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作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作文网 > 读后感作文 > 导航

《牛虻》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2-04

《牛虻》读后感8篇。

以下是小编为您准备的有关“《牛虻》读后感”的内容,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对里面丰富的剧情赞不绝口。面对精彩绝伦的书籍,此时我们可以抽出时间写读后感,以便于和他人分享喜悦,再次感谢您的光顾也希望您能多多留意我们的网站!

《牛虻》读后感【篇1】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牛虻》读后感【篇2】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牛虻》读后感【篇3】

昏黄的灯光下,合上刚刚读完的《牛虻》,长舒了一口气。

《牛虻》这本书的结尾部分,全书给人一种提心吊胆的感觉。我觉得,这本书,是不可多得的精品。在伏尼契笔下处处都是精彩。此时的我也受到了意大利自由青年党的感染,我不禁开始热血沸腾。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亚契的年轻革命者,经历了人生的忐忑,最终,在行动中不幸被捕英勇就义的故事。

在他19岁那年,在一次忏悔时,却不曾想,亚契无意间透露出了行动和队友的姓名,致使队友被抓,行动失败,而他也被认为是叛徒。后来女友的一耳光深深打伤了 亚契的心。

他无力面对生活,开始寻找解脱……

面对亲生父亲的真相与女友的误解,走投无路的亚契选择了伪装投海自尽,逃到了南美的巴西。

亚契的逃避凸显了他的懦弱,反而让更多的人误会他。他的心理难道就如此的脆弱吗不,他难道连一次误解都承受不了吗?只是因为他不愿意去面对生活,去改变生活,去追求他想要的自由。幸好在逃避的20年里,他逐渐醒悟了。

在那20年中,亚契逃亡到南美,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他又重新回来了,又回到了意大利。不过她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懦弱的亚契了,他成为了一位真正的革命战士,他的名字叫牛虻。

经过了20年的炼狱,是他逐渐走向了成熟。为了意大利的革命事业而奋斗,不是努力着……

但是,革命总是会有牺牲,直到再一次偷运军火的任务中再次被捕,他的革命生涯就真的结束了。他和他的亲生父亲相认了,但面对教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并没有选择妥协,最终他英勇就义,英勇就义,死在了他曾经最敬仰的亲生父亲的手中。

牛虻的爱国主义精神最让我感动。他为祖国的革命而献身.

眼光回到国内,近代以来,何尝不是有许许多多有着爱国主义精神的伟人。他们有的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有的为国家科技付出……詹天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个杰出代表,他克服重重困难,修建了我国第一条铁路。杨靖宇,战死沙场的抗联英雄。还有钱学森,克服重重阻挠回到中国……

他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国主义精神,引领我们到达一种新的境界,他们无形中教导我们怎样去热爱我们的祖国。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将来要报效我们的祖国。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滴在了书上,那是对意大利青年党人的敬佩,那他们的追求自由,爱国主义精神,为革命牺牲献身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他们诠释了什么是革命,什么叫信仰。

看到这样的革命者,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意大利青年党人的信仰,为追求自由的执着与奋不顾身,还有革命战士的成长……

《牛虻》读后感【篇4】

在南美洲,亚瑟在人间地狱度过了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马奇尼党命令他揭露教会的不满。

他用尖酸刻薄的笔触指出,以蒙塔内利枢机主教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是教廷忠实的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

起义失败后,牛虻**入狱。小牢房怎么能装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

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去不挠的斗争,他在**,**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愿意冒生命危险,医生会为他求情,曹军也会为他哭泣。这样的人,这样的灵,站在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所倾倒。

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死了,死的很英勇。他微笑着叮嘱爱戴着他的士兵瞄准,那一幕让任何人为之动容。

牛虻“死”了,为着他的理想,为着他的信念。他放弃了生命,因而永生。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封写给他一直深爱着的琼玛的信,信中的口气是轻松而愉快的,却让人心情沉重的掉下眼泪。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夜晚,牛虻伏在简陋的床上,借着从铁窗空隙投下来的月光疾速地挥动手中的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笑意,脸上的刀疤却显得更加深刻有力。正如他所说,他非常快乐,非常满足,再不能奢求命运做出更好的安排,他鼓励琼玛和他的伙伴们团结起来,为不远的伟业之实现进行斗争。

至于他自己,他写道,“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我的这一份任务,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

他,牛虻-一个愿意为自己的革命信仰而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深地爱着两个人-他的父亲蒙塔里尼(montarini)和高贵的女人琼·马(joan ma),但他再也没有给他们另一个机会来爱他。他的心脏遭受了非人的炼狱之苦。

他留给我们的思考是:人们究竟为什么要活着。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

海明威说过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这样的精神,我们就会坚强,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永不屈服,永不沉沦。因此,无论我们是生是死。我们都会像牛虻一样快乐地飞翔

牛虻在遗书中写的最后一句话已经成为一个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会再次使用审讯和处决。我知道,如果你们在一起,你们会给他们一个猛烈的反击,你们会实现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

至于我,当我面对死亡时,我会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一个放假回家的孩子。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工作。死刑证明了我已经完成了它。他们杀我是因为怕我。我想要什么?

《牛虻》读后感【篇5】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读后感【篇6】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汪洋、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读后感【篇7】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篇8】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索亚是一个很调皮,又不喜欢学习的孩子。他同样也经历了许多危险和有趣的故事。一天夜里,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贝利去一个墓地埋葬死猫时,目击了一场可怕的杀人案,真正的凶手印第安乔嫁祸给了被冤枉的波特,后来,印第安乔在山洞里饿死了。而汤姆和哈克贝利找到了印第安乔埋的宝藏,成为了大富翁。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汤姆是一个淘气的孩子。因为每当他犯了错误,被波莉姨妈抓住的时候,总是会找一个借口使自己不受罚。例如:有一次,他晚回家了,波莉姨妈罚他明天去刷栅栏,可是汤姆就没有时间玩了,所以,汤姆就想了一个办法:让别的孩子们觉地很难得,就让他们刷栅栏,而自己却休息,还可以得到很多玩具。所以,我感受到了汤姆不但很调皮,还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