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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推荐] 镜花缘读后感(篇七)

发表时间:2022-06-23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读后感推荐] 镜花缘读后感(篇七)”,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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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花缘》作为我国一部经典的古典佳作,从小就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从最开始的小人书,到随后的动画片,还有改编的电视剧,一个个奇人异事,一段段冒险之旅,真的是眼花缭乱、精彩纷呈。这次有机会重温这部作品,着实让人欣喜。

精美的插画、厚实的文字、丰富的注释,原汁原味地呈现出原著的精彩,让人爱不释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精彩绝伦的海外冒险,一个个形色各异的国家都带给读者阅读的享受。

还记得君子国、两面国的故事么?或善良、或狡黠,或温文尔雅,或两面三刀,诙谐幽默的文字再带来欢笑的同时,也体味到人性的真谛。还有女儿国的经历,让人感受到作者对男女地位的思考和解读。

从百花下凡到百花相聚,琴棋书画,医卜音算,灯谜酒令,无不展示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让我们叹服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一支神幻曲,奏响百花盛放;一幅百花图,尽显古典文化的魅力,还等什么,一起来分享经典著作的精彩吧。

精选阅读

[推荐读后感] 作文:红高粱读后感初一作文700字(篇七)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推荐读后感] 作文:红高粱读后感初一作文700字(篇七)”,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20__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 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热搜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七)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热搜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七)”,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 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第二个悬案是“三k党”约翰 的父母无意中收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三个k,和五个橘子,他的父母没在意,没过多久,他的父母就被谋杀了,过了几天,约翰也收到了这种信,被杀了,三次被害地都靠近“孤星号”“白鹅号”孤星号的人说:我没给他橘子,一定是白鹅号的人干的。白鹅号的人说:我们也是才知道这件事,一定是孤星号的人干的!到第是哪一条船干的呢?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探案集】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热门读后感: 变形记读后感(篇七)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热门读后感: 变形记读后感(篇七)”,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刚开始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感到很奇怪,好端端的一个人从一大早上起来,居然变成了一只恶心的甲壳虫。在主人公醒来之后,一家人看到他,绝望至极,在我们看来,难道还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吗?

在格里高尔醒来之后,他所担心的并不是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是想急着赶去上班,他居然没想到当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只虫子,大家还会不会接受他,可见,他是多么的善良。当经理逃走之后,家人便把他关到了一个房间里,隔离开来。刚开始的几个月,妹妹每天都送东西给格里高尔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是格里高尔又感觉到了温暖,事情也好像得到了缓解。

可是,家里的经济能力也只能维持一段时间,所以格里高尔的父亲、母亲、妹妹都出去找了份工作。心理上的负担逼疯了他,他每天也只能活在回忆中的痛苦之中,他想克制,却克制不了,理智也已经失控。他多么想回到过去啊,可是,他又对过去的生活充满了恐惧,甚至,他有点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格里高尔就是卡夫卡生活中的真实写照,他不仅仅是在写小说,他更是在在写自己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是耐人寻味的,主人公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样,或者,比原来还要好,在妹妹的跳跃中,已经忘记了格里高尔这个人,或许,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以前的生活都只不过是幻想。

[推荐读后感] 初中作文读书心得(篇七)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推荐读后感] 初中作文读书心得(篇七)”,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读后感推荐] 斑羚飞渡读后感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读后感推荐] 斑羚飞渡读后感”,敬请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很喜欢看沈石溪写的书,无聊时经常会拿起一本来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斑羚飞渡》。

书里写的是:沈石溪和一支捕猎队在悬崖边困住了一群斑羚,可不敢开枪。因为他们怕斑羚一急从悬崖边跳下去被激流冲走。于是捕猎对的队长让四五个人到悬崖底下打捞那些斑羚,队长决定,她们到悬崖下之后吹响牛角号,悬崖上的人就马上开枪。

不一会儿,斑羚们就明白了自己的困境。他们都把目光望向了它们的领头羊——角像镰刀的镰刀头羊。头羊并不惊慌,它吼叫了一声,斑羚立刻分成两组,一跳,企图调到对面去。这时老斑羚到了年轻斑羚脚下,它一脚踩在老斑羚身上,再度起跳,就到了对面。就这样,悬崖边只剩下一头羊……

看了这本书,我为头羊的智慧感到惊讶,又被头羊的行为所感动。老斑羚为了群体而牺牲自己,让母羚能更好地繁殖后代,让小斑羚更好地生长。

连动物都懂得团体的重要,我们有怎能自私自利呢?