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分享九篇)。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是指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使之不受到损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抓手,继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立足学校,依托村社,向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主要工作
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1.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未成年人工作计划,成立学校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对校园内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1.在学校德育教育中,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结合“全国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活动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内容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聘请当地派出所的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结合有关教育内容,为学生做专题教育讲座。
4.通过安全课程、主题班会等途径,深化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5.落实教师和学生干部关心特殊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特殊学生的保护工作。积极做好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一些自护自救的技能。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1.积极与社区联系,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健全社会服务队和社会服务基地,使学生在社区展示社会公德的自我宣传教育,社会活动中的自我实践体验,争做社会合格小公民的自我意识锻炼,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和假日生活创造条件。
2.寒、暑假期间,学校成立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计划,指导学生的生活。学校大队部根据学生的居住地成立雏鹰假日小队,安排指导老师,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种实践活动。
3.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青少年保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指导,使家庭和学校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4.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日,精心策划丰富多彩、切合学生实际的宣传活动,如讲座、演习、召开主题队会等,通过学生听到的、看到的或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到一些保护自己的本领。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2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定于20xx年6月在度假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区委、区政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底。
三、活动内容
1、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宣传氛围
各村(居)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以及客户端)、LED 公益广告牌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动员组织政府部门、专业社会组织等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进家庭、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组织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培训学习
6月份,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对象为度假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内容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履职课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政策辅导、儿童关爱保护重点工作布署等。
4、开展走访慰问困境未成年人活动
结合“六一”儿童节,度假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困境未成年人活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不低于 3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宣传月活动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2、丰富载体,创新宣传。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运用网站、“三微一端”等新兴媒体,以大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要积极创新,结合本地实际打造一批品牌宣传活动,并形成长效宣传机制,营造持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
3、及时交流,认真总结。宣传月期间各村(居)、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宣传效果。要做好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可将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月”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于6月30日报度假区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3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了扎实推进那元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把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社区党支部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积累经验,力争年内在社区建立较为完备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少年工作队伍,健全社区预防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社区教育,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1、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采取法律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宣传册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便于青少年参与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社区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促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衔接。帮助家长,特别是履行教育义务和监护职责存在问题的家长明确法定的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监护能力;延伸学校教育的方式,建立学校和家长的及时联系制度,服务青少年的成长需要;社区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向社区倾斜,使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在社区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社区将经常性地开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内青少年的状况,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存在问题家庭的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将建立详细准确的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
4、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对残疾、下岗以及因父母服刑、劳教而无法获得正常家庭监护的困难青少年,社区将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困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同时联系司法部门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对多次发生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社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成家庭、学校或单位严加管束或上报公安部门对其进行训诫。
(三)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
5、积极帮助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围绕青少年学习、成长、就业等方面的需求,今年社区将和镇劳动部门一起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社区青年用工洽谈会,并提供1次职业技能培训机会。社区还将联合劳动就业、工商等部门开展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扶持下岗青工和待业青年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帮助他们拓宽就业渠道,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6、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立足社区,积极开展广场文化、体育竞赛和家庭文化评比、表彰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调动青少年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满足青少年的休闲娱乐要求。
7、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和阵地建设。有计划的开展在校初高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青春期心理等知识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社区还将建成比较规范的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1处以上。
(四)净化社区环境,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
8、加大社区环境整治力度。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针对辖区中影响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不健康音像品、图书、违规经营“网吧”、违规经营歌舞厅等问题,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社区将配合执法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9、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单位,为社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
1、成立工作机构。社区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社区预防工作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由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组 长:黄 凯 那元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颜维升 那元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莫桂珍 那元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张杏珍 那元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成 员:黄信定 那元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
陆翠平 那元社区居委会委员
梁辉吉 那元社区居委会委员
甘吉电 那元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管员
杨绍富 那元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
苏炳富 那元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
周 伟 那元社区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信定兼任。
2、建立社区联席会议制度。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以社区民警、治保委员、团干部、妇联干部为核心,吸收社区内群众代表、青年志愿者代表、教师代表和老干部代表等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二)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阶段。
3、建立起社区预防工作的基本工作队伍。把预防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治保委员的工作职责,促进青少年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4、组建社区预防工作的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资源,以社区内的离退休同志、青年志愿者、热心群众为主体组建志愿者队伍。动员协调社区中网吧、台球厅、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参与,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中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利因素和青少年中的不良行为。
(三)第三阶段,不断深化完善工作机制阶段。
5、建立社区青少年跟踪帮教机制。动员社区预防工作的志愿者帮助生活上处于弱势、思想上有错误倾向和出现了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解困。
6、建立社区青少年事务协调处理机制。在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社区青少年的情况,研究存在的问题,向相关的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制定相应措施。
(四)第四阶段,总结评估和表彰阶段。
及时总结试点社区经验,对工作得力,措施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其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完善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把社区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要按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社区预防工作,力争社区预防工作打开一个良好的局面。
(二)稳步推进社区预防工作,并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切实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统筹安排,务求实效。社区预防工作内容多,任务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协调,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有效的衔接。社区根据当前社区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要因素,集中安排力量,抓住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集中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求社区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四)争取上级政府对社区预防工作的指导,寻求上级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途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形成适应那元社区预防工作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4
人类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已日益突出和尖锐化。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垃圾分类已成为绿色生活动的新时尚,需要全民参与、全城行动。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增强儿童青少年对垃圾分类知识的掌握,进一步夯实“百日奋战扮靓星城”市容环境整治效果,由共青团长沙市委主办,长沙市朝晖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箭弓山社区、长沙市岳麓区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组织辖区内百余名青少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我从小做起”为主题的环保知识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点环保好少年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14日(周三)下午2:30
三、活动地点
箭弓山社区五楼大会议室
四、活动对象
箭弓山社区中小学学生
五、活动内容
认识生活中的垃圾,介绍生活垃圾的产生、垃圾的去向、垃圾的生命、垃圾分类的好处及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介绍“21天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活动及游戏互动。
六、活动分工安排
略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要求,以创建“平安校园”、“法治规范校园”为目标,按照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凝聚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力量,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工作网络,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及家庭参与、教师与学生参加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多元立体、全员协作,切实解决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各种障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安全和谐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章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专项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以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以学校法制副校长和联系学校律师为领导组顾问。
四、工作任务及具体安排
1.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校长室、信息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
(1)校长室邀请法制副校长每季度到校为学生授课一次,律师进校园每年一次为学生进行案例解读和分析,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每月一次登录学习,抓紧抓实“宪法小卫士”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学生人人参加宪法教育。
(3)各班班主任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班学生认真落实。
完成时限:宪法小卫士学习在10月底之前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法制副校长和律师进校园工作长期开展。
2.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责任单位:德育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
(1)德育处建立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
(2)各班班主任要及时发现班级学生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的作用,联系家长,妥善处理和解决。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
完成时限: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于20xx年11月初制定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长期开展。
3.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定期安全工作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
工作任务: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
(2)利用全体教师会、行政人员会议等渠道和途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
(3)组织教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4.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学校留守儿童中心建立学校层面的总台账,做到数字准确、信息完善。
完成时限:班级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校层面总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
5.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分班级建立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做到问题清楚、原因明确、信息完善,班主任要充分发挥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力量,加强沟通交流,获取学生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完成时限:重点关爱学生信息台账于20xx年11月6日之前完成。与班级课任教师、家长的利息沟通工作长期开展。
6.组织开展家访、家长会等活动
责任单位: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领导组全体教师
工作任务:
(1)制定家访工作方案,做好家访工作安排。
(2)参加家访的教师要主动认真、热情诚恳的与家长进行交流,介绍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了解学生各方面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3)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组织成立家长学习小组,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与分享,培养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承担育人职责。
(4)每学年全面家访不少于1次,家长会不少于1次,留守儿童和重点关爱学生的家访每学期不少于1次。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7.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站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辅导教师
工作任务:
(1)以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室、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抓手,建立德育处牵头、班主任管理、教师帮扶、困难资助、心理咨询与疏导等多渠道关爱机制。
(2)制定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底之前完成场所、人员、制度等工作,20xx年12月正式开始发挥作用。
8.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德育处、教导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切实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学校各科教学和一切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和法制教育。
完成时限:此项工作长期开展
9.落实学校“安某某”、“护学岗”制度,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信息摸排
责任单位:总务处、全体教师、学校保安
工作任务:
(1)总务处制定完善“安某某”、“护学岗”工作制度,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做好外来人员入校离校登记工作管理,建立工作台账。
(2)值班行政及教师切实履行“护学岗”职责。ZuOWEn101.coM
(3)学校保安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保证筑好学校安全第一道“防火墙”,不得允许社会闲散人员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破坏学校公共财产,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完成时限:有关制度于20xx年11月5日之前完成,护学岗值守及保安值班工作长期开展。
10.持续开展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德育处、总务处、各班级
工作任务:
(1)学校层面组织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
(2)班级层面组织的安全主题班会教育。
(3)留守儿童中心、心理咨询室组织开展的学生情绪治疗、心理健康指导等。
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以上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安排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落实,学校将制定详细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所有教师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安全绩效奖等直接挂钩。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6
为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源头预防和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属地管理和务实创新原则,以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立起“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反应机制,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对象
未成年人保护对象为未满xx周岁的公民,重点保护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困境未成年人。包括以下六类:
1孤儿。指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x个月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
3.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
4.重残、重病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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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浪未成年人。指长期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
6.其他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包括受侵害和虐待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等。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
1.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机构。在xx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上下衔接和统筹管理机制。
县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明确有关机构承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应职责,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部门会商和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
乡镇、村级。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建立儿童之家,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汇总、统计上报、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干预帮扶、照料安置等;对困境未成年人实行跟踪随访等。
2.建立未成年人信息服务平台。依托xxxxx政府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建立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衔接机制,及时受理、转办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帮扶转介等服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处置帮扶“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1.监测预防机制。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地位,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为困境家庭提供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随访等保护服务,协助监护人提升监护能力,帮助其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实现临时救助保护与长效帮扶措施的有效衔接。
2.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做到及时发现。学校、医院、村(居)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了解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和生存现状,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信息筛查和通报制度,增强邻里及社会公众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报告意识。同时,要积极发动基础网格长、志愿者队伍、社区群众等对辖区进行定时巡查,及时发现线索,主动向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报告平台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报告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3.评估转介机制。落实困境未成年人评估制度,对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走访和调查评估。建立家庭监护评估、风险等级评估和需求评估标准,实施分类帮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转介至救助管理机构;对遭受家庭暴力、人身侵害,或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从事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转介至公安部门;对遭受严重伤害须紧急救治的,联系送医院救治;对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对失学辍学的,同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通报的父母双方服刑在押、吸毒、强制戒毒,以及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转介至相关街道社区。
4.处置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就医、就学、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屡教不改的监护人,依法采取行政和司法干预措施,转移监护权,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县要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政府向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岗位,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对社会组织申报成功的中央、省级未成年人服务项目,要按上级政策落实好配套资金。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内部力量协调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民政自身优势和工作资源,引进、培育、孵化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社会组织,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提供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支持;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益慈善等力量资源的融合,实现互补、互动、互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个案管理及专业服务等组织协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注重教育宣传。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及工作情况,制作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和保护工作的相关内容,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每年x月份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或恶劣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各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四城同创工作氛围,引导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并通过学生带动家庭、社会文明风尚的快速提升,现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月。
三、活动内容
1、在家庭,开展“孝敬长辈,学会感恩”活动
(1)提倡未成年人在家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
(2)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3)鼓励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习惯。
(4)提倡父母与孩子共同阅读经典名著、积极建设学习型家庭。
2、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温馨教室”活动
(1)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微笑待人,做到知礼仪、重礼节。
(2)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3)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3、在社会,开展“志愿奉献,爱心传递”活动
(1)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学生,增强民族凝聚力。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3)为自己身边有困难的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做个“爱心小天使”。
(4)积极投身四城同创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5)参与“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活动,做“文明小使者”。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中小学可以结合班会、队会、团日组织专题读书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演讲会等有意义的活动,重点学习宣传“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参观、访问等活动,丰富读书教育活动内容,激发青少年的参与热情和学习兴趣,使教育活动收到更加良好的效果。
2、注重引导,示范带动。将本次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选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利用家校联系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各校在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将重点落实到“我行动”这一实践环节上来,不断创新实践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并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健全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为主的文明教育、道德实践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8
为在全区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结合河西区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以破解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难题为重点,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调研、学习活动为抓手,启动一系列“为孩子办实事”活动,凝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共识,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推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内容
1.发放宣传材料。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重点内容,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在宣传活动期间至少悬挂2条宣传标语条幅;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通过开设未成年人法治课堂、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形式,合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未成年人保护观念。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街道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由街未保站牵头,积极动员街道未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慈善组织、爱心企业、未成年人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文艺演出、分发宣传资料、未保法宣讲等活动进行宣传。
3.加强媒体宣传。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形式,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开设宣传专栏。通过组织专题报道、录制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家庭监护监督与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安全保护、儿童教育发展、儿童公益倡导等内容。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等宣传平台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
5.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启动仪式。在梅江环宇城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月启动仪式,通过文化展演、各成员单位设置展位、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社会大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全面普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展示河西区成年人保护工作风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6.开展“食安校园,携手‘童’行”的活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防线,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7.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普及活动。联合天津市地震局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普及进校园活动,现场讲解地震产生的基础知识、地震灾害的特点以及防震避险常识,助力增强未成年人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8.开展“关爱未成年身心健康,我们一起向未来”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关于儿童保健服务项目和儿童健康知识科普文章,积极开展儿童疾病筛查项目和儿童常见病防治工作。
9.开展“我为儿童送关爱”活动。开展“凝聚力量,点亮希望”关爱困境儿童慰问走访活动,对全区300户困境儿童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并且发放慰问品,在探访过程中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着力解决困境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并做好登记。切实推进各项关爱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10.开展“站+所+N”协同联动活动。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以各街道未保工作站为枢纽,建立“信息共享、方案共商、协同服务”机制,畅通未成年人保护“绿色通道”,健全运行双向联系信息互通制度,派出所分管领导和街道未保站负责人每月通过走访、碰头、交流等形式,围绕为未成年人的入户调查、监护评估、强制报告、干预帮扶、宣传教育、关心关爱方面工作等进行共商共议,形成共管共治合力。充分发挥“一居一警”作用,对本辖区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以及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青少年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全面落实关心关爱、帮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以坚持未成年人宣传活动的正确方向和舆论为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研究确定本单位活动内容。在活动过程中,要注重组织和发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合力量资源,强化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强化管理,力求实效。各单位在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强化相关宣传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注重总结,按时报送资料。各成员单位、街道务于6月1日上午8时30分前将LED屏幕或其他光影宣传点亮以及悬挂标语条幅的视频、图片注明单位名称上传至区未保中心电子邮箱;6月28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开展的宣传活动情况报送区未保办邮箱,由区未保办汇总成书面材料统一报送市未保办。
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 篇9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定于20xx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学习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活动
1.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打造文化墙、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坚持树立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核心理念,贯彻要求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类保护内容,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
2.组织现场宣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进工地等活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动员儿童工作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
3.加强媒体宣传。宣传月活动期间,市民政局要开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专栏,宣传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宣传平台,通过邀请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录制宣传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团市委持续推行“守护青春”青少年法治广播节目。
4.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重要地段或标志性建筑物LED广告牌、地铁公交电视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大屏幕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宣传部门、民政部门负责)
(二)专题学习培训
1.开展专题学习。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各级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教育作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2.加强专题培训。通过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材料等方式,引导民政系统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力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提升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市民政局组织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培训,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业务学习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组织一次“专家讲法”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
(三)系列主题活动
1.“未保知识进校园”。各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或社团活动,通过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教育部门负责)
2.“传承历史、展望未来”。对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儿童福利工作的`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政策进行梳理,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和动员广大儿童福利工作者在回顾优良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抓住历史机遇,创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3.“领导专家话未保”。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党政干部,积极参加民政部组织的“领导专家话未保”活动,通过录制视频、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工作举措,在报刊、网站广泛刊发展播。
4.“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品牌活动,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引导未成年人依法维权。
5.“未成年人成长需求调查”。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现场发放等方式,面向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及家长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我市未成年人成长现实状况和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共青团组织、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全市上下整体联动,“一盘棋”推进。
(二)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紧扣宣传主题,鼓励号召基层工作站所和相关工作人员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地要及时收集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文字、图片、数据等,形成活动简报、工作总结并报送市民政局,民政局将在官网及时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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