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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文集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6-30

徐志摩文集读书心得篇二。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里的重头戏。为了帮助我们发现语文的乐趣,提高学习的积极性,老师会让我们多看高分作文,想要把作文写好,是需要花费一些心思和时间的。阅读高分作文,让我们沉醉其中可以给我们带来愉快的感受。你是否正在为高分作文的写作感到苦恼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徐志摩文集读书心得篇二》,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您觉得写作品的读后感最应该注意什么?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来表现我们的所感所想,以下是本文的首篇介绍“徐志摩文集读书心得篇二”,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徐志摩散文集》是一部精选的散文着作,带给我的当然是少不掉的欣喜,每读一章都会深陷其中,过后便养成了闲余中的趣子。

其中印象最深的是欧洲漫录这篇散文,富有幽默感,又不失哲理性和语言刚柔并工的表达。让读者深陷其中,体会其中的情感。

对于托尔斯泰的书与人的看法及表达了他的人生观。对于莎士比亚的回信,更让读者了解他为人礼貌,性情温和的另一面。

可不幸的事情终究会发生,因从南京乘机去北平路途中,飞机失事遇难,他告别了自己光辉的一生。虽死犹荣,用在这样一位诗人身上,不容置疑。他的逝世是对文学历史上的一次深痛的失去,一位正处风华正茂的年龄,还没有结束的人生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可他的一生是精彩的,在散文中,与泰戈尔的对话,相当的好,能与这样一位印度诗人如此联系,并与他环游亚洲,也不失为一种成就。并影响着徐志摩对于印度洋的恩情。

游历学习的志摩先生,写出了一批感人肺腑的散文,有对于环境,事物的描写,也有对于人与人之间感情的描写。

在我看来,他所写的是人所触的正常感受,只不过是他会用最准确,扣人心弦的语言描绘罢了,体会是深刻的。

如果世界上最后一本《徐志摩散文集》在我的手上你给爸妈炒的菜真好,有机会让老师一饱口福吗?我该会是怎样的欣喜发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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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读书心得推荐 徐志摩再别康桥读书心得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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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名篇之一。语言柔美,含蓄,感情饱满。而蕴藏在这首情意绵绵的诗后的情感更值得人品味。诗的开始便塑造了诗人温柔,翩翩的风度。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诗人的身影是悄悄地,是翩然的,是满怀了一种还未知的神情的。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诗人作别的不是别的,却是云彩。这便是一种十分感性的行为。

诗的二、三两节开始描写康桥上看到的美景。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夕阳将柳树染成了金色,比作新娘,柳树似乎是有了新娘的羞涩,那样动人。波光的影子,层层荡荡,直印在诗人的心里。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诗人描写青荇水草的自由和悠闲,那样的怡然自得的情形让他心生嫉羡。这一切,都激起了诗人浪漫的回忆和感情。从第一层来看,是写景渲染,从更深层次来看,这揭示了诗人的内心世界,另一个藏在深处的感情世界。即写景抒情,也表达了诗人对美好过去的回忆和缅怀。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联系到上面提到的夕阳的景象,那一潭原本青绿的潭水,的确像虹一般艳丽多彩。而那梦,应是指昔日的梦,却揉碎在浮躁间,说明昔日的梦已永远停留在过往,往者不可追了。它虽已在时间中揉碎,但还没有消失。它沉淀了下来。而且犹如彩虹般美丽。在诗人看来,他当年在剑桥的生活是值得留恋的。而他此次来剑桥便是来找寻昔日的梦的。

寻梦?撑一支长蒿,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人希望潇洒地重温康桥的旧梦。他是如此渴望重新找回原来的美好,在星辉下放歌的那种豪情。诗人的感情在此刻是饱满的,充满激情和希望的。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人的感情从高潮瞬时下跌,他发现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他在同样的景色和地方做同样的事,却再也回不去了,找寻不到旧情,找不到他所谓的梦,诗人的感情由此压抑深沉,这使我们感到,在读第一节诗时的那种潇洒飘逸感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苦涩、惆怅和难言的苦衷,透露出诗人更加内在的,难以摆脱的苦恼。

诗人是深情的,浪漫的,他痴想找回旧欢。面对此情此景,他才相当真实地意识到自己难言的苦涩和苦衷、惆怅的情怀,景色依旧美好,只是物是人非,那些缠绵的夙愿和理想,可望而不可及。大致而言,是因为他对理想生活和感情的追求一再受挫,而写《再别康桥》的时候,也许他的苦恼接近于最深的时候,因此也是他幻想最厉害的时候,唯有幻想还能支持他,有勇气,有活力来寻旧梦,也才有激情把这难言的心事形诸于诗,而且 有一个飘逸、潇洒的姿态。

诗人终于离开了,他是悄悄地走的,不带走一片云彩。不带走一片云彩,可以理解为诗人希望让康桥这个魂牵梦萦的感情世界以最完美的幻想面貌保存下来,表达了诗人对旧梦的珍惜。他离开了,而那个梦,也许会一直存在。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书心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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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热搜读书心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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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成了我最敬佩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让人不能不感叹他的神奇。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不仅如此,除了福尔摩斯,化生等人物也刻画的惟妙惟肖。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这个超级大侦探,无所不能,无所不晓。这会让我们更加的相信福尔摩斯是个神是个能掐会算的神。他是个神。

[推荐读书心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心得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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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读书心得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书心得(一篇)


作文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为了帮助我们学会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提升写作能力,老师布置阅读高分作文的任务,好作文除了华丽的辞藻以外明确的主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阅读高分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你知道写好一篇高分作文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吗?懂您所需,小编特意准备了“[读书心得参考]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书心得(一篇)”,欢迎大家来阅读。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