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规定用于
二、借款期约定为 年 个月,即从 至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 ‰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 %;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 %;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 贷款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篇2
借款方:
出借方:
一、借款金额
1.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
2. 借款方必须在_____日前将借款金额全部支付至出借方指定的'账户。
二、利息与费用
1. 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方须按照每月计算利息金额进行支付。
2. 借款方应承担因借款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
3. 如借款方逾期还款,每日应支付逾期利息。
三、还款方式
1. 借款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及金额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
2. 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或分期偿还,但需提前通知出借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
四、借款用途
借款方必须遵循合法用途,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借方有权要求提前结清借款。
五、违约处理
1. 若借款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出借方有权要求全额提前清偿借款。
2. 若借款方逾期还款超过_____天,出借方有权向法律机构申请追索借款。
六、保密协议
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应保密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七、其他事项
1. 合同签署地为_____。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借款方签字:
出借方签字:
日期:
日期: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信用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用途
1.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整。
2. 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期限
1.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_______%。
2. 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及时间
1. 甲方应按照如下还款方式偿还本息:
(1)分期还款:每月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__期;
(2)一次性还本付息: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 还款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______日,逾期按照______________%收取罚息。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项下的债务不可转让、不可赠与,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转移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或债务。
2. 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还款逾期,出借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及利息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
甲方(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乙方(放款人):
鉴于:
1. 甲方因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相应金额;
2.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固定利率/浮动利率(选择一项)______%,计算方式:(选择一项)___月___日___年。如果逾期还款,按(选择一项)___%/日___%/月逾期利率计算。
四、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五、还款方式: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于每月的(具体日期)_____________日前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还款顺序:甲方还款时,先偿还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再偿还逾期本金和利息。
七、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约定期限还款,但不能提前还款(选择一项)可以/不可以提前还款。
2. 甲方应按期足额还款,不得逾期还款,逾期还款的,应支付逾期利息、罚息和违约金。
3. 乙方有权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偿还的借款本息。
4. 甲方未如期足额还款的,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甲方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甲、乙双方保证在发生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互相配合、诚实守信,共同完成合同约定事宜。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任何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其他事项:
甲方(借款人)签字:
乙方(放款人)签字:
日期:
中国银行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
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帐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