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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方案

发表时间:2025-01-20

预验收方案(汇总五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验收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预验收方案 篇1

 (一)切实重视节后施工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扎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类安全工作。

(二)切实抓好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

各工地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配置的现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到岗履职;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管理人员未经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审核不得随意变动;安全管理人员未到齐的项目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悬挂吊篮、承重支模架、脚手架、临边围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以及节前检查中所指出的各类问题是否有效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在复工前整改完毕。

(四)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施工教育,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人人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五)切实做好复工验收落实复工报告工作。

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署同意复工意见,向住建委安全站报送《工地节后复工报告表》(附件),由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

(六)切实做好督促检查责任落实工作。

住建委将从2月份开始组织安全站工作人员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暗访、巡查和督查,对复工安全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项目将重点检查。对发现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全县通报。

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各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预验收方案 篇2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

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

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

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

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

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

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

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

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预验收方案 篇3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实施以来,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创新基金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强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促进中央与地方基金工作的联动,更加有效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就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施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规范)制定。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创新项目、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创新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仍由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三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负责,管理中心将以备案制方式进行管理,并每年通过按一定的项目比例进行抽查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监督与检查。

第四条

试点单位须满足的条件: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能够认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基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最近两年在基金项目管理中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2、对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认真负责,年报、半年报数据上报率高,验收工作开展及时,验收结论与管理中心结论吻合度高;

3、具有完备的地方基金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妥善处理有关投诉;

4、设有专门负责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的机构,机构人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且专业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的`基金项目验收专家队伍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试点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书;

2、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3、地方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等有关管理文件。

第六条

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及以往监理验收工作的完成质量情况,确定试点单位并予以公布;

2、与试点单位签订“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监理验收工作责任书”;

3、每年对试点单位监理验收的管理过程和项目结论意见进行考核与监督抽查,对于抽查结论吻合度差的试点单位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4、管理中心在项目监理验收过程中,发现试点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可提出批评直至取消试点资格,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七条

试点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建立完善本地区的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管理体系,确定工作机构及负责人,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2、按时开展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客观、公正地作出监理、验收结论,并及时上报管理中心;

3、认真审核项目监理、验收材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4、试点单位应每年实地检查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5、编制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工作年度报告报管理中心;

6、建立省级公众监督机制,受理并处理本行政辖区内与基金项目有关的各类投诉、举报,并将有关投诉或举报的情况及其处理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7、积极配合管理中心完成基金项目抽查工作;

8、协助管理中心做好重点创新项目等的监理、验收工作;

9、其它监理和验收规范要求完成的职责。

第八条

试点单位按照监理和验收规范及本地区项目管理办法,管理本行政辖区内基金项目的监理单位及服务机构工作。

第九条

本方案由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预验收方案 篇4

为了规范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将对各年级新入职教师进行过关课验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xx年秋期14-15周,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地点:

所有学科教学统一安排在阶梯教室进行(个别学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体育课、理化生实验课等)。

三、内容:

由上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己确定课题。

四、验收小组:

由学校统一安排。评委小组第一人为组长,组织评委对上课教师进行听课、综合点评及等级评价,评价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验收结束后把评价表交教务处汇总,以便及时反馈给各年级组。

五、结果运用:

评价等级将作为该教师本年度教学水平评价的`依据之一。

预验收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省级教育强县复查为契机,围绕“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持之以恒优先发展教育,毫不动摇地办人民满意教育,全面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全县教育综合水平列于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已命名教育强县进行复查验收的通知》要求,依据《省教育强县复查验收评估要素》和创强评估验收时的意见及建议,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丰富教育内涵为基础,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统一认识,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验顺利通过。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指标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围绕省教育强县操作标准的板块50项子指标、复查要素中的九条重点要求28项指标、创强评估验收组提出的三条反馈建议和四个方面问题,认真做好全县的自查自评工作,逐条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完善台帐资料。充实完善原有创强档案,针对复查验收评估要素,整合各项资料,以翔实的依据说明全县上下在创强后发展教育不松劲,努力实现我县教育现代化的事实。

(三)完成柳林、虢王、城关等三个省级教育强镇的创建工作,保证全县50%以上乡镇创建为省级教育强镇(乡)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完成灾后重建项目校建设任务,逐步撤销200人以下规模小学,做到布局均衡,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规范农村幼儿园办园行为,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改变农村幼儿园规模偏小的局面,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六)全面落实教育质量管理。积极推行标准班额化教育,倡导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建立不同学段、不同区域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稳步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办学层次。

(七)发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认真实施《县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职业教育新模式,拓展办学新路子,加大骨干专业建设力度,加快“双师型”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初、高中毕业生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职教中心为龙头的为农服务网络体系。

(八)原省认定创强“达标”的指标要有新的提高,复查验收要素中的条款务必实现全面达标。

四、职责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1.政府办:负责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的联络工作;与教育局共同负责对乡镇创强复验的督促检查。

2.教育局:牵头、主管教育强县复查工作,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深化“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的办学责任;统筹发展12年基础教育,确保“四类弱势群体”接受教育,大力提升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水平;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发展、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整合优化等各项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做好复查自评、复查材料准备和对乡镇、学校的指导、督查工作。

3.财政局:财政对教育拨款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确保教师工资(包括各项政策性补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学校改造与基本建设资金三项经费全面落实,按规定落实好用于教育的各项专项资金;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增加对教育的分配比例。负责提供中、省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提供转移支付资金、城市教育附加、生均公用经费、“两免一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的'落实情况;提供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供无挪用挤占教育经费、用教育经费平衡地方财政及教育乱收费现象等资料。

4.发展计划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优先审批教育重点项目。

5.建设局:负责把学校(包括幼儿园)建设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对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6.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报批等工作。在城乡改造和新区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规费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乡镇、街道、村过去捐赠学校办学的土地、房产等,未办理划拨手续的,帮助补办手续,对已经撤销了的学校国土资源,按照凤政办函[]45号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7.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校长任期制;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引进等工作,对教师的引入、分配、调动予以政策保证,真正落实“中小学校长任免、教师的聘任和调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8.公安局:负责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交警大队、消防部门负责对学校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检查。

9.文化旅游局:负责对学校周边的游戏室(网吧)、歌舞厅、台球室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台球室;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各类文化体育场所要向中小学生优惠,免费开放。

10.工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外商店及学校周边摊点进行清理和全面检查。

11.卫生局:负责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校内小店等进行全面卫生安全检查,指导和配合学校做好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12.司法局:设立教育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教育执法和监督制度,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全县普法工作规划;提供三年来反映以上情况的汇报材料。

13.农业局: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推广先进实用科技成果并协调解决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科技培训和各乡镇农技校业务培训工作。

14.科技局: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的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各级科技计划特别是教育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分析、汇总。

(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对适龄儿少入学、土地征用、校园周边安全、发展幼儿教育、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1.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义务教育的各项工作指标保持省定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

2.积极配合县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育强镇(乡)的创建和巩固提高工作;

3.认真贯彻省316工程实施细则,规范幼儿教育办园工作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和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认真配合县督导室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

4.在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年内力争撤销100人以下的非定点规划校。认真贯彻凤政办函【】45号精神,保证撤并资产无流失;

5.坚持学校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维护好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科技培训和初中毕业生职前培训;

7、努力充实乡镇成技校内部设施,制定乡镇成技校为“三农”服务、实施劳动力转移工程的规划,按期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充实完善乡镇成技校档案资料。

五、迎接复查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时间:年2月至3月

2、主要工作:

(1)对照指标,分析情况,明确重点,制订《县“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

(2)调整充实“省级教育强县”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

(3)召开“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会议,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4)拟定复查验收工作责任书和工作推进日程安排表。

(二)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1、时间:年4月至5月

2、主要工作: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自查整改。

(2)研讨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查漏补缺。

(3)各级各类台帐资料初步完成。

(三)第三阶段(资料收集与整理)

1、时间:年6月

2、主要工作:

(1)完善各种资料、表册、档案材料。

(2)在各有关部门自查自评基础上进行汇总,形成自评报告。

(3)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指标、重点乡镇、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4)完成自查申报材料,并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

1、时间:年7月

2、主要工作:做好迎接省复查评估验收团的有关准备和组织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教育强县”复查自评活动是县委、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实现强县教育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使我县教育再上一个持续发展的平台。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复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复查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省级教育强县”复查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和应承担的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督促指导,确保复查自评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树立起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浓厚的复查自评工作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