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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路演通知

发表时间:2025-01-10

项目路演通知(分享二篇)。

项目路演通知 篇1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全省大中学生"乾图"杯法治演讲比赛的通知》(粤教策函〔20xx〕59号)精神,我局将于10月中旬举办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题与内容

演讲比赛以"成才成长,与法同行"为主题,结合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二、参赛对象人员

市教育局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属学校和以及市教育局属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中学(含初中、高中、中职)的在校中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

协办承办单位: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属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属中学。

承办单位:广州市协和中学。

四、比赛时间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的初赛在20xx年10月12日前完成。

市教育局属学校初赛时间:20xx年10月11日下午13时。

市教育系统决赛时间:20xx年10月18日下午13时。

五、比赛地点

市教育局属学校初赛和市教育系统决赛的地点在广州市协和中学。

六、参赛办法

此次演讲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自行组织初赛,在初赛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推荐选手参加市教育系统决赛,并于10月14前将所推荐选手的.推荐表(附件2)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xxxxxxx

市教育局属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先先由各校自行组织预赛,每所学校9月28日前推荐1名参赛选手(填写附件2的将其推荐表〔附表2〕并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xxxxxxx,参加由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组织的初赛,。从初赛中并从中选出5名选手,参加市教育系统决赛。

决赛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承办单位组织进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在初赛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1),于10月14前将优胜者的推荐表(附件2)用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xxxxxxxx。

另外,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还从"xxxxxxxxxxx"中选拔6名中学生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报名及参赛方式详见"本站")。

七、奖项设置

1、局属学校初赛和市教育系统决赛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市教育局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2、从决赛中优选2名个人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复赛。

八、因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还从"本站"中选拔6名中学生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复赛(报名及参赛方式详见"本站"),希望各学校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选拔。

九、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联系人:刘心愿,电话:22083688、13925029388。

市协和中学,地址:广州市西村路西增路18号(地铁5号线d出口左转200米)。联系人:黄东江,电话:26285008、15800002568,电子邮箱:xxxxxxx。

附件:1.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名额分配表

2.市教育系统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推荐表

3.比赛评分标准和计分方式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项目路演通知 篇2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市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推动“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弘扬新风正气、创新思想观念,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演讲主题要紧紧围绕“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题目自拟。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主要是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也可扩大到全体公职人员。

三、组织形式

演讲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4月14日前选出1名人员参加所在系统的复赛。

2、复赛。由各系统负责组织,其中国共产党群系统由市直工委负责组织,综合系统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宣教系统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政法系统由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农业系统(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经贸系统由市工业局负责组织。党群、综合、宣教、政法、经贸系统分别选出2名人员参加决赛,农业系统选出4名人员参加决赛,并于4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参加决赛的人员名单和演讲稿报送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决赛。由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决赛时间为4月18-19日。

四、奖项设置

1、根据参赛人员决赛得分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特别优秀的将在市主要媒体刊播。

2、根据各单位初赛以及参加复赛和决赛的情况,评出先进组织单位若干名,并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1、举办演讲比赛是学习动员阶段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对第一阶段进行验收的'一项考评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搞好初赛,积极选拔人员参加复赛和决赛。

2、各督导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各单位初赛和各系统复赛的情况。

3、参赛人员的演讲时间为8分钟左右,不足5分钟、超过10分钟将酌情扣分。

4、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积极参加演讲比赛。

5、各单位举办演讲比赛不得挤占集中学习时间。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一、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0分)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角度新颖,内容充分(15分);

2、事、情、理有机结合,逻辑严谨,说服力强(5分);

3、文笔生动、流畅(10分)。

(二)演讲技巧(40分)

1、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10分);

2、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10分);

3、语言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10分);

4、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10分)。

(三)演讲效果(15分)

1、演讲具有鼓动性、激励性和说服力、感召力(10分);

2、演讲人员衣着得体、举止从容、精神饱满、态度亲切(5分)。

(四)熟练程度(10分)

脱稿演讲,语言流畅。

(五)演讲时间(5分)

不足5分钟、超过10分钟扣2分。

二、评分办法

采取百分制,参赛人员演讲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总分数为参赛人员的最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