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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记忆读后感满分作文

发表时间:2023-07-09

血火记忆读后感满分作文XX字。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血火记忆读后感满分作文XX字”,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喜欢可以收藏!

血火记忆读后感满分作文

血火记忆是一部非常震撼人心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家族在二战期间的经历,描绘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这部小说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人性的脆弱和坚强,也让我意识到了和平的珍贵。

小说通过主人公家族的故事,展现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在战争中,人们的生命安全往往得不到保障,许多家庭遭受了巨大的创伤。主人公家族在战争中经历了许多次灾难,他们的家园被摧毁,亲人被杀害,自己也被战争吞噬。但是,他们依然坚定地继续前行,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和社区,他们勇敢地参加了战斗,最终取得了胜利。

小说也描绘了人性的脆弱和坚强。在战争中,许多人被迫离开家园,流浪街头,为了生存不得不忍受极大的痛苦。但是,他们也展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比如主人公的父亲和他的妹妹,他们为了拯救一个受伤的男孩,不惜牺牲自己自己的生命。这些例子充分展现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勇敢。wWW.ZUOweN101.CoM

最后,小说也强调了和平的珍贵。在战争中,人们被迫面对无尽的痛苦和恐惧。但是,和平让人们有机会享受生活的美好。小说通过主人公家族的故事,表达了自己对和平的渴望和追求。

血火记忆是一部非常震撼人心的小说,它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人性的脆弱和坚强,也让我意识到了和平的珍贵。我相信,这部小说会激励更多的人追求和平,珍惜生命,保护自己的家园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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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XX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读后感..作文XX字》,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后感..作文

读后感是指读完一篇文章或书籍后,对文章内容进行反思和评价的一种行为。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文章内容,同时也可以让读者更好地认识自我和人生。

如果要写读后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阅读目的:读完一篇文章或书籍的原因是什么?是为了娱乐、学习、思考还是其他目的?

2. 文章或书籍内容:仔细阅读文章或书籍,对文章内容进行概括和总结。重点关注文章或书籍的主题、思想、观点、情感等方面。

3. 个人感受:读完文章或书籍后,个人的感受和体验是什么?对文章或书籍中的观点、思想、情感有何看法?

4. 思考总结:读完文章或书籍后,可以思考一些问题,例如:文章或书籍中的主题、思想、观点、情感如何影响我的人生?我可以从文章中得到哪些启示和教训?

下面是一篇可能的读后感范文:

《活着》读后感

我阅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一生,他的家庭经历了无数的苦难和挫折,但是他依然坚强地活了下来。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珍贵。主人公福贵的家庭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坚持活下去,尽管他失去了亲人,但是他依然乐观坚强。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

《活着》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人类的命运和人性的复杂性。主人公福贵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的变化,他从一个富有的农民到被判刑到成为一个苦力,他经历了无数的苦难和挫折。但是,他依然坚强地活了下来,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人性的复杂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这些经历构成了我们人生的一部分,我们应该珍惜这些经历,从中学习。

通过阅读《活着》,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珍贵,同时也认识到人性的复杂性。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学习,思考,不断成长。

泥活读后感作文XX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泥活读后感作文XX字”,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泥活读后感作文

《泥活》是一本由鲁迅所著的小说,描写了鲁迅童年时期在故乡绍兴的学习和生活经历。通过描写主人公阿长和闰土的生活,鲁迅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人性的扭曲。

在阅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和对未来的担忧。小说中描写的当时中国社会的贫困、落后和人性的扭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认为,这本书不仅是鲁迅的作品,也是对整个中国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长和闰土,都是当时中国农村中的普通人。他们虽然生活贫苦,但也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和价值观念。然而,他们的命运却十分悲惨,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和社会阶层的限制,他们无法享受到现代生活带来的便利和自由。这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国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以及现代社会对底层人民的影响。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的思想和文学才华。他通过小说的形式,深刻地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问题,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未来的担忧和希望。他的作品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部反映当时社会现实和人性深度的文学作品。

《泥活》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和对未来的展望。我们应该珍惜和关注现代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应该关注和批判当时社会的问题。只有通过关注和批判,我们才能真正地改变和进步。

[精]蟋蟀的日记绘本读后感XX字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精]蟋蟀的日记绘本读后感XX字”,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蟋蟀的日记绘本读后感

《蟋蟀的日记》是一本由日本漫画家道重宽创作的绘本,讲述了一只蟋蟀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段里所发生的事情。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短暂和珍贵,也让我更加珍惜身边的人和事。

在早晨,蟋蟀开始感到疲惫,但它还是起床了,开始一天的工作。它在自己的洞穴里挖掘出一些小洞,用树叶和草来填饱自己,然后等待着太阳升起。在这个过程中,蟋蟀感受到了生命的激情和美好,也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不可逆性。

在下午,蟋蟀感到有些无聊,但它还是继续工作。它开始唱歌,用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感到了孤独和寂寞。在这个过程中,蟋蟀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珍贵,也明白了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的重要性。

在晚上,蟋蟀感到有些疲倦,但它还是回家休息。它在自己的洞穴里休息,听着自己的音乐,感受着自己的舒适。在这个过程中,蟋蟀感受到了生命的平静和美好,也明白了生命的短暂和珍贵。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不同时间段中的美好和脆弱,也让我更加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它让我明白,时间的宝贵和不可逆性,也让我明白,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的重要性。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阅读这本书,从中感受到生命的价值和美好。

尺子读后感高考作文XX字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尺子读后感高考作文XX字”,敬请阅读,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尺子读后感高考作文

《尺子》是一篇由莫言所写的小说,通过尺子这个人物,讲述了一个关于人性的故事。以下是我对这篇读后感的理解:

尺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代表了一种默默地奉献和牺牲的精神。在小说中,尺子被描绘成一个无私的人,他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而不是期望得到回报。尺子的工作原理和他的行为模式,让人们对他产生了深深的敬意。

尺子的故事也反映了人性中一些深刻的弱点。尺子在故事中被描绘成一个缺乏自我意识和自我理解的人,他总是被其他人的需求和利益所左右。这种弱点在人类社会中非常普遍,每个人都可能经历类似的困境。

尺子的故事还强调了一种无私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之一,它让我们愿意付出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去帮助别人。在小说中,尺子的行为模式展示了这种无私的精神,它让人们更加珍惜和感激那些默默奉献的人。

《尺子》是一本充满启发和思考的小说。通过尺子的故事,我们学会了如何付出和牺牲,如何关注别人的需求,以及如何克服自我中心的弱点。这些价值观对于我们的生活和事业都非常有帮助,因此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1000字精选


书中自有黄金屋。在阅读了作品后,我相信你会对这部作品产生兴趣,读后感要抓住重点,写出真情实感。怎么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呢?经过搜索整理,高分作文网为你呈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文:黄浩宇;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

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

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

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

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2】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3】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4】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5】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那个有等级差别、各种思想冲击、动荡不稳的年代,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想要为全家安身立命、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存成为了最常见、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每家每户都必须经历这么一个过程,没有人能够从这个牢笼里完全挣脱。《许三观卖血记》的剧情恰恰能接近现实地还原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写照。

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是靠一脉相承的血液来维系的。可是许三观打破了这些墨守成规、封建观念,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感情是时间培养出来的。在已经知道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后,虽然他曾抛弃过一乐,但知道何小勇虐待一乐后,始终还是把一乐带回家,并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为了这个非亲生更胜亲生的儿子去卖了两次血。虽然许三观只是一个眼光世俗而且略带愚昧的草根平民,但是在这一点上,他成为了一个博爱之人,尽管已经知道了一乐不是他儿子的残酷事实,但九年的爱足以把这些都抹去。而一乐对许三观也是非常敬爱的,知恩图报,他对许的话从来没有反驳。浓浓的父子之情跃然纸上,让读者颇有触动。

但是,从其他的一些角度出发,这部作品还是离不开心酸悲剧的色彩。作品所刻画的许三观通过卖血去解决一家人生存所面临的难题。除了卖自己的血,身为一家之主的他找不到其他更有效和更迅速的方法去获取金钱,只能损害自己的身体。在草根平民无法向上攀爬的时代背景下,求生意识必须异常地坚定才有活下去的希望,才能把一整个家庭支撑起来。况且在最后一幕的时候,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慢慢上升了,许三观突发奇想地想去卖血,可是没人再想要,他竟杞人忧天地担忧以后遇到困境无法解决问题。当我阅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酸、心寒,再加悲哀与苍凉。还有多少封建闭塞的思想已经让如此一代人失去了方向,走不出来了呢?

满目疮痍的一个时代慢慢在消逝,希望以后一代都能够永远与它不复相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6】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7】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8】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9】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读后感分享]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细心准备的《[读后感分享] 《记忆传授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些许帮助。

《记忆传授人》是一部科幻小说。里面说着一个乌托邦的社区,在那里生活的人每天都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险,没有与众不同,没有烦恼,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没有阳光,没有四季乌托邦是希腊语,意思就是理想国。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快乐。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造就了我们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肖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让人与人变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响起,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美丽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太阳,没有雪花,没有红色的枫叶,也没有雨天。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挨饿,不用因为生活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颜色,看得见雪花,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音乐。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2023读后感推荐 作文:那笔记本上满是回忆作文之一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2023读后感推荐 作文:那笔记本上满是回忆作文之一”,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那是一个薰衣草色精美包装的笔记本,静静地躺在桌上。午时的阳光透过窗纱洒在上面,那本子像闪烁着光芒。不经意间拾起,微风吹过本子一页页的翻开。在笔记的字里行间中,满是回忆。

记忆在时间中穿梭,恍惚间又回到了初一那个懵懂的年纪。刚入学时对一切都感到很陌生,只有将精力全投入到学习中才使我不感到空虚。埋头勤奋得写着笔记,不同颜色的笔勾画出美丽的曲线,也勾勒出了我还未成形的梦想。

不久,便迎来了第一次月考。秋意卷着黄叶袭来,使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大课间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去找王老师补习生物,一待就是一个下午。老师细心地为我讲重点题型,不时还用红笔做旁批。遇到我俩都一时弄不太明白的问题时,她还耐心地与其他老师进行探讨,再将总结仔细地讲给我听。笔尖在卷子上划过,无数心情在我心中涌动。夕阳斜照,看着老师因忙碌而无意间垂下来的刘海儿,我心中不尽感激。天色渐渐昏暗,我试探性地邀请王老师一起去食堂吃饭,她欣然答应了。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聊着学习之外的话题。她一副轻松的样子,口中哼着轻快的小调,双手也随之摆动着。我笑着望着王老师,在秋日黄昏和斑斓秋叶的衬托下,她格外艳丽。

月考结果出来了,我的生物成绩在班级前五。虽然这个成绩不是最理想的,但它是我和王老师一起努力奋斗得来的。放学后王老师叫我去了她的办公室,欣喜地递给我一个本子,并催促我快点打开看看。那是个薰衣草色的笔记本,上面刻画着一只小老鼠警惕的抱着大块奶酪,样子甚是可爱。我小心翼翼地翻开扉页,发现里面有字,写道:可可,夜空中的繁星,你是最耀眼的一颗。你勤奋,活泼,善良,奋斗。遇到你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支持你…我心中一股暖流涌过,拥入她温暖的怀抱。

时光荏苒,我现在已是初三的学生了,卸去了初一时的懵懂与胆怯,取而代之的是沉稳和坚定的方向。如今那个本子上已记满了笔记,填满了当时的空白。每当我不经意间瞥见它时,目光都会不禁停留片刻,思绪定格在那个秋日暖阳下午的瞬间。那本子是梦想的颜色,亦是促使我成长的动力。那笔记本上,满是回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可以经常去读一些经典的书籍作品来丰富自己,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