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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5-02-08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汇总11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煤矿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煤矿防洪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落实,防患于未然。有效防御煤矿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矿安委会领导下的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洪应急工作。

2、概况

梵王寺井田位于宁武煤田北端,朔南矿区西南部。隶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管辖,井田内交通较为便利,地形较为平坦。

井田东西宽约8.5km,南北长约9.3km,井田面积为64.13km2。形状类似为梯形。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2.1矿区地形地貌

井田内地形平坦开阔,为厚层新生界沉积物所掩盖,地势西南部高,东北部低;海拔一般在1150-1250m之间,最高点位于本井田西北部,海拔1400m,最低点位于东北部的恢河河谷附近,海拔1136m,最大相对高差264m。

2.2矿区水文与气象

井田内仅有恢河一条常年性河流,位于东部北同蒲铁路附近,发源于宁武县,从阳方口自南向北流入本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一般流量1.36-14.5m/s,最大洪峰出现在7、8两月,最大流量为1140m/s。其他地表水体不发育。

井田内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寒冷,气温低,年温差和日温差均较大。年平均温度4.8℃-8.6℃,最高温度38.2℃,最低温度-32.4℃。年降雨量273.9-686.9mm,平均461.8mm,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年降雪量20.21-63.2cm,最大积雪厚度为47cm。年蒸发量2028.9-2516.7mm,一般2351mm,约为年降水量的4-5倍。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洪水灾害的突发性。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洪水灾害的突发性。

3.2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4.2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常务副总指挥:

成员:

防洪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综合组:

调度组:

抢险救援组:

后勤保障组:

4.2.2职责

煤矿发生防洪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的指挥机构,设置防洪指挥部,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经理兼任。

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矿所属区域防洪、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主要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由矿后勤、财务等部门牵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4.3应急指挥程序

灾害发生要立即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集团公司等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成立抢救指挥部→侦察灾情→指挥部制订救灾方案→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

2.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

3.选定救护基地,指定前线指挥,布置安全岗哨并明确任务。

4.组织现场抢救。

5.组织后备抢救力量。

6.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7.实施救灾方案保证正常秩序。

8.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9.等待上级和政府的协助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矿生产技术部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矿防洪指挥部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等。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5.2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矿防洪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矿各单位值班室,由各单位值班室负责人通知所属单位人员。

5.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生产技术部确认与发布。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程序

6.1.1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洪水的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6.1.2紧急避灾的预警程序

如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按煤矿→井下→地面的次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第一,气象指标达到警戒数据,由矿生产技术部向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暴雨信息,再由矿防洪指挥办公室向矿防洪指挥部成员传出。煤矿防洪指挥部接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通知矿所属各单位,再由矿所属各单位通知各单位人员。第二,煤矿出现险情。即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将漫井或矿区山体出现裂缝、滑坡,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防洪指挥部成员发出信号,具体由煤矿责任人及时现场监测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现场负责人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矿指挥部报告。

做好险情处理,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矿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矿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的应急措施。

矿防洪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讨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抗洪抢险的指示精神,及时向集团公司洪水灾害防御指挥部、通报情况。煤矿除留下必要的值守人员外,其余全部撤离至安全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矿防洪指挥部可宣布全矿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立即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及时召开专题协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紧急防汛期间,煤矿防洪指挥部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6.1.3信号发送手段和责任人

矿防洪指挥部与各队用电话联系,汛期矿队两级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到紧急避险区的信号发送分为警报、手机、固定电3种。

6.1.4人员转移路线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矿要确定适当的安全区用于紧急转移。

6.1.5转移安置的原则

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警戒区;

第二,按照先特级警戒区,再一级警戒区的原则;

第三,先人员,后财产。

6.1.6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坚守岗位,勤政务实。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及水雨量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息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议协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离阵者查办,对怠误战机、酿成恶果者绳之以法。

第五,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团结抗灾。

第六,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防灾纪律铁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6.2通讯

通讯原则上采用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为备用联系方式。

6.3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以应急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需配备救生衣进行现场转移被洪水转困人员。

6.5应急结束

重大洪水消退后,被安全转移的职工回到各自住所,由矿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重大洪水应急状态。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由矿防洪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相关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材料。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学习等多种手段,开展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培训和演练

面向矿全体人员开展防汛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全体人员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矿防汛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练。相关科室、部门组织相应的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煤矿防洪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落实,防患于未然。有效防御煤矿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矿安委会领导下的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洪应急工作。

2、概况

梵王寺井田位于宁武煤田北端,朔南矿区西南部。隶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管辖,井田内交通较为便利,地形较为平坦。

井田东西宽约8.5km,南北长约9.3km,井田面积为64.13km2。形状类似为梯形。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2.1矿区地形地貌

井田内地形平坦开阔,为厚层新生界沉积物所掩盖,地势西南部高,东北部低;海拔一般在1150-1250m之间,最高点位于本井田西北部,海拔1400m,最低点位于东北部的恢河河谷附近,海拔1136m,最大相对高差264m。

2.2矿区水文与气象

井田内仅有恢河一条常年性河流,位于东部北同蒲铁路附近,发源于宁武县,从阳方口自南向北流入本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一般流量1.36-14.5m/s,最大洪峰出现在7、8两月,最大流量为1140m/s。其他地表水体不发育。

井田内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寒冷,气温低,年温差和日温差均较大。年平均温度4.8℃-8.6℃,最高温度38.2℃,最低温度-32.4℃。年降雨量273.9-686.9mm,平均461.8mm,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年降雪量20.21-63.2cm,最大积雪厚度为47cm。年蒸发量20xx.9-2516.7mm,一般2351mm,约为年降水量的4-5倍。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洪水灾害的突发性。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洪水灾害的突发性。

3.2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4.2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生活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指挥: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防洪办公室: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安全副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安监部长

综合组:生产技术部、办公室

调度组:调度室

抢险救援组:保卫部、安监部

后勤保障组:财务部、后勤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

4.2.2职责

煤矿发生防洪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的指挥机构,设置防洪指挥部,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经理兼任。

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矿所属区域防洪、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主要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由矿后勤、财务等部门牵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4.3应急指挥程序

灾害发生要立即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集团公司等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成立抢救指挥部→侦察灾情→指挥部制订救灾方案→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

2.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

3.选定救护基地,指定前线指挥,布置安全岗哨并明确任务。

4.组织现场抢救。

5.组织后备抢救力量。

6.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7.实施救灾方案保证正常秩序。

8.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9.等待上级和政府的协助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矿生产技术部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矿防洪指挥部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等。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5.2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矿防洪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矿各单位值班室,由各单位值班室负责人通知所属单位人员。

5.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生产技术部确认与发布。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程序

6.1.1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洪水的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6.1.2紧急避灾的预警程序

如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按煤矿→井下→地面的次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第一,气象指标达到警戒数据,由矿生产技术部向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暴雨信息,再由矿防洪指挥办公室向矿防洪指挥部成员传出。煤矿防洪指挥部接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通知矿所属各单位,再由矿所属各单位通知各单位人员。第二,煤矿出现险情。即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将漫井或矿区山体出现裂缝、滑坡,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防洪指挥部成员发出信号,具体由煤矿责任人及时现场监测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现场负责人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矿指挥部报告。

做好险情处理,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矿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矿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的应急措施。

矿防洪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趋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讨论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抗洪抢险的指示精神,及时向集团公司洪水灾害防御指挥部、通报情况。煤矿除留下必要的值守人员外,其余全部撤离至安全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矿防洪指挥部可宣布全矿进入紧急防汛期,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全力抗洪救灾。集团公司防洪指挥部立即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及时召开专题协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在紧急防汛期间,煤矿防洪指挥部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6.1.3信号发送手段和责任人

矿防洪指挥部与各队用电话联系,汛期矿队两级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到紧急避险区的信号发送分为警报、手机、固定电3种。

6.1.4人员转移路线

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矿要确定适当的安全区用于紧急转移。

6.1.5转移安置的原则

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警戒区;

第二,按照先特级警戒区,再一级警戒区的原则;

第三,先人员,后财产。

6.1.6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坚守岗位,勤政务实。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及水雨量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息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追究渎职责任。

第三,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议协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离阵者查办,对怠误战机、酿成恶果者绳之以法。

第五,部门分工,各司其责,团结抗灾。

第六,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防灾纪律铁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6.2通讯

通讯原则上采用固定电话,移动通信为备用联系方式。

6.3指挥与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以应急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6.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人员需配备救生衣进行现场转移被洪水转困人员。

6.5应急结束

重大洪水消退后,被安全转移的职工回到各自住所,由矿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重大洪水应急状态。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3

为了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消灭隐患,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写该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

1、本矿在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电工不得擅自停电检修设备。

2、在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只有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电工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随时报告检修情况,并闭锁好电器设备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3、检修完毕之后,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和瓦检员对所停电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送电,并由矿长下达送电通知。

4、电工接到送电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撤走警戒人员。

5、严禁约时送电

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验收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切实发挥 煤矿现有“六大系统”的作用,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进行补充。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凡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值班主任、值班矿领导、安检科、通风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并要求发生瓦斯超限地点立即停止生产,查明现场超限原因,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负责人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2、现场负责人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有电话的安全地点待命,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3、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负责人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负责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4、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负责及时召集通风副总、通风区等相关人员,根据瓦斯超限地点的地质构造、通风状况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按有关规定指挥处理,并立即安排通风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5、由于甲烷传感器未按规定进行调校、施工单位由于管理原因等发生的甲烷传感器误报警、误操作,监控信息中心要及时安排对甲烷传感器进行更换。

6、如果瓦斯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监控中心值班员应手动切断波及区域的工作电源。

二、通信系统

当井下人员在工作面附近发现险情时, 知情人员立即用附近的电话机与调度室联系,如果联系不通,拨打“8或9”急呼与调度室联系。调度室值班人员应立即使用调度台组呼功能通知人员安全撤离,遏止险情蔓延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非煤矿山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和《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1.3适用范围

1.3.1事故分类

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1)非煤矿山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事故。

(2)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事故或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事故。

(3)社会影响重大的非煤矿山事故。

(4)市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1.3.2非煤矿山事故的类型

爆炸、坍塌、崩裂、脱落、泥石流、火灾等。

1.3.3采取的主要救援措施

灭火、疏散人员、挖掘、转移等。

1.4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非煤矿山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4.1特别重大(Ⅰ级)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事故。(2)造成100人以上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

(3)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1亿元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1.4.3较大(Ⅲ级)

(1)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2)造成30~49人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1.4.4一般(Ⅳ级)

(1)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的事故。(2)造成29人以下被掩埋、中毒或重伤的事故。(3)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事故。 1.5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1.5.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臵工作。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1.5.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1.5.4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依靠省、市及所辖县(市)区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和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警(军)民结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

1.5.5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6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着重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应急救援工作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气象局、地震局、民政局、信息产业局、佳木斯铁路办事处、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佳木斯电业局。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市直新闻单位及时刊播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

(2)市经济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调运。(3)市财政局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拨付。(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5)市公安局

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和交通秩序;负责地面火灾救援以及参与特大灾难事故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工作,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通讯保障工作。

(6)民航、铁路、交通

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为撤离危险区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机场、铁路、公路等设施。

(7)市国土资源局

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8)市建设局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市政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

(9)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向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提供有关卫生防疫和人员救护基础资料。

(10)市环保局

负责事故区域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负责指导现场污染物的控制和处理,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11)市气象局

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发生地的气象信息,并及时上报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

(12)市地震局

当由于地震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负责随时监测地震趋势和余震信息,并及时报告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

(13)市民政局

主要负责疏散人口和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等生活用品和设施设备的供应和保障。

(14)信息产业局

负责协调市网通公司在事故紧急抢险救灾中,提供有线、无线通讯、视频系统、数据传输等设备。

(15)佳木斯电业局

负责组织抢修现场的供电设施和提供相关设备。(16)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

提供相关的救援队伍、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指挥事故相关的抢险救灾。

(17)佳木斯铁路办事处

提供相关的救援队伍、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指挥事故相关的抢险救灾。

2.2办事机构

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局)在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重大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配合做好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应急救援和非煤矿山监管工作副局长

成员: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管一科

安全生产协调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法规科

2.2.2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2)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救援指挥和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

(3)协调、配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预防、控制和救援。

2.3工作机构及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管一科、安全生产协调科、办公室、法规科等部门具体负责承办应急处臵过程中组织、协调、指导、综合、值守等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各专业救援组。

(1)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具体承办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根据上级指示和预案规定,协调、指导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指挥、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专家、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指导和检查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2)安全监管一科

负责提供非煤矿山事故单位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并且参与制定救援抢险方案工作。为防止事故扩大和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3)安全生产协调科

负责非煤矿山重大事故有关情况的综合,及时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事故领导小组的指示,起草事故处理工作指导意见,为事故现场领导准备工作资料。

(4)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负责安排应急值守,传达并督办落实有关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并协调有关事宜。

(5)法规科

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重要新闻媒体联系,配合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正确引导公众舆论。

(6)现场指挥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人民政府与事故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行政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7)各专项应急救援组

救援指挥组:协调、组织非煤矿山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护送转运,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

安全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交通管制、安全保卫和群众疏散,由市公安局负责。

工程抢险组:对事故现场的工程和周边被损毁的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由市建设局负责。

物资供应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与保障,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交通局配合。

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与指挥部的通讯畅通,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信息产业局配合。

技术支持组:负责组织专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况,提出救援技术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控制和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3.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控

(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市非煤矿山重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立市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率及现场处臵措施、专家组等有关情况数据库。

(3)建立健全普查、登记、评估和管理制度,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

(4)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分布、灾害、重大危险源等基本状况,建立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5)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数据库,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科备案。

3.2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机构要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信息,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根据事故的级别,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各县(市)区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在接到事故信息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和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4.1.2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臵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2分级响应

4.2.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

(1)Ⅰ级事故,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特别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省政府应急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佳木斯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事故救援工作。

(2)Ⅱ级事故,省级应急预案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预案的实施由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3)Ⅲ级以下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

4.2.2应急处臵

(1)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局,并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2)当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监管局)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同时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3)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1小时。当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时,应同时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4)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启动《佳木斯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本预案。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要立即通知成员单位、相关专家、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5)安全监管一科与专家准备和整理事故单位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制定救援实施方案提供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指挥部下达救援指令,各有关部门、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按照本预案和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及救援进展情况随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续报。

(6)当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时,应全力配合省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救援工作,积极提供事故现场有关资料,协助事故查处工作。

(7)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增援请求。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进行救援处臵,控制和防止事态的扩大。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4.3指挥协调

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

(1)指导、协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协调和调动社会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派遣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当发生Ⅱ级以上重特大事故时,还要全力协助和配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对事故进行救援和查处工作。

(3)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4.4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救援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要根据非煤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救援非煤矿山井工事故必须由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严格控制进入灾区的人员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方可进入事故救援区域。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确定保护事发地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疏散、转移受灾或有危险的群众。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做好治安管理。

4.6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尾矿库溃坝、矿井重大透水、大面积采空区冒落、重大山体滑坡、石油天然气开采井喷与输送管道爆炸、火灾、爆裂等重大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事发地政府依法进行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征用。

4.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成立由专业救护队与非煤矿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4.8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重大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4.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提出解除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5.后期处臵

5.1善后处臵

(1)善后处臵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做出其他处理。

(2)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3)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并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形成事故处臵报告后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5)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造成的后果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安抚受灾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总结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处臵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3有偿征用救援物资

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作为紧急情况下征用单位或个人的物资、场地等其它有形物品,事后应给予相应补偿。事故救援过程中消耗的救援物资以人民币进行计算,补偿途径应由事故单位全部承担,在事故单位无力承担补偿时,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负责补偿。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电话,卫星、微波、互联网等手段,保障救援有关单位与人员的通讯畅通。必要时,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救援装备保障

各应急救援单位、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标准配齐配全。

6.2.2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6.2.3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必要的救援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6.2.4物资保障

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非煤矿山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技术等储备。

6.2.5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6.2.6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2.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臵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的安全保护,依法对肇事者实施监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3技术支持与保障

建立完善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臵措施和专家基础数据库,为非煤矿山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加强同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做好应急救援技术和新型装备的开发与研究。

7.监督管理

7.1监督检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全市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7.2宣传

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素质,落实企业和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伤亡事故。宣传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常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意识,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7.3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专业救援队伍和重点企业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援业务知识的培训。矿山救护队要开展日常的战备训练和技能培训,确保救护队的战斗力。市处臵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本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企业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自救和互救知识。

7.4演练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非煤矿山模拟事故应急演练。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5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按相应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解释并实施。

各县(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或救援指挥机构,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8.2预案修订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6

为了搞好雨季“三防”工作,XXXXX煤矿根据《XXXXXX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及时编制了《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流程》。为使停电应急预案得到充分实施,通过公司领导及矿领导的筹划安排,7月22日如期进行了20xx年矿井大范围停电演练。

为了巩固演练工作成果,表扬先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我矿全面总结了演练工作。

一、演练时间:

原计划3个小时(7月22日15:30-18:30),实际时间1小时55分钟(7月22日15:30-17:25)。

二、演练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演练方案

本次演练确定为全面实战演练,主要针对矿井突然停电,矿井启动紧急预案,各部门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这次演练持续3个小时,采取交叉方式进行。假设我矿井失压引起大面积停电,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我矿及时启动《XXXXX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应急救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二)演练实施情况

20xx年7月22日15:30时,我矿锦吕线计划检修期间,遇恶劣天气导致火吕线突然停电,造成双回路电源断开,全站失压,原因不明。

1、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灾情1.1调度值班人员得知平地变电所停电。

1.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报告,同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值班矿长与上级变电所联系。

(三)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

为了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这次演练着力在“创新、真实、安全”六个字上下功夫。“创新”就是在演练的立意、内容、形式、装备上有所创新,在组织协调、参与程度、各指挥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应急队伍快速反应上有所突破;“真实”就是从实际出发,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地、实兵、实装、实操地真实演练;“安全”就是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开好准备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取得的具体成效

矿井各级领导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一定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

1、体现了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多、参演人员齐全,内容丰富,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普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各级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五)、演练中暴露的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现场人员与调度室衔接不完美,汇报情况不清晰,不及时。

2、调度室指挥过程中生硬,不能清晰反映应急小组各项指令。

3、调度室调度员反应速度较慢、调度环节,分工不清、谋划不足、语言不简练。

4、地面变电所存在问题较多,有待完善。

5、个别单位和人员对待演练工作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7

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东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河东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电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区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性评估

非煤矿山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河东街道、付庄街道、册山街道、罗西街道、双月湖街道、汤庄街道境内的采石厂。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矿雨季“三防”应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矿井雨季“三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技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技术科科长、通防科科长及各个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矿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兼)

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联系电话:X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⒈ 检查指导各个单位雨季三防工作的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挥雨季三防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雨季“三防”重大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⒉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对抢险救灾情况进行决策、指挥,对应急救灾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理。

⒊ 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护队伍。

⒋ 对各个单位雨季“三防”工作中应急救援的知识进行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⒈ 负责雨季三防应急情况下,通信联络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传达抢险救灾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及时调度事故现场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汇报。

⒉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灾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

雨季三防应急准备队伍:

抢险队:保卫科组织10人

准备队:由各个单位组成7-10人雨季三防工作小组

二、井下事故的预防

一 事故预防措施

⒈ 技术科要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对采掘活动中有水害威胁的断层水、顶板、底板水、老空老窑水、周边小煤矿水患、封密不良钻孔等有地测部门提出隐患预报,并建立井下水动态观察系统,水灾预报系统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并认真落实。

⒉ 技术科要加强对井下各出水点的`定期观察,发现涌水量增大时,要加密观察次数,查找原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⒊ 各队技术员根据各队工作地点绘制避灾路线图,张贴在会议室和井下施工地点,并向职工讲解出水预兆等知识,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并签字备查。

⒋ 机电科要对通讯线路进行维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讯畅通。

⒌ 雨季期间井下各工作地点要放专人看守电话,时刻保持与矿调度联系。

⒍ 供应科负责雨季前对井下一、三水平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大巷水沟畅通。

⒎ 机电科负责雨季来临前对水泵、电机、管路、闸阀、充泵设施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进行一次检修,并在5月底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验水泵管网、供电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雨季三防时重新贯彻执行。

⒏ 雨季前由矿安排对主付水仓及配水仓吸水井全面清理一次,以增加水仓的有效容积,增强抵御水灾的能力。

⒐ 井下各司泵工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及其它各项制度,要注意观察水情,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 汇报。

⒑ 有水患威胁时期,大泵排水保持在水仓最低水位,以充分利用水仓缓冲水患。

⒒ 因灾害、事故造成停电停泵时,司泵工要迅速打开有关闸门和电控设备,并汇报到调度室,等候指示,同时要检查设备有无受损现象,以便及时修复和投运。

⒓ 机电科要组织职工作好灾害停电停泵的事故预想,制定抗灾预案和操作程序,准备好备用水泵、开关、水管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配件并运放到现场。

⒔ 各个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在雨季期间,发现所辖区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⒕各个单位跟班干部进班要及时向调度汇报出勤人数、如遇险情,矿调度通知立即撤人,各井下单位人员在跟班干部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有组织有计划地撤人,并及时向调度汇报情况,零散作业人员由各个单位负责通知撤离。

⒖ 发生险情后,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服从防洪指挥部的领导,严禁扯皮,否则要严肃追究责任。

㈡井下事故处理预案

1、矿井发生水患主要地点在采空区和断层附近,若发生水患事故,泵房3台水泵可同时运行,水泵性能良好时,能满足排洪抢险要求。

2、 发生机械事故要依据不同情况停运处理,电气着火先停电后处理,若发生水泵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或事故时,要立即断开故障线路,合闸到另条供电线路上运行。

3、若水泵突然因电源或机械不能运行排水,水泵司机必须立即向调度和机电科汇报,调度员立即向三防办公室领导汇报并同时通知有关影响地点人员撤离,机电科组织人员排除故障,尽快恢复水泵运转。

4、撤离人员路线按矿规定路线撤离,待人员撤离完后,水泵司机方可根据按排撤离。

㈢发生险情时避灾路线

井下各作业地点人员在接到撤人通知后由跟班队长通知班组长及工作人员,有秩序有步骤地按以下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1、发生水灾事故时,采掘工作面人员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灾区。

2、其它地区零散作业人员→由低处向高处撤离→经矿副井或主井升井。

3、其余新开采头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水患避灾路线,发生水患撤人路线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人。

三、井上事故的预防

(一)事故预防措施

⒈ 主井、风井司机及付井口信号把钩工在大雨期间要密切观察井口附近水位及流动情况,严防雨水顺井筒流入井下。

⒉ 雨季前或每次降雨时或降雨后,矿领导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塌陷现象,若有须填塞。

⒊ 使用中的钻孔应加盖封好,报废钻孔及时封孔。

⒋ 雨季来临前,地面水沟要认真清理并确保畅通。

⒌ 机电科检查通讯线路,并有备用电源,确保雨季通讯畅通。

⒍ 雨季期间防洪抢险队员要时刻处于高度警戒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险。

⒎ 雨季期间,地面各变电所及矿内付井车房要堆积沙袋或黄土袋,严防洪水进入变电所和车房,确保正常供电和提升安全。

⒏ 井口堵水要求,井口周围进水部位或有可能进水的地方一律用沙袋堵严,高度不低于本地区最高水位(暂定1.0米)。

⒐ 漏雨房及危房整修,办公室要加快进度,确保6月30日前完工。

⒑ 供应科防汛物资要专物专用,需用时要经过雨季三防办公室同意。

⒒ 发生险情后,各个单位要听从雨季三防指挥部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抢险,严禁扯皮,拖延怠工。

(二)事故处理预案

1、主、付井发生进水事故,机电科要及时安排人员在井口打堰,防止洪水进入井筒,确保矿井安全。

2、发生从地面裂隙进水,由矿安排人员进行充填,保证不从裂隙进水,确保矿井安全。

3、因雷电造成井上、下停电,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恢复送电工作。

4、矿内煤场被冲,火车道地磅被淹,具体工作由运销科负责。

5、周边煤矿水进入本矿,由调度负责撤人,机电科负责排水。

四、物资准备

⒈ 供应科要按规定要求,完成物资储备,并置于专用库房,专人看管,以备急用(防洪工具:铁锨30张,洋镐30把,抬筐5套,拉车2辆,雨衣40件,胶靴40双,水桶2个,茶缸10个,手电筒40个,电池120节,草帽40顶,手套40付。抢险物资:编织袋100个,麻袋100条,扎口绳200条,机砖20xx块,水泥10吨,河沙10m3,料石50m3,铁丝10kg,坑木5m3,油毛毡20卷,黄土50立方,塑料布100m2,380V潜水泵两台)。

⒉ 抢险物资非雨季三防办公室批准,严禁出库。

五、应急救援措施保证

⒈ 发生水患的地点和单位要首先搞好现场自救,并立即上报,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 发生灾害的时间、地点、位置。

⑵ 人员遇险情况。

⑶ 灾害的初步原因判断。

⑷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进展情况。

⑸灾害报告人和联系方式。

⒉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领导小组正付组长和有关领导。

⒊ 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有1名小组领导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坐阵指挥,并指派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领导抢险救援工作。

⒋ 因瞒报、迟报灾害事故延误抢险救援时机的或工作不到位造成灾害扩大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9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正在提升人员的提升机突然停止,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危险源评估,35KV、6KV停电的事故类型有:

1.1地面变电站35KV供电电源发生停电事故或电源线路上的“T”接负荷发生事故,都会造成全矿井停电事故。

1.2变压器事故

变压器是矿井供电系统中改变电压和传递能量的主要设备,运行一般比较稳定,但有时其各部件接线头发热、变压器油面下降或变压器油变质、绝缘降低引起内部闪络、过电压等原因,致使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3供电系统设施事故

35KV、6KV系统的供电设施由于线路设施老化,关键设备、系统故障或接地导致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造成供电系统全部或部分停电。

1.4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的电荷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全部停电。

1.5电缆着火事故

动力电缆积尘过厚长期高温过负荷绝缘老化击穿引燃、电缆在运行中受到机械损伤、运行中的电缆接头氧化、电缆接头绝缘物质灌注存有空隙或裂纹侵入空气使绝缘击穿爆炸起火、电缆接头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线相间距离小导致闪络起火等,造成矿井全部或部分停电。

1.6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员操作思路不清操作错误、违章操作、未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造成弧光短路等停电事故。

1.7可能发生的.季节:雷雨季节是供电系统停电的高发季节。

1.8严重程度: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高压供电系统停电,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矿井主扇、局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提人设备因无电而无法正常运转,致使井下工作人员无法快速上井,若提升中突然停电,会导致提升钢丝绳断绳,造成罐笼坠井、人员伤亡。

供电事故的发生无规律可寻,供电事故多发生在夏季雷电多雨时和冬季天气变化较大时,供电事故影响范围较大。供电事故的响应级别一般为Ⅱ级、Ⅲ级、Ⅳ级及以下级别。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机电事故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救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煤矿防洪是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常备不懈”的方针,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落实,防患于未然。有效防御煤矿洪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全体动员、全力抢险、减少损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在矿安委会领导下的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煤矿防洪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区范围内防洪应急工作。

2、概况

梵王寺井田位于宁武煤田北端,朔南矿区西南部。隶属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管辖,井田内交通较为便利,地形较为平坦。

井田东西宽约8.5km,南北长约9.3km,井田面积为64.13km2。形状类似为梯形。生产能力为600万吨/年。

2.1矿区地形地貌

井田内地形平坦开阔,为厚层新生界沉积物所掩盖,地势西南部高,东北部低;海拔一般在1150-1250m之间,最高点位于本井田西北部,海拔1400m,最低点位于东北部的恢河河谷附近,海拔1136m,最大相对高差264m。

2.2矿区水文与气象

井田内仅有恢河一条常年性河流,位于东部北同蒲铁路附近,发源于宁武县,从阳方口自南向北流入本井田,属海河流域桑干河水系,一般流量1.36-14.5m/s,最大洪峰出现在7、8两月,最大流量为1140m/s。其他地表水体不发育。

井田内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干燥寒冷,气温低,年温差和日温差均较大。年平均温度4.8℃-8.6℃,最高温度38.2℃,最低温度-32.4℃。年降雨量273.9-686.9mm,平均461.8mm,主要集中在6、7、8三个月,可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年降雪量20.21-63.2cm,最大积雪厚度为47cm。年蒸发量20xx.9-2516.7mm,一般2351mm,约为年降水量的4-5倍。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洪水灾害的突发性。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洪水灾害的突发性。

3.2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4.2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生活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指挥: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防洪办公室:安监部

办公室主任:安全副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安监部长

综合组:生产技术部、办公室

调度组:调度室

抢险救援组:保卫部、安监部

后勤保障组:财务部、后勤部、机电部、人力资源部

4.2.2职责

煤矿发生防洪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的指挥机构,设置防洪指挥部,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煤矿防洪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总经理兼任。

煤矿防洪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煤矿防洪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煤矿防洪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受灾矿区进行紧急援救;做好煤矿防洪工作;处理其它有关煤矿防洪的重要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及措施建议;贯彻煤矿防洪指挥部的指示和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承担煤矿防洪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对矿所属区域防洪、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水、煤矿井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组主要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

抢险救援组主要职责:负责对煤矿洪灾的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由矿后勤、财务等部门牵头,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参与,主要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的物资准备,煤矿洪灾善后处理等。

4.3应急指挥程序

灾害发生要立即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集团公司等上级管理部门汇报→成立抢救指挥部→侦察灾情→指挥部制订救灾方案→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1.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

2.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

3.选定救护基地,指定前线指挥,布置安全岗哨并明确任务。

4.组织现场抢救。

5.组织后备抢救力量。

6.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7.实施救灾方案保证正常秩序。

8.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9.等待上级和政府的协助

5、预警和预防机制

5.1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矿生产技术部建立天气信息来源与分析,矿防洪指挥部进行重大洪水灾害风险分析与分级等。煤矿防洪指挥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及时监测和报告。

5.2预警预防行动

服从矿防洪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矿防洪办的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向下发布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矿各单位值班室,由各单位值班室负责人通知所属单位人员。

5.3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重大洪水发生的严重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黄、橙、红。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Ⅳ级(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Ⅲ级(黄色)警戒: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Ⅱ级(橙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进入Ⅰ级(红色)警戒: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生产技术部确认与发布。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程序

6.1.1危险区与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指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洪水灾害,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洪水的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6.1.2紧急避灾的预警程序

如出现以下二种情况之一,按煤矿→井下→地面的次序,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第一,气象指标达到警戒数据,由矿生产技术部向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暴雨信息,再由矿防洪指挥办公室向矿防洪指挥部成员传出。煤矿防洪指挥部接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立即通知矿所属各单位,再由矿所属各单位通知各单位人员。第二,煤矿出现险情。即地表水倒灌井下,洪水即将漫井或矿区山体出现裂缝、滑坡,由煤矿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防洪指挥部成员发出信号,具体由煤矿责任人及时现场监测报告。在特殊情况下,可由现场负责人直接发出紧急转移信号,同时向矿指挥部报告。

做好险情处理,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矿防洪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矿受险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的应急措施。

矿防洪指挥部及时召开紧急会议

煤矿系统应急预案 篇11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4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卫生部门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员,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8、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救援工作。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名单附后),指挥中心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路旭东任办公室主任,电话:8021879,8011879。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现场救援总指挥;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对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检查配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受伤人员营救、危险控制、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制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后现场的保护;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及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设备、资料支持。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和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五)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六)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组织恢复生产。

(七)民政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八) 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和上级安排参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县监察局: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十)县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十二)财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每两年修订一次。

(二)本预案的启用和救援工作的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县武警中队是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抢险和保卫的重要力量。

(四)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单位领导应按时限、地点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高度负责,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