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方案
发表时间:2025-05-20干部选拔方案(精选七篇)。
干部选拔方案 篇1
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任职资格
1、年龄要求:正科级干部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52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副科级干部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一般干部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xx年1月1日后出生);担任教学业务机构领导职务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
2、资历要求:提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副科级职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3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优秀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适当放宽。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秦国杰
副组长:王福成
成 员:郭运德 武丙云 周锦明 高运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周锦明(兼)
办公室副主任:高运昌(兼)、马温才
市委组织部将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程序
1、公开岗位,全院动员。
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公布设立的岗位,宣布实施方案,进行全院动员,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
2、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全院在编(含下属两所医院)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愿报名,由本人如实填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经院党委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3、民主推荐,确定对象。
分批次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提供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大会推荐的范围为:正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副科级干部推荐大会由全院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
民主推荐按职位等额设置,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民主推荐的结果将作为组织推荐参考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注重实绩。
按正、副科级岗位职数设置,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岗位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方案另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集体研究,提名报批。
按照有关规定,院党委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拟任岗位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履行职数审批手续,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八、组织纪律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纪律和监督的各项规定。提拔对象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请客拉票,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任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封官许愿,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九、其他
1、合校前原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没有选拔任用到科级领导职位的,原则上保留原工资待遇,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
2、新任干部必须按照党委规定的时间到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实施方案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仅适用于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未尽事宜,由院党委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干部选拔方案 篇2
为适应农行股份制改革的新形势,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二级领导班子结构,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干部选拔任用及岗位轮换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年初起在我行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特制订本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幼儿教师教育网 www.g589.com)
坚持“公开竞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使德才兼备、有志从事部门、网点管理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领导岗位上来,加强我行的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竞聘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对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制定竞聘方案,组织实施对参加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参与对竞聘人员的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2)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三、竞聘岗位:
根据应设机构及相应岗位职数,本次竞聘的岗位为: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会计部:经理1名,副经理1名。
信贷部:经理(或副经理)1名。
客户部:经理1名,副经理2名。
支行营业室:主任1名。
金顶营业所:主任1名。
通甸营业所:主任1名。
四、竞聘候选人申报条件
1、范围:农行县支行在职正式员工。
2、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在行内具有较高的威望。
(2)坚持原则,务实肯干,敢于争先,善于思考,勇于改革,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实绩。
(3)行龄3年及以上,学历及年龄不限。
(4)业务能力强,是行内公认的业务骨干,具有担任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五、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布竞聘岗位。
2、对原有中层干部全部免职,重新参加竞聘。但新的部门负责人产生以前继续负责原岗位工作。
3、自荐报岗。1月3日晚召开职工大会宣布竞聘方案,进行竞聘动员。竞聘动员结束后,按竞聘的岗位、申报条件和资格,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报名报岗,竞聘领导小组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申报人填报《竞聘报岗表》(竞聘报岗表向办公室领取),并于1月6日早上班时交到支行办公室。
4、理论考试和资格审查。在竞聘报岗结束后,竞聘领导小组组织竞聘报岗人员进行卷面考试(卷面考试成绩在竞聘总测评中占60%),对照考试成绩、竞聘条件和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竞聘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5、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竞聘候选人在竞聘测评会上每人作5—10分钟左右的演讲。演讲后,全行员工及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测评占20%,领导测评占20%)。
6、确定拟聘人选。参照民主评议结果,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的拟聘岗位,并在行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任职审批。公示结果无影响者,向州分行报批或报备。经报备和审批同意后,由领导班子正式聘任(1月12日报备、报批,15日以前全面结束)。本行内设机构及营业网点负责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全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为一年(最长不超过规定的轮岗期限),并每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考评,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干部选拔方案 篇3
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组发[]8号)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局未来五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改革创新、注重培养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十三五”及价格事业发展需要,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年轻价格干部队伍,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素质优良、能担重任的年轻价格干部队伍。根据“市789”市级机关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局总体目标是“到20xx年40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和35岁以下副科职干部的配备,应占相应职务层次干部的六分之一,80后正科职2-3名,85后副科职达到2-3名;90后乡科级1名”。
三、工作举措
1、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局党组要站在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中。局党组每年要将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局总体工作专题部署,纳入到科职干部选拔任用职位配备中,纳入到党建成工作责任制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监督中,努力营造关心、关爱年轻干部和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和任用的良好环境。
2、结合选配,调整结构。结合局科职队伍调整的时机,注重年轻干部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破除论资排辈的旧观念,大力提拔任用年轻干部。在干部调整之前,要落实职数预审和干部配备年龄结构的把关审核。对看准了的年轻干部大胆使用,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敢于放到关键和重要岗位。统筹用好各个年龄段的干部,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到20xx年40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和35岁以下副科职干部的配备,应占相应职务层次干部的六分之一,80后正科职2-3名,85后副科职达到2-3名;90后乡科级1名”的目标任务。
3、搭好平台,注重培养。局党组要多种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各方面能力素质的培养。一是结对培养。将新招录(聘)、安置及调入的新进人员与所在处室负责人结对,从平时工作生活中了解其为人、能力和素质,并加以引导。在此基础上,确定3—4名重点培养对象与分管局长挂钩结对培养,并将现实表现及能力素质情况作出年度鉴定,建档入库。二是理论教育。局党组、机关党委要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参加青干班、中青班、党性教育、理论教育、“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年轻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三是实践锻炼。局党组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搞好沟通对接,尽可能地让经历单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同时,局在内部交流轮岗的制度落实过程中,要安排年轻干部到多岗位锻炼、历练,在重大任务和突击性工作中,有目的地给年轻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检验和锻炼年轻干部。四是清单管理。将从严管理年轻干部贯穿培养选拔的全过程。通过考察考核、部门之间了解、来信来访等途径,建立年轻干部缺点清单,并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对其开展工作点评和约谈提醒,提高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拓宽渠道,储备人才。加强年轻干部来源方式探索,不断优化来源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一是在有限的空缺编制资源内,加大新招录(聘)年轻干部,始终是年轻干部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的区间。二是在接受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过程中,充分利用好我市单位与个人“双向选择”的政策,尽可能地挑选年龄和专业需要的人才。三是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公务员遴选(选调)工作,拿出一定的职位和职数从基层和企业遴选(选调)急需的人才。
干部选拔方案 篇4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干部选拔方案 篇5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选拔任用职位、对象和任期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选拔任用的条件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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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方案 篇6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调动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校中层干部三年聘期已满的实际情况,党委、校长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决定实施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教政〔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以及市编办、市教育局批复的关于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机构设置
根据通编办发〔20xx〕4号文、通教人〔20xx〕1号文规定,学校内设机构仍为6个职能办处、5个专业部和1个高职部,,即: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和机械专业部、机电专业部、计算机专业部、服装与艺术专业部、商贸专业部与高职部。各部门职责见《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二、竞聘职位
本次竞聘,在通编办发〔20xx〕4号文、通教人〔20xx〕1号文规定的中层正职12个、副职16个职数之内,共设置中层干部岗位23个,其中正职岗位12个、副职岗位11个。具体如下:
(一)职能办处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5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
学生工作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后勤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招生就业处主任1人;
培训处主任1人。
(二)专业部、高职部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6个。
机械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机电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计算机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服装与艺术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商贸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高职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热爱学生,热爱工作,关爱教工,关爱学校,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熟悉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务处及专业部、高职部主任需具有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主任、副主任须具有讲师(中学一级教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勤奋工作,乐于服务,开拓创新,业绩显着。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四)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共同开展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年龄规定:年龄符合通教党〔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即“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原则、期限
(一)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用期限
通教党〔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规定:“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的聘期为一至三年。”
五、竞聘程序
(一)制订方案。学校制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竞聘的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以及实施时间等相关事项,报市教育局党组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个人自荐需填写《南通中专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每个申报人,可填报2个竞聘岗位,并需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应聘其他岗位。《报名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校党委。
(三)资格审查。党委、校长室根据通教政〔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层干部竞聘条件及个人申报情况,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
(四)个人述职。竞聘候选人在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上述职,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路。
(五)民主测评。在竞聘候选人述职的基础上,教职工代表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对竞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考察。党委、校长室根据竞聘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请市教育局党组主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党委、校长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可能影响公示对象聘任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决定、回复。
(八)决定聘用。公示期满,由党委、校长室正式提出聘用意见,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待市教育局党组批复后,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
六、日程安排
6月下旬~7月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1日,竞聘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党组审批。
8月5日,召开行政办公会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作专题动员。
8月6日~7日,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公开报名。
8月8日,党委、校长室对报名、举荐人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
8月9日,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竞聘候选人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
8月10日~11日,党委、校长室根据述职、测评情况,进行初步考察、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局党组。
8月12日~14日,教育局党组对相关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并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8月15日~21日,公示,听取意见;对相关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决定、回复。
8月22日,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
8月25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布新一轮中层干部聘用决定。
七、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事关学校今后三年建设、发展大局。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长、党委书记许振华同志任组长,由吴晓进、葛增敏、罗飞、李跃兵、孙爵、赵建辉同志共同组成的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研究决定竞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干部选拔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教党字[20__]43号文件“学校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聘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的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人员公开竞聘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竞聘的职位
团委书记1名教育处副主任1名
工会副主席1名初一年级组长1名
二、公开竞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和学校决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进取心;清正廉洁,联系群众。
2、具有胜任拟担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内外协调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安心本岗位工作,并有志在学校发展中创造业绩。
3、团委书记竞聘条件:年龄25—30岁,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管理、活动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教育处副主任竞聘条件:男,年龄不限,有奉献精神,有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工会副主席竞聘条件:男女不限,年龄35—50岁,热心群众工作。
6、初一年级组组长竞聘条件: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一定创新精神。
三、公开竞聘的原则和程序
公开竞聘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主要程序是:宣传发动、个人报名、全校范围意向推荐、竞聘演说、各方代表意向投票、党组织考察并确定拟聘名单、校内公示拟聘名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8月12日下午17点前
地点:办公室
报名方式:从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将纸质稿交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陈正明老师QQ邮箱。
五、具体日程安排:
1、7月8日公布干部公开竞聘方案。
2、8月16日上午8点竞聘人员集中抽签。
3、8月16日上午9:00应聘人员竞聘演说,与会人员进行意向投票。与会人员: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党支部委员、教代会代表。8月16日17点前,党支部确定拟聘名单,并校内公示。
六、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干部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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