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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5-04-10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汇总十八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该为接下来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对于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以及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就我县今年秋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基本情况

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护期以来,我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实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后,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只出现农事违规野外用火2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切实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我县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抓住“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勇于担当,敢于带头,猛干实干,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严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落实,严格分工协调,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九月宣传月契机,我县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采取横额、标语、宣传栏、宣传画册、宣传车、摩托车喇叭,微信、短信,和《文明祭祀倡议书》、《承诺书》等宣传资料,以及中小学生课堂、采茶戏演出、乡规民约和干部下乡驻村、护林员流动巡山等形式,尤其是进一步加大《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大小会议,广播电视、气象局天气滚动屏幕和手机短信、印发《禁火令》以及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六个一”防火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多方面、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条例》责任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在我县得到贯彻执行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县、镇成立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严厉打击违规炼山和违规农事用火行为。特别是针对重阳节适逢双休日,市民登高活动时节,严格把关,做到劲头不减、力度不减,让《条例》深入民心。

四是青云山保护、县林业局生态、防火、林政、法制等部门,在龙湖广场开展森林防火主题活动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主题活动,分发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和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资料,各镇还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禁火令、《条例》等,同时,各镇还悬挂5条以上横额,张贴标语30条以上,出版宣传栏1期,并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村委会悬挂3条以上横幅,张贴标语10条以上进行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灭火意识。

五是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警示片及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及《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动漫片,着力宣传祭祖扫墓期间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

六是利用各镇的220多名专职护林员摩托车宣传小喇叭深入到主要山头地段、重点林区,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并进村入户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七是县、镇印发《翁源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相关防火宣传资料等发放到各农户手中;应急、气象、通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布火险等级,发布防火公益广告;宣传部门、电视台要主动作为,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森林防火知识、反面典型等宣传节目;联通、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负责群发森林防火短信宣传;县林业局专门加印《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摘要2.5万份,由各镇组织村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张贴到各村委会和村小组显眼墙上。

八是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采茶戏”专场演出剧本,到各镇和企业、厂矿专场演出,切实提高广大民众和企业职工及山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防灭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印刷《禁火令》、《条例》、承诺书、倡仪书和温馨提示等资料32.6万多份,发放宣传物品、资料6.57万份,播放广播电视3.3万次,发微信、短信12.18万多人次,出动宣传车8.37万多架次,横幅、标语8389多条,宣传栏、宣传牌1050块(期),入户宣传18.18万户次、采茶戏宣传30多场、树立适时语音警示杆10多条,参与宣传人数11万多人次。

(三)加强巡查,压实责任。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镇、村干部的防灭火责任。一是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工作组,每天到各镇、村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5个督查组,在高火险等四个重要时段到各镇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局督查组视天气状况的双休日和节假日按网格化分组到各镇、山头地段、重要林区进行全天候加强巡查;三是各镇利用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和林业站、派出所分片包干加强区域内,实行全方位督查;四是利用各镇专职护林员和聘请临时护林员加强对划分责任区域内的重点地段、重点林区的进行全天候巡查;五是各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等在重点防控区、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造册登记、收缴火种、散发宣传单,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九月份以来,全县共设立检查站点190多个;六是县、镇、村实行每月三级考核,严格把关;七是对违法点香燃烛、放鞭炮者发出告知书,并依法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四)强化领导带班,严格值守。一是县林业局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二是各镇、林业站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电话畅通;三是专职护林员在四级以上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查值班,每日分组巡查,保持与县防火办联络畅通。四是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应急局集中备勤,并分中队外出加强巡查,确保情况及时有效处置。五是实行林火卫星热点和森林火灾信息零报告制度,国庆中秋双节和重阳节及四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下午4时把热点和火灾零报告给县防火办。

(五)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防控能力。一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重新组建了县专业应急队伍30人,集中备勤,轮流值班值勤,并加强巡查,按每5人配备2台风机、1台油锯,配齐配足其他扑火机械、工具、个人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及时、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二是各镇负责建立一支20-25人的镇级扑火应急队伍,并指导各村建立15-20人的村级扑火应急队伍;镇村扑火队伍要求每5人分一组,配备相应的镰刀、火把、服装等装备,镇级队伍每组配备一台风机;三是县、镇两级分别对指挥员和专职护林、专业队员进行了防灭火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四是利用资源监测中心的46个视频前端监控系统24小时轮流观察和县气象局卫星监控,严密监视,发现情况,及时组队扑救,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安全处置火情。县直有关单位完善健全有效实用的应急预案,并各镇建立完善镇、村应急处置办法、扑救方案及后勤保障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森林特别防护期间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综合汇报,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一旦出现火情,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往火场,组织指挥灭火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确保发生火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的前期基础和后勤保障工作,正确、快捷指挥扑救,提高救援效率。

(七)督查追责。

一是成立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谭晓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张毅、分管副县长林继开为常务副组长,应急局、林业局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加强违法用火打击力度。

二是成立县、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实行层层督查工作制度。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应急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组成县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镇干部为主成立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村委干部和村小组干部为主组成村委防灭火巡查组,督促所辖单位履行防火工作责任情况。

三是把督查工作与网格化管理、县挂钩联系镇相结合,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处置森林火灾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凡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鼓励;对防火措施不落实,发现山火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贻误扑救战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是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必须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森林火灾处置办法。

三、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发生山火后,习惯传统扑救办法,应急机构跟不上,分工不够明晰。

二是镇村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巡查检查还不够到位,同时,防火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注重县、镇村宣传、对企业员工防火宣传教育有所忽视。

三是镇、村野外用火巡查监控力度不够,村委会没有严格做好审批关,农事违规用火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增强防控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防灭火的综合能力,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而制定以下防火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排查隐患,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全面开展对镇、村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各辖区护林员、专业队员和值班干部加强巡山检查,严格加强对野外火源、拜神祭祀、果园荒地用火等管理,全面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加强对林农结合部的巡护,特别是对隐患点、重点地段落实“专人”蹲守。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镇村、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做到每块山每一片林都有责任人,推动层层真落实。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各镇党委书记每天要向县委书记、各镇镇长要向县长报告辖区内火灾险情和处置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镇、村和各企业宣传防火知识,通过举办防火知识宣讲会,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同时加大对违规用火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力度,加大农事野外用火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构建起群防群治的防火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灭火作战能力。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扩建到50人以上的县专业应急队伍,配齐配足扑火机械和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随时备战。同时,要求各镇必须完善的镇级20-25人的扑火队,并指导各村15-20人的村级扑火队培训演练,配备相应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县、镇、村灭火队员培训和实战演练,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火灾扑救技能、安全常识、火场组织指挥等培训,着力提高队员的综合灭火能力。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联合公安、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组建一支专门的督查队伍,每天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镇、各村和企业内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有关责任制落实、灭火队伍建设、物资筹备、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每天印发一期《翁源县野外用火联合督查快报》。同时,对各镇查处野外用火的情况进行每日通报。

六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查违规用火行为。组织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严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用火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从速破案,抓住典型,警示一片。同时,严格执行高森林火险期停止一切对野外农事用火的审批。

七是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火灾应对能力。认真吸取此次山火教训,加强对各类森林火灾发生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预案,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强化防火联动互动,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指挥和扑救能力。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2

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力气和应急管理水平,依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20xx年度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学习和把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娴熟把握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学问。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力气,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三级扑救队伍组建、扑火装备建设、扑火预案制定);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布传达及设施建设;

6、野外火源管理、生产性用火及方案烧除规程。

(三)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

1、森林火灾特点、规律;

2、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扑火指挥原则、扑火指挥基本程序、扑火指挥主要内容、扑火指挥基本要求);

3、森林火灾扑救主要方法和基本战法;

4、扑火紧急避险基本常识;

5、火场看管清理及火案侦破。

四、方案支配

我镇支配在12月底培训,各村支配在年底前结束。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紧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今年xx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森林火情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xx市贵安新区共接到森林火情(火警)494起,其中烧荒积肥294起,荒火199起,一般森林火灾1起,受害面积0.1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0023‰。市森林防火专业队共出警11次,出动扑火人员220余人次。通过采取强化巡查督查、及时出警处置等措施,与去年相比,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下降了50%,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下降了89%,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了90%,xx市、贵安新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目标范围内,实现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三个确保”目标任务。

二、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全力推动,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分管领导先后对xx贵安森林防火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并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xx贵安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xx贵安各级对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及时到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市贵安新区20xx年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的通知》《xx市贵安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关于认真做好xx市贵安新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xx市贵安新区防灭火工作包保方案》《xx市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文件,同时,联合市森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印发了《xx市贵安新区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炸药库、油库、燃气站、公墓和林区散坟等重点部位,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督查”及“防火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卡点394个,设置“防火码”卡口528个,启用卡口528个,卡口启用率100%,卡口扫码量102658人次,派出4000余名巡查人员在林区及坟区巡山守护。综合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和方式,实施全天候、全纪实、连续性的预警监测工作,充分利用xx市林业信息化平台,通过87个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点,全天候24小时监控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火情,开展“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式巡查,严防死守,坚决把火源控制在山下、阻塞在林外。

(三)健全监督巡查机制,督促落实森林防火。一是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高火险天气期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必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次,重点检查领导带班、应急队员集中食宿、巡山设卡、宣传、物资储备、火源管控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二是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我局成立了2个督查组(重点时段4个督查组),由局主要及分管领导率队节假日不休,对各地落实禁火令、巡山设卡人员到位情况、应急队伍管理、防火宣传、防火检查等方面工作开展巡回督查118次,对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针对“中秋、国庆”期间火险等级较高的情况,市林业局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了督查组,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重点到位开展督查。据统计,今年市林业局开展森林防火明察暗访118次,共检查了149家单位,157个防火检查卡点,督促落实了森林防火工作。

(四)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森林抚育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林下可燃物载量,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形成有效阻隔,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减轻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今年以来,市林业局督促指导xx市贵安新区各森林草原经营主体单位完成3.7万余亩的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有效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风险。二是全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促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开展xx市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376次,出动检查人员14290人次,检查企业场所7331家,查出一般隐患376项,均已整改完毕;开展贵安新区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1352次,出动检查人员3629人次,检查企业场所939家,查出一般隐患56项,均已整改完毕。三是积极推进森林火灾大普查工作,按照《xx市林业局第一次森林火灾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有关工作,调查掌握全市森林火灾样地共计118个,其中乔木样地96个,灌木样地18个,大样地4个;已布设标准样地57个,完成标准样地调查16个。切实掌握我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认识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以提升森林防火预警能力、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了森林火灾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五)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20xx年共印制《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宣传物品40余万份;市、县、乡各级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九进”宣传活动。此外,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微信、微博、小视频等渠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通过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了解森林火灾安全自救、防范措施等知识。清明节期间,积极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鲜花换纸烛活动,累计发放鲜花14万余枝、宣传资料17.5万余份,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463条,营造了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有效提升了市民森林防火意识。

(六)强化应急准备和扑火安全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强化应急准备和扑火安全工作。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按照“调训统筹、战训统筹”和“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市林火防控中心于7月13日至17日组织全市森防人员140余人开展森林消防专业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有重点地开展预警、监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灭火战法、急救常识、安全知识、体能训练等培训,着力提高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效能和扑救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防火经费投入,市级按照1000人标准、县级按照300人标准备足风力灭火机、防火服、二号工具、油锯等防灭火必要物资,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拿得出、用得上。全市共有2支专业森防队伍76人,12支半专业森防队伍404人,靠前驻防,集中待命,确保发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20xx年3月29日,快速处置了从黔南州龙里县蔓延至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乡大地村的森林火情,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

(七)加强值班调度,保障信息畅通。全市各级森防有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全面掌握辖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等状况,切实做好卫星热点2小时内反馈核查工作,严格执行卫星热点“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上报火情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八)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一是大力推进贵州省xx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截至目前,33套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市级指挥中心升级改造、1个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营房、3个物资储备库建设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16辆森林防火特种车、684套森林防火服的采购并装备至有关单位,有效改善xx市贵安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因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二是夯实xx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火基础,市林火防控中心已开展“xx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火规划(xxxx-20xx年)”、“贵州省xx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与应急、公安、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督促指导各地及经营单位落实好各项森林防火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推进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森林防火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森林防火“两个清单”排查整治及“三张清单”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用火审批制度,依托瞭望塔、卫星影像、视频监控、无人机、地面巡护手段,全天候监测火情火警,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

(三)持续推进森林火灾大普查工作。根据我局制定的《xx市林业局第一次森林火灾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计划20xx年将开展xx市贵安新区森林和草原可燃物、野外火源和气象条件等调查,整合现有资源,做好普查工作,汇总普查成果,建设森林和草原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区划与防治区划、成果发布等工作,为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持续加强防火能力建设。着力推进林火预测预报、林火瞭望监测、林火信息及指挥、林火扑救系统建设,加快生物阻隔林带、防火路网、森林防火营房、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力度,积极推进xx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制定完善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办法,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扑救处置能力。健全森林防火接处警工作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上报火情信息。

(五)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防火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短信”等传媒手段,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交通、进企业、进景区”,倡导全民防火,提高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持续推广运用“防火码”小程序,普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全民防火氛围。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4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

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

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5

今年以来,龙华区森防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方针,全面协调、指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龙华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基本情况

龙华区林地面积3419.58公顷,现有生物防火林带65条,总长度86.66千米;防火隔离带102条,总长度67.6千米;扑火通道75条,总长度144.67千米;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7座,总面积1005平方米;消防水桶402个,消防水池1个,语音提示杆86套。

现有区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支共30人。街道护林队5支,共117人。

20xx年共接到火警27起,确认森林火灾0起,连续两年0森林火灾。

二、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协作机制。区森防办进一步健全会商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制度、约谈制度,充分发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带动街道森防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沟通协调、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共召开联席(调度)会议14场。

(二)夯实基础建设,完善装备储备。一是全年共清理生物防火林带、隔离带152公里,清理高风险区域枯枝落叶32.73万平方米,布设重点林区围网3779米,安装林区道路监控摄像头11个,林区高空监控探头4个,新增消防水桶72个,语音提示杆17杆,安装警示牌1.2万余个等;二是严格按照省、市两级关于森林消防装备配备标准,采购补充了灭火装备1348件、野外装备120件和个人防护装备940件(套)。

(三)严查野外用火,强化宣传工作。一是在高火险天气申请印发区政府禁火令,为打击野外用火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森林防火宣传和“五个一”有关参数定标准、制规范。三是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22个检查组、720车次,5730人次执法检查,劝阻违规用火3处,劝缴存放打火机4200余个等;四是集中组织区级森林防火宣传活动2场,各街道宣传活动31场,共发放宣传资料约51530份,张贴海报10650余张。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六个一”(开展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五是通过应急值班值守系统、政务平台、智慧安监平台、龙华区各园区、企业群共发送24371条森林防灭火信息,利于龙华融媒扩大宣传,增强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持续隐患排查,严控火源上山。一是采用“陆空双巡”模式,持续出动无人机对全区39处重点林地进行监测巡查,全年共出动无人机2172架次,发现整改隐患处21处;二是在“春节”、“清明节”、“五一”“重阳”等重点节假日,全区所有护林员、巡防员和专业消防大队队员全部深入到山头地段,分片包干,守山头,把路口,切实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把火源控制在山下。

(五)对标实战演练,提升作战能力。一是针对全区262名基层一线队员召开为期4天的专业业务培训;二是全年盲演拉动各街道护林队16场次,各街道办自行组织森林消防演习35场。三是召开处置森林火灾演练暨特别防护期森林高火险攻坚行动誓师大会,提升协同扑救森林火灾的作战能力,凝聚森林消防队员战斗力。

(六)加强科技支撑,提高预警水平。20xx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智慧龙华”一期森林消防监管平台正式移交我局使用,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在火情监控、火情预报、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高了野外火源的立体监测效果和水平,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构建“1+5+N”森林防灭火队伍体系。一是构建1支区级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巡救结合、以救为主”,组建5支街道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以巡为主、先期处置”,组织N支防火责任单位安保力量“以守为主、守口把道”的防灭火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打造“一专多能”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打通“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救援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推进森林消防和城市消防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支综合性救援力量。

(一)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和培训演练。一是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中,小范围、高频次、造大势的开展宣传工作;计划全区开展宣传活动38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六个一”6场次,全区性森林消防业务培训2场,综合性大型实战演习1场;二是和区城管局、文体局联合,结合全民健身月,以“走绿道,促宣传、控火源”为主题,开展全民防火宣传工作。三是举办全区首次区、街道森林消防业务大比武活动。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违法用火打击力度。一是持续开展“五个一”把点守口专项行动,确保重点林区零火种上山入林;二是开展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加大对林区违规用火当事人的警告、教育和处罚,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以打促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继续推动轮值轮训工作。一是和城市消防开展综合救援队伍轮值轮训工作,定期选派森林消防员到城市消防队伍进行轮值轮训,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微型消防站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二是抽调各街道办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到区森林消防大队进行轮值轮训,每人每轮参训2周,以推进实战训练正规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四)强化森林防灭火设施装备建设。一是区森防办拟采购160台专网对讲机,建立全区通信指挥系统,实现全区森林消防队伍扁平化指挥;二是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先进技术和装备更新,大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科技支撑能力;三是按照森林防火宣传和“五个一”详细标准,全区配发统一标准和外观标识的可移动警示牌350套,语音提示设备200套,火种扫描仪200把。

(五)加强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一是深入推广林火监测系统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使用;二是利用无人机巡护全区重点林区,提供智慧4G执法调度终端,实时传输巡查和火场视频;三是绘制林区森林消防水桶二维码,对消防水桶储水量,准确位置予以检测,并对巡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记录;四是在“清明”、“五一”“重阳”等敏感节假日,通过APP采集实名信息,实行重点林区、绿道、深埋点预约登记制度,力争实现敏感节假日人员精准管控。

(六)进一步理清森林火灾预防职责。区森防办将加强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沟通,明确全区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全面排查全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6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于3月8日—4月19日在认真组织开展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新粉刷上漆埋设于各路口的护林防火宣传牌12面,新栽植护林宣传牌6面。录制发放25片护林防火宣传磁带到各村进行护林防火广播宣传,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护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动护林防火宣传车15车次,宣传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以及违章野外用火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一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和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的通知》、《一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使民众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格要求各村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调整充实专业扑火队伍,配齐扑火装备及扑火器具;加强野外火源的巡查工作。尽量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出现火情,能得到及时处置,安全扑救。

四、“宣传月”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发放《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阐述我镇目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宣传清明祭祖扫墓时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以献鲜花、洒礼花、植纪念树等方式的文明祭祖新风。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及做好森林火灾的安全扑救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全镇在各村主干道及主要进山路口张贴发放护林防火宣传标语、传单207张。

六、清明期间组织全镇护林员到各风景区、旅游景点、寺庙周围及墓葬集中区进行重点巡查,全天候给进山群众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单,并进行野外火源巡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7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由村支部书记任队长,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队长。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8

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在20××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防火有关要求,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护林防火内容,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本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火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制定了可行的防火应急预案。镇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书记饶庆任组长、镇长石寿军任副组长,副镇长苟国军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实行行政干部镇直单位包村联系制度,纳入行政干部年终考核指标。做到:

一是积极宣传、预防;

二是加强对联系村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督导;

三是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镇指挥部下设扑火应急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督查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1、扑火应急队由副镇长苟国军担任队长,应急总队160多人,设13个分队,每个分队10人,镇机关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分队,队长由指挥成员、经发办主任张建忠担任。13个行政村各组建一队,队长由各行政村主任负责担任,应急分队扑火员均为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干部和群众,一旦发生火情能随时进入现场进行扑救。

2、后勤保障组由副书记石艳春担任组长,负责扑火时的后勤保障工作,成员有刘琳、周斌。

3、医疗救护组由副镇长张海军担任,负责扑火时的医疗救护工作,成员有刘少华、蒲婷。

4、督查工作组由纪委副书记张汉文担任,成员有徐健。

(二)镇政府与13个行政村负责人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并纳入了村干部年终考核重要指标。村与农户都签订了责任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委会负责人应迅速组织扑救,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先调动本村应急分队进行扑救,必要时报请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支援。

二、加强宣传,严防森林火灾

(一)镇政府在10月20日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全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镇所有领导,全体机关干部,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

一是就今年防火工作如何落实,存在哪些困难,如何解决做了安排。传达了上级防火会议精神;

二是安排部署了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委会要迅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搞好防火宣传,组建好一支义务扑火队,确定火情监测人员及报告人员;

三是强调发生火情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严禁进山扑火。

(二)自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我镇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护林防火,播放防火条例,县、镇领导讲话,以及火灾案件查处的情况,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的责任感,发生火灾,严禁痴、呆、傻、老、幼、病、残、学生进山扑救。13个村利有广播,播放关于森林防火内容,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防火知识授课培训购,购置森林防火教材,

一是要求不要放火;

二是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三是告诉家人注意防火。

我镇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期内

一是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

二是走到哪,就把护林防火宣传到哪,在交通主干道,显眼处刷写标语;

三是加强对往年火情多发区的监控。各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画。

三、检查督导,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我镇防火工作督查组全镇13个行政村的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领导小组,扑火队的组建,防火宣传,责任书的签发等。对各村的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看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宣传是否到位,责任、制度是否上墙,责任书是否签发,防火物资是否购置,值班是否安排到位。同时安排各村建立林中坟墓档案,并要求各村负责人在防火检查情况记载表上签字,查组随时进行检查。

四、防火值班,责任到人

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指挥部成员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各行政村值班电话、负责人电话一律24小时开通,确保发生火情能及时联络,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镇政府防火指挥部安排了值班表,镇林业站、各行政村防火值班安排到人,责任到人。

五、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

护林员负责对天然林保护区内森林火灾实施监测,各行政村都确定了以组长,村民代表为火情监测人员,所有村民为义务监测人,一旦发现火情,火情监测人立即将火灾报告给所在村。由所在村向指挥部报告火情,包括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发生时间及起火原因。并及时组织扑火队进行扑救,必要时请防火指挥部调集其他分队队员增援。20××年的防火工作,全镇上下认真落实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防火宣传,狠抓措施的落实,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防火经费不充足,防火器材购置数量有限,无法应对紧急特殊情况。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大量扑火人员有难度。

三是农村陋习一时无法转变,祭组灯一时不能广泛推广使用。

今后在防火工作,我镇将以上级的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防火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机制,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9

按伊政办发20xx号文件要求,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为核心,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范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现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基本方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促进各部门、各科室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已任,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手段解决矛盾的水平,着力加强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

面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开展强化监督和严格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在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省厅下发的《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根据细则,认真核对局机关执法行政年度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工作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评查制度,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的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除涉密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抓学习,促提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通过采取文件学习、法治培训、问卷评查、层级监督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注重加强行政业务指导。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增强大家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0

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要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巩固和保护延安生态建设成果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继续维持在历史低位水平,创下连续21年无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佳绩。2001-2018年,延安市连续6次蝉联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2013-2021年,连续9年在全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

2022年,面对全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长时间维持最高等级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保持了没有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平稳态势。上级反馈我市卫星监测热点126处,经核查多数为农民烧秸秆、烧地畔、天然气井试气点火等引起预警,其中2起为供电线路老化引起火情,均得到及时处置。

二、森林草原防火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夯实各级防火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市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林长制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的职责,全市15名市级林长、173名县级林长、1479名乡镇级林长、6568名村级林长,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签订各类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书7.2万份,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控格局。

二是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多种载体,加大《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等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广泛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去年防火期以来,全市各级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366次,开展专项宣传971次,出动宣传车10843辆次,张贴防火戒严令、通告13.9万余份,散发宣传资料55.8万余份,赠送宣传物品34.6万余件,设立宣传点566个,悬挂横幅5962条,发布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短信、微信等传媒68.7万余条,全民防火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紧盯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冬春两季防火戒严期,全面推行坟头火源一坟一卡、一区一档、一站一簿、一场一图“四个一”管控措施;认真盘查登记过往车辆和行人,启用“防火码”卡口463个,严格执行上山入林登记和“扫码进山”制度;加强重点林区的预警监测,全市现有林火视频监控43套,监控室105个,终端设备144个,摄像头465个,有效增强了重点区域的火情监测能力。加强对林区“痴、呆、傻”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管力度,设立监管台账,责任到村、到场、到人。联合森林公安机关、乡镇设立临时检查站,成立护林防火巡查小组,持续开展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治理,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严惩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对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级派出隐患排查检查组406支,发现火灾隐患503个,整改、消除火灾隐患499个;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146起、火灾刑事案件16起,行政处罚120人,处罚金额11.57万元,批评教育716人。联合应急、发改、国网延安供电公司等下发《延安市森林草原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排查穿越森林草原区输配电设施线路3798.97公里,存在火灾隐患线路1456.07公里,完成整治1047.75公里。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分片包抓、跟踪问效、明查暗访、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发挥"互联网+督查"系统作用,实时线上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查处、火源管控、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全市各级共派出督查组271支,出动人员3424人次,被督查单位662个,下发整改告知书403个,发现问题368个,落实整改368个。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全市19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共有444人,213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共有4311人,每天24小时值班待命;陕西延安航空护林站正式投勤,配备了3架直升机;甘肃省200名森林消防总队官兵定点驻防黄陵、宝塔区,时刻准备应对突发事件。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135处,配备无人机38架、防火车辆101辆、卫星通讯设备13台、大型机动灭火装备140台、便携手持灭火机具2162台,全部维护良好。积极开展市、县、乡(场)三级联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去年防火期以来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实战演练57次,组织扑火队员培训627场次,培训人员8280人次。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了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机动作战和专业半专业队为主、群众为辅的森林火灾扑救格局,初步具备了“灭小火有把握、扑大火有保证、跨区域扑火有基础”的能力。2021年12月16日,省林业局成功在我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举办了全省林业系统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演练现场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快速增加,林下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载量急剧增加,火险等级进一步提升,具备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条件。二是人民群众享受良好生态环境的意愿不断提高,户外游、林间游憩趋于常态。受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和春节、清明节等祭祀习惯影响,农耕烧荒、燃放爆竹、上坟烧纸等现象依然存在。加之,石油开采、矿产开发等,野外火源管控压力不断增大。三是各种输配电线路密度大,且大多位于深山密林中,输配电线引起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隐患排查点多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四是我市森林草原防火主要依靠传统防护措施,现代化防护办法不多,投入不足,更新较为缓慢。五是全市林区防火通道总量严重不足,且70%为砂石及土路,大多没有排洪设施,损毁较为严重,已不能满足林区日常防火工作需要,一旦发生火灾扑火队伍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火场,无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林长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领导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强化群防群治、夯实网格化管控,防止责任悬空、工作断档,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森林草原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和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时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做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从快、从严查处,倒逼隐患整改。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必须常抓不懈。要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结合主题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火灾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从根本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建设。继续加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队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相关先进技术装备的实战应用。加大高标准装备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打造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森林草原防火队伍。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的同时,逐步解决完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的更新投入,不断提高现代科技在防火工作的应用能力。

六是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人员不脱岗、工作不脱节,信息能畅通。强化日常巡护,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火险信息,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1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88008.14公顷,森林面积160545.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4.84%。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0.68‰责任目标以内;2016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50.695公顷,受害率0.33‰;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0.4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16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16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16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16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 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16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17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2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3

经济开发区中队自20xx年10月份建队以来,在经济开发区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在队伍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日常管理工作水平都有了不断提高和完善。为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明确工作目标,现将前阶段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总结

前阶段工作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排查、三项落实。

(一)一个中心

以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为工作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今年年底初见成效、明年上半年大见成效”的目标,率先开展“大拆大整”工作,截止目前配合开发区拆除违章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新建违章自行已拆除2处,通知限期整改拆除5家,为专项行动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较好的宣传氛围。

(二)两个排查

1.开展违章建筑大排查

为了全面掌握辖区内违章建筑的底数,以企业为单位,开展违章建筑大排查,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和拍照留档,共排查企业沿路沿河搭建,改变功能的违章建筑,遗留废弃工棚,44处共61家,其中集装箱占道8处共14个。排查结果为下一步的拆除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2.开展流动摊贩大排查

对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摊贩数量进行身份证实名登记排查,共排查流动摊贩323家。[其中经七路环保园区固定餐饮店11家,流动摊贩53家,于11月22日发放拆除通知书,截止11月30日全部禁止经营]。主要经营餐饮、烧烤、水果、小吃等品种,经营方式游散于各个交通路口或产业园区周边。

(三)三项落实

一.是落实做到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二.是落实做到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及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

三.是落实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和每天巡查执法台账记录。

二、明年工作计划

总体工作思路:以综合环境治理提档升级为工作目标,以规范执法和贴心服务为管理目标,全面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突出抓好“大拆大整”和市容管理两大攻坚任务,建设“一区二路三点”样板工程。

(一)坚定信心,坚决完成“大拆大整”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行事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拆除工作计划表,落实责任人,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全面提升开发区形象品位

全面打击和取缔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占道堆放物品,执行广告规划,规范广告设施设置,加强对小广告和工程车运输的.管理工作,严查道路挖掘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建立和完善绿化管理制度,确保道路两侧整洁、有序,无损绿毁绿现象。

(三)贴心服务,塑造行政执法好形象

寓管理与服务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加快经济转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企业职工利益主线,转变执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打造亲民和谐的执法形象。

(四)结合实际,建设“一区二路三点”样板工程

开发区综合执法体系刚刚建立,许多问题还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套符合中队的管理模式和创新工作载体,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推出建设“一区二路三点”样板工程,以点带面,全面开创管理新局面,“一区二路三点”即:初定、示范区(环保园区)、两路(经七路、纬17路)、三处(经八纬5路)(经三纬18路)(夜市经六纬15路)流动摊贩规范点。

各位领导、同志们,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环境复杂、情况多变,请大家多多给予关心和支持!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4

(一)做好各类考核和评优评先工作。一是目标责任制考核。统筹做好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县(市、区)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考核工作。二是做好“五型机关”创建迎考和“互学互比互评”工作。三是做好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做好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处罚职能划转相关准备工作,对拟划转的11个领域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范围和事项等,加强研究、沟通和对接。二是研究制定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法制条线相关业务年度考核。

(三)抓实城市领域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考核验收工作,完成年终镇容镇貌测评,及时通报考核情况。与相关媒体做好“洁净小镇”公众评选活动,完成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二是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督查。继续做好穿镇公路“道乱占”整治点核查与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小城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车乱开”等专项攻坚行动。三是完成市容市貌网格化路长制年终通报、工作总结;做好20xx年度摊位设点规划;继续开展城镇瓶装燃气安全大检查和燃气专项整治工作。

(四)开展农村、企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研究印发《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号行动,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畜禽规模化养殖执法要点》,加强实地调研,完善管控机制。三是推进国土执法和水行政领域相关工作。会同市国土局做好高速公路广告牌处置工作,加强对嘉桐公路、杭浦高速沿线环境整治的督查。指导各地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强化队伍和党建工作。一是做好20xx年度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党的第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总结。三是继续抓紧抓实队伍教育管理和作风效能建设。

(六)抓实纪检监察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的提醒和检查。二是继续抓好正风肃纪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对局内部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5

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林业局的领导及指导下,全面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我县未发生森林火灾。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责任制。今年,我县森林防火机构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力争,县政府与各林权乡镇和有关部门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真正把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到了实处。县防火办切实履行了职责,做好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森林火警1XX19报警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接警立即报告,及时组织扑救,确保万无一失,尽最大可能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建立适应林区新的经营机制下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机制

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区出现的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格局,要如何建立适应新的经营机制下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防火机制,我县作了以下几点尝试,一是森林火灾扑救以村社义务扑火队伍和承包经营业主为主要扑救力量,县乡两级防火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挥。二是实行业主防火责任制和抵押金制度。我县林区乡镇与辖区内的经营业主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并且每年收取一定数额(500—2000元不等)的防火责任抵押金。若当年发生了森林火灾,就在押金中扣除劳务等扑救费用,并在当年底补足押金。三是督促乡镇和业主搞好防火重点时段和区域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四是积极向县财政争取防火专项经费。

三、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环节。在火源管理上必须“严”字当头,严肃对待,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是在2至5月森林防火警戒期和戒严期严格执行林区野外用火制度,严禁烧荒烧垦,严禁烧田边地角杂草,严格控制和监管农事用火、痴呆人员玩火,严格管理游客和学生春游野外用火。二是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险段的林下堆积物进行清理,采取严密监控措施集中焚烧。特别是为确保“清明、五一”节和双抢季节的防火安全,制定了防火预案,对彭祖山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三是以村社为单位,组织巡山队伍。四是强化森林防火执法职能,加大对违章用火和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从重、从严打击。

四、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上半年我县在宣传上下功夫,对林区农户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2万份,在3月的法制宣传月和科技三下乡活动中,利用科技赶场的机会向广大林农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火灾扑救基本知识;在县政府组织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中,我们向广大群众展示了灭火器具及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知识;各乡镇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在林区主要道口书写森林防火警示标语XX0幅、设立警示标牌245个;农忙季节在电视台滚动播放严禁燃烧秸杆,农忙期间注意森林防火的公益广告;通过中国移动等在森林防火期内向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手机短信20次共发送了40000条,极大地扩大了宣传收益面,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郁的防火氛围,持续保持森林防火工作的紧张态势。

五、加强督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为逐步配套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基础设施,增强我县基层的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我县防火办与县应急办、县安办一起对林区乡镇开展联合督查,凡没有购置防火机具的,一律限期整改。目前,我县11个林区乡镇都购置配备了基本的森林火灾扑救机具。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6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近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发情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政府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7

一、领导机构

1、为了确保我乡森林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乡政府决定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23名专职护林员

领导组下设三个督导组,分别为纪检督导,对各支部村委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防火督导组,由乡林业组对全体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秸秆焚烧督导组,由乡安监组对全乡沿线各村进行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秸秆、垃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2、领导组的职责:

(1)管理好各防护点的安全、护卫及对防护队员的日常考核;

(2)检查督促各村防火工作;

(3)制订防护管理办法,落实防护措施,传授防护知识;

(4)派出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惩治工作;

(5)抓好防护点的其它工作。

3、各村委务必于20xx年3月25日前,将本村护林防火突击队花名(20--30名)、联系方式、防火应急车辆报回乡林业组。

二、目的和原则

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扑灾。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敏捷,打早、打小、打了不能有任何火灾发生。

三、护林防火队员的职责

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

①必须每天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制;

②实行所管护区域零报告制度;

③搞好防火区域内的宣传工作;

④制止一切火种带入林区。

四、防火对策与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乡防火办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火机构,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护林人员要深入第一线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火和上报。要坚持巡山责任制,要有巡山记录、工作笔记,记载当天火情情况。

2、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

为了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各支部、村委要确实落实责任制,严密排查,消除隐患,坚持打好森林防火这一仗,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各村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宣传、领导、了解、督查森林防火情况,检查护林人员上岗巡山等活动,并协助乡防火办搞好各项防范措施,及时准确报告有关护林防火情况。

3、加强宣传力度,做到人人明白。森林防火要加大宣传力度,必须做到农村、农户、机关、学校、厂矿,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让火源远离林区,彻底拒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尤其在人多活动多的地方要张贴标语等,切实提高林区周边群众的防火意识。

五、火情报告

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若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乡防火办,报告内容要有起火时间、准确地点、位置,便于及时组织扑救。

六、划分区域以区防范

全乡23名护林人员责任区划分已经明确,各村协助监督管理,共同做好本乡、本区域的护林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七、人员组织配置

各村委要根据本区域内的森林分布情况成立护林防火应急队伍,一般一个村要有30--5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要认真组织、培训,做到护林防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指挥,一旦有火情,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造成森林特大火灾的有关人员要按照“森林法”和“护林防火条例”严肃处理。

八、注意安全

一旦有火情发现,村干部首先要了解交通情况,以安全第一为主,在灭火期间,特别要注意风向、风力,不要造成人员伤亡。并在队伍上山完成任务后清理好火场,不要让死灰复燃,更不能有人员短缺。

森林防火责任重大,各支部、村委要提高思想意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确保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综合执法局护林员工作计划 篇18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1、各村要分别召开清明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逐级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利用宣传标语、通告、会议、鸣锣、进组到户张贴《清明扫墓友情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清明扫墓期间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要求执行,尽量不放鞭炮或只放50厘米以下的鞭炮,禁止燃放烟花、大闹天空;烧香照烛要先劈尽周边杂草灌木并在香烛燃尽后方可离开;扫墓时要管好老人、孩子杜绝玩火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火险要立即拨打6610113电话报告。严禁燃放“冲天雷”等鞭炮。每村要张贴20条以上防火宣传标语。

3、中小学校各班级要适时开展防火宣传,在清明节前每个班级都要上好一堂防火知识课,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4、镇防火办要利用喇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对违规野外用火者要及时予以处理曝光。

二、加强巡逻排除隐患

1、镇、村两级在清明期间全面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要深入边远村民组、各景区景点认真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对重点地段时段要加强防范,制作防火警示牌,对弱智、痴呆等重点人员由各包保责任人上门宣传和督查,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村两委在村里的主要进山路口,设立劝导站,对进山扫墓人员,宣传劝导,并且检查扫墓所用的器具,如长度大于50厘米的鞭炮、烟花一律先在劝导点暂时保存,并做好进山扫墓人员登记表。另外,每村要组织20名以上的临时扑火队员。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镇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督查队协同林业站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对各村、各林权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进行督查。一是查标语是否上墙,二是查宣传资料是否入户张贴。

2、查各村是否设立劝导点,是否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

3、查各村、各林权单位护林员、扑火队员是否按规定进入辖区巡查。

4、查各村是否按防火要求安排村两委干部值班、值班制度是否建全、巡查和处罚记录是否完整。

(三)镇防火督查队对每天督查情况要及时予以通报。

四、加强备勤严防死守

1、各镇村干部要及时到岗到位,各村挂村领导要跟踪督促,随时掌握上岗情况,确保不留真空。

2、护林员一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坚决制止,并报村委会予以处罚曝光。

3、为做到超前防范,各级干部要在村口路口打招呼、做宣传,让每一个村民知晓并自觉遵守镇防火规定,不带纸香和鞭炮上山。

五、扑火队伍应急准备

1、进入清明节重点时段,镇、村应急扑火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快速反应,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2、专业和特邀扑火队伍装备要补充到位,做到完好无损,确保机具正常使用。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镇森林防火预案,火灾扑灭后,由本片工作队和村组织30人以上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1、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请各村将清明重点地段时段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前报镇防火办。

2、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3、加强信息宣传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