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厨亮灶实施方案(汇集10篇)。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3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x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6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x年)的通知》(桂市监发〔〕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通过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均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铖武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秀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黄善平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苏佑华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宾 永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江廷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卢云希 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 倩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均职、市教育局局长余铖武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温秀海、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目标
到 x年11月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以上),后续所有新开办学校食堂均须进行“明厨亮灶”建设。通过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全市学校食堂网络监控智能监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数据可分析”,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各学校食堂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印发全市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完善“明厨亮灶”示范点现场建设的标准,统一思想,安排和部署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各县(市)区制定本级的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各学校与建设单位对接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教育部门网页或平台的网络连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与贵港市信息中心视频监控平台的连接与调试;系统建设方组织对学校开展系统运用的培训;各学校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验收完成阶段(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配合,按建设标准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完成情况开展验收,验收情况报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时完成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办;项目验收完成后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是国家、自治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集中精力持续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立督导检查和日常跟踪机制,全力以赴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明厨亮灶”建设的有关要求,落实专人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智能化服务平台和“明厨亮灶”系统,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供餐食品安全。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要充分运用系统平台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充分运用系统平台功能,采取现场监督与远程实时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统筹兼顾。为确保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此工作与学校食品安全食堂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在加强过程管理的同时,完善系统证照管理、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检验检测、过程监督、知识培训、风险分析、侦测预警、督促整改、执法检查和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功能,实现从传统监管模式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变,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本级经费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协调解决。该项目由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五)狠抓督查落实。市食安办要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六)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从而促进我市“明厨亮灶”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稳步提升广大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2
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制定贵定县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成立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安余飞为组长、副局长黄星文为副组长、各分局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科,负责传达州局及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收集整理“明厨亮灶”相关工作资料。
各分局按照州局工作要求,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等级、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透明厨房”、“视频厨房”或“隔断厨房”等模式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20xx年加大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覆盖面70%以上、大中型餐馆50%以上,其他餐饮单位25%以上。
二、结合工作职责、多举措开展
各分局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餐饮企业厨房内检查曝光的力度。要在坚持建设标准的基础要求上,大胆鼓励方法创新,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推进。要树立一批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典型单位,起到“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效应,充分调动本地区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持久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营造有效氛围。各分局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现场培训会,更加有效地指导餐饮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节约餐饮单位的建设成本。
各分局要加强对实施“明厨亮灶”工程的督导检查,不断完善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明厨亮灶”工程有序推进。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督查,并将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项目进行考核,确保“明厨亮灶”工程全面深入推进。
三、“明厨亮灶”模式和要求
(一)“明厨亮灶”的模式
1.隔断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隔开,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2.透明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3.视频厨房。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等技术(无线或有线)技术手段,在就餐大厅、包房及结算厅(台)
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就可全程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
(二)“明厨亮灶”的要求
1、可采取不同形式推进“明厨亮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不同的业态、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模式,鼓励采用打通操作间和餐厅之间的墙壁安装隔断墙的办法;小型餐饮单位采用安装隔断墙的方法;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可以利用高清摄像头和显示屏将操作间、凉菜间、消毒间(区域)、主食库、副食库、面点间等关键部位进行展示。在实施过程中可以采取其中一种方法,也可以把几种方法组合到一起实施。
2、“明厨亮灶”的基本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堂要做到“前厅明亮化、后堂透明化”、“五有”(屋内有吊顶、墙面有瓷砖、门窗有窗纱、原料有货架、消毒有设施)、“三洁净”(地面洁净、桌面洁净、墙面洁净)和“三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规范、餐具消毒规范)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科局工作要求,我校将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上级监管部门和师生,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平台。
二、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生餐厅的操作间、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等重要环节通过电子显示屏方式展示给师生,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实行“视频厨房”即是在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学生、家长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监管
部门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监控厨房的展现形式。师生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三、安装材料需求
中心小学需要2个摄像头、1个显示器和1个主机。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
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教学点需要1个摄像头(并入学校原有的显示器中)合计共需摄像头5个、显示器1个和1个主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我校学生餐厅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强化责任: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三)广泛宣传:要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餐厅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四)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x小学党支部 x乡中心小学 20xx年9月4日 附件:“明厨亮灶”工作相关要求及技术参数
1、展示或显示的关键部位包括操作间、消毒间(区域)、库房等;
2、关键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食品加工、餐具洗消等。
3、实行“视频厨房”改造方式的,根据学生餐厅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1—2个显示画面(必须含原料加工、专间、餐具洗消等)。操作间应安装两个以上高清摄像头。所选设备的技术参数不低于以下技术指标:
(1)数字硬盘录像机(不少于4路),视频压缩标准:
H.264,本地监视分辨率:D1,分辨率:1280×1024,硬盘:容量大于等于1TB。
(2)红外摄像机摄像制式:图像传感器:l/SONYCCD,有效像素:795(H)x 596(V),水平分辨率: 大于等于600线,最低照度:0 Lux(LED ON)镜头:3.6/6/8mm。
(3)显示屏(大于等于4 2英寸LED或等离子显示屏);物理分辨率:1920×1080;输入端口:HDMI接口。为了可以一机多用,建议采购防图像残留监视器。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健康、营养”的工作理念,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快学校教育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践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家长需求,解决城区学生中午上下学家长没时间接送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高度重视内涵建设,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规范我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校校食堂持证经营,推进食堂标准化建设、严格饮用水管理、普及全区食品安全教育、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强化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我区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午餐供应科学规范实施、食堂食品安全、资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大力推进“校农结合”工作,集中采购本地农产品,确保如期完成省市区规定的采购本地农产品占比达85%的目标任务。
三、工作内容及实施方式
(一)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
1.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遵循“年度平衡”原则,实行专帐核算,统一管理。义务教育阶段5元/人/天,学前教育阶段3元/人/天,按200天/年拨付资金;营养餐资金实行财务公开,学校每天要把资金使用情况(配餐标准)通过公示栏公示,开学初第一周内公布学校享受营养餐学生名单,每月公布上月营养餐资金使用明细,每日11点前公示带量食谱。采用供餐单位方式供餐的,还要公开供餐单位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食品安全等级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
2.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区学校午餐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xx〕18号)文件精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供应午餐,由学生自行出资,学校组织有就餐需求学生家长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统一供餐标准,由家长承担学生餐费,委员会向有需求学生家长收费,按照家长自愿参加、自愿交费的原则,供开设午餐使用。根据实际就餐学生数和供餐天数据实结算。城区学校开设午餐的资金由膳食委员会统筹,统一收取、管理、支付。为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盗取等,学校在组建家委会时,家委会资金管理成员须通过政审,并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统一上交区教科局核算中心,每月完善票据手续,到营养改善服务中心审核后,由核算中心统一支付。
3.营养餐试点学校要单独建立营养餐账目,每月进行一次账目核对,营养餐原始票据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报账一份,原材料票据有二人以上验收签字、入库员签字、校(园)长签“属实”字样。
4.各校(园)报账每月结算一次,时间为次月的5日之前(遇节假日顺延)。
(二)加强食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1.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清洗、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贮存:各校(园)按要求建贮存库房,配备专兼职库房管理员,完善库房的防鼠设施、通风设施和安全设施,库房管理实行专人专锁,食品贮存分类、分架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有效遏制储藏中的风险隐患。库房管理员不但要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入库和出库,还要确保营养餐原材料与寄宿制原材料分开存放。
加工:食堂工勤人员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每期开学前培训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加工食品时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等。食堂管理员要从食品原材料出库、择菜、清洗到切配、蒸煮、备餐环节,环环相扣,严格把关。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的食物。
留样:学校按要求购买标准留样柜,食堂留样双人双锁,留样量达125克以上,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标准留样柜内48小时以上,留样容器及时清洗和消毒。
清洗:自办自管的学校,学生餐具食堂统一清洗、统一消毒、统一存放。按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法进行消毒。若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选择校外团餐的学校,由配餐单位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要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2.强化内控管理。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十个严禁”管理规定。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严禁各类学校制售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采购加工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过期、变质、感官异常和“三无”食品。
验收:一是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正派,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相关规定,具有辨别食品原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能力。二是营养餐学校应成立验收工作小组,确保每次验收不少于两人。三是严格对食品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把关。对“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商标)、劣质、有感官性异味的食品迅速退回供货方,及时有效地将食品安全隐患拒之门外。食品验收合格后,学校要及时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入库工作,并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和入库记录,确保学校食堂食材新鲜、卫生、安全;四是加强对食品原料供货商的监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该督促整改的要坚决督促整改,该撤换的要坚决撤换,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区教育科技局;五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商配送到校的食材来源要有记录且真实完整,有据可查。同时,学校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要索证索票,建立台账,接受监督。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配齐配足工勤人员,强化培训管理。
1.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学生人数与食堂工勤人员数1:100的比例标准,配齐配足学校食堂工勤人员。
2.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一期一聘,由学校自行聘用。聘用前对工勤人员做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坚决杜绝问题人员进入学校食堂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3.工勤人员管理实行一期一考核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建立工勤人员管理档案,实施“一人一档”。平时动态考核和期末静态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检查工勤人员作业时着装、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首饰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等。对玩忽职守、不认真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的坚决辞退。期末由中心校或中学组织对辖区内工勤人员静态考核。具体考核奖惩办法由各中心校和中学自行制定实施。
4.中心校和中学组织食堂管理员和学校食堂检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学习培训,每学期不少于2次,提高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的能力,提高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每学期开学初组织辖区内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组织观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视频,要求能熟练掌握食品加工的操作要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勤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5.各中心校、中学要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为食堂工勤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因超龄、身体等原因不符合用工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并做好维稳工作。因工作不力,引起社会矛盾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水质监测,保障饮水安全。
一是学校要利用现有的食堂资源增设健康饮水设施设备为学生提供开水,确保学生能够喝上经“煮沸”消毒处理的饮用水,并加强学生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二是各校(园)要把学校学生是否喝上安全饮用水列为对学校考核的指标之一,各中心校每期组织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三是学校食堂建有储水池,属于二次供水的,必须加强对储水池清洗、消毒力度,有清洗消毒记录,确保二次供水卫生、清洁、安全。四是使用桶装水的学校,每批次必须严格索取水质检测合格证明。食堂饮用水,必须安装净水装置。
(五)深化“校农结合”,巩固脱贫攻坚。
营养餐供餐菜谱提前一周征求两至三个乡镇的中心校和中学意见后实施。各学校要结合地方农产品类型和学生口味实际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食谱,确保优质供餐。同时,要严格验收把关,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要规范建立验收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备查,确保采购本地农产品比例达8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强化监管监督,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坚决贯彻落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的重要指示,认真执行《七星关区教育系统厉行节约制止校园餐饮浪费工作方案》,加强学生文明就餐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食育教育,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强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坚持科学无公害化的处理餐厨剩余物。严禁将餐厨剩余物填埋,严禁将餐厨剩余物提供给养殖场、农户饲养生猪。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一)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是学校(园)建立校(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各中心校校长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区直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中学校长对本校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负责。二是各校(园),坚决落实学校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全体教职工协助抓的责任体系。学校领导要组织食堂管理员及教师每天对食堂进行巡查,组织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做好学生餐前及餐后管理,及时排查各种食堂及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三是中心校、中学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措施并跟踪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将具体职责落实到个人。每月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详见附件1),每次督查要有督查记录,根据督查结果当面下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并后续跟踪,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将督查报告(详见附件3)在月底前报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四是学校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中心校(中学)和区教育科技局按比例“双随机”抽查。重点是食品安全风险点较高的学校。
(二)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一是开设供餐的学校,寄宿制早晚餐和营养餐资金要分开建账;二是城区学校开设午餐学校要独立建账,分开结算。
(三)营养改善计划坚持“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学校食堂自办自管。一是试点学校食堂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二是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非营养餐试点学校合同终止后,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三是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已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学校,要成立管理机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四)坚决落实学校领导自费陪餐制。学校领导必须坚持自费陪餐,并制定陪餐计划,做好陪餐记录。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管好陪餐资金,开学前将餐费统一上交区教育科技局核算中心。
(五)严格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用房管理。一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期的,合同到期后立即退出,无合同的立即退出);二是寄宿制中小学确需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的,应依法取得许可,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和牛奶食品;三是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六)加强评议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学校干部任用考核重要依据,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纪律处理;二是每学期开展一次对供货商、工勤人员和食堂管理的民主评议,全方位了解掌握食堂运行情况;三是在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对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和不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工勤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工作
(一)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1.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作用。一是按省市区要求,打造透明厨房,实现阳光操作,确保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20xx年11月底前安装完成率达100%;二是利用“明厨亮灶”公开本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师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监督;三是积极利用“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主动查找、发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
2.鼓励社会监管。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完善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二是家长委员会推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为人公正的家长代表参与检查;三是家长委员会代表要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四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例行检查的频次和具体日期;五是学校对家长委员会代表检查时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风险隐患,条件具备的,立整立改,条件不具备的,做出合理解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
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外食品流动摊贩、农村学校二次供水等监管薄弱点和风险点,持续推进建章立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探索校园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常规教育,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各校每期有计划地组织一次“节俭养德,从小做起”、“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做好每年6月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三是加大社会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筑牢食品安全社会防线。
(二)学校食堂持证经营,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提质升级。一是各开餐学校餐饮服务许可证,必须在开餐前办理到位,确保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二是中学及500人以上小学积极筹备,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积极改造食堂,争取年底前食堂达“B”级标准;三是各校加强食堂文化的建设,营造对学生感恩、节俭教育的文化氛围,打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堂文化。
(三)建立业务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及时上报资料。一是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中心校、中学每月30日前将督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按要求交区教育科技局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中心,对不按时上报资料的责任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三是食品卫生安全考核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出现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事件的,一次性扣除单位年终考核分5分,取消单位年度评优选先资格。日常工作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未按时上交资料一次扣0.1分,拒交资料一次扣1分。在上级督查检查中,被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区级一次扣0.3分,市级一次扣0.4分,省级一次扣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扣1分。被通报表扬的,区级一次加0.3分,市级一次加0.4分,省级一次加0.5分,国家级层面的一次加1分。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5
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食堂的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也是关乎学校生存的生命线。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云南省学生食堂“6T”无视管理推广工作计划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局转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特制定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教育厅11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提升学生食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的管理模式,推广“6T”无视管理,实现食堂管理现代化,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奠定坚实的而基础。通过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服务。
二、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王回兰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即领导小组:组长:王回兰副组长:杨丕仪杨双明组员:袁艳张金龙王庆丽章永启
郑朝卿张会芹等,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与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校长:王回兰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分管副校长:杨丕仪
1、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师生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领班的聘请。
总务主任:杨双明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www.zUOwEN101.cOm
2、组织师生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6、负责食堂财务管理。
定菜、验菜:郑朝卿张会芹
1、负责食定菜验菜工作。
2、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3、负责食堂原材料的保管。
4、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3、发放原材料。
4、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工人领班:郑朝卿
1、全面负责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2、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人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打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并对餐具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消毒柜、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
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铁皮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
灶前墙壁及灶面应铺瓷砖,灶台要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应有排烟罩,操作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生进、熟出最好做到分台操作,灶面及灶台墙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局、州局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力争通过20xx年一年的时间,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二、工作原则
“明厨亮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学校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是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监管部门真正将其作为20xx年加强和创新学校食堂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要对活动中广大师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7
为落实省、市政府x年民生实事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市监〔〕11号)要求,为加强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对学校食堂视频图像整合汇聚和远程监管,将学校食堂视频图像通过互联网有限的对学生家长开放,保障家长代表(家委)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规范辖区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方案》(稿),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5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全区校园食堂进行视频监管,及时发现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的'建设,实现校园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经营行为,强化后续跟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利用科技化、智慧化、信息化支撑监督,推动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切实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把关作用。
(三)职责分工
1、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负责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做好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家委会(家长代表)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定期汇总各方意见,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实施适应学校需求的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和监督。
2、教育部门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健全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将学校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使用作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民生实事工程的顺利开展。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为了规范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管理工作,并会同教育部门健全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开展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利用平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x年4-5月)。召开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座谈会,到清新市场监管局学习交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会同教育部门商讨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事项。根据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厨房摄像头安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形成名册,进一步明确需要安装、更换摄像头的数量。
2、宣传培训及设备安装更换阶段(x年6-8月)。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学校负责人或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食堂负责人或承包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参加平台建设前期培训,让各方参与者了解该项目的相关政策及要求,随后根据学校食堂摄像头调查摸底的情况,加强与教育部门、相关互联网公司和运营商的沟通联系,对学校食堂摄像头进行安装、更换或者其他技术建设。
3、调试、验收阶段(x年9月)。联合教育部门对清城区学校食堂前期开展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工作进行调试和验收,总结经验。
(五)有关要求
1、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列为省、市、区x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积极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保障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经费,推动建立健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应用长效机制。
2、规范建设,科学应用。对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织建设,标准公布前已建成的与公布建设标准不相符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升级改造,避免资源浪费。会同教育部门结合“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一并研究,建立学校食堂全链条、实时、动态、闭环式运行监管体系,为全省建成技术统一、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奠定基础。
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本地区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规划建设。为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鼓励先进,x年食品安全考核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纳入加分项。
4、加强宣传,扎实推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成效,稳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信誉度、美誉度,提高学校参与建设应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调动学生家长、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社会共治。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8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3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伙食质量,积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三公开;(即管理办法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运营情况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食堂运营模式
1、学校食堂采取在学校领导下的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协议管理模式。
2、教师伙食按每天核算价格照实付款(含米饭),伙食标准不低于每天一荤两素一汤。学期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实行一次性就餐补贴,补贴金额由学校根据食堂盈余情况研究决定。
3、学生伙食按现行价格,必须保证每天一荤两素一汤。
二、食堂人员管理职责
1、学校食堂设采购人员2名(其中1人采购,1人记帐),核算报帐员1名,其他人员参与监督管理,另设司务长1名,负责食堂日常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具体分工每学期初经学校研究后公布。
2、采购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记帐人员必须将采购地点、采购品名、数量、单价、总价记录到位,并要求卖主签字,以保证质量安全。采购人员应及时将当日帐单交核算报帐员。
3、核算报帐员每天开饭前及时公布今日菜价,并及时做好帐目、报表,上报学校伙食领导委员会。
4、食堂工作人员集体管理,必须保证师生饭菜质量,要精打细算,严防铺张浪费,积极提高服务水平。
5、学校将根据食堂盈余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食堂工作人员集体奖励。
三、管理监控措施
1、学校成立伙食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负责实施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学校伙委会成员组成:校长室成员1名,中层1名,工会委员1名,普通教职工代表1名。期初学校经教师会议推荐后将予以公示。
2、学校伙委会每学期初负责与食堂人员签定食堂集体管理协议,进一步明确奖惩办法。
3、学校伙委会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抽查,并作好相关记录,及时在教师会议上进行公布。
4、学校伙委会成员要平时注意收集学生、教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和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的提升。
5、学校伙委会每月向教职工公布食堂盈余情况和相关帐目。
6、期末教职工伙食补贴和食堂人员的奖惩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集体商定后公布,由学校伙委会监督执行。
7、食堂净盈余额用于奖励学生就餐情况好的班主任、改善食堂就餐条件、设备添置及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等。
8、对学校日常招待和会餐费用,食堂根据学校提供的标准按实与学校结算。
四、执行办法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本学期可试行实施。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9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 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明厨亮灶实施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府发号)和《xx区落实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控制和管理,规范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环境保护工作,根据《xx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xx年重点任务清单》(环保防〔20xx〕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强化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各类污染的治理措施,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逐步建立油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完善餐饮业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1、开展餐饮企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诚信意识。
2、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拓展监管途径、增强执法效能和威慑力,对擅自闲置或拆除油烟净化装置的,未建立日常运行记录台帐和油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进行处罚。
3、明确餐饮企业防治油烟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工作,完成全区70%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任务。
4、逐步推进油烟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建立健全餐饮业油烟网络监管机制,强化数据比对分析,为监管执法提供基础信息,形成平台化、科学化、效能化的`管理与执法新常态。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名单,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培训。
2、实施阶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总结阶段。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职责分工
餐饮油烟防治工作由污管科牵头,建管科、监察支队、监测站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1、污管科: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名单,组织摸底调查,开展宣传培训。制定《油烟排放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做好项目审核和补贴工作。逐步建立餐饮业油烟网络监控系统,利用数据比对分析,为监管执法提供基础信息,完善餐饮业长效管理机制。
2、建管科:将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配置列入新建餐饮项目环评审批要求,对未按要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餐饮单位,不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3、区环境监察支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对餐饮企业的监管执法,对排放超标、未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进行处罚。
4、区环境监测站:开展辖区内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专项监测。定期对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和比对监测,保证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