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灯工作计划(收藏2篇)。
做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5年春节亮化工作方案(精选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做灯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新乡市夜景亮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新亮指〔20xx〕4号”文件和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姿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就高新区夜景亮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亮化工程围绕“大方、经典、简洁、节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筹划、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以主要道路节点亮化为框架,以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为重点,充分体现现代文明城市和谐进步的亮化景观特点。
二、责任主体和重点工作
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夜景亮化工作,根据区管委会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主城区内各种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这些建筑物体现了我区城市建设的风貌,是市区亮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亮化要根据楼体的建筑风格和功能分类实施亮化。
1.办公建筑。办公类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庄重、沉稳特点。照明线条简洁,色彩搭配沉稳,一般应对称设置。同时,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采用多种立面照明手法,如多层建筑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高层建筑可采用顶部泛光打亮及立面轮廓和局部点缀相结合的表现手法。
2.商业建筑。商业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亮丽繁华、绚丽多彩、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灯光亮度高、色彩丰富、动感较强;通过霓虹灯等各种灯饰、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以渲染商业气氛。同时,商业建筑照明还要注重文化品位。
3.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主体立面通常不做泛光照明,以顶部泛光打亮加线条轮廓相结合的亮化手法,原则上以静为主。但居住小区必须做好入口标识的局部亮化以及居住区内部道路照明和环境照明,在保障通行亮度前提下尽可能为居民提供舒适、幽美的视觉环境。
20xx年春节建筑物亮化的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有楼体亮化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我区大多楼体亮化设施已使用多年,部分存在残缺、损坏现象,对夜景亮化的整体效果较差。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楼体产权单位对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残缺损坏部分要尽快修复。个别损坏、老化严重的要进行整体改造,恢复亮化设施的完整性。
二是新增建筑亮化设施的安装工作。近几年,我区部分新建建筑物已竣工,主要是居住建筑和写字楼,这些建筑物大都位于我区主次干道两侧,楼体规模较大,造型新颖现代。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尽快进行摸底排查,动员、督促成规模楼体业主加装亮化设施,为20xx年春节增光添彩。
三、相关要求
亮化工程按照国家《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以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城市规划、楼体类别等进行规划和设计,既要兼顾整体,又要突出特点,确保亮化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12月20日前,各亮化责任单位完成各自亮化楼体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找出问题,拿出方案,抓住重点,按照方案的要求,在20xx年1月28日前完成任务。
(三)亮化设施的开关灯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2月20日(18点至23点)。
做灯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春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进一步亮化美化城市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温馨的传统佳节,结合城区亮化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营造气氛、美化环境、亮化城市”的'总体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投资节俭、彰显特色”的原则,对原有亮化设施进行整修,扮靓城市夜景,烘托节日气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二、亮化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道路两侧灯饰
在鹤山路(石林一路至长广路)、墨城路(青威路至桃源河二路)、蓝鳌路(石林三路至烟青一级路)、淮涉河二路(青荣高铁桥西至墨城路)、天井山一路(青威路至湘江二路)、通济街(店子山二路至营流路)、盛兴路(青威路至文峰路)、店子山二路(鹤山路至淮涉河二路)、店子山三路(鹤山路至淮涉河二路)、石林一路(鹤山路至淮涉河二路)、天山一路(淮涉河二路至天山一路墨水河桥)、营流路(鹤山路至湘江二路)等12条道路单侧或双侧路灯杆悬挂红色LED发光灯笼或中国结。
责任单位:通济街道、环秀街道、潮海街道、经济开发区、通济新经济区
(二)主城区重要节点及迎宾门户窗口亮化
对通济街(盛兴路-惠欣路)、政府门前及宾馆门前行道树或绿化节点进行亮化、石林一路与蓝鳌路;对墨城路与桃源河二路、淮涉河二路与即墨西高速出口、龙泉湖公园等迎宾门户窗口节点进行亮化。
责任单位:通济街道、环秀街道、通济新经济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
(三)墨河公园、沿河两岸及桥体亮化
对实验二小、德馨小学、长江路小学、华山路小学4座天桥等桥体及墨河公园、沿河两岸亮化设施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投公司(墨水河样板段)、商投公司
(四)沿街楼体亮化
对沿主要道路两侧机关单位原有亮化设施进行整修,门口悬挂灯笼。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古城片区楼体亮化
对古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古城墙、古城大街及楼体原有亮化设施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六)经济开发区亮化
对经济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楼体及龙泉湖公园原有亮化设施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
(七)户外广告照明设施亮化
对沿鹤山路、蓝鳌路、墨城路、文峰路、盛兴路、通济街等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道路空间所设置的灯箱、霓虹灯、电子屏等广告照明设施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城区亮化节点亮化
对城区墨河大厦、水上公园、青龙高速立交桥等49处亮化节点进行亮化。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大型商场、酒店楼体及前庭亮化
协调新利群、佳乐家、大润发等大型商场及爱尊客大酒店、锦茂宾馆等大型酒店对楼体及前庭空间进行亮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商场)、文化和旅游局(星级酒店)
(十)银行楼体及前庭亮化
协调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对楼体及前庭空间进行亮化。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三、时间安排
城区春节亮化施工自20xx年1月8日开始至20xx年1月12日前结束,亮灯时间从20xx年1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20xx年2月19日(农历正月二十九),每天5:30至24:00。各责任单位要按时开、关景观灯饰,确保节日期间亮化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单位的亮化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亮化期间,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节日期间亮化设施安全运行。各单位于20xx年1月8日前将灯饰维护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jmzmgl@126.com报区市政和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城市照明科(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二)为确保城区主要道路的美化、亮化效果,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承担的亮化工作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