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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读后感:荀子读书心得精选一篇

发表时间:2022-08-05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读后感:荀子读书心得精选一篇”,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荀子是战国末叶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也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与孔子、孟子一起,被称为是先秦儒学最重要的三个人物。荀子本名况,又号荀卿(汉代人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赵国人,生卒年代已经无考,大约在公元前298公元前238年间。根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五十岁来到齐国,曾在齐襄王的稷下学宫讲学,三为祭酒,后因被谗,到了楚国,被春申君用为兰陵令。春申君死后被废,失官家居逝世,葬在兰陵。

荀子的思想资料主要保存在《荀子》一书中。起初,荀子的作品以单篇流传,有三百二十三篇,西汉刘向校书的时候,将其整理校订,编辑成书,定为三十二篇,十二卷,当时称为《孙卿新书》。后来唐人杨惊为其作注,将其编为二十卷,才更名为《荀子》。这就是今天所看见的《荀子》。关于这本书的写作,据刘向《叙录》记载应该是苟子晚年在兰陵时写的。孙卿卒不用于世,老于兰陵,疾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着数万言而卒。但其实《荀子》一书,并非全部出自苟子本人。

本书以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清人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在注释翻译过程中,参考了前人和时贤的大量集解注释及翻译的着作,由于体例的限制,恕不一一注明。苟子其书,错讹难解之处颇多,脱误不可读处时或有之,本书在注释和翻译过程中,参阅、斟酌了诸家之说,尽量择其善者而从之,个别窒碍难通之处,不敢强解,则阙如。《王制》篇由张玉亮执笔,由我修改润色。笔者学力有限,在注释和翻译方面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当或错讹之处,凡此,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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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读后感:白牙的读书心得一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读后感:白牙的读书心得一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2022读后感:《爱丽丝漫游记》读后感精选一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2022读后感:《爱丽丝漫游记》读后感精选一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刚放假,孩子又捧起了《爱丽丝漫游记》开始阅读,我不解的问那不是她早已读过的书吗?孩子欣喜地告诉我这本书被拍成电影了,她想再读一次。

今天下午,童心未泯的我也捧起《爱丽丝漫游记》来看,我想我要读了这本书才能和孩子一起探讨,哪怕就是说说里面发生的离奇故事情节。

这本书最出色的地方就是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创造了一段神奇的故事,让爱丽丝这个小姑娘,经历了曲折离奇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是展开想象的结果,比如说小姑娘一会儿变得很大,大到整个屋子都盛不下,一会儿又变得很小,小到像一根小姆指,无论如何也无法攀上一张桌子;同时这本书里在丰富的想象之下又不乏现实的细节,很贴近生活,比如在爱丽丝为了找到从四面锁闭的大厅里出去的方法再次回到桌前找钥匙却发现桌上多了一个瓶子且标签上写着“喝我”时,感到很意外却又不乏思索,想到“什么奇怪的事都可能发生,今天已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了,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但在她决定喝里面的东西时还是很慎重,先是看了看上面没有写着“毒药”一类的字,后又“尝”了一小口,确信没什么问题时,才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作者这段关于心理和行为的描写很贴近现实生活,与小朋友们目前现实生活中接受的教育和所作所为的情形差不多,这种在展开想象的.翅膀时却又不忘翅膀是羽毛做的的写法使我们读起文章来既感到思绪的飞扬又感到情感的踏实,让孩子们在新鲜的阅读中受到教育;还有这本书的第三个亮点就是:离奇的故事。故事很离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兔子会说话、穿衣服、带怀表,而这是人才能做的事情,还因为兔子洞很深很深居然爱丽丝睡了一觉才掉到底,又因为爱丽丝居然迷失在一个锁闭的大厅里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又变小就是变不合适出不去。故事因为离奇才吸引人往下看,才牵动读者的心,也吸引了我这样的大朋友。

2022读后感:《父与子》读书心得(一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读后感:《父与子》读书心得(一篇)”,欢迎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在我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深受喜爱,他们将里面父与子的生活与一切亲子温情适读它的人深深的记住了它。

比如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分一秒都是与父母在一起,单父与子是讲究父子之间的情感的比如其中一篇叫做《哄儿子睡觉》他首先将了儿子在晚上睡不着而且还个儿子表演节目,但是最终还是没成功,就只能陪她一起睡,这次表达了父爱如山的情景。

还比如《怪异的发型》在儿子剪头发时,儿子因为怕剪头发,她就哭了,而他爸爸却为了令他笑,他就为儿子做表演,虽然头型十分怪异,但是让儿子很开心。

还有一篇是《踢错球》那个是儿子不小心把球踢进了井里,爸爸夏景帮儿子捡球结果儿子把爸爸的头当做了球,踢到了爸爸的头。儿子怕爸爸哭了,而爸爸不顾痛苦原谅了儿子。

像《父与子》令读者感悟到了许多。

2022读后感:围城读后感一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读后感:围城读后感一篇”,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一直以来,《围城》充满了兴趣,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作罢。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围城》是女性必读“四大名著”之一,这,便是我对《围城》起兴的头子。这个寒假,终于下定决心,细细品完了《围城》。

在《围城》的《序》里,作者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这句话不只阐明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起点是揭示社会,揭示人性,也揭示了《围城》具有一定现实性的内涵。

这本书涉及到的“某一部分社会”是1937年后的社会,书中涉及了侵略、沦陷、逃亡的李诗,这些穿插在文中的社会背景充满了动荡不安的因素,而主人公的社会却一直很平静,二者之间的强烈对比,凸显了主人公的性格,这也正是作者的文字精髓,运用文字的灵活与强厚的文字功底。

《围城》开篇出现的一幕幕情景式发生在一艘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Vicimte de Bragelonne)”号。在《围城》里,首先出现的是苏小姐,里昂大学的博士留学生,长得清秀,说话客气。随着情节的发展,主人公方鸿渐,一个假博士上场,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在船上上演了几天的风流事。读《围城》第一部分,印象最深刻的有两个,一个是方鸿渐的“博士”由来。二是与鲍小姐在西菜馆的故事。方鸿渐为敷衍父亲和岳父,用钱买了个什

么德国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由这个学位又衍生出衣锦归国等一系列事件。细读这个部分内容,一方面怒骂方鸿渐无耻,另一方面又感叹留学生的虚伪和大众的无知。而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西菜馆发生的倒霉事让我捧腹大笑之余,不得不感叹作者的用字之精准,表达之到位。

《围城》围绕方鸿渐这个主人公穿插了四个女人,并以此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写归国的主人公与“熟食铺子”鲍小姐(后来看注释才明白鲍小姐姓氏的由来,因鲍鱼之肆是臭的,因此命为鲍小姐);第二部分写在岳父(婚配女子已死,但仍陈岳父)的银行当个小职员时,与苏小姐和唐小姐之间的事,第三部分则写到五人行至三闾大学任教的事;第四部分写主人公与他的妻子孙小姐之间的事。

《围城》这本书充满了女人,性格鲜明的女人。读到第一部分时,对主人公充满了鄙弃,接下来对主人公无限的无奈,再者替主人公担忧,最后体会到主人公的无力,致命的无力。方鸿渐这个角色,充满了矛盾,无知却有点才华,懦弱却挺善良,没出息却总有人帮,人不怎么样却总有人喜欢。读《围城》,读方鸿渐的故事,品味自己的人生。在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唯一喜欢的是唐晓芙,许是作者的厚爱,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很喜欢她说的一句话“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在第三部分,孙小姐就已出现,可是,她的存在感却很微弱。

以至不敢相信最后她竟然成了方鸿渐的妻子。孙小姐是五人行的一员,是位“娇弱的上海小姐”,在经过三闾大学之行后,对方鸿渐有了情愫,后来在三闾大学的经历促成了他们的婚姻。他们的婚姻很令人意外却不得不感叹没有比这更好的安排。

《围城》里最难懂的是苏文纨---苏小姐。在一开始的邮船上,对方鸿渐有了好感却喏喏不前;回到上海后,积极主动却总让方鸿渐心虚不已,略带强制的行为让方鸿渐逃离;后来在香港辛楣的亲戚家与方鸿渐夫妇偶遇,她的尖酸刻薄跃然纸上。说到辛楣,他本姓赵,是苏文纨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就喜欢苏文纨。他原是做官,又认为教书育人才能更好的造福人们,因此去三闾大学做教授并推荐方鸿渐一同去,后来因被误会又从三闾大学逃走,最后又做了官。让我不解的是,苏文纨在方鸿渐身上的婚姻希望破灭后,她没有选择有钱有势有前途,又长得一表人才的赵辛楣,却与富有才华其貌不凡的曹元朗,曹先生踏进婚姻的殿堂。后来才知,二人婚姻背后有着各种利益的杂合。苏小姐由一名博士留学生变成后来的走单帮贩私货头子,这其中有必然的联系,却道出了矛盾所在,时局影响着一个人的成长与将来。

我觉得《围城》这本书的一个特色是插入了许多异域文字。像方鸿渐到张先生家拜访这一段,张先生是浙江沿海人,在洋行工作了二十几年变得洋里洋气的,说话总是嵌入英文,从此显示自己身份高贵,却只让我读到他的做作与愚蠢。再如,曹显示写的诗糅合了法语。读到这些,虽不甚明了,却在疑惑中加深了对作者的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