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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考考试工作方案(实用十二篇)

发表时间:2025-02-07

2025中考考试工作方案(实用十二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中考报名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校xx年九年级中考备考工作,确保我校中考备考工作更有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本届学生实际及教学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现状分析:

九一班总体成绩稳中有升,个别学生止步不前,或者有退步现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提高;个别学生因压力大,产生厌学情绪。

九二九三班个别同学成绩有进步,但总体学习劲头不足;个别墅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个别学生纪律观念不强,缺乏自我约束力,导致课堂不易组织;个别学生有厌学情绪,控辍保学任务重。

二、成立中考备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中考备考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中考备考工作,学校成立xx届中考备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指导思想

以中考为基点,以激发学生学习潜力、全面提升学生学业成绩为目标。依据新《课标》和“考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指导思想。注重培养学生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优化教法和学法,积极整合教育信息资源,提高分层辅导,培优补差的质量和效益,努力营造“紧张、有序、科学、高效”的备考氛围,确保我校20xx年中考取得可喜成绩,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不懈努力。

四、总体工作思路

明确目标,优化复习过程,面向全体,着力于40名中招指标,不放弃学困生。在立足于抓早、抓主动的前提下,要从“严”、“细”、“实”字上下功夫。形成一个精诚团结,通力合作,脚踏实地的工作团队;抓好教风与学风两块阵地。严把复习课课堂教学关,严把考试质量分关,严把资料信息整合关;精细组织,科学安排备考各项工作及各个环节。

五、复习备考安排

(一)、第一轮“夯实基础”复习(3月中旬---4月下旬)

1、复习思路。全面系统复习,以课本为主,分单元、章节,依据课程标准,强化知识点、单元章节、考点过关训练,以“读、讲、练、评”为基本方法,夯实基础。

2、本阶段师生以书本为本,过好课本关。要求师生认真扎实地把中考所考知识全面复习一遍,对课本上的每一单元、每一章、每一个知识点都必须熟练、吃透。

复习方法:采用“滚动式”复习,逐一落实、检测,一步一个脚印,层层夯实。

(二)、第二轮“专题训练“复习(5月上旬旬---5月下旬)

本阶段以分类复习为主,以突破难点、解决重点为重点,巩固基础,构建知识网络,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强化分块综合和专项知识训练,突出训练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加强综合知识的归纳,综合能力的培养,渗透中考题的模拟练习。同时检查知识缺陷,强补优秀学生薄弱学科。

复习方法:以常考、重点考、综合考(实验)的知识点为主线,分块复习与专项训练。

考试前5天,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心理状态和应考心态,迎接中考。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百色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工作,研究解决中考报名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查处报名工作中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报名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中考报名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申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考生学籍审核工作。

3.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订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方案,印发考生报名宣传材料;负责优化完善中考报名系统;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学校)开展中考报名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全市中考报名数据,建立中考考生信息库。

4.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中职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参加中考报名,协助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会考生学籍审核工作。

5.市教育局财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文件;督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缴纳中考报名考试费;做好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申请回拨和使用安排工作。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考对象

我市中考的报考对象分为应届考生和社会考生。应届考生包括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社会考生包括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需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户籍、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

(3)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

(4)百色市外户籍人员在百色市内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1年以上,且父母中的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5)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中师、职高、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2)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未满一年者;

(3)在押人员或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考试科目

1.九年级应届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个科目笔试,物理、化学2个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

2.八年级应届生报考地理、生物2个科目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

3.社会考生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共9个科目笔试,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

未在我市参加地理、生物笔试、生物实验性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的考生,需在本次考试报考。

(四)报名时间

20xx年3月27日至3月31日,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五)报名工作

1.报名点设置

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报名点,并发放相应管理账号。应届考生在现就读初中学校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在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

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330号)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参加中考的报名、考试工作。

2.交验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县(市、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准确的身份证号码信息。

(2)应届考生学籍信息由就读学校负责将学籍系统导出的信息和报考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将实际在校就读人员信息和存在差异的人员信息分类填报《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籍情况统计表》上报。

(3)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在百色市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满1年的学籍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证明(附件5);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市辖区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社会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需提供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社会考生学籍信息由市招生考试院导出人员信息,市职教中心协助核对。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战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6)考生本人是百色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且考生父母双方是广西籍农村户口,可填报《百色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①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父母、户主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农村计生家庭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需提交材料:户主、父母、考生本人和姐(妹)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残联证明材料。如需提供考试便利服务的,请同时提交申请。

(8)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需交验本人所在家庭属脱贫户的证明材料(如:广西防返贫监测APP《帮扶手册》电子版家庭成员信息页截图)。

(9)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xx〕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xx〕28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37号)、等文件规定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英烈牺牲伤残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提供相应父母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学校)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初审材料由初审单位留存备查。

3.报名实施程序

考生通过“百色市招生考试网”登录百色市中考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中考信息填报。

(1)考生信息录入。考生信息由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中考系统,由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序号,考生再用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系统补充完整信息。九年级导入信息后须与八年级生物笔试、地理笔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进行匹配,如因关键信息修改无法成功匹配或因休学申请使用20xx年生物学科、地理学科成绩的考生,须提交这两个学科成绩匹配证明材料,待市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再生成考生报名序号。因其他原因未参加我市生物、地理科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完成九年级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八年级的报名信息,考生无须在八年级报名系统重复报名。

(2)选择报考项目。考生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点内容报考中考笔试科目、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特长生术科考试项目。其中,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在报名系统上为必考必填项目;特长生术科考试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填报。考生应按时按要求在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填报及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3)采集考生相片。考生相片由报名点(学校)收集整理后上传系统,相片规格为1寸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文件小于80KB。报名点(学校)在上传考生相片后,打印从系统导出的考生相片确认表,由考生和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存档。报名点(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照相费、手续费。

(4)报名信息公示。报名审核结束后,各报名点(学校)须对本报名点(学校)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表从中考管理系统中导出)。各报名点(学校)必须组织学生查看并核对,确保学生知情权。各报名点(学校)要公布市、县、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公示结果和公示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xxxxxxx,举报邮箱:xxxxxxxxx@163.com。

(5)报名信息确认。经报名点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并经各类资格项目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从报名系统中导出报名信息表,由考生本人、报名点审核人员签字,加盖报名点公章留存备查。

4.考点设置申请。拟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要提前做好考点建设工作,经县(市、区)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执行。

5.材料上报要求。各报名点(学校)负责收集、初审、汇总考生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表等书面材料报送本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存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本考区中考报名各汇总表(详见附件)上报市招生考试院。

(1)各报名点(学校)上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材料:

①经考生和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后的《百色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表》(附件2、3),《百色市20xx年中考考生名单》;(均从系统中打印,按年级分类)

②本文第二条第(五)2点要求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③考生相关资格公示表最终版(由系统导出)和公示结果报告(学校上报);

④中考系统报名信息数据审核提交。

(2)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市招生考试院材料:

①《百色市20xx年中考考生名单》,《百色市20xx年中考报名数据统计表》;(从系统中打印,按年级分类)

②公示结果报告(县级报告);

③设置考点请示文;

④中考系统报名信息数据审核提交。

以上纸质材料需提供盖章版一式2份,由报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各存一份。表格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考生报名材料需留存到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一年。

(五)报名缴费

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规定收取报名报考费,由报名点(学校)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并按考生实际报考科目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

(1)单科考试:9元/人.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2)合堂分卷考试:17元/人.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8元/人.科(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

3.体育考试:13元/人.科。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xx年5月10日前将中考报名考试费缴到市教育局指定账户(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中考报名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成立中考报名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任务。

(二)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各县(市、区)要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制订本县(市、区)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要加强中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参加中考,做到应报尽报,避免漏报。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加大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及其政策、办法等的宣传力度,组织学生、教师学习《考生须知》,确保中考考试招生政策人人知晓。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中考考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中考考点司铃播音系统、听力播放设备(含备用设备)、考点考场视频监控系统等考试设施设备建设,按规定配备考务办、保密室和相关设施设备,须按考场数配齐屏蔽器、金属探测仪等防作弊设备。所有计划设置为中考考点的学校,考前须经县级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考点符合设置要求。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中考报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和中考工作纪律,对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数据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中考报名系统操作,注意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报名信息泄露,确保中考报名数据准确、信息安全。报名结束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报名信息。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向他人提供中考报名信息。

(五)严格审核,确保准确。各县(市、区)报名点(学校)、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把好报考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查关,认真核验报名材料、数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中招”,下同)工作,现就20xx年我市中考报名工作有关方案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条件

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6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市20xx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含在市外毕业的往届生)

(三)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非深户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根据条件报读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

1.同时符合下列5项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划线录取,按照我市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所列户籍类型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下同),也可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1)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4)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缴费年限计算截至20xx年8月31日),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考生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2.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我市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我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凡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均须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学校(含报名点,下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本市应届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由各学校负责审核。

2.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户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户应届生(简称“社会类考生”,下同)须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报名审核资料。若考生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需按照系统提示的`不通过原因,重新补充提交审核资料,如多次上传资料失败或审核不通过,考生可咨询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所设的社会报名点,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操作。

(二)网上缴费

3月31日至4月8日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完成报名。

三、报名材料核验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核报名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对于需交还考生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学校要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由学校核验人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的印章,签字并写明核验日期后存档。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社会类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

(二)考生所使用的姓名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中的姓名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名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考生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按现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记录录入。如有更改,须在填报志愿工作结束前(5月31日)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办理。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属学校随迁子女学籍审核工作,并统筹做好本区初中学校(含辖区内市属学校)的中考报名工作。各有关初中学校负责做好本校毕业生中考报名的组织和网上报名把关工作。

(四)随迁子女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关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全市统一的指导性意见,相关意见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解释。

(五)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籍情况录入与核实

(一)考生报名相关的学籍信息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录入报名系统,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并核实所属初中学校考生的学籍情况。

(二)20xx年我市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按照《深圳市20xx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3.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上述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校考生的指标生填报资格进行核实,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一周。

五、工作要求

(一)为让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市招考办制作了《深圳市20xx年中考考生及家长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学校应在3月30日前将《告知书》发给本校全体考生,并于4月10日前将所有考生及家长签名的《告知书》回执收齐,留存备查。社会类考生须在报名网站上阅读知晓《告知书》内容后,方可进入报名页面。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设立中考咨询服务窗口,向社会(或本校考生家长)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以及回答来电咨询工作。各区社会报名点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社会类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于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注明原因及需要补交的资料,保证社会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热情为考生服务;要安排足够人力,做好各项报名数据的录入与核对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4

一、语文三轮复习计划。

第一轮,对初中所学知识点(这里主要指是中考必考点)进行梳理,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基础知识九大考点、名著阅读三本书、综合性学习三类题、阅读三大文体、作文常考三类等。

第二轮,是对你知识体系进行查缺补漏,形成完整知识网络。因为近两年语文考查越来越侧重综合运用能力考查、出题形式也侧重于知识点间交叉,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个知识点存在漏洞会影响到整道题准确性,甚至影响到整体成绩。

第三轮,是重难点突破,冲刺满分。观察历年中考成绩我们会发现有几个版块知识在考试中是容易实现零失分,换句话说就是得满分。

比如:基础知识、名句默写、名著阅读、说明文、议论文、写作等。而这些版块里又有某些考点是中考重点难点,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一轮复习时候把这样知识点对应考题完全弄懂做会。

例如:说明文语言、议论文论据与论点之间关系题等。

二、语文学习方法建议

制定好学习计划是学好语文第一步,在实施计划中找对方法也是提高成绩重要环节。在此给予几点学习方法建议: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此处“己”指是自己目前学习情况、知识水平;这里“彼”指是中考考情趋势、考纲变化以及中考必考点、出题形式,只有明确这些才会有针对性去备考,避免时间浪费。

2、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学习过程不只是积累记忆过程,更多是思考归纳总结过程,在做题时注意归纳总结、找寻规律,把题目分类。找到一类题解题方法、答题规律,势必会提高效率取得好成绩。

例如:基础知识里文学常识选项,要求选作者是同一朝代一项,一定选是唐朝或宋朝。

3、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想取得好成绩充分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但决不是要考生实行题海战术,这样做不但效果不明显而且容易出现厌烦情绪最终失去对语文兴趣,丧失了学好语文信心。

语文学习讲是源头活水,制订了初三全年学习计划,还需同学们多动脑、多总结、多思考辅以适当练习,以必胜信念迎接20_中考到来。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5

中考英语复习在初中阶段非常重要。它是中考成功的关键。复习课要达到复习巩同并进一步深化所学知识的目的。对已学过的内容进行综合、归类、转化和辨别。挖掘知识的内在联系。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起来,使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更加准确,从而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复习时间紧、任务重,要抓住重点,讲求方法技巧,才能有效地提高英语复习效果。

一、了解学情,研究近年来中考的方向,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

学生存在的问题有:(一)对新教材中,尤其是刚接触的新词汇,学生掌握得不够灵活,词形词性的变化模糊不清;(二)完形填空、阅读理解中有些题目错误率较高,反应出考生基础不扎实,对学过的句型,短语或固定句式含糊不清。缺乏应有的归纳、分析、推断、捕捉信息和处理信息的基本能力;(三)书面表达题,考生的字迹模糊、潦草、书写极不规范,基本词汇,简单句型表达不能准确自如,优秀不扣分的作文非常少。中考的复习计划和步骤应该在充分了解学生具体情况下进行。这样,复习才能正真达到实效。从这几年的中考试题来看,其试题容量大、覆盖面广,要求也愈来愈高,不仅加强了对英语基础知识的考查,更突出了对运用知识的能力的考查。根据近几年中考试题特点,英语的学习规律及学生的实际英语学习情况,我们决定采用"三轮复习法"作为总复习计划。

二、奋斗目标

1、通过第一阶段复习提高及格率,达到30%;优秀率15%。

2、通过第二阶段复习突破优秀率,达到20%,及格率35%。

3、通过第三阶段复习后,中考优秀率25%;及格率40%;低分率低于40%。

4、特别关注英语偏科生,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英语,不让英语拖后腿,过好平衡关。

三、复习资料的选取

依据《课程标准》,以教材为主,选取一份报纸、《考点突破》、《达标指导》、《海南省英语中考词汇表》以及六套模拟试卷作为复习资料。复习主要抓基础,基础更多地体现在七年级上,因此,对于七年级的练习更要充分。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我们采取三轮复习法作为毕业班的总复习计划,三轮复习法要求先全面学习,后进行重点复习和适应性考试复习。做到着眼全面,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把全面复习和重点复习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既系统全面又有所侧面的复习,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考出优异成绩。

第一轮分册复习阶段(第1周第13周)针对学生对已学基础知识,因时间比较长,部分已遗忘的本性,本着依纲靠本和温故知新的原则,要求学生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搞好基础知识的复习。这一阶段应按教材顺序归纳语言点,讲透语言点运用,对各单元的知识要点进行梳理,同时应注重基础词汇、词组、句型的过关。(从近几年中考试题看,逐渐加强词汇、词组、句型的考查)并通过配套练习、复习检测形成能力。复习过程中,还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巩固和增强复习效果。如做到:

(一)根据复习内容,布置适量的难度适中的练习;

(二)循环考试,即每学完一部分后,进行阶段性测试,对试卷进行评分登记,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轮专项复习阶段(第14周第17周)这一阶段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教师总结为辅,学生复习为主。在分册训练的基础上,针对中考题型进行专项强化训练,提高对各种题型的解题能力。因此,结合我省的中考题形,对阅读理解、完型填空、单项选择、书面表达等进行专项训练,并把重点放在学法的指导、解题技巧的点拨上,引导学生了解、熟悉各个题型的特点,强化分类练习。第二轮复习直接关系到中考的效果。

这要求教师在这一阶段复习过程中防止简单的重复,反对面面俱到,而是遵循精讲多练的原则,做到讲练评结合。使学生在答题时做到灵活运用,触类旁通,举一反三。书面表达是一种新型开放性的试题,因此在第一、第二轮复习过程中应该多加练习,逐渐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

第三轮综合复习阶段(第18周19周)是考前指导与适应性训练,主要目的'是适应中考要求,提高应试技巧。本轮侧重培养学生审题解题能力,同时要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综合练习和模拟测试,知识考查和能力考查并重,从而使复习达到良性的循环:知识能力知识。最后跟学生谈谈应试的技巧和心理问题,指出考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

五、具体措施

1、利用早自习复习,朗读、熟记单词及重要的短语、词组,并将它们融入具体句型及课文中一起记忆,对那些平时易疏漏的单词要重点记忆,夯实基础。

2、每天要完成一定量的同步练习,并完成每一个单元的试卷,老师批改作文。

3、每完成一个小阶段的复习就进行一次测试,讲评与总结,以便及时查漏补缺。

总之。中考英语成功的关键在于复习。复习阶段的成功与否决定着中考英语的成绩高低。复习可以查漏补缺,能使知识达到系统、全面。复习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需要自觉主动。需要意志、毅力,更需要方法和技巧的协调统一,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在中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引导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公正,推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实施阳光招生。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实行统一组织考试,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程序,分级分批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入学管理,实施阳光招生。

(二)实行“同城招生”。秦都区、渭城区实行同一区域、同一标准招生,促进咸阳市区教育协调发展。

(三)稳妥推进属地招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的政策要求,逐年减少跨县域招生人数,到20xx年基本实现属地招生,推动城乡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四)实施“公民同招”。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县市区范围内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促进公民办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五)坚持定向配额招生。将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内各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办法,促进学校全面育人、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依据和形式

(一)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特长生招生还要进行专业课测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2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76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60分、生物学60分、地理6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60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均须达到C等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学校特长生培养方向确定具体考试项目并组织实施(秦都、渭城两区统一组织实施)。

三、招生学校资格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及受到停止招生资格处理的学校不得招生;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暂停招生;其他按规范程序审批的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均具有招生资格。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能确定1所学校。西咸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公办、民办学校名单由市教育局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我市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根据国家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水平及20xx年初中毕业生人数等,按每个班级班额不超过50人进行编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全市统招计划、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三类。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西咸新区教育部门商学校行政区域所属县区教育局确定,按行政区域由县区教育局上报。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任何县市区(含划转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二)全市统招计划

咸阳市区内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以外的县市招生。其他县市的省级示范高中不再跨区域招生。全市统招计划未录满时,余额调配至县市区招生计划。

(三)县市区招生计划

1.普通生招生计划。是指县市区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计划。其中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

2.特长生招生计划。特长生只能由具备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招生,比例不能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范围为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及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3.定向初中招生计划。省级标准化以上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具体分配比例和数量由各县市区确定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咸阳市区内民办普通高中95%的计划面向咸阳市区招生,5%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内招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学校不再增加;未录满计划的学校,其剩余招生计划不能调剂到其他学校。

五、招生最低控制线

(一)全市统招最低控制线、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民办学校招生最低控制线执行同一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具体划定。

(二)特长生招生最低控制线。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当地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分类别按其专业课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身心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艺术素养评价结果须达到A等级。各县市区在填报志愿前公布特长生专业课测试成绩。

六、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市教育局网填报志愿。各类志愿一次性填报,分类予以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未在网上填报志愿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层次:

(一)全市统招志愿。凡咸阳市区以外县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咸阳市区考生可以填报市区内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其他县市考生可以填报本县市内1-2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5%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咸阳市区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

七、招生录取

(一)录取方式:市教育局负责全市统招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招生志愿、民办学校招生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具体录取工作。各类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咸阳市教育局网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军人子女、公安英烈英模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三)录取顺序:先录取全市统招志愿,再依次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及民办学校志愿。全市统招志愿被录取的,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被录取的,特长生志愿不再录取;县市区招生普通生志愿和特长生志愿被录取的,民办学校志愿不再录取。

八、入学管理

(一)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录取结果,向学生发放骑缝加盖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专用印章和录取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两周内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在普通高中就读期间,本县市区内不能转学,需跨县市区转学的,不能转入高一层次级别的高中。录取结果是考生建立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籍的唯一依据,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不能取得在校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凡在外地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咸阳户籍考生,欲回我市普通高中高一就读,必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后,按规定转学到我市同层次学校。

(三)招生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秦都、渭城两区要加强协调,联合成立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组织和技术支持。秦都、渭城、泾阳要切实做好划转西咸新区范围考生的计划分配、考务组织、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要做好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政策宣传及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工作。6月底前,各县市区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特长生专业课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光盘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规程和制度,考试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重要关口务必严谨、细致。要统筹做好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实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流程和政策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咨询。完善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健全监督机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阳光运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招生考试政策专业性强,层次较多。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在划定县市区最低控制线时,由于充分考虑考生的志愿选择、自理能力及生涯规划等多种因素,线上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后,将会有一部分线上考生不能被录取。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及毕业年级班主任、科任教师,认真研读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提高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班会,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等,指导和服务考生,根据个人志向、学业成绩和普通高中学校的食宿条件等科学填报志愿,避免因政策不明晰而给学生高中入学带来影响,尽力降低志愿填报不慎的风险。所有初中要在召开学生、家长招生政策解读会后,组织学生及家长确认签字,学校留存。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违背考生意愿、干预和代替该考生填报志愿。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任何普通高中擅自设定招生分数线或提前收取考生押金等违规行为。

(四)加大监管力度。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备受社会关注,必须严明纪律,阳光操作。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擅自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和办学机构以各种名义提前或自主招生;严禁任何性质的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和以择校、借读名义的高收费行为。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违规收费招收线下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私自设定分数线,蓄意虚假宣传;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教育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度,严肃执纪问责,从严查处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招生行为,将视其情节予以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7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临沧市20xx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坚持完善制度程序,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机会公平、操作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管理,遵循普职协调发展原则及招生计划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宜原则,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多元导向、多样发展,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以招生的多样性、自主性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三、招生区域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未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备案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

(一)公办普通高中:县(区)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县(区)招生,如有空余学位,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可面向全市各县(区)招生。市直属普通高中面向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

四、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管理,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各县(区)和市直学校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设置指标生招生类别。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

五、志愿设置及填报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5个批次进行。

1.普通高中提前批。民族班、英才班及学校自主招生录取,设1个学校志愿。

2.普通高中一批。“四校联盟”学校(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市民族中学、凤庆县第一中学)录取,设3个学校志愿。除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外,专业设置均为普通班。

3.普通高中二批。除“四校联盟”学校外的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及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的其他高完中“圆梦班”“鸿鹄班”等录取,设3个学校志愿。一级二等、三等高完中除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外,专业设置均为普通班。

4.普通高中三批。一级高完中以外的其他公办高完中录取,设3个学校志愿。除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外,专业设置均为普通班。

5.民办普通高中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设1个学校志愿。专业设置均为普通班。

高中招生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5日至6日。考生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按提示进行操作,并到报名确认点签字确认,经过确认签字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考生要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不可将密码告知他人,忘记登录密码可以到确认点或县(区)招考办申请密码重置。重置密码的考生应尽快登录系统修改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确认点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辅导和技术指导,精心组织,严密安排,确保每名考生都按时完成志愿填报。

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7月25前完成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政策性照顾加分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学科按原始成绩计入录取总分;其他10个学科依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分别按一定比例折算或对应等级得分计入录取总分。其中道德与法治按40%计入,历史按40%计入,物理按50%计入,化学按30%计入,生物学按40%计入,地理按30%计入;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60分及以上)者按10分计入,不及格者按零分计入;音乐、美术按原始成绩与对应等级得分(A优秀计20分、B良好计15分、C及格计10分、不及格者为零分)加展示活动赋分计入,加展示活动赋分后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劳动技术教育按实际评价得分计入。

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的单科成绩保留2位小数,14个学科计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总分满分为700分。

我市认可省内其他州(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省内其他州(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临沧市户籍考生,如需报考我市的普通高中,必须先在我市的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登记并确认,在7月3日前登录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返回原户籍”申请,由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核通过,按我市录取总分合成办法合成总分后参加录取。

(二)政策性照顾加分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取消中职录取照顾政策”的规定,以下照顾加分政策仅适用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1.临沧市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指各县、区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考生身份信息必须在“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只限于临沧市户籍的考生)(照顾代码001),加10分。

2.临沧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农业人口指20xx年12月31日前为农村户籍或农转城户籍,只限于临沧市户籍的考生)(照顾代码002),加10分。

3.烈士子女(照顾代码003),加10分。

4.临沧市边疆县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指世居或随父母到临沧市边疆或执行边疆政策县,户籍、就读在临沧市边疆或执行边疆政策县逆推连续九年以上,现仍在临沧市边疆或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代码004),加10分。

5.临沧市户籍的佤族、傣族、拉祜族、布朗族、傈僳族、苗族、德昂族、景颇族考生及临沧市农村户籍(指20xx年12月31日前为农村户籍或农转城户籍)的彝族考生(照顾代码005),加5分。

6.临沧市边疆县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指世居或随父母到临沧市边疆县或执行边疆政策县,户籍、就读在临沧市边疆县或执行边疆政策县逆推连续九年以上,现仍在临沧市边疆县或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照顾代码006),加5分。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照顾代码007),加5分。

8.因公牺牲或残疾的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照顾代码008),加5分。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不累加,取分值最高的一项给予照顾。

政策性照顾加分由考生提出申请,填写《临沧市20xx年普通高中录取照顾加分资格审查表》,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交报名确认点签署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加分考生名册需在学校、班级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县(区)招考办审核,县(区)招考办审核、汇总后上报市招考办。

各县(区)招考办、确认点要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做好加分考生信息公示工作,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加分资格造假考生,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现役军人子女在录取时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3)录取总分合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折算分总分(简称文化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加分之和即为合成录取总分,录取前对合成总分进行排序,同批次中排序在前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合成录取总分相同,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各科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出先后顺序(例如: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语文成绩高的考生排在前;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数学成绩高的考生排在前,以此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班的考生,须参加全市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专业成绩60分及以上)。

(4)投档规则。普通高中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投档录取。就同批次考生整体而言,高分位次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体而言,则依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分数优先就是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进行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完成了投档,才会进行下一名考生的处理。遵循志愿就是在处理每一名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进行检索。

同一批次中,先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班投档录取,再进行普通班录取,被体育、艺术特长班录取的考生,普通班不再投档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后续批次志愿均不再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60分及以上),按合成录取总分排序投档,合成录取总分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班录取测算最低分的80%。实施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学校或其他特殊类型实施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工作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执行。经批准进行体育自主选拔录取的学校,考生合成录取总分不得低于该校普通班录取测算最低分的80%。

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应为C或以上。普通高中录取不划控制分数线,学校录取时,将合成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学生报考志愿,分批次由学校择优录取。经市政府批准招收的民族班,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对肢体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中择优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办统一印制,加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章后由录取学校统一发放。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认真做好招生工作谋划部署,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完善措施,切实抓好招生宣传、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志愿填报、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招生录取的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要主动就政策方案、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对政策、方案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提前研判,认真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

(二)强化学习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每一名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确认识并准确把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工作要求。要利用公众号、展板、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的问题,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对涉及考试招生的网络舆情,要及时处置,做好引导。

(三)强化考试组织。一是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县(区)教育体育局是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机构、学校的职责,细化措施,加强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到实施考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坚决杜绝任何涉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二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教师、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云南省普通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守则》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监考教师、考务工作者及考生知晓考试作弊的危害性,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营造诚信考试良好氛围。要通过互派巡考员、加强检查监督等方式强化考风考纪,减少乃至杜绝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全面贯彻各级关于考试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着对考生及考试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保障考生利益、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程度和社会影响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稳妥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坚决守住考试工作安全底线。

(四)强化规范招生。规范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健全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从制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填报志愿、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平等和程序公正。不得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招生过程中杜绝采取违规手段争抢生源。

(五)强化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招考办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认定。

任何学校不得对招生工作进行虚假宣传或在宣传过程中诋毁其他学校,更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承诺。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考生填报志愿。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考生、招考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监控等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考试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规范招生考试工作流程。要强化责任制度,把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要结合招生工作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使阳光招生真正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招生章程,明确学校办学性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培养模式、监督机制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中学校要及时将学业水平考试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实验操作等成绩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认可;要按要求及时公示照顾加分信息。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招考、纪检、督导等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预警提示及案例警示。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虚假宣传、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限时整改。各地各校要加强互相监督,发现违反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纪律的单位或个人立即向招考、督导或纪检部门反映报告。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全程监控招生考试及相关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并研判处置,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坚决防止虚假宣传、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

(七)强化服务保障。坚持以考生为本,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要畅通咨询、申诉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接访,及时解答、回应考生及家长的疑问与诉求,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招生考试录取政策制度宣传解读,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辅导和技术指导,做好设施设备保障,精心、暖心组织志愿填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精准扶贫有关招生的政策措施,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就读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动员及帮扶工作。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8

20xx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区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责分工

区招考办:制定全区中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网报培训;生成报名号;组织单独报名;督查各初中学校落实资格审查情况。

局基教科:负责各初中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初中学校:组织校内学籍管理员、微机操作员、应届毕业年级班主任报名培训;报名资格审查;准确核对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并将其导入报名系统;组织学生核对报名信息;组织相应人员在中考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字确认并留存。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相关政策规定,考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和参加考试。

㈠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我区报名

1.具有我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我区(户籍时间须在3月1日前),学籍在外市或在武汉市其他区,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我区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校学生。

3.非应届初中毕业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全市中考实行网上报名。

㈠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中考报名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基础。

1.集体报名

具有我区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完成集体报名工作。资格审查由各初中学校和局基教科负责完成,区招考办负责督查。

⑴核对学籍信息(3月7日-11日):各初中学校核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无误后交由局基教科学籍管理部门再次审核。

⑵生成报名号(3月14日-18日):各初中学校导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并将其导入到“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另发)。区招考办生成报名号。

⑶上传学生照片(3月21日-25日):各初中学校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学生电子照片。

⑷组织核对信息(3月28日-4月1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核对其“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报名信息。

⑸报名信息确认(4月6日-8日):各初中学校打印《武汉市20xx年中考报名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班主任、家长及学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学校留存备查)。

2.单独报名

户籍在我区,学籍在外市,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单独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⑴学籍确认(3月14-18日):学生凭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基教科确认学籍信息。

⑵单独报名(3月21日-25日):学生凭学籍证明、户口簿及《武汉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汉参加中考报名申请表》等材料到区招考办办理单独报名手续。

⑶报名信息确认(4月6日-8日):区招考办打印《报名信息表》,学生及家长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区招考办留存备查)。

⑷安排体育及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4月):由区招考办安排学生参加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

户籍在我区,学籍在武汉市其他区,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先随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完成体育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等项目的认定,后续报名主要流程下:

⑴提交跨区申请(4月18日-21日):学生将《武汉市中考跨区报名办理申请表》(以下简称《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学校审核后集中交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学校填写《武汉市中考跨区报名考生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跨区汇总表》),盖章后连同《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交区招考办。

⑵汇总上报(4月22日):区招考办审核后,汇总学校上报《跨区汇总表》,盖章交市招考办;《跨区申请表》和户口复印件由区招考办留存。

⑶跨区资格审核(4月25日-27日):4月25-26日市招考办会同公安部门,根据各区招考办上报的《跨区汇总表》,审核申请跨区学生户政信息。4月27日市招考办分别向学籍所在区招考办和跨入区招考办反馈公安部门审核结果。

⑷下新报名号(4月28日-29日):4月28日学籍所在区招考办根据反馈,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4月29日跨入区招考办在“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审核,并下新报名号。

跨区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负责建档。学生须于7月5日前将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学籍所在学校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发放初中毕业证。

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后信息有变化的学生,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4月8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学生确认后的信息。

㈡报名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㈢报名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武汉市中招综合管理平台”中,学生中考信息如下:

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性别,籍贯,民族,联系电话,学校名称,学校标识码,班级,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户口所在地,户口性质,现住址,邮政编码,是否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成员姓名。

其中“监护人一”的联系电话仅限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手机号长度为11位,且前面不加“0”或“86”,此号码将用于学生中考报名和志愿填报操作时的身份验证。

2.报名号编码含义。学生报名号用于报名、公布成绩、录取、建档。报名号共10位,如下图所示:左起第1-2位为年份代码,第3-6位为学校代码,第7-10位为该学生顺序号。

3.电子照片标准。上传学生电子照片大小为180*240像素,格式为jpg格式,以学生报名号为文件名,如报名号为“2415010001”,则文件名为“2415010001.jpg”。

四、工作要求

1.成立专班,明晰职责。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校长为学校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学籍管理员、微机操作员、应届毕业年级班主任的职责分工,明细工作责任,做好协调和统筹安排。各初中学校要认真研读实施方案,按报名工作流程及要求落实,确保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报名。

2.规范培训,核准数据。各初中学校要对参与中考网上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和操作培训,熟悉报名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报名系统平台操作。在采集学生信息时,先要核准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导入到报名系统平台。要严格落实班级、年级组、学校多层级审查复核比对查验制度,确保所有学生信息准确无误。

3.严肃纪律,注重时效。中考报名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学生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各初中学校要关注不同时间节点的工作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核,严肃报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报名程序及相关规定,高质量完成每一个环节,确保我区中考报名工作安全、平稳、顺利。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9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福州市20xx年的中招报名工作将于3月11日-15日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工作也同时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4月24日-26日补报名。现将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户籍转入本市时间截至当年中考补报名。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3月11日-15日线上自行报名(含体育考试项目),3月19日-21日线下签字确认。

(2)本市学籍的八年级学生:地理、生物考试报名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上传中招报名系统,考生无需自行报名,正在休学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0xx年7月1日前复学的学生经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可报名参加考试。

(3)社会考生(往届生)及非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现场报名并确认(含体育考试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

(一)应届考生

1.本市学籍的应届考生:线上自行报名,考生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审核。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本市户籍地报考的应届考生:持①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③地理、生物成绩证明(省内考生);④由就读学校提供各考查科成绩;⑤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应届考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④户口簿复印件;⑤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⑥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⑦休学审批证明(休学经历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往届生)

1.社会考生(往届生):持①本人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③综合素质评定,默认等级合格,若原等级为优良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提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社会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20xx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报考普通高中按中考学科投档总分扣减40分后再参加普高录取。

2.社会考生(往届生)档案:①考生报名表;②考生体检表;③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力证明;④户口簿复印件。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精神,策略研究,把握中考方向。加强毕业班工作领导,狠抓毕业班的备考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对初三毕业班工作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做到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强化教学研究抓质量,计划思想教育挖潜力,深化责任意识讲协作,力争实现优秀生有突破、中等生有提高、薄弱生有进步的分层目标,确保20xx年中考能取得胜利,确保学校的持续和谐发展。

二、期望目标

力争20xx年中考取得好成绩,完成学校的任务保四争三。

三、领导小组

1、成立中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中考科目,力争加强领导、指导,确保中考科目协调均衡发展。

2、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成效——适时反思——稳步提高。

具体有如下:

(1)制定中考备考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对中考各项备考工作进行全程管理和考核。

(3)组织中考备考工作培训和考纲学习。

(4)组织月考、模拟考以及每次考试的质量分析。

(5)抓常规教学管理。对备、讲、辅、批、考常规环节定期检查,一月一小结。

(6)抓集体备课的落实。力求“五统一”即统一进度、统一内容、统一练习、统一考试、统一评讲。

(7)抓备考视导督查。对学科教学加强视导,务求实效,增强教学针对性。

(8)抓思想教育,保稳定良好的迎考心态;

(9)抓学校部门配合,保紧密联系,齐抓共管。

四、教学计划

(一)授课计划

新授课完成时间:20xx年9月——20xx年2月

中考总复习时间;20xx年3月——20xx年6月中考前

(二)复习计划

采用三轮复习法:夯实基础——专题训练——综合检测。

1.第一轮复习(20xx.2-20xx.4上旬):夯实基础,教学时间约8周。

(1)复习内容:全面系统复习,要求以课本为本,分单元、章节,依据课程标准、考纲要求复习,强化知识点、单元章节、考点过关训练,夯实基础,扎实培养基本技能。

(2)复习方法:可采取“滚动式”复习,即依据课本,单元知识考试连前不连后(连前指的是上次不过关的知识),层层夯实,步步为营。

2.第二轮复习(20xx—5月下旬):专题训练,教学时间约6周。

(1)复习内容:巩固基础,构建知识网络,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强化分块综合和专项知识训练,突破重点、难点,突出训练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检查堵漏知识盲点。加强训练,强化优秀学生薄弱科目的训练,使他们的“强科更优、弱科不弱”。

(2)复习方法:可采取分专题、分知识点复习法,即以知识网络为线,专题分块复习和考试。

3.第三轮复习(20xx——中考前): 综合检测,提高,教学时间约4周。

(1)复习内容:注重综合、模拟、适应性、规范训练,提高应试能力。同时,还注意对学生答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点拨,指导学生回归课本。

(2)复习方法:综合检测,查漏补缺,减少非智力因素失分。

(三)检测安排

1.检测安排:20xx年2月前,每月均安排阶段考。 20xx年2月起至中考前,精心组织模拟考(分别在每一轮总复习后)并积极参加模拟。

2.精心做好每次检测工作,要求:

(1)深入研究考纲,广泛收集中考资料,精心编制月考试题。

(2)考前周密安排,严格监考,形成良好考风,促进学风。(因为关系到保送生,所有重要测试的试题均系从外校提取)

(3)每次考试后及时有效地进行质量分析,及时反馈并对下阶段复习提出新的改进意见。

五、工作措施

(一)工作思路

明确目标,优化过程,科学有序,勇创佳绩。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初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形成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年级组、班主任、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管理网络。强化过程管理,真抓实干。

2.强化考纲学习研讨,加强中考信息搜集整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学科新课程标准精神和内涵,深入研究考纲和近几年中考试题,准确把握中考改革趋势,认真分析和研究中考趋势,题型的变化,明确复习方向和重点,研讨新形势下中考复习策略,制定好各学科毕业班教研计划,提出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中考复习方案。同时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学校联系,搜集整理有效信息,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中考备考。

3.加强学科研讨。要发挥教务处、教科室、科组及备课组的集体力量。并在各备课组进行专项研讨,重点研讨中考试题、教材教法,提高课堂效率,制订周密的教学与复习计划,精心组织教学,提高课堂40分钟的效率,避免滥发资料,上课满堂灌的现象;强化教师课堂教学案例分析,跟踪听评课,学科组会诊,在整改中提高,使课堂教学更适应考试改革要求,使中考的核心工作“提高学科的教育质量”真正落实到实处。

4.抓学风班风建设。抓班风、学风,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加强班级管理,科任教师与班主任一起加强学生思想的教育工作。年级组分层次召开学生学习促进会,学生家长会,通过各方力量,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促进和改变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的转变,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5.班主任具体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稳定学生的思想,确保学生有稳定、良好的复习迎考心态;

二是优秀生的培养;

三是抓竞争机制的形成;

四是学法指导;

五是心理疏导,让学生有健康的'心理,保持平衡的心态;

六抓家校配合,做到家校齐抓共管。

6.抓促优培优工作。抓优秀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年级前50名、班级前10名的学生集中起来,召开优生座谈会,分管领导、班主任亲自参会,给学生鼓励打气,让学生在会上相互交流学习经验,要求这些学生回班后把全班学生带动起来,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让他们在班上起到引领作用。

7.提倡奉献精神,各任课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对学习有困难学生进行辅导,不让一位学生掉队。教科室组织教师对优秀学生进行集中辅导,鼓励有特长学生冒尖,争取在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力争在中考中创佳绩。

六、具体安排

(一)20xx年9月。

1、制定各科教学计划和复习安排。

2、召开年级家长会及学生大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准备工作,解决学习动力问题,营造良好的班风、校风、学风和浓厚的严肃紧张、拼搏进取的备考氛围。

3、安排,及时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4、组织优秀生进行培优。

(二)20xx年10月。

1、第一次阶段考,分学科召开考后质量分析会。

2、第二次年级组教师大会,分析学生现状,有针对性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教学高效。

3、全体初三年级学生大会,分析阶段考和期中考动员。

4、个别学习困难学生座谈,及时联系家长。

5、召开初三年级教学研讨会。

(三)20xx年11月

1、召开第二次家长会,期中考试质量分析,激发学生振作士气和发扬拼搏精神。

2、第三次年级组教师大会,分析研究教与学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措施要求。

3、了解师生教与学的情况。

4、各科教师进行专题研究。

(四)20xx年12月。

对优秀生开设提高讲座开始启动。

(五)20xx年1月。

1、期终复习动员。

2、期末考试及学期结束工作。

3、年级教学的再次专题研讨。

4、各科期考质量分析。

(六)20xx年2-3月。

1、各学科制定总复习计划。

2、年级组教师会,统一进度和计划。

3、年级组学生再动员,帮助学生调整心态,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树立信心。

4、组织初三教师考纲学习及中考备考工作培训。

(七)20xx年4月。

1、认真组织好初三模拟考试及质量分析。

2、各学科开设复习指导讲座。

3、召开优秀生工作会议,提要求,多鼓励,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初三师生誓师大会,鼓动师生士气。

(八)20xx年5月。

1、调整复习计划,实施第二轮复习。

2、增强与各兄弟学校毕业班工作交流活动。

3、全面复习及相关研究。

4、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测试及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

5、做好填报中考志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

6、学生的思想教育,各人订2个月目标进行冲刺。

(九)20xx年6月。

1、全面复习,强化训练,练考点、讲重点、破难点,提高优秀率。

2、考前练题、考试技能指导,以适应考试环境。

3、对考生进行心理辅导。

4、组织学生参加升学考。

(十)20xx年7月。

毕业典礼。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11

为确保本年度学校中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报名机会,不受任何非学术因素影响。

2. 准确高效:报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流程高效便捷,减少学生和家长的等待时间。

3. 安全保密:保护学生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1. 前期准备

(1)成立中考报名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制定并公布报名通知,明确报名时间、地点、条件及所需材料。

(3)准备报名所需表格、资料等,确保数量充足。

(4)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熟悉报名流程和操作规范。

2. 报名流程

(1)学生及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工作人员核对学生身份,审核报名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学生填写报名表格,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4)工作人员现场录入学生信息,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5)学生及家长核对报名确认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3. 后期工作

(1)对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将报名信息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按要求做好备份。

(3)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报名流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严格审核把关:对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强化信息安全:加强对学生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4.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协调,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1. 前期准备阶段:提前一个月开始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报名阶段: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保学生及家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报名。

3. 后期整理阶段:报名结束后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附则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中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补充。

中考考试工作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丽江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一、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要求进行招生,做到认真谋划、措施有效、保障到位,将招生目标任务分解到辖区内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按照“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原则,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动员学生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确保到20xx年消除大班额,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综合高中办学工作,依照云南省职教高考办法及相关规定加大“职教高考”的宣传和实施力度,每个县区高中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综合高中班(职高学籍),做好限定分数线以下学生应招尽招的兜底招生工作,全面完成职教招生任务。因生源发生变化需调整招生计划的报市教体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统筹做好服务工作

为确保招生工作统筹推进,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规划基建、基础教育、成职教和招生考试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招考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成立相应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引导本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做好升学报名和考试报考工作。组织所有九年级学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数据与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信息采集数据、与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国网九年级学籍数据进行比对,确保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应招尽招、应统尽统。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一)依照招生政策,执行招生录取流程。

在20xx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取消跨州市分配指标,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市内跨县区招生计划一并进行压减调整,县区高中学校严禁跨县区招生。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的公费学位名额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依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为:

1.第一批次录取:丽江市一中;

2.第二批次录取:丽江市第二中学、各县(区)普通高中、市内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3.其他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招录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4.录取时间:第一批次录取结束2天后再开始第二批次的录取工作。录取时由考生根据分数填报志愿,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5.艺体特长生录取: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艺术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要根据申请项目,办学定位,传统特色,学科优势等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开展体育自主招生工作,并因地制宜做好学校艺体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要明确报考条件,设定一定的特长生比例,明确录取规则和监督机制,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艺体特长生经过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可适当降低文化分,由具有招收艺体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可以根据特长办学实际招生,提倡成建制班办学。县区招收艺体特长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招生。

6.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分数线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情况设定后下达),各学校必须根据当年度最低录取分数线进行投档。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限定分数线以下学生,凡是限定分数线以下或超计划招录到普通高中的学生按规定不予注册学籍。

(二)使用管理系统,规范招生录取秩序。

为确保完成20xx年招生计划,各县(区)要用好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加大招录过程监管,积极落实普通高中的“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完善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全流程数据的统一、共享和闭环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刚性约束和有效实施。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学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若投档至最低录取分数线还未满计划则停止投档。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区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也不得对已经被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对未能按时填报志愿的学生,各县(区)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发出风险预警,告知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无学籍、无法报名参加高考的风险。考生录取后符合转学条件确需转学的,需经录取学校、转入学校、招考办同意,告知家长转学风险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各高中学校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

(三)关注特殊群体,稳妥推进招录工作。

1.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工作。

(1)属丽江市户籍、初中在本市内其他县(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初中就读地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根据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条件的报考市一中、户籍所在地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或流入地的普通高中学校。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市一中要求且报考志愿为市一中的,由市一中进行录取。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普通高中学校要求且报考志愿为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要求且报考志愿为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满足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流入地具有5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和学生本人在流入地连续就读5年以上且学籍满5年等四个条件,方能由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同时要告知学生及家长高考限报风险。

(2)省内外州市户籍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四个条件且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条件的,由学校录取。志愿为县(区)普通高中或市内民办高中且达到相关学校招生条件的由相关学校录取,需告知学生及家长高考限报风险。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由我市招考部门核查后开具学业水平考试证明,由初中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记录。

(3)外省(市、区)户籍在我市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由我市招考部门核查后开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由初中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记录;需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除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普通高中的四个条件外,须承诺接受高考报名条件限制风险方能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4)属丽江市户籍、初中在省内其它州市就读、需参加丽江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持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始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或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成绩测算转换手续,达到本通知规定条件者方能录取。

(5)属丽江户籍、初中在省外就读,需参加丽江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持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始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或户口所在地县(区)教体局办理相关成绩测算转换手续,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转出学校情况作相应安排,原则上只能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就读。

(6)县(区)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区)户籍录取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跨县(区)户籍就读的,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7)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报考中专、职高、技校等中等职业学校不受户籍限制。

2.妥善处理往届生的录取问题

(1)往届生应参加20xx年14个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只用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不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2)往届生必须具有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由原毕业学校提供。

(3)往届生必须具有学校考查科目成绩。

(4)其他条件与应届毕业生一致。

(5)相关报考工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负责。

(6)往届生不计入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

(四)认真落实加分政策

严格按照丽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照顾加分规定要求,做好农村独生子女、烈士子女、人民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人员子女按标准落实相关加分政策。

四、加强普通高中学籍和考籍管理

全市统一使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普通高中的报名、填报志愿、录取全过程闭环管理。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组织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录取名册,在开学1个月内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教育厅认定。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我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招录结果是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未经我市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予认定。严禁各高中学校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办理学籍。

五、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健全考核机制

(一)健全考核机制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完善招生录取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统筹和规范管理。从报考率、志愿填报率等方面对初中学校毕业生升学情况进行考核;从录取率、计划完成率、报到率等方面对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落实指标到校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落实好“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继续做好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公费学位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尽量向薄弱初中倾斜。按照“分步推动”的原则,各县(区)及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研判,稳慎推进,巩固好已有成果。按照“市分配至县(区),县(区)分配至校”的原则,规范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各县(区)要积极建立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举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逐步实现由跨区域“招好学生”到“送好资源”转变,促进县域高中高质量发展。

(三)压实中职招生责任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中等职业招生“双线五长”工作责任制,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将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考虑因素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学校管理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无空挂学籍”,确保在校学生不流失,进一步提高在读高中阶段学生的巩固率。市、县(区)教育体育局将把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巩固率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加强招生宣传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家长、学生和社会关注。要把握舆论导向,让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理性选择学校,防范招生中介诈骗、违规招生等行为。

(二)严肃招生工作

市、县(区)招考委要重点关注违规招生乱象,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有免学费、免住宿费及其他资助政策(国家资助政策除外)的承诺和宣传,保障教育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胁迫、替代、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各学校均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外提前填报志愿或提前录取学生。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和各初中学校校长为志愿填报直接责任人,凡违背招生纪律、擅自制定或发布影响正常招生信息、设置招生障碍的,一经发现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净化招生环境

丽江市以外的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具有在我市招收普通高中新生的资格,任何学校、任何教职工均不得为其招生提供便利,均不得为其发布招生信息、均不得为其招生谋取私利,,一旦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四)落实“九个严禁”

各县(区)一定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整个招生工作由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期间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