的不同原因,我渐渐发现上了初中的我们初步少了一些话题,多了一些隔阂。
我和小伙伴之间过往不断的嬉笑打闹声,被一大段的沉默占据。当所有人坐在一起安静地盯着电视机时,曾经那只配做背景音乐的电视音,作文忽然当起所有人中的主角。空气中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尴尬气氛在流动,每个人都在努力地找话题,却永远也找不到一个能让所有人冲破隔阂的话题。我们每个人都很渴望回到童年时的无话不说,可内心却清楚地懂的一个词叫无力回天。
我明白了我与他们之间早已形成了一种不可填补的空白。无论我们多努力地想去填满那些空白,都于事无补,力不从心。
就这样,我的童年在一次又一次的沉默里,被封存在了时光深处。
也许就像三毛说过的“失乡的人是不应该再去拾乡的。”同样失了童年的人,也不该再去拾起童年了。
书中林海音的童年故人,随着她失去的童年一块儿失去了。我童年时的小伙伴,虽没有随着失去的童年一同失去,却也早已各奔天涯了。
我曾经以为我的童年如一只风筝,是所有的童年玩伴组成了那风筝彩色斑斓的风筝面,后来我才发现,爷爷奶奶才是那风筝的主导人,随着爷爷奶奶的离去,那条握在他们手中的提线,也渐渐失去了它的力量,而那个色彩斑斓的风筝面,也随着他们的离去,黯然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