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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范本: 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读书心得(篇三)

发表时间:2022-07-22

写作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为了帮助我们学会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提升写作能力,老师会鼓励我们多阅读高分作文,一篇好作文除了要有好文笔以外还要有明确的思想。阅读高分作文可以培养我们对文字的兴趣提升语文学习的热情。有没有比较好的高分作文给我们参考呢?懂您所需,小编用心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本: 如何把事情做到最好读书心得(篇三)”,希望的分享可以为您带来帮助。

今年暑假,介于学校领导的一再要求,我拜读了《把事情做到最好》这本书,读完之后才觉得自己真的是受益颇丰。

先说说这本书给我的总体感受。十个章节的主题简明扼要,环环相扣。如同十把钥匙,一一帮我们打开如何会做事、做对事、做成事等困扰在心头的锁。叙述的道理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尤其是引用的比尔盖茨、华盛顿等诸多的名人名言,让人有顿开茅塞之感。比如书的封面就引用了比尔盖茨的话:聪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好,精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得更好,高明的人能把事情做到最好。这些名言像一座座小桥,让我们在自然行走中,领略不同的风景。书中列举的案例鲜活贴切,让人印象深刻。既有出名人士的事例,也有小员工的事例。都像一味味佐料,让人从中品出不同的滋味,进而更好地去体味书中蕴含的道理。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想很多。我仅就第七章谈谈自己的感受。这一章的题目是做对事。书中告诉我们:不是把事情做完,而是要把事情做对。高层做正确的事,中层正确地做事,基层把事情做正确。由此我想,对于一个团队,一个系统而言,只有每个岗位都尽力尽心地把事情做好、做对,这个集体才有朝气、才有活力;才会勇立潮头,才会处于不败之地。于是确定了本篇读后感的题目:在其位尽其职。

这不仅是一本工作时能派上大用场的工具书,还是一本能全面提升职工综合素质的教科书。本书既适合个人自我成长学习,更适合单位组织共同培训学习。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种对工作全力以赴、务求完美的态度。真正的职场明星就是秉承如果一件事情值得去做,就要把它做到最好这一观念的员工。

如何把事情做正确?书中说:基层人员每天接触的都是非常具体的事情,更多的是要研究怎样把事情做正确。的确如此,正如普照大地的阳光是由七色光谱组成。奔涌的河流是由无数个水滴组成。一个团队、一个系统的每一名员工就是光谱就是水滴。不要感到自己在岗位上做的事情很渺小很平庸,实则很光荣很崇高。因为哲人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上级的每一项决策,每一项要求,都需要基层人员去完成去落实,也更需要基层人员把事情做正确。正如盖高楼和造汽车,光有设计人员设计得完美、组织施工人员组织到位还不行,还需要各个工种的全力配合,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假如建造人员砌歪了一堵墙,安装人员装错了几个零件,都会导致任务的失败。这也使我想起了航天器发射。除了科研人员刻苦钻研外,在生产和组装方面,大量的技术工人也花费了大量心血和精力,尤其在发射前,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上万次的检测和检查,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前苏联的一艘宇宙飞船的失事,就是由于地面人员的疏忽,算错了一个小数点儿,进而引起一场悲剧的发生。所以,作为基层人员要时刻牢记:用正确的方法,去把事情做正确。

把事情做到最好,是一种对工作全力以赴、务求完美的态度;是不取巧、不敷衍,是凡事精益求精。真正的职场明星就是秉承如果一件事情值得去做,就要把它做到最好这一观念的员工。

如何才能做得最好呢?任何一件事情来了,我们都应该首先问自己:这件事情值不值得自己去做?对于值得去做的事情,就要用心和集中精力去做好;不值得去做的事情,就应该学会拒绝。

这一章中,还有一段非常富有哲理和让人回味的话:一个绝望的组织,每个人既不抬头看路,也不埋头拉车;一个失败的组织,每个人都争着抬头看路,却没有人埋头拉车;一个平庸的组织,只有领导者会抬头看路,其他人只会埋头拉车;一个卓越的组织,每个人都会抬头看路,也会埋头拉车。看来,无论我们身处一个团队一个系统的哪一个层面,都要学会既要抬头看路,也要埋头拉车。抬头看路,我们就不会迷失方向;低头拉车,我们就会用眉尖的汗水换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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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范本: 三国读书心得200字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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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三国演义读后感之后,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心得范本: 《最好的我们》的读书心得800字高中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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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题记

普通学生耿耿中考时意外考进振华高中,在偶然的机会下和“学霸”余淮相识。军训的时候,耿耿认识了闺蜜简单、蒋年年,之后又和余淮成为了同桌。进入振华后的生活就如耿耿预料的一样危机重重,摸底考试的沉重打击、上课听不懂等等,回到家里时,突然出现的新妈妈和新弟弟也让她一时无法接受。然而,因为同桌余淮、还有交到的一群好朋友的陪伴,这一切都变得不同,朋友们让耿耿的高中生活不再孤单。在高中三年同桌的时间内,耿耿和余淮从平凡的小事中共同成长,他们带着懵懂青涩的好感和青春告别。高考之后,耿耿心里最特别的那个男孩子竟然消失了。一别多年,重遇时,还惦记着当年约定的耿耿却受到刺激,需要在一直念念不忘的余淮和猛烈追求自己的路星河之间做出选择。

《最好的我们》似乎是在讲整个班级的故事。每一个配角都能以他(她)特有的性格吸引你。哪怕只是一闪而过,他们也不再是一块人肉背景墙。

比如说这种到处爱问别人考了多少分、到处问别人学习经验的学习狂热攀比者。

比如说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出现的一位可爱的胖子。

又或者这位替学生背黑锅而被撤班主任一职、从农村小镇走出来的作文/青年老师。

他们说着不标准的普通话,打扮得普普朴素,骑着和我们一样破旧的自行车,但是却为学生尽心尽力,会因为一道题给我们讲一中午,会因为我们嘚瑟训到整个办公室都听到,会因为我们考到外地骄傲许久。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男主余淮,他是理科极强的尖子生,在班里考试从不跌出前三名;他待人热心肠,性格阳光、大大咧咧,在班里人缘很好,总是活跃在各个活动的中心。然而本是天之骄子,却被命运打败。跟耿耿遇到大事从来不掉链子不同,余淮可能属于那种一到重要考试就出问题的“倒霉孩子”。高考余淮没有考好,独自跑到了邻市的实验中学复读,拒绝和所有人的联系,包括耿耿,连号码也换了。复读一年后,余淮第二次高考考了全省第三,终于如愿以偿被清华录取。但与此同时,余淮妈妈患上了尿毒症。爸爸为了支付庞大的医疗费不得不继续在国外工作,余淮为了照顾妈妈,不得不放弃北京、放弃清华,就在本地读了大学。余淮一边上学一边照顾妈妈,还是努力在三年内就修完了全部学分,拿到了去美国读书的全额奖学金。高中毕业后十年,余淮暑假回家看望母亲,才重新与耿耿相遇。

故事的最后,耿耿给余淮发短信“晚秋高地等你”,两个人也都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都决定让曾经的故事从那里结束,现在就要让故事在那里重新开始。

“耿耿余淮”也有了美好的结局。

读书心得范本: 《非洲三万里》读书心得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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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人人旅游\的时代,相信每个人的心中对于\旅游\这两个字都有特殊的理解。\旅游\是什么?上车睡觉,下车拍照,发朋友圈炫耀,回去什么也不知道?国人的\旅游\大概也就是这样,旨在\炫耀\,这点从越来越多的旅游团迎合国人需求而推出的天10国欧洲游\便可见一斑了。一天一国,时间全浪费在路上此书一路读下来,看了好多书评,毁誉参半。对此书不认可的,大多都是觉得毕老师写的心理活动太多,个人色彩浓重,偏游记,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不像professionaltraveler,会写一下专业性的东西,让读者能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一段旅程,一个国家,甚至历史。对于这个观点我倒是不认可。毕老师学医出身,如今已经64岁了,但仍能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用她的稿费周游世界,去发现美,记录美,每开始一段旅行之前都能认真的做功课,做到充分了解,并且把每段旅行都当成学习,抱着求知的心理去看,去听,去记。毕老师多处的心理想法描述,反而让我觉得她很可爱,通过她的心理活动,让我有了身临其境之感。\旅游\能带给我们什么呢?比起\旅游\,我更喜欢\旅行\这个词。纵观毕老师的《非洲三万里》,毕老师从开始对非洲带有偏见性的想法,到最后通过多天的游历,了解,改变了对非洲的态度,并对非洲有了全新的认识,甚至对其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态度,这就是旅行最大的收获。王家卫说:\人的一生是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的过程。人这一辈子,太长,又太短,外面又这么大。迷茫疲惫的时候,只有见到更广阔的世界,你才会重新找寻到生活的意义。\旅行能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这不假,但绝不是我们跟随旅游团,到处拍拍照就可以的。你需要沉下心去感受,去了解并且尝试融入这个环境,才可以做到这点。当你见得多了,了解得多了,便会学会理解,宽松,心态也就慢慢得放开,心境便能豁然开朗,整个人也就变了一种气质。这便是见天地,见众生,见自己的过程。我从来不羡慕那些泛泛周游世界各国的人,却唯独羡慕那些能拿出时间,沉下心,认真的去融入,去体验每一个国家的人。毕老师的书也让我脑中对非洲的概念充实了起来,当然,百闻不如一见,希望未来有一天,我也可以亲自去到非洲,感受那里的世界️

读书心得范本: 《三个火枪手》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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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其实我早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读过他的图画本和儿童版本,使我对这本书的剧情和框架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正方代表国王、四个火枪手和护卫队长特雷尔,大反派则是红衣大主教。真正开始深度理解本书是在我前几天读完青少年读本以后,之前曾因为考试而被打断,现在就来做个简单的书评。

本书是我读了第一本青少年版的16世纪的西方小说,之前我曾读过诸如奥德赛、金银岛,后有化身博士和神秘岛。这本书可以说是弥补了我在这个年代小说阅读的空白。小说的写作风格与大仲马的大部分文章相仿——故事仅仅是一个框架,真正要向我们展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友谊,特别是在这四个火枪手之间的故事,更是无一遗漏的展示了大仲马的风格。也就是说,读起来是人随书走的感觉,不会使人产生那种被迫接受的感觉,却又还在吸引着我们,不可不说是妙哉

这个本书的主角达达尼安无论是从形象还是性格还是背景来看,都是标准的主角资料,诸如他的父亲与皇家护卫队长时代叫好、出生于一个剑士家庭等,都为达达尼安日后扬名天下获取荣耀做好了坚实的铺垫。当然作者也并不想只让让他一人放光彩,那样也就对不起这个书名了。阿多斯、啊拉米斯、波尔多斯都是达达尼安的好朋友。在他们团结对敌时,往往无所不胜。他们彼此之间都互相了解和信任,任那红衣主教如何挑拨也未能得逞,他们的团结可见一斑。

[读书心得模板]三国演义读书心得范本


写作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为了帮助我们学会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提升写作能力,老师会让我们多看高分作文,想要把作文写好,是需要花费一些心思和时间的。阅读高分作文,让我们沉醉其中可以给我们带来愉快的感受。哪些优秀高分作文可以作为写作的参考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读书心得模板]三国演义读书心得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故事精彩,故事中的人物更是栩栩如生。《三国演义》刻划了近100个英雄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一样的性格。

在三国中,我最欣赏关羽:因为他的忠义情操,令人不由得深深地感动。他的武艺和军事领导才能,令人敬佩。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降汉。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终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诚,并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诚。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再看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一样的体验。

读书心得范本: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大全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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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读书心得范本: 苔丝读书心得(篇五)


写作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引导我们去观察和探索生活,锻炼写作能力,老师会鼓励我们多看高分作文,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阅读高分作文可以引导我们走进社会生活去观察和探索,发现生活之美。我们可以参考哪些比较优秀的高分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书心得范本: 苔丝读书心得(篇五)》,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苔丝》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91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初次接触到《苔丝》是在“英语听书”app里面听到的,一下子被女主的声音吸引,胆怯、自卑但是很有自己的主见。后来又观看了电影版的《苔丝》,近三个小时的片子,内容比较沉闷,没有一次性看完,分两次看完。小说与影片略有不同,难分伯仲。

小说开头讲述的是身为贫困家庭中长姐的苔丝既要照顾家中的弟妹,还要操心自己无能的父母,事事为家庭考虑。由于牧师告知父亲自己家族原为衰败的德伯贵族,于是,父母要求年轻的苔丝以此作为机会攀附一位有钱的亲戚,并通过姻亲关系改善整个家庭的现状。

起初苔丝并不愿意,但是考虑到家中窘状,苔丝收拾得干干净净,到村另外一头的贵族德伯太太家去攀亲戚,接待她的是德伯太太的儿子亚力克,一个轻浮的贵族男人。待苔丝回家以后,亚力克马上写信给苔丝父母,表示可以为其提供一份养鸡的工作,苔丝母亲欣然答应。于是她整理行装到德伯太太家打工,在德伯太太家工作的这期间,年轻的苔丝工作认真,在一次聚会后返家途中卷入了一场争吵中,她想摆脱,正好亚力克骑马经过,于是亚力克带着年轻的苔丝离开了,亚力克带着苔丝来到了英格兰最古老的森林,森林中都是迷雾,他们在森林中迷路了,就是那晚,亚力克玷污了苔丝,从此苔丝的命运发生了转变。

可怜的苔丝未婚先孕,并未接受亚力克成为他情妇的建议,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德伯太太家,回家后她被村里人非议,被父母责骂,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面对这些,她开始变得沉默,喜欢黑夜,喜欢独处。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她慢慢地走出来了,她决定重新上路。这次,她朝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走到了一个牧场,在那里她得到了一份挤牛奶的工作,也是在那里她遇到了她的挚爱安吉尔,一个牧师的儿子,他们年级相仿,互相被对方吸引,慢慢地他们陷入了热恋,双方都以为对方是最纯洁的,最美好的,最可爱的人,那时的他们拥有天底下最感人、最真挚的爱情。苔丝太爱安吉尔了,太害怕失去他,以至于始终无法将自己的过往完完整整地告诉安吉尔,尽管她已经在心里已经告诉了他上千遍,可是就是无法向他开口。安吉尔爱的真诚,终于他向苔丝求婚了,苔丝内心充满了喜悦,但是又无法完全真实的面对安吉尔,她兴奋、犹豫但是还是选择了拒绝,直到幸福超越理智,她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去教堂的路上她还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要将自己的过往告知安吉尔,安吉尔却说婚后再说。新婚之夜,他们互相向对方坦白自己的过往,她原谅了安吉尔的过往,但是安吉尔知晓她的过去以后却愤怒了,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觉得苔丝不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爱人了,顷刻之前他对她充满了厌恶。为此,安吉尔远赴巴西,任苔丝自身自灭。

被抛弃后的苔丝不不得再次回到家乡,在农场做着各种苦力,冬天挖藕,秋天收麦子,每天工作很长时间,工作占据了一切,唯一的心里安慰就是给安吉尔写信,她满怀希望地给安吉尔写了无数封信,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是安吉尔都没有回复。就在这时,父亲去世,家里的房租到期,家人无地可去,苔丝母亲这时选择寻求亚力克的帮助,亚力克给与苔丝家帮助的前提是让苔丝做他的情妇,年轻的苔丝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最终做了亚力克的情妇,母亲及弟妹得到了居住地,她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这个时候,安吉尔从巴西回来,他看到苔丝给他写的信,意识到自己的无情,决定重新找回苔丝,他去到苔丝的家乡,找到了苔丝的母亲,苔丝的母亲将苔丝现居住地告诉了安吉尔,安吉尔赶赴苔丝所在地,得到的却是她已经属于别人了,他带着失望离开,却让她伤心不已。

最后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苔丝杀死亚力克,穿戴整齐前往车站寻找心爱的安吉尔,见到安吉尔,她向他诉说对他的思念及爱,知道自己即将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个时候的安吉尔却淡然了,他带着苔丝去逃亡,他们一起在野外留宿,偷溜进富人家去过夜,他们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后在黎明到来之前,警察来了,带走了苔丝和安吉尔,最终苔丝被处以绞刑,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部长篇小说写于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人们的思想逐渐开放,小说的女主人公苔丝就是生活在那个时期,她敢于个走出去参加劳作,自力更生,虽然年龄小,受到了一些引诱,但是她善于反思,发现自己不爱亚力克,她勇敢地选择离开,自己独自承受旁人的白眼,分娩的痛苦,贫困的拷打;当她遇到所爱,她奋不顾身,不惜杀害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虽然那个人曾经带给自己那么多的痛苦,但是在危难之际,只有他给予她帮助。她选择干净地活着,她的爱情里面没有其他人,只有她和心爱的安吉尔。

纵观苔丝短暂的一生,她是一位可怜的、悲苦的女性,但是就是这样一名女性,她始终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她渴望活的有尊严。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再来看苔丝,读苔丝,还是有借鉴意义,作为一名女性,在一个思想更加开放、包容的今天,我们应该要活的更加自我,要遵从本心,生活中除了有家庭、工作,还应该有自我、有尊严地活着,不做别人的依附品,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尽管生活会很苦很累,但是做自己才最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