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读后感(精品十篇)
发表时间:2019-04-17平原读后感(精品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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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春燕我读了《简爱》这本书之后,使我感受到生活就算再苦,也要面对现实。
这本书主要内容让读者被简爱的崇高精神和人格魅力吸引,每个人都她说的一句话所征服: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简爱这个人几乎成了全世界人民的榜样。
这本书的内容有几处最使我感动。
第一处是讲简爱是个孤儿,他被姑妈乔治亚娜.里德太太收养着。乔治亚娜.里德太太家里也有几个小孩,他们天天欺侮他辱骂他。
第二处是讲:一天简爱在看书突然里德太太的儿子约翰。里德走过来责骂他说:“你没有权利拿我们的书。妈妈说你是个靠别人养活的人,你没有钱,你父亲没有给你留下钱,你该去要饭不该跟我们这些绅士的孩子一起生活。听着你乱翻我的书架,我要教训你一顿。去站到门口去,要离开镜子和窗户。”简爱照着他的话做了,起初他不明白他的用意。可是简爱一见他举起书来要冲她扔过来,他本能的惊叫着一旁躲闪。可是来不及了,书打在他的身上,头撞在门上磕破了,流出了血,痛得厉害。但他没有反击,而是默默的藏在了心里。
第三处也是他最可怜的地方:上次约翰里德打了简爱之后,里德太太竟然把简爱关到了一个又小又冷的小屋子里,她用力敲打着门想要出去,但没有一个人管他。
虽然她姑妈家里的人没有一个人喜欢她,但她从来没想过报复。简爱的这种坚强面对悲惨命运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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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妈妈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精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阳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抖着抽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精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爱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妈妈说这个电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团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影是个大团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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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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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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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上的摩西摩西》读后感400字!
第一次看东北文学,第一次看双雪涛。《平原上的摩西摩西》和《我的名字叫红》有着相同的不断转换视角。这种新奇东西看到一次就会不断看到。书看了三四天,这两天还感冒头疼,晕乎乎。没记住多少情节。记得当时读完书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应该再扩写下。
语言风格,一些比喻,用的很好。顺便发现了我不是做文学的料。没啥文笔。观察到一些东西也没法精妙的表达。想象力之类的,好像也没多少。从来也就只能写点理论文章吧。
后边几篇,魔幻现实。划了不少线。记不起来了。只能用书中那句话概括。读书也如人生,只有来过,没有完结。《大陆》映象深一点,有点哲学韵味。
最后《我的师承》,作者从小学开始就看了好多好多书。想想自己。小时候看的那点,只能说为现在买下了一颗种子。。。
初高中就鬼混瞎玩。不过那也是段美好时光。虽然对于现在来说已经无法理解和体会了。但如果一辈子当一个书迷书虫还是有一点点沮丧。
最后,是最后一篇中有句话对我有益。有的人,现在而言只是在记忆中鲜活的。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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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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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级当代作家毕飞宇《平原》阅读已接近尾声,不写点什么,似乎对不起偶像,其实更对不起自己的内心的呼唤。
对毕飞宇的喜爱源于他对小说如数家珍的理解,或者手术刀似的干脆利索的告知,这些都源于阅读他《小说课》这本书的启迪。也源于《牙齿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的个人成长经历和小说伴随他成长的一本再好不过的作家访谈录。
谈到真实,就要谈到他在《小说课》中,对《平原》的解读,他对“异化”进行了他所谓的全情解读。迫于好奇,我阅读了这本来自对“异化”解读的小说。“异化”在我们这个新时代成长起来的人来讲,这个“异化”又有了新的解读。阅读一本书,产生共鸣或者思考,是最重要的。
在小说《平原》里,“异化”主要是指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者想得到欲望过程中,人的各种“异化”。用改变,有些不妥。但用现在话,来讲,叫面具似乎合情合理。昨天和朋友吃饭聊天,朋友在没有被录取的时候,朋友会不爽。这也是所谓“异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实我也很不爽,相信读者朋友们都会不爽,难道不爽,我们就不继续了吗?我再次雄辩的证明了,每个时代都存在异化,存在浮躁,存在不得人心的东西。对书本的了解,很多时候,束缚了我们的手脚。而现实,当代,或者像这本《平原》,它原原本本的揭露了异化的本质,人带着面具生存的本质。小说家也一样,不能不说,这是悲哀,但又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欣赏。
读小说,尤其是读这样的小说,更应该带着欣赏的角度,去品读,人物之间的关系,人物自己的内心扭曲和光明。人类生活,本来就是肮脏与文明并举。我对《平原》表达的真实,叹为观止,也为毕飞宇先生表示敬畏和崇拜。
写作人,不是榆木疙瘩,也不是为迎合谁,而不迎合谁,只是另眼观世界而已。或者是毕飞宇这样要迎合这篇平原大地,生他养他的土地苏北,带给他绝无仅有的东西。农耕文化下,苏北中年人毕飞宇,在写《平原》的时候,是什么心态,我不知道。但我起码知道,《平原》就是在写人的内心波澜壮阔的一生。婚娶丧办,喜事丑事,往来无故人。利益和其他东西,比如性,比如关系,比如底细等等加在一起的一盘人生大戏。
小说《平原》我几次阅读,都想放下,沉重,会带给读者忧郁或者沮丧,会影响当下生活的心情。但如果会令人这般忧郁、沮丧、影响心情,那岂不是入心入脑了,或者直戳人心的阴暗面或者直面生活的种种不爽?如果你想读,作文请保存内心强大的力量。
在中国,在当代,小说,不仅仅是在描写美好,描写生存中的美好,也有《平原》这般,无情的批判和事无巨细的告诉读者,人的内心,异化也好,变化也好,生死也好。告诉读者,人的不同,确实是存在的。这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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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着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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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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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 平原读后感 ⬖
《平原枪声》主要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冀北平原地区年轻的八路军干部马英奉命回到家乡,率领抗日战士,依靠群众与日寇、汉奸作殊死搏斗,用鲜血和无数抗日战士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民族解放之歌。
为了祖国的解放,多少中华儿女浴血奋战、奋不顾身、不怕牺牲!读着读着,我的眼睛湿润了,我深受感动,又非常敬佩他们。马英、杜平、苏建梅、老孟、李朝东,他们都是好样的,在我们的祖国遭受日本侵略的时候,他们挺身而出,英勇地与日本鬼子战斗,每时每刻都有生命危险,但他们毫不惧怕,因为他们心中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祖国和人民。战争是残酷的,为了祖国和人民,杜平和苏建梅等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祖国和人民不会忘记这些英雄,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新中国,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读了《平原枪声》,我也深深地感受到:落后就要挨打!当时的老百姓被日本鬼子压迫得抬不起头,日本鬼子杀害老百姓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更可恨的是,杨大王八等人当了可耻的汉奸,帮日本鬼子做坏事,杀害自己的同胞。当时的中国那么大,四亿人口,而日本那么小的一个国家却敢来侵略中国,不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国当时落后吗?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逐渐变得强大,神五、神六、神七都上了太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梦想实现了,20xx年,我们的祖祖国战胜了雪灾,战胜了大地震,成功地举办了奥运会,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我们的祖国傲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现在,谁还敢来侵略?就是有人真的敢来,我们也一定让侵略者有来无回!
我现在是一名小学生,我一定会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贡献,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平原枪声》中的英雄们,你们的血没有白流,你们的心愿已经实现了,我们的祖国正在逐渐强大,中国人民挺直脊梁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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